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
税务稽查是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重要步骤和关键环节,也是税务机关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对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的一种形式,其具体形式包括日常稽查、专项稽查和专案稽查。
可以说,税务稽查在引导纳税人实现纳税遵从上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能够切实有效维护税收秩序、提高纳税遵从、保障税收收入。在现行征管模式下,税务稽查在税收征管各环节中发挥着“最后一道防线”的重要作用,税务稽查工作的整体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查前分析可以说是税务稽查的前提,充足的查前分析准备可以大大地提高检查的工作效率。但当前,仍旧存在的问题是,部分稽查人员没有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没有实施严谨的取样与调查。而且,选案也并不严格。现阶段税务稽查选案主要还是以人工选案为主,这就导致缺乏科学、严密的选案指标,会导致选案的主观随意性较大,较易发生误选、漏选等情况。[1]
查前分析为整个的稽查工作点明了重点,而严格按照稽查程序实施稽查则为整个稽查过程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当前,在稽查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一些程序违法问题,实施税务稽查应当两人以上,并出示税务检查通知书和税务检查证,而稽查人员有可能在检查中未按规定出示检查证和检查通知书、违反程序调取账簿资料。除此之外,如果税务稽查人员与被查对象有近亲属或者一些相关利害关系的,应当自行回避,被查对象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如果稽查人员该回避的未回避,或者借机收受或者向被查人员索取财务、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都会影响到稽查的效率与公正性。
除了程序上要合法合规,在稽查方法的选择上,也很重要。稽查方法的选择主要有以下几种,顺查法、逆查法、联查法、侧查法。稽查人员要根据具体的稽查要点、稽查路径合理选择恰当的稽查方式,否则,会大大降低税务稽查的效率。稽查方法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更。
税务稽查审理,也是整个稽查链条中极为重要的一个环节。当前仍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两点:一是审理不当,不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比如说,对于重大案件,本应移送上一级机关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而未移送。或者自由裁量权太大,行使不规范,就会造成同一案件处罚标准不统一,导致有些案件多处或少处罚款。二是把关不严,对于一些事实不清楚、资料不齐全的案件模模糊糊,未能坚持原则,如本应该交由检查人员补正认定而未实施的,造成错定、漏定、草率定案。[2]
根据审理后的结果,最终要落实到执行上,执行人员要将《税务处理决定书》送达被查对象,并监督其执行。在这个过程中,若执行人员出现行政不作为现象,当事人逾期拒不履行处理处罚决定缴纳税款、罚款,而未能及时采取措施,就会导致税款流失等状况。
税务稽查虽然是以稽查部门为首,但若没有其他部门的配合,单凭稽查部门一己之力则很难破解违法现象的真实情况。当前我国各级政府部门之间还存在各自为政,信息无法共享的情况,所以,稽查局在实施稽查时,需要了解的其他信息往往会因为信息不流通而不能及时获得,因此就会出现错失稽查办案的最佳时机或者为获取信息东奔西走浪费人力物力的情况。
所谓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近年来,税务稽查往往集中于房地产行业,所以,税务机关对房地产企业的研究较多,但对其他行业,尤其是一些非核心产业的稽查总体较少,所以稽查人员对这类企业的财务状况、账务处理也不甚了解,尤其对这些企业偷税逃税的手段缺乏经验。因此,这就需要稽查人员对被查企业有充分的了解,才能为后续稽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打好基础。[3]
一直以来,稽查工作都有固定的方法,固定的套路,然而,太过追求原有的方法和套路也容易让稽查工作陷入一种固定思维之中,使得稽查缺乏创新思维,这样反而不利于整个稽查工作的实施。稽查局的工作人员往往会因为常年的工作经验,而被习惯所限制,较易陷入一种以往的经验中,寻着过去的路径来解决问题,殊不知,现在社会进步飞速,使得企业在自身规模不断壮大的同时,也在不断地寻求隐藏更深的偷税逃税的途径。
当前,随着税务稽查体制、机制建设的持续推进,各项内部制度正在日趋完备,但在防范税务稽查执法风险方面尚缺乏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和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特别是对检查环节实施监控不够严密,有的稽查人员执法过于任性、不负责任,就会导致出现弄虚作假、查而不实、查多报少、避重就轻、徇私舞弊等现象,而外部监督往往鞭长莫及,税务稽查执法风险有防不胜防的态势。
企业出现的种种违法行为,最根本的原因还在于企业自身守法意识弱。长期以来,一些企业的领导缺乏纳税意识及税务风险意识,导致企业的财会人员也缺少对依法纳税的足够认识与重视,甚至可能认为企业的涉税风险、纳税情况都“与己无关”。管理者头脑中根深蒂固的法律意识淡薄,即使企业做的规模很大了,依旧改不了旧毛病,导致偷税逃税等违法现象频频爆出。
对于税务稽查来说,核实一个企业是否存在偷逃税款的违法情况可能需要多方的配合,也需要各方予以提供相应的信息。比如,稽查部门要想了解到企业开业状况,就需要工商局提供相关信息,要了解企业生产状况,也需要安监局进行沟通。除此之外,还需要国土资源部门、审计、环保多个部门予以协助配合。因此,当前应该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做好信息共享工作,使得信息可以在各部门之间畅通无阻地流动。
稽查人员在具体实施稽查时,要结合该行业特点,提前深入学习了解,对被查企业能够有细致的了解,在此基础上制定稽查方案,把握好稽查重点。这就需要稽查人员不断加强自身业务素质的提升,充实自身。同时,各级税务机关也应高度重视提高稽查队伍素质工作,制定和实施稽查人才培养计划。一方面注重着力培养稽查领军人才,树立好标杆;另一方面要着重培养可以对特定行业实施深入检查的专家队伍,使稽查执法能够对本地区重点税源企业实施有效监控。
信息化时代,科技日新月异,在此大环境下,各个企业在不断创新的同时也变换出了新的偷税逃税的方法,因此,税务稽查也应该与时俱进。在如今大数据的背景下,应全面推进电子查账软件等现代化手段的运用,逐步提升信息化下的稽查办案能力,把电子稽查应用水平作为对各地稽查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除此之外,稽查人员还需要不断强化自身的学习,掌握最新的信息化知识,用好“互联网+”的平台,大力推进信息化稽查的发展。
可以说,严格执法是稽查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因为执法严格严谨,稽查人员才能结合行业特点逐步发现被查企业所存在的违法事实,才能依照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保证国家税款如实上缴。因此,要保证严格执法,一方面,要注重对稽查人员的思想道德建设;另一方面,要加强对稽查人员的技能培训,并且不断丰富培训的内容,更新最新的法律法规政策,切实提升稽查人员的稽查能力。
管理者头脑中根深蒂固的法律意识淡薄,会导致偷税逃税等违法现象频频爆出。因此,要想真正减少偷税逃税现象,还要从源头上入手,对企业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进行相应的税法知识的宣传,提高纳税遵从度。首先要在思想上,增强企业的纳税意识,使其真正从内心认识到缴纳税款的严肃性和重要性。其次,再在具体行动上,也需要税务机关宣传和监督到位,通过展板、LED屏滚动播放相关法律条例,并附以真实的案例向纳税人宣传偷逃税款后果,以多种途径来增强企业守法意识,提高企业纳税遵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