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人和这个世界

2021-04-15 02:18孙笑侠
浙江社会科学 2021年10期
关键词:西学外交世界

□ 孙笑侠

清朝官员把本国与外国的交往叫作“交涉”,而不称“外交”。它最早出现在1833年的《秦中书局汇报》,一直延用了百余年。这是个意味深长的现象。

晚清不缺乏有知识的人,然而,懂世界、懂外交的人却很少。郭嵩焘是少数“明白人”之一。他最先从交涉失败中寻找制度根源。1876年他就作出了“西洋立国二千年,政教修明,具有本末”的判断(郭嵩焘:《使西纪程》,光绪二年十一月十八日)。他反思中国外交的弊端,所见到的西方各国是文明国,他逻辑地推出:要在外交中与文明国交往,需要重视西洋的制度,改良中国的制度。这就指出了“文明国”的标志在制度。

薛褔成在外交思想上,是第一代主张以制度性“交涉”替代礼节性“交际”的代表。1889年出使欧洲四国,3年后他在日记中讲到,自己原以为“外洋人性情刚躁,不讲礼仪之故。乃至欧洲,与各国交接,始知其应付各事,颇有一定准绳”(薛福成:《出使日记续刻》,光绪十八年六月二十日)。他认为,为了促使各国对中国改变态度,首先有必要自己改变态度。“凡两国交涉之事,条约所及者,依约而行。条约所不及者,据理而断”(薛福成:《筹洋刍议·利权二》)。1894年,薛福成上奏,他认为,一个合格的外交官应“宜识形势、揣事情、谙公法、究约章”。

近代中国人对世界的认知过程,最初先认识西方器物,尔后转向对法律制度的关注。1898年,张之洞的《劝学篇》把“士之利在广见闻”和“变法”联系在一起。他说:“变法者,朝廷之事也,何为而与士民言? 曰:不然。法之变与不变,操于国家之权,而实成于士民之心志议论。” (《劝学篇·外篇》,变法第七)他认为变法不只是国家之权,还是知识人与老百姓的认知。他还对排斥变法的人作了分类:一为“泥古之迂儒”,一为“苟安之俗吏”,一为“苛求之谈士”。

这些经历科举而掌握传统知识的人中,也有例外。末代状元刘春霖,后来变成立宪主义的实践者。他为何没有成为张之洞所谓的迂儒、俗吏和谈士? 因为他有西学知识,认知了外面的世界。1906年,状元刘春霖不愿留在京城作官,宁可东渡日本留学。刘春霖进入东京私立法政大学法政速成科学习,接受了西学尤其法科的教育。我并不是说懂世界必须留洋,也不是说唯有留洋才懂世界,重点还不在此。

事实上,我们还得关注中状元之前的刘春霖。科举前他在张裕钊和吴汝纶相继主持的莲池书院大学堂学习,学习内容除经、史、文、诗外,还有占很大比重的西学。据其师吴汝纶设计的课程,大学堂的西学课程就有“《万国史要》《西国哲学史》《世界文明史》《西国事物起源》《海上权力史》《欧洲外交史》《世界国势要览》《博物教科书》《植物教科书》《谈天》《几何》《重学》《各国交涉公法论》《法国律例便览》《西医内科全书》《西药大成》《天演论》《佐治刍言》《原富》”等科目(吴汝纶:《与陆伯奎学使·附学堂数目》)。刘春霖居莲池七年苦读,不仅在国学上功底扎实,而且打下了西学基础,养成一种认知思维方式和能力。从殿试卷“对”“策”看,如果没有莲池七年的西学熏陶,恐怕刘春霖也当不了这届特殊背景科举的状元。

留日回国后,特别是在资政院时期,民选议员刘春霖思想和行动表现积极,成为资政院实际的主导者之一。熟悉西学并了解世界,他从旧式文人,蝶变成知识分子。所谓“明白人”,问题不在于有没有知识,而在于有什么样的认知。

刑曹出身的沈家本,到62 岁才遇到一个转型的机会——被八国联军逼迫逃到陕西的慈禧下达变法之令。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四月初六,皇上下令:“现在通商交涉事宜繁多, 著派沈家本、伍廷芳将一切见行律例,按照交涉情形,参酌各国法律,悉心考订,妥为拟议。”可是,如何修律?如何变法? 何谓拟议之“妥”? 慈禧没说,光绪也只是原则性发话,模棱两可。

此前的沈家本,只是受“八比之苦”的旧式文人,更是森严帝制机器中的一员。关乎中国法制近代化的历史使命,却降临到一个年逾花甲的老人身上。后人都说沈家本是中西法学“冰人”,说他移植西法,融合中西,镕旧铸新。可是主持修律变法之前,没有发现他对西方法治有什么了解。

那么他的国际视野和西方知识从何而来? 有学者从沈家本《借书记》 中发现共记录了348 部书,“最令人惊讶的是其中还有一些早期西方传教士的著作或译作,以及明末清初启蒙思想家的代表作。”包括三类西学书籍:一为西方地理民俗类,二为西方科学类,三为明末清初启蒙思想家的代表作,如《日知录》和《明夷待访录》。西方的“人格”概念传入中国,较早见于严复1903年翻译的《群己权界论》(即密尔的《论自由》)。有当代学者注意到,《群己权界论》译著出现不久,在沈家本的文章中就多次使用了“人格”一词。如《禁革买卖人口变通旧例议》中说:现在欧美各国,均无买卖人口之事,系用尊重人格之主义,其法实可采取(沈家本:《寄簃文存》卷一)。1911年他在《法学名著序》中讲:“今近泰西政事纯以法治,……其学说之嬗衍,推明法理专而能精,流风余韵东渐三岛,何其盛也。各国法学各自为书,浩如烟海,译才难得,吾国中不能多见。”他看到了日本西学法科人才给日本带来的积极一面,指出“朝廷设馆编纂法学诸书,将改弦而更张之矣”。沈氏不仅好学,还是活到老学到老的学者。作为修律大臣,不只满足于中国律学功底,还学习欧美司法,还了解西方法理。

除重用董康等“海归”之外,沈家本先是从湖北农务局挖来留日法科海归汪有龄。1906年江庸回国,沈家本又从中央衙门“抢”人,硬把江庸从京师法政学堂总教习位置上挖到了修律馆。他和精通西学的老海归伍廷芳默契搭档,在做了一阵准备之后,沈家本就大刀阔斧地干了。沈家本1905年就和伍廷芳合上了十个奏折,有时,一天上四个折。1906年,又是十个奏折。1907年更多,上了12个奏折。修律与改革的奏折犹如井喷似的节奏,可见他俩在批判和改造旧律上的理念和意志,果敢坚定。他们不仅坚持要废止凌迟、枭首、戮尸、缘坐、刺字等重刑酷刑,削减死罪条目,删除奴婢律例,统一满汉法律,还提出了禁止刑讯、 改革野蛮行刑、 停止影响司法独立的会审制等一系列制度改革主张。

上奏折,废旧律,引海归,译西书,聘洋教,创法科,办杂志……对世界的初步认知,使深谙中学的沈家本大器晚成,这个花甲老人拥有了青春的锐气和智慧。

但是沈家本遇到了礼教派的抵制。与其说沈家本的对手是几个人物,不如说是强大的千年道统。在围绕《大清律例》中有关“子孙对尊长正当防卫”和“无夫奸”等有关礼教的规范时,礼教派“群起而讥议之” (江庸:《五十年来中国之法制》),甚至以“大坏礼教”、“袒庇革党”等(董康:《前清法制概要》)大扣帽子进行非难。礼教派的核心观点终究集中在父子关系与男女关系,一是孝,二是性,这正是关乎礼教最顽固死守的两大问题。前者是沈家本的法理派胜出了,可是后者并不容易。议场议决“无夫奸”时,持续五个钟头,僵持最后只得付诸表决,结果还是礼教派得胜,沈家本的法理派失败了。

“无夫奸罪”象征着礼教之下刑法维护道统的宽泛功能。法理派主张刑法废除“无夫奸罪”,用今天的话来讲就是——即使要干预个人“性” 的问题,也不应该动用刑法。在这里,以沈家本为代表的法理派意识到,要把刑法的适用范围加以限缩。这是一种现代刑法理念的觉醒。废除“无夫奸罪”其实还存在另一层意义,这就是法律与道德的分离,这正是中国法制近代化所需要的形式法(formal law)。这是知识人的一种认知,而不是知识,它能够引领这个时代。

沈家本逝世后不久,有位欧洲思想家提炼出了欧洲法的一个重要观念——“把法律从伦理中分开”(separation of law from ethics)。他就是马克斯·韦伯。沈家本没有留洋经历,脑子却比留洋海归还“明白”。而有些满口洋话的留洋者,却是漂浮于表象而不求深解之人,他们不看事实、 不究规则、不讲逻辑,只讲“道统”和站位,是十足浮躁、肤浅、讨巧的“伪爱国者”。学习西方制度,被纳入“本末之争”。于是制度变革关联着“爱国”问题——等于政治正确问题。在不懂逻辑的思维惯性下,“爱国”这样的朴素情感就变成打压理性的棍子。

差不多康梁戊戌维新不久,辜鸿铭在张之洞召开的一个会议上评论康有为,引用了英国塞缪尔·约翰逊(Samuel Johnson,1709—1784)的一句话:“爱国主义是一处无赖最后的避难所(Patriotism is the last refuge of a scandel)。”辜鸿铭回忆道:“我尽力把这句话译得清楚明白,可惜当时总督(张之洞)不愿意听,还说我不懂中国政治。”(辜鸿铭:《清流传》)

说到“爱国”问题,近代以来,中国最重要的主权问题是不平等条约带来的领事裁判权,洋人“分享”中国的司法权,这成为国人最扎心的痛点。西方列强以中国“刑法严酷”、“监狱状况恶劣”、“司法行政不分”、“歧视外人,法律上不以平等待遇”等为由,拒绝中国的交涉。确实,大清法制不健全,司法制度落后且不人道。长期以来,大清外交官常用“孙子兵法式”加“战狼式”外交手法,洋人也看穿看透了——你们不改我就不谈,你们变法我就归还法权。如果按照“凡是洋人赞成的我们就反对”这样的“对抗思维”,那就无法解决这样的外交难题。这事就成了一个难解的悖论。这时候需要有理性、懂世界的专家,用常识、逻辑和法理说话。

1922年,周鲠生《领事裁判权问题》三篇连载发表。周鲠生先从国际法角度认证侵害国家主权的领事裁判权“断乎不能任其存在”。同时,他认为撤废领事裁判权要改良司法的不合理之处,大声疾呼改良司法,他提出的“司改建议”包括“要有完善的法律”、“法庭之改良”、“法官选任制度与律师社会之改良”、“改良并提高法律教育”。还强调要“加一番发奋去做”,与英美等国谈判撤废领事裁判权才有可能。周鲠生的观点对于政府推行 “修约”运动起了积极的作用。

对外争取主权是一码事,对内改良司法是另一码事。所谓爱国者的理性与非理性之界线,在这里被逻辑清晰地划定。如果一个外交官或从事国际政治和国际关系研究的人,当他只有爱国激情而缺乏科学理性又不懂国际法,却以对抗相向,那又会是怎样的结局呢?

“国民外交”这一外交词汇在民国颇为盛行,成为舆论焦点。这引出一个理论与实践上的问题,即在外交主体问题上存在一个争论——外交究竟是专业官僚的事,还是普罗大众的事? 或者说,哪个更具有决定性意义?一些职业外交家如顾维钧,就认为“人民外交”是错误的。1927年,周鲠生深刻而中肯地给出了一个观点。他针对政府所认为“外交之事,不是公众懂得的”情况,提出“关于外交官的仪节、外交的专门手续之类,也许只有职业的外交官知道清楚。但若讲到一般的外交方针,就不见得公众的见地不如所谓外交家。实则在许多处所,普通人所见,至少比较适合于国民的意思”,他认为中国要实现民众运动目的,“首先要打破官僚外交”(周鲠生:《解放运动中之对外问题》)。

民间外交,尤其是知识人的外交性活动,有时是职业外交官无法取代的。抗战期间,周鲠生突然从四川乐山的武大校园消失。他去哪里了?迄今为止权威的说法,都讲周鲠生受邀赴美国大学讲学去了。在日寇轰炸炮火纷飞的乐山,他怎么可能舍得下他的家人?怎么舍得下他亲历创办的武大?怎么舍得下他正在遭受铁蹄蹂躏的祖国?事实上,他是以学者身份到美国进行民间外交去了。笔者手头的资料表明,他1939年至1945年的旅美之行,不是个人因私出国,而是由官方公费秘密派出,受命从事大量细致的民间外交工作。他与驻美大使胡适成为黄金搭档。周鲠生直赴外交一线,而不是只会在国内作口头“支招”的专家。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周鲠生是幕后英雄,有理性,懂世界,才使他成为伟大的爱国者。懂世界,才能有担当。

成功的外交家或外宣家,要看他是否懂世界,更看他能否利用国际法规则。

外交仅仅强调国际法规则是不够的。成功的外交家或外宣家,不只是把什么争回来,还要看他能把什么给出去。1946年起草 《世界人权宣言》时,中国向世界贡献了一项重要的智慧。

当时,美国代表起草的原稿第一句是All man are created equal(人生而平等)。但是create 隐含上帝创造人类的宗教意味。况且这man 里面,只有男人,没有女人。时任起草委员会唯一副主席的中国人张彭春,主张立足于普遍主义和多元主义,面带笑容地提醒说,信仰上帝的民族只占地球上的一部分,而人权必须涵盖西方以外的观点,必须坚持取消一切借助于神和自然的措辞。张彭春认为:“宣言应该既反映托马斯·阿奎那的思想,也反映孔子的思想。”在他的引导下,《世界人权宣言》的第一条最后明确规定为:

Article 1.All human beings are born free and equal in dignity and rights.They are endowed with reason and conscience and should act towards one another in a spirit of brotherhood.(第一条 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他们赋有理性和良心,并应以兄弟关系的精神相对待。)

这第一条的“良心”(conscience),便是张彭春给出的建议,也就是来自儒家“仁”这一中国价值观。因英语难以表达“仁”,张彭春的同事把“仁”理解并翻译成conscience,让冷冰冰的理性增加了温度。而“兄弟关系”精神又恰好体现了“仁”的内涵。正应了中国的俗语“四海之内皆兄弟”(《论语·颜渊》)。人类和法律需要理性,但人类和法律更需要良心。《世界人权宣言》拥有了一颗“中国造”的“良心”,简直是完美!罗斯福夫人回忆“张博士是一个多元主义者,并以引人入胜的方式提出了一个命题,即有超过一种类型的终极现实的存在。他说,《宣言》应该不仅仅反映西方思想……”。这第一条款决定了整个宣言的精神和后文细节。

张彭春令人钦佩之处在于,他早已敏锐地把握了人权思想的核心——人的尊严 (dignity),即“人文主义之父”彼得拉克所倡导的“人的尊严”。而在张彭春看来,除人的尊严之外,还应该把“仁”这一概念融入人权的哲学思想。他把“仁”翻译成two-man-mindedness,即“两个人之间彼此感觉到对方的存在”,进一步解释为“对于其他具有同样渴望而且又想享有相同权利的人的一种同情态度”。仁者爱人,就是有同理心(empathy)和同情心(sympathy),再简洁地说,就是“将心比心”通人性。这显然是非常地道的“中国智慧”。张彭春的中学和西学功底在此时发挥得淋漓尽致。张彭春代表了中国,成为《世界人权宣言》的两位主导者之一。有理性,通人性,是“懂世界”的前提。

在起草“人权宣言”时,作为张彭春的思想交锋对手,哲学家玛利克(Charles Malik)是怎么评价张彭春的呢?在1948年的一次讲话中,他说,在数百位有贡献的个人和机构的名字中,我不得不提张彭春博士,“他是人权委员会和起草委员会一位杰出的副主席。他经常引用东方智慧和东方哲学,每次都成功地开阔了我们的视野,而且他借助其特殊的起草天才,能够愉快地调整我们的许多条款。”玛利克还提到,张彭春不是中国共产党人,但他们的“立场差距不大”,“总体来说,即便中国共产党当时在联合国大会代表中国,它也会和张彭春先生持相同的立场”。

文章至此,还是要强调知识人如何面对这个世界。有知识的人并不都是明白人。有“知识”并不难,难在“认知”,对于知识人而言,认知这个世界的程度和能力才是硬核,这就是我们为什么强调“认知效应”(cognitive effect)的原因。今天,吾土吾民与世界已经连在一起。我们四十年“开放”之初心是什么? 就是为了吸收外来文明,融入世界。我们说世界是“命运共同体”,她不只是利益共同体,她还是文明共同体。世界上没有解决不了的利益冲突,但切不可把文明的差异误以为或简单化等同于利益对抗,更不能为了追逐利益而否定和破坏文明。这不但维护不了本国本民族利益,反而损害国家民族利益。知识人即便只为认识局部世界,也要先懂世界和世界文明。知识人要反对狂躁,要克制骄躁,要减少浮躁,还要抵制煽动民粹的“伪知识人”。说到底,还是要遵循一条共同底线——不可不敬畏这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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