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探索护海大联动

2021-04-26 03:41何闪闪
环境 2021年3期
关键词:排污口执法人员海域

何闪闪

2020年9月的一个深夜,深圳市宝安区的海面上漆黑一片,一艘船正在微弱的灯光下紧张地盗采海砂。突然,几道刺眼的探照灯光射来,伴随着“接受检查!”的喊话声、警笛声、机器轰鸣声,蹲点守候多时的海事、海警、生态环境等部门的联合执法人员驾驶着执法快艇,快速包抄合围,精准打击了一起海洋环境违法行为。

机构改革后海洋生态环境如何管治?2020年以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联合海洋综合执法、海事、海警等多部门开展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联合行动,派出检查人员7万余人(次),查处非法倾废、非法运输等污染类行政违法案件71起、刑事案件59起,陆海统筹协作,广东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共商共治共管”新机制逐渐形成。

涉海部门大联动

碧海蓝天,船笛齐鸣。2020年8月25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省海事局、省海警局等部门齐聚广州南沙,启动为期5个月的广东省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联合行动。

这次行动是广东省机构改革后,生态环境部门和涉海执法部门的第一次大联动。4个涉海执法部门共同打破部门壁垒,建立“陆上堵、水上查、海上巡”的联防联控机制,强化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管理力量和成效。

“过去,涉海环境执法由于缺乏跨部门配合,协调难度大,很多工作都难以深入展开。”一名基层执法人员深有感触,而这次行动,标志着涉海多部门执法合作机制已经初步形成。

省级层面联动的同时,广东还组织所有涉海地市有关部门开展联动执法,让协作机制真正落实到基层,形成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粤中、粤东、粤西等片区联合行动相继展开,各市有关部门共同制定行动计划,结合本市存在的重点问题,针对性展开执法检查、调查、监测。

5个月的磨合、演练,各种协作机制不断摸索建立。海洋综合执法、海事、海警部门的海上执法经验丰富,生态环境部门的污染监测专业能力强……各部门优势互补,配合协作越来越密切。

“海上巡查发现码头洗砂场有大量黄色污水排出。”收到海事部门的巡查信息,陆上的生态环境部门立即驱车来到码头,检查环评审批、污染治理等情况,实现陆海快速联动。

为了打破信息壁垒,广东搭建了统一的执法信息平台,执法人员登录信息平台,及时填报调查监测、执法检查、案件办理的情况,在现场执法中实现资料互通共享。例如,海事、海警部门查获非法倾倒案件,生态环境部门可迅速了解倾倒的固废种类等信息。

不同部门的执法人员发现问题怎么办?联合行动规定,各部门不受职责分工限制,全面开展执法检查,查获违法行为后再根据职责分工移交相应部门依法处理。例如,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发现多起非法运输海砂案件,查获后再向广东海警局移交,打击违法行为更高效、快速。

“协调难、移交难、信息孤岛,这些涉海执法‘老大难问题正逐步得到解决。”联合行动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往涉海部门各自为政、单打独斗的局面逐步扭转,广东正開启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共商共治共管”新征程。

海陆统筹齐执法

“船来了!”2020年12月8日凌晨,潜伏在珠海市磨刀门海域渔船上的一众执法人员屏息凝气,3艘满载建筑垃圾的船舶闯进了监视范围。

船员环顾四周,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准备将建筑垃圾违法倾倒到海里。说时迟那时快,执法人员迅速上前围捕。从装运、航行到准备倾倒,整个违法过程都已被暗访夜视仪记录在案。

随着调查深入,联合执法人员机敏地发现案中有案,马上成立多部门联合专案组,协同展开全面的明察暗访。通过岸上走访企业、海上勘验倾废点位、空中无人机拍摄等方式调查搜证,多部门联合执法产生“化学反应”,顺藤摸瓜清查出背后违法倾废活动的链条,揪出涉案企业近20家,涉案船舶36艘,涉案船舶共非法倾倒1205次,倾倒建筑垃圾超过100万立方米。

紧盯难题,服务大局。“联合行动紧紧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美丽海湾建设各项重点工作展开。”联合行动有关负责人介绍,广东以省级行动带动市级行动,紧盯海洋倾废、船舶污染、海砂开采、入海排污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加大执法督办力度,大力推进督察整改落实。

联合行动加强对珠江口等重点海域的执法巡查,通过日常巡查、不定期检查、夜间伏击、蹲守执法,以及发动群众举报等多种方式,严厉打击违法向海洋倾倒废弃物行为,查处多起非法倾废案件。

此外,联合行动还推进船舶落实《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开展渔港、渔船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现状调查,有效管控渔港、船舶污染物排放。

海上执法如火如荼,陆上执法也同频共振。陆上执法组根据海上巡航安排,对巡查海域沿岸入海排污口、涉海工程及相关港口码头同步开展执法检查,持续加强监管和整治力度。“排污口一经查实非法设置和违法排放污染物入海,将立刻依法清理整治。”联合行动相关负责人介绍。

“这些池塘所在区域属于限养区,应该按照规定整改。”针对日益严重的海水养殖污染,联合行动全面摸查沿海地区海水养殖现状和污染治理情况,对重点海水养殖区进行监督检查,以海水养殖污染破坏沙滩及近岸海域生态环境为检查重点,督促当地政府落实整治措施。

以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联合行动加大对海洋自然保护区、生态红线区和滨海湿地的监管力度,加强对采挖珊瑚礁、砍伐红树林等破坏海洋生态环境行为的执法检查。目前,其中的重点整改任务——湛江国家级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内的养殖场正按计划有序清退,湛江市徐闻珊瑚礁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违建项目全部清退完毕。

据介绍,2020年广东省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联合行动共计检查海洋(海岸)工程1300余项(次),检查船舶15995艘(次),检查入海排污口3119个;查处海洋(海岸)工程建设项目、非法倾废、船舶及其活动污染类行政违法案件71起,查扣涉案船舶17艘,罚款805万元;查处海砂开采运输行政案件11起、刑事案件5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01人,查扣涉案船舶74艘、海砂64.39万吨,推动近岸海域水质不断改善。

服务宣传两提升

“海洋倾废、非法采砂都是工程建设的安全隐患啊!”广东省重大基础设施深中通道已进入施工关键阶段,但上游总有废弃物漂下来,下游非法采砂屡禁不止,严重影响工程的建设进度。联合行动执法人员前来巡查的时候,工程建设方焦急地求助。

联合行动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一方面严厉查处违法案件,震慑、遏制海洋违法行为,另一方面规范海洋秩序,以严格管海促进科学用海,推动蓝色海洋经济绿色发展。在查清情况后,执法人员对深中通道上游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和下游采砂区进行了突击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法倾废和非法采砂等行为,还与深中通道管理中心建立联络机制,将专项执法行动持续至工程建设完成,得到工程建设方的“点赞”。

近岸海域污染的症结在哪里?摸清底数是关键。广东省组织对海洋生态环境进行全面监测,特别是借助52个国控点位对海水水质进行监测,针对不达标海域进行污染源调查分析,梳理重点管控目标和查处对象,分析水质不達标的主要因素,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数据支持。监测数据显示,2020年广东省近岸海域52个考核点位中优良点位数量为34个,比2017年增加了5个,无机氮平均浓度较 2017年下降 34.1%,其中珠江口海域下降35.8%。

污染在水里,根源在岸上。除了海上点位监测,联合行动还全面排查并规范入海排污口,对1436个入海排污口进行了核查和分类登记,研究提出了入海排污口分类管控意见,开发建设“广东省重点入海排口监管系统”,对重点入海排污口进行动态监管。

即使是海岛入海排污口,联合行动人员也同样认真对待,借助卫星遥感影像等手段开展排查,规范海岛开发利用秩序,加强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系统保护。

“近期在电视和报纸上,关于海洋环境保护的宣传多了。”一名潮州市民说。为了营造良好的保护海洋环境社会氛围,联合行动各单位组织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大力宣传报道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

谁执法、谁普法。广东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采用采访报道、现场检查宣传、召开座谈会、悬挂横幅、印发传单及深入涉海企业、涉海船舶送法上门等多种形式,宣传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同时开展共建美丽海滩行动,对海滩、海岸带进行巡查,加强对海岸、海漂垃圾的监测、监督,清理海滩垃圾,并全面建立保洁机制,确保海滩垃圾规范处理形成制度化、常态化,有效提高了社会各界对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协作,健全海洋综合执法协作长效机制,完善近岸海域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平台,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和科技支撑,针对违法倾倒垃圾、违法采砂、违规养殖等突出问题出台相关管理文件、标准,明确管理要求、责任和执法依据,推进广东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协作进入新阶段。”联合行动相关负责人表示,广东省将以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为指导,以污染治理、环境整治、生态修复为重点内容,根据海湾自然禀赋、特色以及周边环境实际情况,分类施策,大力推动沿海各市“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全面筑牢广东沿海蓝色生态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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