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康 郭永珍
内容提要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十分重视“人与自然”的关系。面对严峻的生态环境形势,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就应在党的领导下科学推进生态治理的现代化。新时代推进中国生态治理现代化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的客观需要,更是对马克思主义生态思想的传承和发展。在界定“生态治理现代化”基本内涵的基础上,紧密结合中国生态治理现状,指出当前中国推进生态治理现代化所面临的困境,最后提出突破困境的逻辑进路:加强主体建设,不断激发生态治理主体的活力;完善制度体系,大力推进生态治理制度的现代化;打造智慧生态,努力实现生态治理技术的现代化;深化体制改革,消除生态治理过程中的体制性障碍;优化评估体系,以促进生态治理评估方法的现代化;明晰减碳目标,逐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近年来,全球频发的生态环境问题不仅制约了社会生产力的可持续发展,而且威胁到了人类的健康生存。因此,科学治理生态环境问题已成为中国乃至国际社会应共同破解的紧迫难题。为有效破解我国生态治理难题,2005年习近平同志到浙江省安吉县考察时首次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相继提出“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绿色发展,就其要义来讲,是要解决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问题”“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1]中共中央宣传部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学习出版社2018年版,第244—248页。。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进一步提出,“构建生态文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1]《〈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辅导读本》,人民出版社2020年版,第12页。。由此可见,无论是“两山”理论还是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命共同体,都反映了中国共产党人紧跟时代发展步伐,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地推进我国生态治理的现代化。在治国理政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我国未来生态建设指明了方向,不断指导着我们在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之间的关系。立足新时代,要实现党中央提出的“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党和政府就应将推进生态治理现代化作为国家建设的核心任务和重要抓手。
“生态治理现代化”就是要把现代化的治理理念与治理技术恰当融入生态治理之中,彻底摒弃过去人们为追求农业、工业现代化而利用技术工具对自然进行无限索取的行动。生态治理现代化贯穿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过程,它既是实现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亦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内在要求,更是马克思主义生态思想在新时代的实践应用与理论新发展。
第一,生态治理现代化是实现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2]《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第90页。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提出:“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3]《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出版社2019年版,第5—6页。由此可见,努力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已成为新时代党领导人民开展国家建设的重要紧迫任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包含多层次多领域的现代化。横向来看,国家治理体系由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五大治理体系构成。经济治理是为人们创造更加丰富的物质资料,政治治理是让人们享有更为深广的公平民主,文化治理是让人们受到良好的道德教化,社会治理是为人们营造和谐的社会秩序,生态治理则旨在为人们建设更加健康的生存环境。由此可见,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中任何一个领域的科学治理都不可偏废。生态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中一个直接关涉人们生存的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生态治理的效果直接影响国家治理目标的实现。要达到理想的生态治理效果,就要与时俱进地推进生态治理现代化。
生态治理现代化作为人们打造健康生存环境的重要依托,它的提出为国家治理现代化赋予了新内容和新目标。我国的国家治理目标是实现生态与经济共赢、人与自然和谐共荣。因此,若没有生态治理的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就难以全面实现。总之,我们应将生态治理现代化置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整体框架下,不断创新生态治理方式,努力提升我国生态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第二,生态治理现代化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内在要求。生态治理现代化不仅直接关涉我国生态环境治理的成效,还关涉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实现。党的十八大适时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全局位置,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成效之大前所未有,开创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新局面。”[1]中共中央宣传部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学习出版社2018年版,第242页。在全球性生态危机背景下,面对气候灾害频发、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生态系统加速退化等问题,为回应人民群众对清洁环境、健康生态的现实诉求,为国家谋可持续发展,党和政府努力探索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之路,这无疑是对人类未来文明形式的一种理论和实践探索。
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让绿水青山充分发挥经济社会效益,不是要把它破坏了,而是要把它保护得更好。”[2]《习近平谈生态文明10大金句》,《人民日报·海外版》,2018年5月23日。毋庸置疑,习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科学论断,最重要的价值旨归是要保护和发展生产力。生态治理现代化的提出就是为了更好的地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让自然环境发挥可持续的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生态环境治理在理念、技术、体制、机制等层面的现代化,不仅会影响生态文明目标的最终实现,而且会影响我国现代化的总体进程。因此,我们要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就需要运用现代生态治理理念、现代化的制度体系与技术手段,及时调整对生态环境会造成重大破坏的产业结构、生产生活方式,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从源头上彻底扭转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的趋势,坚持走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统一的生态文明道路。
第三,生态治理现代化是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的客观需要。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的讲话中首次提出,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3]《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的讲话》,2020年9月22日,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leaders/2020-09/22/c_1126527652.htm。。这是党和政府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而向世界各国做出的“减碳”承诺,体现了发展中大国的责任担当。随后,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建议》进一步强调要“降低碳排放强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达到碳排放峰值,制定二〇三〇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4]《〈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辅导读本》,人民出版社2020年版,第44页。。党中央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的减排目标,要求各地制定具体的碳排放达峰方案,表明我国已通过有计划的具体行动来落实降低碳排放量的任务。当前,我国要有计划分阶段地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的目标,就要紧紧依托生态治理现代化。一方面,我们应利用现代生态治理技术加强生态建设。如运用节水滴灌技术保持干旱地区苗木的存活量,不断扩大森林等绿地面积,以培育并充分发挥森林的碳汇功能。另一方面,借助生态智能技术建立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通过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以及污染治理技术体系,不断变革能耗高、污染重的经济发展方式,促进资源能源利用清洁低碳化,从而切实降低碳排放量。
第四,生态治理现代化是对马克思主义生态思想的创新性发展。生态治理现代化是党将马克思主义生态思想植根于中国社会实践土壤并应时代发展需要而适时提出的新要求,它符合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逻辑进程,是在新时代对马克思主义生态思想的创新性发展。生态治理现代化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论。马克思围绕人与自然做了大量深入研究,并系统论证了人与自然的辩证统一关系。马克思认为,人是自然界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历史本身是自然史的一个现实部分,即自然界生成为人这一过程的一个现实部分”[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94页。。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强调:“人作为自然存在物,而且作为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一方面具有自然力、生命力,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09页。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也明确提出:“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自己所处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8—39页。由此可见,人是自然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存在物,其本质具有鲜明的自然属性。为合理调适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出:“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3]〔德〕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927页。马克思主张要合理地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避免人类对自然的过度开发和利用,旨在探求人类与自然之间的生态平衡,以此实现人的解放和自然的解放。立足新时代,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依然是调适和统筹人与自然的关系,生态治理现代化的目标是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这为人们“不忘初心、善待自然”指明了方向,也开辟了马克思主义人与自然观的新境界。因此,生态治理现代化是对马克思主义“人与自然”关系理论在中国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的实践运用与新发展。
“‘生态治理’直观看来是在治理自然环境,实则是在调适人的观念,制定科学的政策,管控人的行为,为此我们必须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必须将党和政府的生态意识和生态自觉转化为公众共识、有效政策和自觉行动,转化为生态治理的政策体系和行动方案。”[4]欧阳康:《生态悖论与生态治理的价值取向》,《天津社会科学》2014年第6期。伴随“生态治理”问题研究的日渐深入,“生态治理现代化”问题也逐渐进入人们的研究视野。新时代中国应如何推进生态治理现代化?首要的应是在马克思主义生态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思想的理论指导下,厘清生态治理现代化的内涵,以更好地指导我国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活动。
何谓生态治理现代化?笔者尝试从五个维度对“生态治理现代化”进行初步界定和分析。生态治理现代化是指我国生态治理主体在党的生态治理新理念的指导下,积极构建科学的生态治理体系,运用现代化的智能技术,选取恰当的治理方式对我国存在的复杂生态问题进行系统治理,旨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五个维度主要包括:1.治理理念的时代化。生态治理理念是开展各项生态治理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与灵魂。新时代中国要推进生态治理现代化,党和政府为主导的生态治理主体就应在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等生态治理新理念的基础上,紧跟时代发展步伐,不断革新不合时宜的生态治理理念,确保生态治理理念永远闪烁时代光芒。2.治理体系的科学化。生态治理体系是生态建设活动的基本遵循。它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设置是否科学合理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国家治理体系是否完善。因此,新时代我们应着力构建“生态治理制度体系”“生态治理法律体系”“生态治理技术体系”“生态治理评估体系”相融合的科学化的生态治理体系。同时,充分发挥科学化生态治理体系对自然生态系统中人类行为的规范作用。3.治理技术的智能化。生态治理技术是开展生态治理活动的重要工具。智能化的生态治理技术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重要技术力量。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时代,生态治理应充分借助高科技智能化技术工具,以治理技术的智能化助推生态治理现代化,促进生态系统中人与自然的平衡。4.治理方式的合理化。生态治理方式是推进生态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新时代中国推进生态治理现代化应择选“德法并举”的生态治理方式,既要充分发挥“法制”对人类行为活动的外在刚性约束作用,又要充分挖掘“道德”对社会公众在生态环保意识方面的内在柔性引领作用。唯有“德法并举”“刚柔兼容”的生态治理方式才是更合理化的生态治理手段。5.治理功能的实效化。生态治理功能的实效化是生态治理现代化的价值旨归。在生态治理实践活动过程中,治理理念的革新、治理体系的科学构建、治理技术和治理方式的选取,都最终服务于治理功能的最大化和实效化。
近年来,我国生态建设虽取得较为显著的成绩,但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矛盾仍然突出,自然环境的承载力已达到或接近上限。因此,立足中国生态现状,聚焦中国生态治理现代化问题,是一个关乎国家前途命运和人民美好生活的迫在眉睫的问题。然而,新时代推进中国生态治理现代化仍面临着以下几个方面的困境。
第一,多元生态治理主体尚未形成共治合力。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社会发展是社会主体有意识、有目的、有计划并创造性推进的过程。生态治理作为助推社会发展的重要领域,它的治理主体主要包括政府、企业和公民个人。首先,政府在生态治理中处于主导性地位。近年来,虽然党和政府一直倡导并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等生态文明新理念,但仍存在着部分基层政府为保障地方经济持续稳态发展,而为本地企业或项目保驾护航的情况,结果导致一些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未能彻底承担起环保之责。其次,企业作为生态治理的责任主体,其环保整体意识仍需强化。诸如一些化工企业对国家的环保法律法规政策置若罔闻,在利益的驱使下仍存在恣意偷排有毒污染物的情况,势必给生态环境尤其是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潜在的危害。最后,受传统治理思维定式的影响,社会公众普遍认为生态治理之责当属政府,而对自身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治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只有当生态环境污染直接威胁到个人利益时,才会有较多的人愿意采取行动。因此,未来多元生态治理主体能否齐心协力以形成共治合力,直接关系到我国生态治理现代化目标能否实现。
第二,生态治理制度统筹各方利益的功能略显不足。为走出生态困境,有效保护自然环境,维护人民公平享有健康生态环境的权益,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党中央十分重视生态领域的制度建设。近年来,党和政府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决策、管理、评价和考核四个层面着力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与此同时,在开展生态治理实践活动的过程中制定和完善了多层面的生态治理制度,譬如及时划定了生态保护红线,制定了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并正积极探索建立体现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价值的资源环境统计制度。然而,我国生态治理领域的部分制度仍不够完善,协调统筹多元社会主体生态和经济利益的功能略显不足。以“生态补偿法律制度”为例,当前我国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实际执行难度较大,功能发挥总体效果不佳,主要体现在对生态破坏行为进行收费以补偿生态建设者或保护者的利益时,受多重社会因素的制约,导致补偿主体和客体不明确、补偿标准偏低以及补偿资金来源渠道单一等问题。
第三,智能技术应用于生态治理的程度有待深化。随着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一方面,精确评估生态环境总体质量及变化趋势,对我国森林、草地、湿地、沙地、生物多样性的现状和动态变化进行高效监管,都离不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支持。例如利用智能视频识别技术可实现林火的实时监测和预警等。另一方面,我国环保机构要及时了解各类污染物排放状况,准确预测、预警各类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概率,提高环境形势预判能力,也不得不依托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新兴智能技术。但是,当前大数据技术在我国生态治理中的应用仍不够深入和广泛,人工智能技术在我国生态领域的研发和应用也处于起步阶段;尤其是部分生态治理项目的实施,迫切需要一些更为精细化和智能化的技术才能从中发现问题症结、找准原因,才能切实实现用数据和技术帮助决策,才能增强生态治理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因此,未来若要更好地推进生态治理,获得更好的生态治理效能,就要进一步深化智能技术在我国生态治理领域的研发和应用。
第四,生态治理体制运行中的掣肘现象亟待消除。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通过自我革命不断深化政府行政体制改革,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在中国现行政府行政管理体制中,纵向的垂直管理部门和横向的政府部门之间各自为政的问题仍然隐性存在。生态环境治理通常关涉环保、农林和国土等多个部门,在此情况下,我国现行的生态环境管理体制造成不同管理部门在某一生态治理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职能交叉、权责不清、多头治理甚至相互掣肘的现象,结果导致生态治理效能的低下。为逐步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制方面的改革,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但新的垂直管理制度还在逐步推进阶段,要彻底消除我国现行行政管理体制对生态治理的掣肘依然任重道远。
第五,生态治理效能的评价方法尚需优化。生态治理效能评价是检测生态治理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方法。当前,我国在评价生态治理效能的过程中仍存在方法上的不足。一方面,某些生态治理领域缺乏科学的量化评价指标。伴随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我国生态领域已初步建立起多级专项生态治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例如,中国“水生态治理”,不仅有海洋水生态监测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而且有湖泊水生态治理评价指标体系。然而,随着生态的动态变化、新问题的不断浮现,原有的指标体系已经难以准确评估发生了变化的生态环境。因此,生态治理评价指标的设置是否科学合理,势必会影响政府的治理决策,进而影响生态的系统修复和持久保护。另一方面,评价主体可能影响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在我国生态治理领域中“治理主体和评价主体为同一主体”的情况较为普遍,当治理者与评价者为同一主体时,对治理效果评价的准确性和可信度在一定程度上还值得商榷。因此,政府和环保部门应适时优化生态评价方法,从而科学评估生态治理实效。
生态治理现代化既是环境治理的新要求,也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目标。针对当前我国推进生态治理现代化过程中存在的治理制度统筹各方利益的功能不足、智能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有待深化等诸多问题,笔者认为推进中国生态治理现代化应遵循以下逻辑进路。
第一,加强“主体建设”,不断激发生态治理主体的活力。生态治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涉及多元化社会主体的利益。面对日趋严峻的生态问题,党中央已深刻认识到,仅靠政府的单一奋战,显然已不能适应现代纷繁复杂的生态治理现状,而培育多元化生态治理主体并加强治理主体建设则成为未来中国推进生态治理现代化的首要任务。然而,无论哪个层面的生态治理主体,最后都要依靠“人”来完成生态治理。人是生态治理活动的社会主体,人的认识水平和实践能力是推进生态治理现代化的动力。为此,若要激发生态治理主体的活力,就应加强人的建设。一是培育全民的绿色价值观。绿色价值观不仅指人们生产生活方式的绿色化,而且包括人们生态意识的整体性提升。当前,我们应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引领下,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培育全民的绿色价值观,养成生态型生产生活行为方式,以此激发人们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治理的内驱力。二是用“发展和保护相统一”理念引导生态治理主体的行为。自然资源作为一种特殊的生态产品,它的公共性和有限性要求人们坚决摒弃“先发展,后保护”的传统观念,优先做到对生态资源的整体性保护。与此同时,对自然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区域应当抓紧生态修复与重建工作。只有多元生态治理主体树立绿色价值观,将“保护和发展相统一”的理念有效应用于生态环境治理实践活动,才有助于多元主体形成共治合力,才能将自然力转化为人类社会永续发展的原动力。
第二,完善制度体系,大力推进生态治理制度的现代化。制度是推进生态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障。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强调,“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1]习近平:《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求是》2019年第3期。。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2]《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出版社2019年版,第31页。由此可见,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是复杂的系统工程,唯有加快生态领域制度的变革与设计,不断完善生态治理制度体系,才能较快推进生态治理制度的现代化,才能将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纳入制度化轨道。当前,要推进我国生态治理制度的现代化,一是应完善中央督察和地方监管相结合的制度。我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在解决一些“老大难”的生态环境问题上发挥着特殊功能,地方政府对生态保护红线负有重要的监管责任,因此,新时代我们要寻求生态治理之道,就既要完善中央环保督察体系,还应建立全覆盖的地方监管体系,促进中央督察和地方监管相结合,以确保生态保护红线持续发挥健康功能。二是努力完善生态补偿和责任追究制度。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构建和完善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补偿和责任追究制度。必须严格追究肆意破坏环境者的责任,实施严厉的赔偿制度,只有这样才能起到警示和威慑作用。要充分发挥制度的协调、统筹、保护作用,使社会公众共享健康生态环境权益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三是将生态治理主体的职责用法律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生态治理往往涉及多个部门、多个治理主体,职责不明或职责交叉重叠往往会造成“多龙治水”的现象。为避免不同部门职责交叉而相互推卸责任,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尽可能用法律制度的形式明确划定生态领域各部门各主体的职责,用制度强化治理主体的责任意识。总之,我们应不断完善生态治理制度体系,以此推进我国生态治理制度的现代化。
第三,打造智慧生态,努力实现生态治理技术的现代化。生态治理技术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以“智能”为标志的现代科学技术是预防和治理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要工具。新时代中国推进生态治理现代化应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智能技术,着力打造“智慧生态”,切实以生态治理技术的现代化驱动生态治理现代化。一是以“互联网+生态治理”促进生态治理网络全覆盖。依托互联网技术,生态治理主体便能跨越时空障碍,不断扩大生态环境监测的覆盖范围,以此对生态领域某项治理实践活动进行全局的宏观把握。如通过网络技术实时监测某一区域内企业的产污、排污和治污情况,进而对企业的排污行为进行深入分析,及时发现违规违法行为并确定环保重点监管对象,以做到及时治理。二是借助大数据技术开展环境治理。大数据是智能技术的核心,对生态环境领域数据的收集、整理、动态跟踪管理和综合分析,能显著提高环境预报的精准度,使得生态监测内容更加精细,监测与预警能力大幅提升。三是以“人工智能技术”提升生态治理实效。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为生态治理现代化创造了新契机。我国应积极开拓创新人工智能时代的生态治理方式,大力汇聚技术创新人才,不断凝聚生态治理合力,努力攻克生态环境治理方面的核心智能技术,以绿色智能技术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
第四,加快体制改革,以消除生态治理过程中的体制性障碍。为有效破解我国政府行政体制设置不合理造成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分散性及交叉重叠性问题,2016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批示》中强调:“要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尽快把生态文明制度的‘四梁八柱’建立起来。”[3]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年版,第109页。2018年,中共中央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该方案提出组建生态环境部,将过去的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等七部门的环保职责统一归口生态环境部;同时,组建自然资源部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管。由此可见,党中央围绕“环保机构设置和生态文明体制”所做出的重大改革,旨在努力减少环保部门间的职能交叉,消除相互掣肘现象,实现权力运行上的协调一致,切实提高体制运行效率。这无疑为生态环境治理打开了新局面。在中央大部制改革背景下,地方政府也应按照大部制行政体制改革的思路对负有自然生态治理职责的部门进行适当合并与重组,将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生态治理等职责进行合理配置,彻底改变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管理职能分散在各个部门的局面。在生态治理过程中“通过政府去协调各方,把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统筹起来,发挥其协同治理效应”[1]陈雪峰:《习近平生态治理思想的建构逻辑及其当代价值》,《行政管理改革》2018年第9期。,彻底消除生态治理过程中的体制性障碍,实现生态治理体制的现代化,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效能,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中国。
第五,优化评估体系,以促进生态治理评估方法的现代化。“评估指标体系”是指为了完成一定的评价研究目的而由若干相互联系的评价指标组成的指标群[2]李惠民、刘蕊、刘思琪等:《低碳城市发展技术与实践》,化学工业出版社2015年版,第85页。。要准确客观地评价一项“生态治理”实践活动是否有效、效果如何,就需要构建一套具有可操作性的量化评估体系。为此,一是应适时优化生态治理成效评价指标体系。要准确评估生态治理成效,就应根据生态系统中不同区域自然资源禀赋和生态服务功能,设置具体的量化评价指标。如要开展荒漠化治理的监测与评估,就应根据荒漠化治理现状及其所涵盖的指标因子,设置相应的具体量化指标,并随着区域生态环境的动态变化,适时优化评价指标体系。二是优化绿色GDP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绿色GDP绩效评估就是要通过统计GDP增长中的能源消耗、环境损耗、生态损耗,并对其进行相应的从实物量到价值量的换算,扣减掉GDP增长中的能源消耗、环境损耗、生态损耗价值量,得出纯发展性的GDP增长净值。当前,我国虽已建立绿色GDP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但某些单项指标在实际应用中还须进一步优化和细化。三是鼓励采取第三方评估的方式。“‘第三方评估’即由独立于政府及其部门之外的第三方对生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进行评估。”[3]吴平:《第三方评估促进生态治理现代化》,《中国经济时报》2016年9月7日。鉴于第三方评估方式的优越性,对生态治理效果的评价,我们可委托独立于政府、环保部门、相关企业等生态治理主体之外的专业性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这样得出的评估结果更有可信度和说服力,也有利于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以确保取得良好的生态治理效果。
第六,明晰减碳目标,逐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逐步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党中央适时制定了减碳目标的时间表,即力争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实现碳达峰的关键期,我们要努力推动碳达峰目标任务的稳步实现,一是应将减碳目标与新的经济增长点相结合。我国应运用绿色低碳技术加速改变传统生产模式,着力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培育太阳能、核能、生物质能等低碳能源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建立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从而不断改善和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二是要坚持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要实现减碳目标就离不开全民的积极参与,所以我们应倡导绿色低碳生活,鼓励公众使用绿色低碳产品、采用低碳出行方式等,推动全民融入低碳生活。三是加强国际合作。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上,世界各国在自然生态系统中是一个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因此,不同国家应摒弃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偏见,积极构建全球生态治理合作体系,加强绿色低碳技术的互助与交流,携手共同削减碳排放量,节约和保护有限的地球自然资源,以共同构筑人类生态文明之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