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1-04-26 03:41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环境 2021年3期
关键词:湛江水产海域

湛江市三面环海,全市海岸线总长2043公里(含岛屿岸线),占全国海岸线总长的6.9%、广东省的36.4%,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任务非常繁重。一直以来,湛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不断加大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取得了较好成效,2020年湛江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达到94.1%(面积法),较2016年提升12.1%,其中化学需氧量较2016年下降17%、无机氮下降54%、活性磷酸盐下降71%。2020年,生态环境部海洋司副司长胡松琴和霍传林莅湛调研时,对湛江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领导重视,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湛江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多次率队实地调研指导入海河流水质达标攻坚、高位池水产养殖整治和近海岸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工作;特别是市委书记郑人豪于2020年8月专门召开了全市高位池养殖整治大会,把整治责任压实到镇(街)一级党委、政府,为整改工作注入了强大动力。近年来,湛江共召开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推进会30余次,现场调研20余次,有力推动工作落实到位。加强部门协调联动,进一步明确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陆源监管执法,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渔业水质监测,渔政部门开展海漂垃圾和向海一侧入海排污口设置的监管执法,有效解决了机构改革后职能交叉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湛江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湛江海事局、湛江海警局、渔政支队等单位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海上执法联合行动,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5起,累计罚款约18万元。

狠抓整治,水产养殖进一步规范

针对2020年8月网上曝光吴川市金海岸水产养殖污染问题,湛江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在省生态环境厅的指导下,及時成立工作专班,在全省率先制定了《近岸海域水产养殖环境保护监管执法工作指引》,并制定《高位池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技术指引》,全力开展近海岸高位池水产养殖整治工作。截至2020年12月底,湛江共排查核实高位池总面积约5万亩,其中应建设尾水处理设施的养殖面积为4.4万亩,现已完成尾水设施建设的养殖面积1.8万亩,占比40.7%,按期完成了第一阶段的整治任务。通过整治,吴川金海岸周边养殖场的尾水得到进一步的治理,海山一沟、二沟和文塔沟等入海沟渠水体基本消除了黑臭。同时,建成工厂化循环水养殖36家,面积约2700亩;深水网箱3200个,用海面积4300公顷,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和深水网箱养殖的规模和现代化水平均排名全省前列。

严格保护,海洋生态进一步增强

结合环保督察整改,进一步加大典型海洋生态系统的保护力度,全力开展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养殖塘清退和红树林生态修复等工作。截至2020年底,湛江共清退红树林核心区养殖塘410.5公顷,签订了共管协议的红树林面积达到4575.963公顷;2017—2020年完成补种红树林3620.5亩,较好的完成中央环保督察的整改任务,有效保护和恢复了红树林资源。

深入调研,“十四五”规划进一步完善

结合湛江市海域面积广,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大和管控难等实际问题,在省生态环境厅的大力指导和帮扶下,湛江组织技术力量对全市10个县(市、区)共88个海湾、1243.7公里海岸线,以及12个有居民海岛779公里的海岸线进行全面核查,共普查各类入海排污口2872个并对其排污情况进行了快检,初步摸清全市入海排污口的底数。在综合研判的基础上,在“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将湛江市近岸海域划定为8个大海湾进行统一管控,并制定短中长期目标任务和工程措施清单,得到了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的充分肯定。2020年9月,湛江在全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做了典型发言,并在阶段性成果审核中评为“优秀”等次。

加大创新,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

积极运用“互联网+”管理模式,大力打造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目前湛江已建成以生态环境数据为基础,汇集应急、气象、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建、水务、交通等各部门数据的监管中心,并把水、大气和海洋等污染防治业务功能纳入该系统,实现了单兵作战和无人机、无人船等多设备联动管理。其中,在该系统的海洋板块叠加了自然保护区、生态红线、环境功能区划、高位池水产养殖和入海排污口、入海河流等数据,着力构建全域“一张图”管控海岸带的新模式。

加大力度,推动近岸海域水质改善

2020年以来,虽然湛江市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不少短板。一是按照点位法计算,2020年,湛江近岸海域水质的优良率仅为75%,4个站位的水质未达标;二是遥感监测、在线监控等智能监管方式尚未普及应用,监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环保执法由于没有养殖尾水排放的强制标准,难于执法监管。四是港口码头含油废水、洗舱水、生活污水和垃圾、渔业垃圾监管不到位,缺乏联动监管机制。下一步,湛江将在省生态环境厅的指导下,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推动近岸海域水质不断改善。

按期出台“十四五”规划。按照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的要求,结合湛江的实际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确保按时间节点印发实施。

着力创建美丽海湾示范区。进一步优化海水养殖业空间布局,拆除或关停非法不合规的养殖场,开展高位池水产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建设,今年底完成整治任务。加强陆海污染协同整治,打造湛江湾、吴川金海岸等一批美丽海湾。

大力创新海洋环境监管方式。进一步优化完善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建成一个跨部门的生态环境数据分析决策平台、综合指挥和协同作战平台,更好为海洋生态环境管理服务。

着力提升港口码头污染防治监管水平。以港口经营许可证为抓手,确保港口码头满足船舶污染物接收的能力,加强污染物的清理和处置,开展港口码头环境综合整治和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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