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少梦
(中共大庆市委党校,黑龙江 大庆 163313)
1925年,党的四大首次明确提出了无产阶级在民主革命运动中领导权问题和工农联盟问题。随后,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发展党的组织,积极吸收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的先进分子入党,明确了要建立一个扎根于群众之中的“群众党”的方向,逐步形成了党的人民观。党通过开展广泛的群众工作,有效组织广大群众投身革命,党领导下的工会、农会、青年团等群众组织不断壮大,党在人民中的影响日益扩大,开拓了民主革命的新格局。1925年,党领导了震惊中外的“五卅运动”,将国民革命推向了高潮。这些充分证明了中国共产党已拥有领导广大群众开展革命运动的能力。
中共七大正式确定群众路线。毛泽东同志指出:“建立一个以全国绝大多数人民为基础而在工人阶级领导之下的统一战线的民主联盟的国家制度”[1]1056,并实行新民主主义的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对人民观的践行具体体现在党的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上。这一时期,我们党创造性地运用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专政学说,发动广大人民群众来壮大党的组织力量,广泛传播为人民服务思想,在经济上努力改善根据地人民生活,政治上大力推进民主制度,为争取全国胜利、建立新中国奠定了广泛的群众基础。
新中国成立后,党带领全国人民开展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我们党不断扩大“人民”的范畴,不断深化群众路线,人民的主体地位得到进一步提升。毛泽东同志在 《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 一文中,详细阐释了人民与敌人的概念,进一步明确区分了敌我矛盾、人民内部矛盾,提出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各项工作方针。强调要正视各种形式的人民内部矛盾,采取民主的方式、采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毛泽东同志指出:“我们相信,只要依靠人民,世界上就没有攻不破的‘法宝’”[2]1031。这一时期我们党始终坚持依靠群众,在实践中防范并纠正官僚主义,防止党同人民群众脱离,并在政治、经济、文化、思想建设等方面实施了具有指导性、开创性的举措,认真施行广大人民群众在国家事务中的管理与监督权利,强调人民群众的国家主人翁地位,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的民主权利,人民内部更加团结,更好地调动了人民投身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性。
1980年,邓小平同志在回答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时,引入共同富裕思想,认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是社会主义应有之义,是包含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中国共产党通过制定正确的政治路线和经济政策,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领导人民群众踊跃参与国家建设、投身改革开放,使得这一时期我国生产力得以快速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完善,社会活力不断提升。20世纪90年代,江泽民同志首次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行详细阐释,将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一方面要求我们党要统筹兼顾各个社会阶层的利益,最大限度满足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另一方面还要求我们要不断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在不同方面、不同领域的利益诉求。从党的十六大到十七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强调广大党员干部要认识到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要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号召广大党员干部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同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继承、发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现实问题,积极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不断实现人民利益:从需求侧方面,深入了解大众欲望,科学引领大众实践,营造健康向上的多样化、多层次的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氛围。从供给侧方面,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保质保量因地适宜地增加社会供给,提升广大人民的获得感与幸福感,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不断强化对人民群众的敬畏之心:将人民视作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将人民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动力,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制定全民参保计划,如期完成新时代的脱贫攻坚任务,在教育、就业、养老、住房、医疗等方面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改善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进一步促进了社会的发展与人的发展。
百年历史检验和证明了一个真理,即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及改革开放事业成功推进的领导核心和中流砥柱。作为世界第一大执政党,中国共产党拥有强大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与社会号召力,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稳步推进的最强政治保障。面对当下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只有进一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我们才能成功应对一系列的重大风险挑战、克服艰难险阻。所以,在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这一根本立场问题上,我们要坚定不移、旗帜鲜明,绝不能有丝毫的犹豫和动摇。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要通过改善党的领导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先后通过系列主题教育来推进我们党自我革命,勇于正视自身问题与不足,不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以及反腐倡廉建设等,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对党执政基础威胁最大的问题,不断促进党内气象更新。这些举措积极向人民展示我们党自我革新、自我完善和自我提高的鲜明品格,获得了人民的广泛支持与高度认可。
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的人民观在不同的时代主题下呈现出不同的外延,但其初心未曾改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人民利益至上的根本原则、群众路线的根本工作方法一脉相承,从未改变。从 “为人民服务”到“以人民为中心”,随着时间的不断推移,我们党的人民观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并不断发展创新,人民观的内涵不断得到丰富,践行人民观的方法不断得到拓展。
站在“两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我国面临的国际环境进入了一个动荡的变革期,充满了不确定性因素。新冠肺炎疫情加快了国际政治、经济、安全等各领域的格局变化。对此,我们必须做好积极应对一切风险和挑战的准备。与此同时,我国的国内环境也发生了许多新变化,经济社会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中等收入人群已超4亿人,社会主要矛盾也随之发生深刻转变。这意味着“十四五”时期,人民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内涵会更丰富,如何回应好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的期望值,成为亟待解决的现实课题。面对新矛盾、新挑战,我们要在坚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基础上,创造性地丰富我们党的人民观内涵,从理论层面、实践层面让党的人民观能够更好地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多元需求,更好地顺应时代发展潮流。
一百年来,我们党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定践行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原理,并不断对其进行创新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调动人民积极性,始终是我们党保持不败之地的强大根基。”[2]意在表明人民是我们党执政最强大根基和底气。党能从一个不足百人的团体发展至今拥有9000多万党员的执政党,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党在任何历史时期、面对任何的艰难与诱惑,都能够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战胜一切艰难险阻。
当前,有少数的党员干部在工作中没有充分认清人民的主体地位,在认识上存在一定偏差,导致与群众沟通不畅、工作效果不佳。广大党员干部对此要警钟长鸣,要在认识层面上不断深化对党的人民观的学习与理解,在实践层面上不断提高宣传组织、服务群众等的能力与水平,以浓厚的民生情怀为群众办实事。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无论时代如何变迁,我们党的工作中心始终都是围绕人民展开,人民的主体地位时刻不容削弱。党员干部在工作中要以人民的视角来看待问题、分析问题,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以浓厚的民生情怀鼓舞人民、引领人民、凝聚人心,真心实意为人民实现美好幸福生活而不懈奋斗。
一百年来,我国的社会结构发生巨大深刻变化,尤其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国内经济发展飞速,市场经济体制逐渐完善。与此同时,新的问题与挑战也随之而来,如,新的社会阶层不断出现、社会文化日益多元、价值取向日益多样等。我们该如何面对这些挑战,寻求不同社会阶层、不同社会群体利益的最大公约数,该如何整合不同利益,如何整合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使其达到相对平衡等,都是当下亟待妥善处理的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是否能够把不断实现人民利益放在首位,直接决定了我们党人民观的践行效果。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们的思想观念,人们所为之奋斗的一切都与其利益有关,[3]符合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活动能够得到人民的更好支持,并得以持久发展。中国共产党人始终不能忘记将人民利益放在首位的价值准则,要为不断实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而矢志奋斗。
我们要进一步厘清人民群众的真正利益、根本利益是什么,明确党所维护的利益同人民群众的期待是否相一致,这是我们实现人民利益的首要前提。“利民之事,丝发必兴”,而民生领域则是反映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最直接、最现实的领域。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基层,认真听取人民群众诉求,找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领悟新常态下的民生问题,着力为人民群众织牢、织密民生保障网,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