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域性和多元性:荷兰黄金时代城市化发展趋向

2021-04-16 22:50:42
关键词:内陆荷兰世纪

刘 涛

(郑州大学 历史学院,河南 郑州450001)

16世纪晚期至17世纪晚期,荷兰在政治、经济和文化领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在欧洲乃至世界近现代化进程中都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这一时期被称为荷兰历史上的黄金时代。荷兰城际关系以及乡村经济的嬗变就肇始于此一时期。作为工商业聚集地,城市在荷兰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自身当然也获得了快速发展。对于荷兰黄金时代城市发展,国内学者的专题研究并不多见(1)20世纪90年代初,武汉大学历史学院陈勇教授推出了专著《商品经济与荷兰近代化》(武汉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陈教授在该书第二章中对近代早期荷兰城市商品经济的发展及其意义予以分析。之后国内少有关于近代早期荷兰城市史方面的跟进研究。,而国外学者在论及相关话题时,通常聚焦于沿海地区已有城市的产业发展和人口变化,却忽视了彼时荷兰城市发展所具有的跨区域性和多元性,无法解读其中所蕴藏的地缘意义和长时段意趣(2)Jan de Vries, The first Modern Economy, Success, Failure and Perseverance of the Dutch Economy, 1500- 1815,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7; Jonathan I. Israel, The Dutch Republic: Its Rise, Greatness and Fall, 1477-1806, Oxford and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5. 有学者认为荷兰城际经济联系的加强发生在19世纪,在此之前则颇为松散。参见Pim Kooij, “Peripheral Cities and their Regions in the Dutch Urban System until 1900”, The 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 Vol.48, No.2, (Jun.,1988).。由此,从学术层面上来看,梳理并剖析荷兰黄金时代城市化发展的跨区域性和多元性显得很有必要。

一、沿海藩篱的松破与内陆城市化发展

在1500年到1600年之间,荷兰沿海地区城市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阿姆斯特丹的人口由1500年的14000人增加到1600年的60000人左右,该城以北约30公里的阿尔克马尔小镇人口也出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由5000人增加到11000人;同期,荷兰省代尔夫特市人口由14000人增加到20000人;荷兰省位于艾瑟尔湖湖畔的恩克赫伊森人口由4000人增加到17000人,与其相隔不远的荷恩由6000人增加到12000人;弗里斯兰省首府吕伐登人口由4000人增加到11000人。泽兰省首府米德尔堡人口由1550年的7000人增加到1600年的20000人。同一时期荷兰省哈勒姆市人口由14000人增加到30000 人[1](P291-292)。身为波罗的海地区谷物和木材的重要中转站,阿姆斯特丹是这一时期尼德兰北部地区发展最快的城市。艾瑟尔湖湖畔的港口城市如荷恩和梅登布利克在这一时期同波罗的海地区建立起了活跃的商贸关系。泽兰省北部的济里克泽和布劳沃斯、南荷兰的马斯河口一些小港口以及北荷兰的恩克赫伊森成为鲱鱼捕捞业重镇[2](P117)。

但是,受制于自身经济构成,上述沿海城市经济辐射范围相当狭小,并未惠及内陆城市经济。米德尔堡从事的法国酒贸易以及其他城市主导的大宗商品贸易大都是过境贸易,主要在沿海区域进行,与北尼德兰内陆地区并无多大关系。这种局面一定程度上也源自于当时盛行的地区保护主义。沿海城市不希望内陆城市介入相关贸易而分割本该属于他们的利益,故而,它们并不乐见区域联系或城际联系的加强。关于这一点,最有力的证据莫过于西部一些沿海城市在16世纪初期到17世纪20年代期间对东西部运河网修建计划的极力阻挠[3](P33-34)。由此,在15世纪晚期到16世纪晚期,当沿海城市有所发展时,北尼德兰地区离海岸线较远的城市发展相当缓慢,甚至部分城市处于停滞状态。关于这一态势,我们从相应地区城市人口演变中可窥其一斑。例如,海尔德兰省首府阿纳姆市人口在1500年为6000人,一个世纪之后为7000人,仅增加1000人。北布拉奔地区的斯海尔托亨博斯市人口在1500年为16000人,1600年为18000人。林堡地区的马斯特里赫特人口由1500年的10000人增加到1600年的12000人,相比沿海地区城市,其增长幅度亦不大。东部城市奈梅亨在这个时间段的人口数量稳定在12000人,人口增长基本处于停滞状态[1](P291-292)。

自16世纪80年代开始,北尼德兰地区的城市迎来发展契机:南部移民的涌入以及在较长时间里对荷兰有利的国际局势。南尼德兰人在16世纪80年代初开始大规模外迁,其中除小部分流向德意志和英格兰外,大部分迁往北尼德兰,主要定居于荷兰和泽兰两地的城市之中[2](P308-309)。大量移民的迁入使此前受战争困扰而停滞不前的北尼德兰地区经济出现转机:一方面,南方工商业移民带来了北方欠缺的或欠发展的行业,丰富了北方的产业种类;另一方面,南方资金的流入充实了北方经济发展所需要的财力[4](P111、P144)。自16世纪90年代到17世纪50年代,欧洲局势整体上而言有利于荷兰。菲利普二世1590年做出干涉法国内战的决定使北尼德兰地区承受的西班牙军事压力大为减轻,作为荷兰强有力竞争对手的法国和英国此时则各自受困于国内不安定的局势,没有过多精力去关注甚至去限制与其相近的弹丸之地荷兰的经济发展[5](P269)[6](P59-133)。由此,荷兰不仅实现了商业复兴,而且构建了由其主导的庞大的海外贸易体系[7](P216-220)。荷兰、泽兰、弗里斯兰三省沿海地区的商人掌控着波罗的海至地中海的贸易,在欧洲与海外地区的贸易中亦扮演着重要角色[2](P311-312)。

随着外部人口持续流入与海外贸易体系的建立,荷兰省、泽兰省、乌特勒支省等地区的城市获得了快速发展[8](P131)。部分沿海城市的人口变化很大程度上反映出了此种发展态势。阿姆斯特丹在1600年有60000人,至1622年增加到105000人,1647年则为140000人。莱登在1600年为26000人,1622年为44500人,1647年为60000人。哈勒姆在1570年人口为16000人,1600年为30000人,至1647年增长到45000人。米德尔堡人口由1600年的20000人增长到1647年的30000人。鹿特丹从1600年的12000人增长到1647年的30000人 [2](P328)。由是观之,16世纪晚期到17世纪40年代中后期,荷兰沿海城市普遍出现了快速发展。与以往不同的是,上述近海城市快速发展所带来的积极效应并不只存于沿海省份和区域,它还惠及荷兰内陆城市。

及至黄金时代,沿海城市快速发展冲击了由来已久的僵化的城际关系,沿海与内陆城际关系得以改善。如前所述,受主体商贸路线和地区保护主义的限制,沿海地区对于修建运河持排斥立场,导致荷兰运河在很长一段时间中还停留在中世纪那种短少且鲜有交汇的状态。在自身经济快速发展的推动下,沿海城市需要改善与内陆地区之间的货运体系,遂放弃抵制修建新运河的旧观念。新运河修建从1631年开始,结束于1665年,它将人工河流和自然河流勾连起来,构建起了一个便于区域交往的水运网络[3](P34-36),荷兰城际驳船运输体系得以建立[9](P56-57) [10](P268)。黄金时代盛期,东西之间水运路线以阿姆斯特丹为起点,向东经乌特勒支省诸城市再向北与上艾瑟尔省的兹沃勒、弗里斯兰的吕伐登以及格罗宁根市建立了直接的水运路线。海尔德兰省内部沟通阿纳姆与奈梅亨两城的运河也得以开通,这为以后区间经济关系向更大区域扩展奠定了一定基础[11](P252-253)。运河网络为沿海城市与内陆城市之间的经贸往来提供了那个时代能够有的最大程度的便利,城际经济联系日趋密切。此外,向内陆省份的流动日渐增多的沿海资本也改善并加强了沿海与内陆之间的联系。比如,荷兰省昔日纺织重镇哈勒姆和莱登在17世纪40年代末期加大对内陆地区的投资力度[12](P167-169)。

沿海与内陆城际关系的改善使得内陆城市化不再静如止水。从17世纪30年代开始到17世纪晚期,在荷兰和泽兰两省城市快速扩围之后,内陆省份的城市化也获得了一定发展[13](P103,P107) 。以布拉奔地区蒂尔堡为例,该地在17世纪30年代之前还是一个乡村,1635年之后,莱登的商业资本家在蒂尔堡地区构建了包买体系。这些投资者将羊毛和生产资金送往这一地区,雇佣当地乡民从事纺织,然后将生产好的布匹运回莱登进行最后加工,此举为莱登资本家带来了丰厚利润,并进一步吸引了诸如阿姆斯特丹、代尔夫特以及哈勒姆等西部沿海地区其他城市的资本家前来投资。随着纺织、漂洗以及染色工业的发展,布拉奔地区涌现出了一批中小城市。蒂尔堡由一个乡村演变成为一座9000人左右的城市[15](P92-93)。在乡村城镇化之时,内陆既有城市也有一定发展,在17世纪30年代之后人口有所增长。据统计,大致到1650年,内陆城市人口比率已经增至20%到30% [14](P80)。当然,相对于沿海城市的快速发展而言,内陆城市化发展还较为缓慢[11](P251)。有些内陆城市,比如德伦特省大部分城市在大致同一时期并未受惠于发端自沿海地区的城市化浪潮[15](P105-117)。

纵观荷兰黄金时代已有城市的发展趋势,我们可以发现,荷兰黄金时代城市化不只局限为沿海城市的快速扩围,还表现为内陆城市化和乡村城镇化相较以往而言的进步,这是一次由沿海波及内陆的城市化浪潮。

二、经济多元化的“新乡村”:区域经济关系改善下的另一种城市化

自荷兰进入黄金时代之后,随着城际经济关系的改善和城市的发展,荷兰乡村经济较之以往也有了新的突破:农地生产多元化渐趋普遍,部分乡村地区工业生产也更上一层楼。

农地产出多元化是黄金时代荷兰乡村经济重要演进之一。在16世纪90年代以前,荷兰乡村地区少有种植麻类作物、啤酒花、亚麻、茜草以及烟草等经济作物。然而此后,尤其是进入17世纪之后,上述经济作物的种植大为增加。乌特勒支西部和荷兰省南部的克瑞姆派纳瓦德乡村地区的麻类作物、赫斯顿和阿尔特纳地区的啤酒花、荷兰省南部地区岛屿上的亚麻、荷兰省北部新开辟的圩田上的油脂作物,以及泽兰省部分岛屿上的茜草都成为各自区域的重要作物[3](P205)。在格罗林根省,当地农民为日德兰半岛供应牛肉,德伦特省农民则为荷兰省沿海地区供应待宰牲畜。另外,最迟自17世纪70年代开始,荷兰东部地区乡村居民职业结构出现了引人注目的多元化[16](P153)。

进入17世纪之后,荷兰园艺业的发展也突破了瓶颈,进一步加深了部分乡村地区农地产出的多元化。早先只供应附近城市的瓜果蔬菜和鲜花在此之后有了较之以前更大的市场。据陈勇教授研究,荷兰园艺业直到16世纪末期都未有发展,园艺作物也只是在莱登等少数城市的周围区域有所种植,规模并不大。这种局面在17世纪被打破,瓜果蔬菜等园艺生产获得快速发展。比如,莱登附近3个村落园艺作物种植面积在16世纪30年代时只有12摩根(3)荷兰历史上使用的面积单位,1摩根(morgen)约在2-2.117英亩或8100-8570平方米之间。,到1632年时便已经达到278摩根,一个世纪之中增长了23倍有余。1610年荷兰省南部贝弗维克和赫姆斯克村的村民借助于伊塞尔河提供的便利交通,发展起了蔬菜种植,园艺生产很快便取代了粮食生产成为当地村民的主业。该省兰德赫蒂克村17世纪以洋葱、芥菜、香菜和各种块根作物种植而闻名远近。弗里斯兰省也有类似蜕变经历的村落[9](P31-32)。

16世纪晚期至17世纪晚期,荷兰部分乡村地区生产的市场化及其居民职业的雇佣化亦能映射出乡村经济多元化的一面[3](P205-206)。伊达德拉蒂尔是弗里斯兰乡村聚落黑特奈尔之一,方圆69平方公里,由8个乡村组成,其中心在一个叫赫劳乌的村庄。该地区与弗里斯兰海成粘土区相邻,境内土壤不适宜农耕,土地易遭水浸。在共和国成立之前,该地区因上述不利因素而不能得到利用的土地占全境面积的40%。1511年,该地共有184户农家,耕种着不到3800公顷的土地。在此之前,这一地区在运河的开挖、堤坝的修建以及排水保地方面几乎没有任何作为。而在此之后,当地居民开始着手对境内外水道进行疏浚,使其通航性得以提升,同时修建风车和排水沟渠以改善土壤。自16世纪末期开始,伊达德拉蒂尔通过船运将自己生产出来的黄油和奶酪输往荷兰省,它与荷兰省之间的经济交往变得越来越频繁。1644年,在当地农民与日俱增的商贸意愿的推动下,伊达德拉蒂尔的赫劳乌与弗里斯兰省府吕伐登之间的班船运输服务得以确立起来。另外,赫劳乌还开通了与黄油集散中心斯内克市之间的班船。利润丰厚的农业生产、便利的交通以及与外部频繁的商贸除了为伊达德拉蒂尔招来省城吕伐登的投资者之外,还吸引了来自于阿姆斯特丹的资金。在上述经济发展过程中,伊达德拉蒂尔居民的职业结构也发生着变化。相较于1511年,17世纪中叶该地人口增加了250%,然而农场主的数量却只增加了12%。这就意味着彼时这一地区出现了较多无地居民,这些人谋生手段与出卖劳动力或提供专业服务等被雇佣职业密切相关[13](P121-124)。

在17世纪初期到17世纪晚期这段时间里,部分乡村地区在手工业生产方面也有长足进步[9](P33)。在这类乡村中,荷兰省的赞恩可谓是出类拔萃者。赞恩地区由赞恩河畔的一些人口稠密的乡村构成,它的主要产业为造船业,其中心在一个叫赞恩丹的村庄。进入黄金时代之后,除造船业之外,赞恩地区的榨油业以及后来的造纸业规模也不小[9](P35)。除赞恩以外,弗里斯兰地区的“弗来克”在已有村庄之外兴起,居于其中的家庭户主虽也有耕稼者,但只占很小一部分,约为10.8%。即使加上捕鱼和狩猎,依靠第一产业谋生的户主们在当地所有户主中的占比也仅为11.7%。而从事手工制造业、商贸、交通运输业以及社会服务业的家庭户主,再加上靠出卖劳动力谋生的那一群人,他们在所有家庭户主中的占比达到81.6%。即使将社会服务从业者排除在外,这一比率仍高达75.2% [13](P226-227)。上艾瑟尔省的特文特地区也有着类似的情况,其非农产业人口占总人口的55.9% [13](P232)。可以说,类似弗来克这样的聚落实际上是一个介于乡村与城市之间的社区,可谓是乡村向城市转型的阶段性产物。

荷兰黄金时代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更多得益于同一时期荷兰跨区域性的城市化。在黄金时代之前,受制于僵化呆板的城乡经济关系,荷兰乡村经济少有脱离传统社会的动力和迹象。16世纪上半叶,城市为了垄断工商业,禁止人们在工商业区域以外的地区建立和从事手工业与商业。比如,在1550年之前的荷兰省,各个城市为了维护自身利益,除开同乡村保持最简单的生存物品需供关系之外,不与乡村有更多的交往。一方面,城市将乡村限定为城市居民生存物品供应地,只想同乡村维持最简单的生存物品需供关系;另一方面,城市禁止制造业业主将布匹生产或啤酒酿造转移到乡下,同时为了防止消费者在乡村地区购买到无税商品,又将市场集中到市区[17](P64-66)。另外,荷兰许多城市存在着市民到附近乡村购买土地的现象,这些人大多成了市民地主,然而这一群体对乡村的治理与封建主的治理方式并无二样。及至黄金时代,在既有城市发展的带动下,荷兰城乡关系大有改观,乡村经济也有了嬗变的拉力和推力。一方面,城市快速发展为乡村产品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市场,越来越多的乡村地区开始接受并践行以市场为导向的理念,乡村经济出现了较为明显的商品化。另一方面,部分乡村地区亦大力发展手工业生产,发起并推动自身非农化进程。比如,由于沿海大城市的商人和商业资本对烟草种植的积极推介和引导,乌特勒支省、海尔德兰省以及上艾瑟尔省部分乡村地区的农产品结构发生变化,烟草种植兴盛,当地乡民的农业生产习惯和理念也出现了较大变化 [18](P79-89)。

如上所论,已有城市的发展改善了城乡经济关系,推动了乡村经济多元化的深入。乡村经济多元化一旦深化,必定会改变其所在农村地区的经济形态,相应地区民众的职业结构也会随之发生变化,从而在人员“离土离乡入城”这一农业人口非农化路径之外,形成另外一种推动乡村居民摆脱简单的农业生产的途径——离土不离乡 [9](P42)。从城乡二元结构方面来看,倘若“离土离乡入城”推动的是乡村人口异地城市化,那么离土不离乡推动的便是乡村人口的就地城市化,其在荷兰相关省份中造就了一种介于农村与城市之间的聚落,这些聚落的状态实为相应乡村正处于城镇化过程中的反映。在弗里斯那里,这类乡村区域被称为半城市化地区[3](P57)。从城市的广义概念出发,我们又可将荷兰此类乡村区域称为“城市属性”四溢的“新乡村”。故此,我们认为乡村经济多元化的兴起在很大程度上可谓是这一时期荷兰城市化的另一种,它丰富了彼时荷兰城市化内容,让当时荷兰城市化趋向多元。

三、余论:多元视域中的荷兰黄金时代的城市化

在黄金时代来临之前,尼德兰北部地区城市化水平并不低。比如,荷兰省城市人口大约为其总人口的一半,上艾瑟尔省三大城市人口占其总人口的38%。即使在第二大农业省,北尼德兰北部的弗里斯兰省,其城市人口比率亦在20%左右。如若将2500人以下的小城市的人口计算进来的话,北尼德兰城市人口在总人口的占比为31%到32% [2](P113-115)。尽管这一时期城市化率较高,但城市发展却因沿海城市与内陆城市之间以及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关系颇为僵化而难有进一步作为。如上所论,自16世纪末期开始,到黄金时代晚期,随着沿海城市的扩围,荷兰城际关系和城乡关系发生了较大变化。随着城际关系的改善,内陆城市人口也有所增长,城市化同样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城市扩围对乡村地区的产出也提出了较多要求,引导着乡村经济靠向市场。

荷兰黄金时代城市化发展与区间经济关系改善之间存在着互为因果的关系。得益于当时有利的国际环境,荷兰黄金时代利用有利地理条件大力发展商业,城市化进程得以加快,从而冲击了已有的区间经济格局,城市之间以及城乡之间的经济关系得到改善。区间经济关系的改善无疑又反过来丰富甚至进一步推动了荷兰黄金时代的城市化,这在部分地区乡村向城镇演进的过程中表现得尤为明显。依照简·德·弗里斯提出的城市化模式,城市化既包括围绕着已有城市而出现的发展,也包括非城市聚落向城市聚落的转变[1](P12-14)。由此审视荷兰黄金时代的城市化,其内容除人口向已有城市聚集这一常见演化形态之外,还应当涵盖乡村经济非农化。而城乡经济联系改善与乡村经济多元化之间存在着较为复杂的互推互动关系。简言之,荷兰黄金时代沿海城市快速发展改善了彼时荷兰区间经济联系,推动了城乡经济进一步发展:已有城市发展呈现出由沿海及内陆的跨区域性,乡村经济多元化的深入则丰富了荷兰黄金时代的城市化内容,使其呈现出多元性。

在黄金时代,荷兰城市与乡村之间僵化的经济关系被打破,两者之间的互动日趋频繁,也更具有机性,这一变化离不开沿海和内陆城市发展所形成的拉力。市场机会一旦增加,城乡之间的关系便不再是竞争与排斥,而是合作。在此情势下,荷兰乡村地区农业生产的市场导向性渐趋鲜明。同16世纪初期乃至更早以前的荷兰农业生产相比,这种局面诚如简·德·弗里斯所言,是一种非专业化和非商品化农业向专业化和商品化农业的转变,尽管整个荷兰农业生产在这个时期还没有完成这种转型,但荷兰乡村经济性质已经在发生变化了[13](P120)。

荷兰黄金时代城市化的跨区域性和多元性更为深远的历史影响在于区间经济联系的日益紧密进一步推动并深化了荷兰乡村经济市场化变革,这种转向一直持续到20世纪初,并最终在二战后完成。在此过程中,荷兰乡村生产不仅指向国内市场,还成功地打开国际市场,其部分产品在欧洲市场上占有重要地位,比如园艺产品和肉奶制品等。我们从荷兰后来农产品出口量可以看到其农业市场化和国际化的发展程度。据统计,截止到一战爆发,荷兰出口的农业产品占到国内农产品总量的一半以上[19](P150-155)。正是依靠着市场化的乡村经济,原本在工业变革浪潮中落后的荷兰在经济总量上相对于黄金时代而言不仅没有退步,反而有所发展。荷兰农业彻底转型发生二战之后。彼时,荷兰乡村经济彻底摆脱自然经济,乡村农业生产商品化得以彻底完成,荷兰农业转变成为“商品农业”。荷兰乡村农业耕作者也在本质上同其他产业部门的劳动者日益趋同。简言之,荷兰黄金时代城市化模式的跨区域和多元转向拉开了荷兰乡村经济市场化和国际化的大幕。由此,在荷兰黄金时代城市化进程加快的基础上,城市与城市之间以及城市与乡村之间的联系皆日趋紧密,其意义不仅仅在于推动了已有城市经济进一步发展,更为重要的是它通过强化乡村与市场之间的联系,推动了荷兰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在丰富同一时期荷兰城市化内容的同时,还为后来荷兰乡村经济现代化定下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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