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澳可打造為全球賭業服務中心

2021-04-21 15:32
澳门月刊 2021年4期
关键词:杜某賭場司警

賭仔無力還債遭禁錮 警拘兩貴利佬

3月16日上午,司警局接獲路氹某大型娛樂場保安部通知,指有住客疑因欠債,被人禁錮在房間內,要求協助。司警接報後,隨即前往涉事房間成功解救男事主,並當場截獲林、李兩名“放數佬”。

經調查,內地男事主稱,3月14日下午在本澳賭博,期間輸光賭本,向對方借高利貸七萬八千港元翻本,條件是連本帶利須還款六萬七千二百多元人民幣,據當日利率,即要多還近一千七百元利息,賭博過程中無需抽息。經一輪搏殺,事主最終再度輸清,無力還債下,被林、李兩人扣起身份證件,禁錮在路氹某酒店房,迫令還錢。

直至3月16日,事主暗中致電酒店要求協助報警,司警到場拘捕二十多歲內地居民林某及李某,並在兩人身上起出事主的證件及借據。二人承認作案,司警正追查幕後有否集團式操控,案件有待跟進。

兩内地女合資賭博騙60萬碼

3月12日,涉案兩名女子與兩名在逃者在中區某賭場遊說三十餘歲內地男事主合資賭博,疑犯指會出資30萬港元,要求事主出資60萬港元。事主2009年在內地認識兩名女子,於是按指示將款項交予對方。期間,一名在逃人取當中5萬元籌碼假扮賭博,事主從旁觀賭,另一在逃人則保管其餘85萬港元籌碼。不久,假扮賭博的在逃人引開事主注意力,成功讓同黨逃去後亦借故脫身,事主懷疑受騙。

至3月13日凌晨,事主透過朋友知悉,有人在微信向他人以八五折兜售一批籌碼,懷疑是自己被騙走的籌碼,於是假扮買家聯絡對方,欲購買籌碼。稍後,涉案兩名女子果然出現與事主交易,事主即報警求助。司警拘捕四十餘歲內地女子呂某和二十餘歲熊某,但兩人均否認犯案。司警以相當巨額詐騙罪移送檢察院偵辦並追緝在逃者。

內地男扮換錢涉搶手機勒索斷正

3月12日凌晨二時,胡某和20歲內地女“換錢黨”李某在路氹某賭場將人民幣兌換港元,協議0.855人民幣可兌換1港元。胡某最終只兌換1200元人民幣,當胡某將人民幣轉帳予李女,李女便從袋中取出一疊合共101,00

胡某見狀,即強搶李女手中港元鈔票但不成功,繼而掠去李女放置在附近一處地方的手機,並迫令李女交出所有港元,否則不交還其手機。由於李女不從,兩人爭吵,驚動保安員報案。司警到場拘捕涉案二十餘歲內地男子胡某。司警以搶劫和勒索罪移送檢察院偵辦。

學者:澳可打造為全球賭業服務中心

3月20日,亞洲責任博彩聯盟主席蘇國京在“產業多元、促澳門經濟發展”專題論壇上指出,澳門應以博彩為核心進行產業鏈佈局,成為全球博彩業軟件和硬件及周邊相關服務中心。

蘇國京在會上作專題演講時指出,博彩業無論以往或現在,仍佔據澳門經濟大頭,若簡單設法降低和刻意找產業替代,結果恐怕差強人意。如何推動經濟多元,建議澳門應以博彩為核心進行產業鏈佈局,成為全球博彩業軟件和硬件及周邊相關服務中心。未來賭場和貴賓廳業務佔比應控制在50%內,通過推動產業多元實現澳門經濟多元。

博彩產業鏈包含遊戲設計開發、賭場設備(特種撲克、賭檯、籌碼、輪盤等賭場相關硬件)、軟件服務(賭場管理、酒店管理、客戶管理等)、角子機、技術標準、行銷服務、安防工程、博彩業會展論壇等多個方面,其中絕大部分設備和服務,澳門都需從海外採購。若澳門可引進相關技術、國際知名廠商,在澳實施獨資或合資或生產等各種形式的合作,澳門自然會成為全球博彩軟件、硬件和各類服務的提供商。若再以技術和行業標準為切入點,協同全球專業機構推出地區和全球性行業標準,澳門未來定可成國際博彩業服務中心。澳門回歸21年,博彩業收入來源九成九是賭場和貴賓廳,若澳門博彩業未來發展佔比可做到賭場和設備、技術、服務等收益平分秋色,何嘗不是一種好選擇?

內地打擊網賭 澳宜加快完善博彩法

內地正式實施刑法修正案,對澳帶來影響?亞洲責任博彩聯盟主席蘇國京表示,相信非針對澳門,但澳門要加快博彩業法規完善修訂;加強與內地法律、公安部門溝通。

蘇國京指,鑒於近年全球線上博彩、非法形式賭博對內地造成極大影響。新形勢出現後,法律完全空白,相信國家是出於這層面進行治理和整頓,是好事情,並非針對澳門。

蘇國京認為關鍵是澳門可做什麼。首先,最重要是加快博彩業法律法規完善修訂,如澳門博彩業組成中,多出一個重要部分——博彩中介業,如何加強和規範博彩中介人管理。其次,如何應對線上博彩給澳門帶來各類問題和糾紛,博彩業中涉及技術、設備等進一步規範標準等,以澳目前現有法律法規,很難應對和解決發展中遇到的各類問題。

此外,當內地法律與澳門特區法律產生重疊甚至衝突時,需要法律明確意見和支持保障。刑法出臺後,明確的司法解釋細則並無出台,認為澳門應跟內地包括法律、公安、檢察等部門機構進行常態化溝通。

三內地男涉換錢騙賭客50萬

3月5日凌晨,男事主透過友人在微信通訊群組聯繫三名“換錢黨”兌換現金,期間,雙方協議以50萬元人民幣兌換59萬港元,並相約在路氹某賭廳交易。交易期間,事主按指示將款項轉帳至對方的指定帳戶,不料有人收到錢後,即不停以過數需時等理由拖延,事主見遲遲未收到現金,懷疑受騙,果斷通知保安協助截停三人,報警求助。司警接報到場拘捕三名內地男子,年齡介於23歲至26歲之間,三人均否認犯案,案件以涉詐騙送交檢察院處理。警方正追查騙款下落。

上季賭業全職僱員薪酬跌5%

3月上旬,統計局公佈2020年第四季博彩業人力資源需求及薪酬調查結果顯示,期內博彩業共有56,613名全職僱員,按年減少1,612名,當中荷官25,164名,按年減少295名。去年十二月博彩業全職僱員平均薪酬(不包括花紅及獎金)為23,440元(澳門元,下同),按年跌4.9%;荷官平均薪酬19,800元,跌6.1%。期內職位空缺僅26個,按年減少417個。

在招聘要求方面,有50%的空缺要求工作經驗,要求高等教育學歷的佔50%;要求懂普通話及英語的分別佔96.2%及92.3%。

去年第四季新聘僱員僅174人,較2019年同季(1,294人)跌86.6%,僱員僱用率(0.3%)和流失率(1%)分別跌1.9和0.8個百分點,空缺率跌至接近零水平,有關指標反映博彩業人力資源需求大幅減少。

職業培訓方面,博彩業僱員參與由企業提供的培訓課程(包括由企業舉辦或與其他機構合辦,又或由企業資助員工報讀的課程)共195,572人次,按年升69.9%,當中主要修讀“服務”課程(36.4%),其次是“商業及管理”課程(31.2%)。培訓課程絕大部分由博彩公司舉辦,參與的學員人次佔總人次98.5%。

該調查統計對象不包括博彩中介人及博彩中介人合作人。

內地男詐騙換錢黨三萬

3月4日,杜某在路氹某賭場接觸一內地女“換錢黨”要求將人民幣兌換五萬港元。交易過程中,兩人仍未談好兌換匯率,杜某已不斷催促女子先將五萬港元交給他賭博。女子在杜某連番催促下,也順應要求先將五萬港元交給他。杜某拿取港元後,隨即將一疊人民幣交予女子,迅即離開。女子即時點算人民幣,發現只有兌換總額的四分之一左右、即一萬元人民幣,仍欠三萬二千五百元人民幣,懷疑受騙,報案追究。

司警經調查,3月8日深夜在新口岸一賭場拘捕涉案31歲內地男子杜某。經查問,杜某辯稱當日只拿取女子一萬一千五百港元。但司警翻看賭場監控發現,杜某在案發當日拿取女子若干張港元,曾到一賭檯將一萬港元兌換成籌碼,當時他手中仍持有大量港元鈔票。司警落案控以巨額詐騙罪,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逾期內地女盜商人百三萬被捕

3月13日,20餘歲河北男事主來澳旅遊並賭博,入住路氹一賭場酒店,當日事主在一貴賓賭廳提取約140萬港元賭博。經一輪“搏殺”,事主仍持有132萬港元賭款,便返回酒店客房休息。至3月15日凌晨2時,事主再到路氹一賭場賭博時,30餘歲浙江女子高某上前與事主搭訕。之後,兩人一同宵夜。過程中,事主喝大量烈酒醉倒。同日清晨5時,高某將事主扶返一酒店客房休息;至上午8時,事主酒醒,發現高某已離開,同時一個裝有132萬港元賭款的手提袋也失去,報案追究。事主報稱損失132萬港元及價值9萬港元的手提袋。

司警根據“天眼”系統,發現高某在案發當日曾到新口岸一珠寶店將一百萬零六千港元兌換成人民幣再匯到內地。同日下午5時,司警在新口岸一酒店客房拘捕高某。

經查問,高某供認因一時貪心犯案,在盜取手提袋後,即拿走款項並在酒店附近街道棄置手提袋,之後將大部分港元贓款兌換成人民幣再匯到內地。行動中,司警在疑人隨身物品檢獲二十五萬五千港元疑贓款,現正追尋其餘贓款下落。高某今年1月15日逾期逗留至今,司警以加重盜竊罪移送檢察院偵辦。

內地男持練功券換錢詐騙13萬

3月7日,內地男事主因需要使用港元,遂聯絡詹某兌換,兩人在路氹某賭場附近一快餐店交易。過程中,詹某要求事主先轉帳到指定銀行戶口。事主按協議轉帳127,875元人民幣,但之後詹某拒絕交出15萬港元。事主懷疑受騙,報案追究,治安警到場處理,再通知司警跟進。

司警在25歲內地男子詹某身上檢獲399張、面額均為一千港元“練功券”偽鈔,另有兩張、面額一千港元真鈔。經查問,詹某供稱早前在拱北某賓館接觸一名男子拿取有關港元來澳與他人兌換金錢,當時已知悉所拿取為“練功券”偽鈔,每次兌換成功可獲五千至六千元不等人民幣報酬。司警以相當巨額詐騙罪,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內地男輸光扮兌籌碼誣吿換錢黨

3月7日凌晨,司警接獲路氹某度假村保安部報案,指發生一宗涉及換錢的詐騙案,派員到有關大堂調查,接觸到男“換錢黨”及李某等人。

經查問,26歲內地男子李某聲稱當日凌晨約3時,聯絡男“換錢黨”到大堂將十萬元兌換籌碼,但對方取款後,拒絕交出籌碼,更欲離去。男“換錢黨”則聲稱,李某到場後只是向其借十萬元,於是拒絕並離開,否認曾收取李某十萬元。

司警再三查問,李某終供稱3月5至6日到賭場賭博輸光兩萬港元賭本,之後將朋友交予其暫時保管的10萬元拿往賭博又輸光,遂聯絡一名“換錢黨”假扮用錢兌換籌碼,之後再“屈”對方取走十萬元,藉此向朋友交代款項去向。司警落案控以誣告罪,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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