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妇女权益必须上升为国家意志。要以疫后恢复为契机,为妇女参政提供新机遇,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管理水平。我们要消除针对妇女的偏见、歧视、暴力,让性别平等真正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和价值标准。
——习近平
这段话出自2020年10月1日习近平在联合国大会纪念北京世界妇女大会25周年高级别会议上的讲话。
联合国自诞生之日起就将提高妇女地位、促进男女平等视为自己神圣的职责。新中国成立71年来,我国也始终在践行着这一点:促进男女平等的政策法规不断的完善和落实,保障妇女权益的立法,执法力度持续加大,妇女权益进一步得到了保障;女性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广大妇女社会参与意识进一步增强。
习近平主席指出,保障妇女权益必须上升为国家意志,让性别平等真正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和价值标准。这要求我们不断提高妇女地位,推动妇女事业的发展。
具体而言,可从以下方面着手:促进公平教育,提升妇女整体素质和综合素养,推进妇女终身教育和性别平等教育;不断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法治体系,增强妇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促进女性平等就业,提高女性劳动参与率,消除就业性别歧视;推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人数的增加和水平的提升;为妇女提供公平可及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提高妇女的健康水平;加大对妇女特殊人群的社会救助力度,提高妇女享有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的水平;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为妇女发展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增强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这样,才能让性别平等真正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和价值标准。
(来源:央广网)
中华女子学院家庭建设研究院执行院长 孙晓梅
保障妇女权益必须上升为国家意志。要以疫后恢复为契机,为妇女参政提供新机遇,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管理水平。我们要消除针对妇女的偏见、歧视、暴力,让性别平等真正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和价值标准。
——习近平
习近平讲话 书法 曹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