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长云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将“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之一进行了总体部署。近日发布的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即《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就此进一步作出重大决策部署。认真研究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十九届五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我们认为,在“十四五”时期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需要注意把握以下三组关键词。
第一组关键词: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及其通过的《建议》锚定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提出了一系列重大论断和重大决策部署,可谓亮点纷呈。其中最突出的亮点之一是,提出“十四五”时期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需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是“十四五”期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基本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尤其是进入“十三五”时期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农业农村发展同样成就辉煌。当前,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伟大历史性成就,农村即将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决战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奇迹;特别是2020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我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性成果,成为全球主要经济体中率先实现经济正增长的国家。农业农村发展对此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如2016—2019年4年间,全国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递增6.5%;2020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國内外环境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我国有效确保了农村居民包括进城农民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上年实际增长3.8%;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值由2015年的2.73缩小到2020年的2.56。2020年,全国粮食总产量13390亿斤,较上年增加113亿斤;全国粮食总产量连续6年保持在13000亿斤以上。从“十四五”时期开始,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将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进入新发展阶段。这是当前我国发展所处新的历史方位。这种新发展阶段实际上也是需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更加重视共同富裕的阶段。按照党的十九大确立的战略安排,到2035年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当前到2035年,只有3个五年规划期。鉴于工农城乡发展不平衡、农业农村发展不充分仍是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集中体现,从“十四五”时期开始,需要立足新发展阶段,更加重视在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上凝神聚力,在推进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上有更大作为。
新发展理念回答了怎样实现发展、实现什么样的发展等重大理论和政策问题。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必须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比如,“十四五”期间,要更加重视增强农业农村发展的创新驱动能力,聚焦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强化农业农村发展的科技和物质装备支撑。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解决好种子和耕地问题作为2021年要抓好的八大重点任务之一,与此有密切关系。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发展壮大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市场主体建设区域性农业全产业链综合服务中心”“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完善农村生活性服务业支持政策,发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网点”等,很大程度上正是因为,发展农业农村服务业是促进现代科技和物质技术装备有效植入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渠道,是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路径。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要注意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也是一个矛盾统一体,要注意促进其协同发力并形成合力,统筹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防止畸轻畸重、顾此失彼,影响农业农村发展质量。比如,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要注意把产业链主体留在县域,通过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更多农民能够更好地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这不仅是推进共享发展的要求,也可以为扩大内需特别是农村消费提供坚实的农民收入支撑。提升乡村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需要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创新发展、做大做强。但是,也要注意鼓励龙头企业带动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特别是小农户成长,通过培育涉农供应链战略性伙伴关系,增强对农民就业增收的辐射带动能力。这也是新发展阶段更加重视共同富裕的基本要求。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要服从并服务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需求。构建新发展格局,关键是畅通国民经济循环,首先是畅通城乡循环。要结合深化农村改革,畅通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增强城市发展对农业农村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要结合统筹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培育都市圈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的战略平台功能,引导都市圈内核心城市、梯级节点城市增强对县域发展的辐射带动功能。《建议》和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以及“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这有利于为传导工业和城镇发展对农业农村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创造条件。畅通城乡循环,一方面,可以通过促进城市人口、人才下乡,更好地促进城市居民消费下乡和农村消费扩张;另一方面,有利于疏通农民工进城就业增收和提升发展能力的渠道,为促进乡村人才振兴、推动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创造条件。要结合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和推动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加快培育产业融合带动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更好地引领支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随着城乡居民收入和消费水平的提高,我国农产品消费不可能完全依靠自给自足,在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同时,部分农产品通过国际市场调剂余缺或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是必然趋势。支持企业融入全球农产品供应链,或“走出去”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不仅有利于营造涉农国内大循环与国际大循环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也有利于通过畅通国际大循环更好地引领提升涉农国内大循环。
第二组关键词: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开局起步期。按照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的重大判断,新时代新阶段的发展必须是高质量发展,要在质量效益明显提升的基础上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而且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各领域都要体现高质量发展。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推动全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迫切要求。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也要体现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并将推动高质量发展贯穿于农业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方面面。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将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作为目标导向,并要求坚持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就是这个道理。
那么,怎样体现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所谓高质量发展,应该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发展,是体现新发展理念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发展,也是富有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的发展。如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不仅要注意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还要注意通过引导乡村产业多元化、综合化和融合化,丰富乡村经济业态,将激发乡村产业的经济功能同培育乡村产业的生活功能、生态功能、文化功能有机结合起来,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耦合共生、融合提升,并借此改变当前部分地区出现的农村经济农业化、农业经营副业化、乡村发展空心化和乡村人才、文化、生态、组织发展徘徊滞后的问题。检验乡村产业是否高质量发展,不仅要看能否通过增强产业创新驱动能力,有效提升其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还要看其发展能否让更多农民有活干、有钱赚,并通过让农民在参与发展的过程中增强自身就业增收能力,更好地实现共享发展。
当前,我国农业基础仍不稳固,农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亟待增强,一个重要原因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滞后,供给结构的转型升级赶不上社会需求结构转型升级的步伐。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必然要求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借此,更好地立足新发展阶段,按照坚持新发展理念要求,推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地生根,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建议》要求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随着城乡居民收入和消费水平的提高,社会需求加速分化,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农业供给体系对社会需求结构升级和需求分化的动态适应和反应能力,有利于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进而有利于完善扩大内需的政策支撑体系和实践支撑。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加快健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别是农业龙头企业在推进农业标准化中的引领支撑作用,并将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科技示范园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等作为重要抓手,也是深化农业农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建议》和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通过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有利于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环境,降低农业农村发展的成本和风险,提升农业农村发展的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也是深化农业农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
第三组关键词: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
现代社会本是高风险社会,世界已进入各种安全风险的高发期。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内周期性、体制性、结构性问题交织叠加,进一步增加了形成各种安全风险的可能性。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全球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国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依然很大,其影响仍将经历一个较长时期的发酵和消化过程,增加了国内外发展形势的严峻性。在此背景下,统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要求在“十四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过程中,必须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这也是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的客观要求。
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历史关口,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有利于立足新发展阶段,更好地坚持底线思维,提高风险预见预判能力,有效防范化解各类经济社会风险。“十四五”期间,我国“三农”工作重心出现历史性转移,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此背景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现象的重要性迅速增加。《建议》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部署“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4条重要内容之一;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在其总体要求之后,将其作为第一项重大任务进行决策部署,一个重要原因是这是当前乃至“十四五”期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最紧迫的任务,也是在“三农”工作中“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当务之急。近年来,党中央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推动脱贫攻坚取得举世瞩目的重大历史性成就。但是,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尤其是部分脱贫地区、脱贫户的脱贫基础仍不稳固,一些脱贫户和边缘户因为诸多原因仍然存在较大的返贫致贫风险。因此,《建议》和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设立衔接过渡期”“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在“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内,“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也要求“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
综合考虑国内外发展环境的复杂深刻变化,以及农业农村自身的发展规律和趋势,“十四五”期间也应更加重视统筹发展和安全。比如,在“十三五”期间,许多贫困地区的乡村产业发展和产业扶贫,对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发挥了决定性作用。但是,随着其乡村产业发展规模的扩大,部分地区产业低层次同质竞争和销售不畅的问题日趋凸显,甚至容易陷入“量增价跌降效”的困境,加大出现规模性返贫风险的可能性。新冠肺炎疫情导致的全球经济不景气,也会从需求链和供应链两方面增加脱贫地区乡村产业发展风险。因此,引导脱贫地区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成为推进脱贫地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当务之急。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实施脱贫地区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广泛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面向农民就业创业需求,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与技能培训”,既是为了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又是为了有效防范产业发展风险,并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在当前乃至“十四五”时期,发展环境的复杂深刻变化,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进一步增加了农业农村发展面临各种衍生风险的可能性。在此背景下,更加需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以便更好地在危机中育新机、在变局中开新局。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要求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确保粮、棉、油、糖、肉等供给安全”。这在很大程度上正是为了有效防范粮食安全风险。这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底线要求。
(作者为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所副所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