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菲 刘丹
21年的公诉生涯,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李凯对一个案子的印象颇深。
案件发生在2014年,被告人是一个拆迁户,有一儿一女,因为一场失败的投资,家里的钱全被搭了进去。没有存款,又没有工资收入,丈夫觉得媳妇过惯了好日子,怕以后没钱了家庭无以为继,于是把媳妇勒死了。然后他又想到儿子刚参加工作,没有经济基础,如果把小女儿留下,会给儿子造成负担,于是把女儿也勒死了。最后轮到自己时,没死成。一直到案发,他都坚称自己杀人是为了不让家人受苦。
“这个说法他咬得死死的,上了法庭也是如此”。李凯当庭就提出了反驳:“你说的都是很自私的观点。你一直强调自己的感受,你有想过你妻子和女儿的感受吗?她们愿意死吗?”
看到被告人低下头之后,李凯又换了语气,语重心长地说:“这个世上家庭条件艰苦的有很多,但即使生活再不易,许多人也选择继续活下去,不能因为生活艰难,就随意剥夺他人的生命。有些事情是用金钱是换不来的。因为你的自私,毁掉了整个家庭,面对这样的结局,你觉得自己幸福吗?”被告人无言以对,当庭认罪。
当时,说完这段话,李凯心跳得有点快,他是一个一办案就全身心投入的人。在李凯看来,被告人虽然触犯了法律,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在案件背后,如何让被告人有所悔悟?如何去感化他们?这些工作对检察官而言才是最具挑战性的事情,李凯也想要把工作做到极致。
能够到李凯手上的案子,很多时候都是人命关天的案子。
2020年元旦前夕,李凯作为第一公诉人,参与了民航医院杀医案的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工作。他说:“被告人怨气很深,认为医生没有好好给母亲治病,情绪失控之下,做出了杀人的极端举动”。这起案件备受社会关注,为此他顶着不小的压力,度过了好几个彻夜难眠的夜晚。
涉嫌杀人的案子,李凯不是第一次见到,对于杀人的理由,每个被告人都有自己的辩解。如何查明犯罪的真正原因?犯罪者获刑的标准是什么?怎样才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能不能真诚悔罪……这一系列问题,李凯都会思考。
面对杀医案,李凯对被告人进行了深入的调查。他发现,被告人没有什么文化,又是家中最小的孩子,父母生他时年岁已大,故对其十分宠爱,最终导致被告人形成了偏执而固执的性格。“一般蜜罐里长大的孩子,承受挫折的能力会比较差。被告人没有固定工作,平日里都是依靠母亲的养老金生活。他把自有住房租了出去,拿着租金另外租了一个小房子住,两间房租的差价供自己开销。这次母亲住院了,他担心母亲命不久矣从而断了自己的经济来源,一时无法接受,心中的偏执开始作祟,让他陷入深深的泥沼里无法自拔,认为医生故意不好好给母亲治病,情急之下就产生了报复医生的念头。”李凯分析道。
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李凯。(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在李凯看来,除了与被告人讲法律之外,对被告人进行心理分析也很重要。只有换位思考,才能真正触动被告人。
在杀医案的法庭上,李凯连续发问:“你应该杀人吗?你能杀人吗?”“你殺了被害人,他们的家属该有多伤心,你考虑过吗?”诚恳的问话触动了被告人。被告人脸上的神情开始缓和,不再像之前那样愤怒和抵触。
“当我们真诚的、带着感情去办案的时候,是可以看到对方转变的。”李凯知道自己的话起作用了。“你是不是应该跟被害人的家属认个错?”他继续追问道。
李凯认为,在案件中慢慢让对方释放出真实的情绪,进而让被告人意识到自己所犯的罪行十分重要。“我们要脱去检察官这一身份,以一位普通百姓的视角与被告人对话,用朴素的观点来跟被告人进行交流,让被告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被告人从心里接受了司法的审判,说明他的人生还有可以挽救的余地。”
然而还有一些案子,李凯总是忍不住为当事人感到惋惜。让他印象深刻的是一起年轻人杀人的案子。因为跟家里闹别扭,这个年轻人想要割腕自杀,可是他胆小怕疼,于是想了个杀害他人让法院判处自己死刑的主意。他捅死了一个正在路边打电话的无辜者。当他意识到自己真的杀了人时,胆怯地逃跑了。
李凯在给检察官授课。(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杀人时你有想过后果吗?杀人之后你为什么要逃跑呢?”李凯问道。
被告人说:“我后来突然想明白了,我还年轻,还想看看这个世界,这个世界还有很多事情没有经历。”
“被害人也刚刚20岁,他也没有经历太多的事情,他也想多看看这个世界。他还有机会吗?”李凯单刀直入地发问,让被告人顿时哑口无言。
对李凯来说,一件案子的办理,既要让被告人承担法律后果,也要让被告人诚心悔过,并从此走上正途,这时候,站在被告人的角度真诚与他们沟通就显得十分重要。
对李凯而言,办案不仅是种挑战,也是一种与犯罪分子的智力对抗,而善于在案件中捕捉细节,也让李凯在许多大案中挑起了重任。
2017年,李凯接到了朱某辉等7人制造、贩卖、非法持有毒品案的出庭支持公诉任务,该案涉案毒品重达28.6公斤,是当时北京最大的制毒案件。
面对嫌疑人不认罪、指控证据存在形式瑕疵、以及制毒行为是犯罪既遂还是未遂的认定等存在重大争议的问题,如何解决,直接影响案件的判决。
为了这个案子,李凯对涉案毒品的形态、专业术语、制毒程序等知识进行了细致研究。比如制造冰毒的原料是什么样,有没有特殊气味等,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小细节,都是案件的关键。
庭审时,有6名被告人当庭拒不认罪,认为己方并非利用原料制作毒品,如果他们真的制作毒品,他们完全可以在居民楼制造,嘈杂的环境更利于隐蔽,完全没有必要跑到郊区人烟稀少的地方。
针对被告方拒不认罪的态度,李凯充分运用庭前准备的涉毒化学专业知识和答辩预案,针对辩方提出的近40项质证意见一一做出有力反驳。在法庭上,李凯对涉毒化学知识侃侃而谈:“冰毒的原料你知道是什么吗?甲基苯丙胺你见过吗?是一种棕色油状物。”“你去闻瑞士奶糖,就是那种甜香味。但是甲基苯丙胺是什么味儿?是氨水的味道,臭鸡蛋味儿。所以它才不能在居民楼里造,臭味容易被发现,制毒一定要到荒僻的地方去。”
法院最终采纳了控方全部指控意见,庭审顺利结束,李凯心里也踏实下来。
还有一起发生在2004年的小金额诈骗案,因为一个细节问题,引起了李凯的注意。当时被骗的是一位年轻小伙子,在他入职当天,有一位自称是管理员的妇女告诉他,为了安全起见,入职员工要先将随身携带的财物交由她保管,下班之后再归还,于是,小伙子毫不犹豫地就把手机和身上的400元现金交给了她。后来得知自己被骗后,小伙子立即报了警。当这名妇女被抓到后,她也很快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但手机已被卖出,无法找到。根据小伙子提供的发票等证据,当时他的手机估值3000元。
表面上看,案件事实很清楚,实施行骗的妇女会受到法律制裁,但是不是真正构成刑事犯罪呢?经过细致梳理后李凯发现,对于该名妇女涉嫌诈骗3000元的数额,缺少一定的证据认定。他说:“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刚好符合诈骗罪的一般入罪标准。但是手机已经被卖出,在手机的作价上会不会存在疏漏?这些关键证据都会影响案件的最终判决结果。”
李凯立即联系了价格认定中心进行询问。对方的回答是:“按照价格认定中心内部操作流程,会根据手机的成色、外观和按年的折损率,原则上有一个作价幅度。”在该案中,认定中心是按照最高幅度进行作价的,至于为什么一定要从最高额度进行认定,对方也说不出具体原因。
最后,价格认定中心工作人员根据手机购买价格、购买时间等多重因素对涉案手机进行了重新作价,最终确定涉案金额为2900元。涉案妇女未构成刑事犯罪,检察院依法对其按照不起诉处理。
“办案靠的绝不仅仅是法学知识,多样化的专业知识也很重要。”这是李凯在20年工作经历中形成的深刻认识。对于跨行业、跨领域专业知识的掌握,李凯也积累了一些办案经验。
在办理“秦火火网络诽谤寻衅滋事案”过程中,涉及到一个专业问题——网上用户在互联网上的身份如何识别?当时发布虚假微博的账户名在案发时叫“中国秦火火”,但是在案发后,检察机关取证显示为“中国秦火火_S96”。
秦火火的代理律师以微博昵称作为识别依据,据此提出微博显示的发布用户与检方指控的微博发布用户昵称不一致,所以被告人不是发布微博的人的观点。
李凯认为,从技术方面来讲,昵称可以随便更改,而用户身份的唯一验证码是一串数字,这串数字叫做UID码,它是每个用户在微博里的身份证号,是不能改变的。“中国秦火火”账户在发布了不实信息以后,被微博平台屏蔽和封号了,封号以后,有人抢注了“中国秦火火”的微博昵称,于是系统随机分配给“中国秦火火”原先的持有者一个新昵称作为识别昵称,即“中国秦火火_S96”。在李凯的专业研究和分析之下,“秦火火网络寻衅滋事案”的重大技术难题得以突破,在法庭上成功反驳了秦火火的代理律师。法院以诽谤罪判处秦火火有期徒刑二年,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
对于一些重大命案中涉及的法医学知识,李凯认为也要有一定的了解。“在办理伤害案件中,法医知识的专业性,绝不仅仅是看鉴定结论的伤情等级,而是要从他的伤情描述、鉴定过程的描述、伤情产生的方式等角度来分析。”比如在殴打伤害性案件中常常出现的“拳击手”,这种伤情的骨折位置一般接近于手指骨关节的位置,通常形成于主动攻击别人造成的伤情。在嫌疑人和被害人发生争执以后,如果不提前考虑这一点,警方很容易將该处伤情认定为嫌疑人把对方打伤了。
“有专业技术作为支撑,可以帮助嫌疑人澄清一些事实,他们也会很感谢我们。如果是非专业人士,是不知道伤情是由被害人自伤造成的,而且一般人也根本想不到会出现这种情况。”
除了网络知识和法医学知识外、李凯还具备基本的经济知识。比如李凯之前在经济犯罪检察部门办理了很多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其中涉及到了大量审计报告的解读问题,李凯认为:“办案人员要懂得基本的经营和财务知识,我们向审计人员提出具体要求和需求以后,对方才能够按照我们的需求进行审计。只有当我们提出的审计的目标是一个明确的、方向感很强的问题,然后该目标又能和现有的资料相互作为支撑,审计才能高效准确地得出我们要的数据。如果我们不懂这些,那么我们给审计人员提出的审计要求就很模糊,要求模糊,结果只会更模糊。审计报告做出来了也不一定能用,不一定好用。”
在办案之余,作为最高检讲师团成员、国家检察官学院兼职教师和全国检察教育培训特色基地兼职讲师,李凯先后培训过数千人次,开发了多个广受好评的公诉实务课程,有的课程还被评为“全国检察业务精品课程”和“国家检察官学院年度精品课程”。
在开发公诉实务课程过程中,李凯也会不断总结自己的办案经验,让课程内容不断丰富起来,不少检察官都反馈他的课堂生动又接地气。李凯说:“我教的不是方法而是理念和原理,如果单纯教方法,照搬方法解决不了实际问题,因为现实千变万化,但是我把规则和原理讲清楚,掌握了原理,就掌握了规则,自然就生成了方法。”
多年的努力之下,李凯荣获了“北京市先进工作者”“北京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争创奖)”“市直系统优秀共产党员”“北京市优秀公诉人”等一系列荣誉称号。这些年在公诉岗位上的磨练,已经让李凯成为了一名优秀的公诉人。他在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先后负责命案和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办理工作,每年办案数量均超过部门人均办案量,而且所办案件均未出现质量问题。
25年前,当李凯把高考志愿投向了法律专业,他未必了解自己前进的道路,经过20余年在公诉岗位上的磨练,有收获,也有付出。但回首过去,他对于自己20年前的选择仍然无怨无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