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全
摘 要:为强化我国初中学生的公民素养,使之养成文明守法的生活习惯,中学阶段的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应当将法制意识教育设置为课堂教学的基本目标与关键性任务,通过充分利用学科教育资源、联系社会发展与多数学生的价值观,开展全面、系统的法制意识培育活动,使缺乏社会经验的中学生接受任课教师的指导与规训,加深中学生对法律知识、法学观念的理解与认识,以此从不同路径入手促进学生良好生活习惯与精神面貌的形成。文章主要分析了在当代初中道德与法治课堂上开展法制意识教育的必要性,并深入分析了现行法制教育体系的根本问题与潜在漏洞,列举了进一步完善法制教育体系、提高育人效果的实用性指导方法。
关键词:初中道德与法治;法制意识;培育方法研究
一、 引言
为提高初中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的法制观念塑造效果,降低新时代未成年人的犯罪率,保证当代中学生的健康成长,初中道德与法治指导教师应当利用课上教学时间对学生施加持续的指导,面向多数初中学生详细讲解具备较高生活实践指导价值的法制理念与法律条款,根据学生的认知能力与思考方式设置与法制教育有关的具体教学内容,并逐步修改教学效果评价标准与授课方法,弥补初中道德与法治教育体系中的潜在缺漏,使中学生学会主动使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通过开展普法教育能够使学生养成强烈的守法意识与社会归属感,在促使中学生透彻地认识到法律的社会意义的同时,使法制教育成为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教育体系的一部分。
二、 立足初中道德与法治课堂重点培育学生法制意识的现实意义分析
强化法制教育、重点培育学生法制意识有助于塑造初中学生的价值观与人生观,使之获得正确、持久的引导与锻炼,为理解深层次的法学观念与法制精神奠定法律素养基础,提高初中学生对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有利于批量培育具备法制意识与守法观念的高素质公民。法律素养水平的高低决定了初中学生成长空间的大小与价值取向的正确性,是初中学生参与现代社会竞争必须具备的个人素质,在初中道德与法治课上组织开展法制意识教育,能够避免初中学生受到外部社会环境中流行社会思潮的影响,学生能够基于所学的法律知识对外来信息的可信度做出准确无误的判断。任课教师必须在课上为初中学生详细阐述我国公民所享有的个人权利与必须主动承担的社会责任,让初中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初步认识到法律的公正性与全面性,了解法律对社会运行方式的规范效果与个人安全的保护作用,督促初中学生通过自觉遵守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有效抵制不良诱惑。
三、 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中法制教育体系的潜在缺陷分析
(一)教师队伍教学能力较差,无法保证专业性
多数思政教师的法律素养不足,并未系统性地学习过法律知识,不了解我国新颁行的各项法律、法案以及学科基本原理,难以在法制意识培育活动中充分发挥自身的教学能力为初中学生提供有益的指导与帮助。任课教师忽视对法制教育进行科学、合理的教学安排,不重视制定并实施完善的教学计划,习惯于利用课余时间穿插着讲解零散的法律知识,未能面向初中学生深入剖析法制精神的思想内涵与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现实意义,教师所组织的法制教育缺乏实质性内容,育人效果不佳。
(二)教学方法单一,实际效果不佳
思政教师所组织的课上法制意识培训活动偏重于讲解基础性的法条知识,所举出的示范性案例与初中学生的个人生活环境有着较大的距离,无法保证案例的概括性、生动性、直观性,初中学生难以在教学活动中长期保持高度集中自身的注意力,对法制观念与法学知识的学习兴趣呈逐步递减态势。指导教师未能深入发掘思政课程中与法制理念有关的内容,难以通过改变教学策略、组织实践演练活动培育学生的法制意识,法制教育活动的理论性高于实践性,无法发挥法制教育的行为习惯矫正与思想理念塑造效果。
四、 革新教学模式、推进法制教育体系建设的可行措施研究
(一)组建高水平的课程教学团队
校方必须合理调配来自社会不同领域的教育资源,组建高素质的思政指导教师队伍,通过重组教师团队进一步提高法制意识的培育效率与课堂教学的实效性。校方应当建立专业化教育人才培育机制,详细规定初中思政教師个人应承担的教学任务与育人职责,面向各级司法机关、社会团体聘请法学专家对教师队伍进行系统化培训,提高思政教师的教学能力与对法制思想的理解深度,使教师具备足够的法学知识储备组织分层次、多样化的法制教育活动。为保证具体教学效果,校方必须对任课教师所制定的阶段性法制观念培育计划进行审核与管控,在不同时间段设置相应的能力培育指标与考核方法,并对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能力与教学态度进行科学评估,激发思政教师主动改进指导思路、提高教学质量的积极性。
思政教师必须以主动控制自身的言行举止,将自身树立为初中学生可参照的遵纪守法模范,借助互联网技术不断搜集与最新法律法规有关的社会新闻资讯,整理、编辑不同形式的法制教育资源,为思政教材中体现法制精神的基本知识点制作配套的解释性真实案例,提高法制教育的科学性,降低初中学生的学习困难程度,为初中学生了解现行法律条款的基本应用路径提供一定程度的方便,通过充分发掘课本中的法制教育资源面向初中学生开展法制思想宣传,进而提高初中学生的法律素养与思政课堂的能力培育效果,为学生法制思维的形成与发展提供多方面的启发。
(二)调整教学方法,采用全新授课策略
思政教师应当通过调整指导思路与授课方法充分发挥思政课程的法制意识启蒙作用,顺应作为青少年的初中学生自我意识的成长,在课程体系中引入具备一定新颖性的知识与案例,通过面向学生普及涉及不同生活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常识,间接性地强化初中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避免其因受到不良社会因素的影响而养成不符合法制精神的行为习惯。任课教师必须放弃理论性较强的传统授课模式,创设培育法制观念与法制精神的新路径,在维护课堂教学秩序的同时促进初中学生心智的健康发育,引领初中学生深入分析各类真实的社会性案例,营造有助于初中学生个人思想进步与道德与法治觉悟提升的良好课堂学习氛围,进一步增强当代初中学生的法律意识与守法护法积极性。例如指导教师在讲解《依法参与道德与法治生活》这一课的思政课程知识时,应当组织学生参加拓展性课堂教学活动,使初中学生基于“怎样合法履行自身的道德与法治权利?”等特殊问题开展自由讨论,并分析建议权、监督权等法定公民权益的履行途径,初中学生可结合任课教师所提供的有关案例与学习材料思考以上问题,并针对性地查询法律中的相关条款,领会法律中蕴含的思想理念与基本精神。通过转变授课方式与法制精神培育模式,可促使初中学生树立自觉维护法律尊严与自身法定权益的安全意识,充分理解自身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