惠州:环评改革助力民生发展

2021-04-26 14:16郑秀亮张瑞
环境 2021年3期
关键词:惠州市惠州环境影响

郑秀亮 张瑞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2020年以来,惠州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强化问题导向、夯实底线思维、彰显民生情怀,通过推动环评改革各项措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推进工业项目及园区建设,为惠州打造“2+1”现代产业集群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2020年惠州共审批环评项目2264个,备案登记表项目3389个,全市共核发排污许可证1990张,提前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

顶层设计提高审批效能

“将技术审查环节纳入审批流程,将项目总量审核并入内部流转环节,将下级环评预审改为上级征询下级环评意见,将过去的业主‘跑变为部门内部‘转……”惠州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为提高项目环评审批效能,惠州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对审批方式以及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等进行重新优化,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缩短办事时限,“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行政审批时限调整为5个、2个工作日。放在以前,不含公示、技术审查时限,这两项的法定办理时限分别为60日和30日。”

对符合规划环评要求及生态环境准入条件的建设项目,惠州依法简化环评内容。截至目前,中韩(惠州)产业园仲恺片区、惠东新材料产业园、博罗智能装备产业园规划环评已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的审查,中韩(惠州)产业园其他片区及其余千亿级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简化手续的同时,惠州扎实推进“三线一单”编制实施。全市共划定陆域环境管控单元54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18个,重点管控单元24个,一般管控单元12个,为战略和规划环评落地、项目环评审批提供硬约束。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惠州市生态环境局积极应对,2020年2月初发出通知,明确对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实验三类项目,可以分情形豁免环评手续、实行環评“告知承诺制”或先开工后补办手续。

疫情期间,为减少接触,有效防控疫情,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对不涉及环境敏感目标、环境影响较小、环境风险低的报告表类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实施减免技术审查程序;对确需开展技术评审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则采取视频直播、视频录像、现场照片等“零接触”方式进行现场勘查,采用专家函审、网络视频会审等“不见面”方式开展技术评审,环评报告文件及相应附件优先以电子文档形式传阅。

2020年3月起,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制度正式实施,惠州市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对建设项目实施“豁免一批、告知承诺一批、优化服务一批”。其中,已纳入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的10大类30小类行业豁免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约占项目总数的三分之一。对环境影响总体可控、受疫情影响较大、就业密集型民生相关的17大类44小类行业纳入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2020年,惠州市共有58个建设项目实施了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约220个项目豁免登记表备案手续。

当然,简化手续并代表放松管理,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加强环评全过程监督管理。通过日常监督检查、技术复核、专项检查、举报调查、社会监督等手段,将环评监督检查贯穿于环评文件受理、技术评估、审批、后续跟踪管理的各个环节,严厉打击和遏制环评弄虚作假、粗制滥造、不落实环评要求、无证排污等行为,进一步压实了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环评单位和环评编制人员的直接责任,倒逼环评技术服务单位有效提升环评质量及管理水平。2020年,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共抽查环评文件149份,对10家环评单位及10名项目负责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和信用扣分。

主动服务跑出“惠州速度”

“对重大项目,我们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有效推动项目上马落地。”惠州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强化与发改、商务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在重大项目正式报批前,提前介入,主动提供环评技术指导,必要的提前开展现场踏勘和评估,有效实施项目审批“预审制度”。“如指导埃克森美孚惠州乙烯项目项目环评进行分期审批,实现主项目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地下管线项目环评先行审批,优先动工,并制定大气及水环境质量改善方案,助力主项目环评审批达到上级部门要求。”

对符合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的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项目则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一对一”跟踪服务等,较快地完成博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容及配套工程暨餐厨垃圾协同处理项目、赣深高铁与广汕铁路仲恺联络线、1号公路跨东江大桥和跨西枝江大桥等项目的环评审批工作,在审批时效和服务方面跑出了“惠州速度”。

“通过对环评报告技术审查制度进行改革,我们尽量减少审查手续。”惠州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相关负责人指出,《惠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免于技术审查项目清单(试行)》印发后,对部分环境影响较小、污染防治技术成熟的工业项目,以及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社会事业与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免于技术审查,避免把关过度、影响较小的项目仍需层层审查的问题。

“我们还实行了告知承诺制。”该负责人表示,对于惠州市直政府部门投资项目、惠阳区鸿海化工园区内建设项目、博罗龙溪电镀基地内建设项目环评报告技术审查,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实行“初审告知承诺制”,即对环评报告进行技术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后,项目业主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承诺按期限完成修改的技术评估初审承诺书后,立即提前办结技术审查。

对于在经审批的重污染行业统一定点基地内建设的印染、电镀和化工项目报告书,以及不涉及重要环境敏感区的电磁辐射类项目报告表,精简技术评估模式,采取专家技术函审的方式进行评审即可。对不涉及环境敏感区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塑料制品业、日用化学品制造、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公园、防洪防涝工程等行业的环评报告书项目,不需组织专家评审,由技术评估单位直接出具技术评估意见。

在严格环保准入的基础上,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推动环评政策及服务进一步向小微企业倾斜。对环境影响较小的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酒、饮料制造、纺织等行业,仅将工业建筑中进行生产的新改扩建项目纳入环评管理范围。同时加强对小微企业的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畅通咨询服务渠道,健全协调服务机制,切实解决真实诉求,推广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便利企业择优选择环评单位,避免小微企业“走冤枉路”“花冤枉钱”。

优化管理服务经济发展

“下来,我局将持续优化环评审批服务,提升环评审批效率。”惠州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未来将继续服务美孚、海油三期、正威、1号公路等重点项目及中韩产业园、新材料产业园等重点园区,加强与商务、发改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对接,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源头预防作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在抓好“三线一单”落地的同时,将以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为基础,构建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从生态环境角度引导重点行业、重大项目的规划布局,明确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环境风险、资源利用等方面的宏观管控要求。

积极推进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及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等特定区域开展规划环评,在产业导向明确、土地规划手续完备、高质量完成区域环评且已落实区域环评及审查意见提出的相关环保要求的情况下,对符合区域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的建设项目,依法简化项目环评编制内容,强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的联动。

进一步扩大环评承诺制审批范围,逐步实现环评文件即时受理、即时评估,评估与审查同步,提高审批效率。建立重大项目清单,加强部门联动,主动服务、提前介入。推进将环评中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载入排污许可证。

按照“因地制宜、适度超前”原则,合理规划布局,加强污水、生活垃圾、固体废物等集中处理处置设施以及配套管网、收运储体系建设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良好配套条件。重点提升工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供给和规范化水平,在企业污水预处理达标的基础上实现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全覆盖和稳定达标排放,引导和规范工业园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实现工业园区废水和固体废物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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