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双 萨其拉
“蒙古族精神层面的生态文化主要是指蒙古族在与环境相互适应的基础上产生的对生命的认识、对周围环境的认识以及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等,用生态伦理学的理论可以概括为:敬畏生命、尊重自然、和谐共存”。(1)王立平:《蒙古族传统生态文化中的生态伦理思想》,《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6期。蒙古族的生态伦理意识是在游牧生活方式中自然而然形成的,它代代相传,体现了强大的、非自觉的生存意识。在蒙古民族历史发展初期,自然环境决定着他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及民族文化内容。在面对广阔的草原自然环境、恶劣的气候条件,游牧民是孤立的、无援的、不安的。这种极其被动的生产生活方式,导致他们致力于寻求一种永恒的力量,来作为他们的精神需求。在辽阔的草原上,天不仅无时无刻都在凝视着他们,而且对游牧生活有着非常深刻的影响,非穹庐民族无法体会这种人与天空的强烈感受。天在草原上是主宰一切的大神,关乎草原生灵生育和繁衍,掌握着草原的命运。游牧生存方式对大自然的强大依赖与幻想,让游牧民对和他们生产生活有密切联系的天地、日月、星辰、山川产生了崇拜之心并形成祭祀之举。蒙古人认为长生天是草原上生命的赐予者,也是草原的庇佑者。因此,崇天敬天发展成了长生天信仰,形成了蒙古族游牧文化的一种代表性符号。
长生天——蒙古族敬奉的至高神,拥有着神圣的力量,创造了世间万物,是世间生命的本源。鲍尔吉·原野作品中对天地的敬仰、与万物为善的诚意及作品中表露的对自然界中所存在的一切生灵的爱护、钦佩、忏悔的姿态都源自于蒙古族的长生天信仰。古代蒙古族宗教信仰中的伦理观对古代蒙古族敬畏生命观的形成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里边蕴含着丰富的生态意识。蒙古族对于生命观念的认识和“万物有灵”观念直接影响着鲍尔吉·原野对于自然的书写和创作,在他的作品中,太阳、山、火等都有神灵存在,自然界动物草木等自然物都拥有着善恶等感情。鲍尔吉·原野通过神格化、人格化、伦理化三种方式赋予了自然界意义,表达了敬畏生命、众生平等、和谐共处的生态伦理观。这使他的散文作品显现出鲜明的民族特质。
“当蒙古社会进入原始社会末期时,人们的朦胧宗教意识,开始把日、月、星、山、水、火等自然作为神灵供奉,出现了万物有灵的宗教意识”,(2)武国骥:《蒙古族哲学史》,呼和浩特:内蒙古文化出版社,1994年,第30页。原始宗教时期蒙古先民认为长生天指派神灵住到了与人类生活密切相关的自然事物中。这些神灵各司其职,因其不同的显现形态而给世间带来了好处,当然有时也有坏处。对于完全依赖草原生存的蒙古族而言,适当的降雨量可滋润草原万物,而过度的降雨量会导致洪灾,给草原上的人、畜、草场带来灾难。蒙古民族对这些自然物体敬重与畏惧并将其神化,通过敬畏来得到神灵的庇佑与滋养。“民族文化传统向来是作为先天条件以既成的形式加于特定时代中的人身上,人既不能选择自己的民族血缘关系,更不能摆脱民族文化环境和文化传统的制约,也就必然形成特定的心理素质和民族意识”,(3)[美]克利福德·格尔茨:《文化的解释》,韩莉译,南京:译林出版社,1999年,第5页。鲍尔吉·原野作品中有很多关于山神、火神等的描写,自然被赋予了灵性,大自然被重构后形成了神格化的观念体系,得到了人们的敬仰与崇拜。
火是蒙古牧民心中的圣物。蒙古人认为火来自于长生天,是生命力的源泉,被尊称为“嘎勒罕额赫”(火母神)。鲍尔吉·原野在《索布日嘎之夜:我听到了谁的歌声?》写道:“每一座火里都住着一位火神。他们虔诚的神情表示这是不可怀疑的”,(4)鲍尔吉·原野:《从我的梦中打马走过》,长春:时代文艺出版社,2019年,第145页。“火”在蒙古人的心中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古代蒙古先民认为火可以驱邪、净化世间的脏污,是最洁净的神灵,后来逐渐演变成了崇拜火神的民俗。农历十二月二十三日是蒙古人祭祀火神的节日。祭祀火神的仪式与祭词,鲍尔吉·原野在作品中也有展示:“五种颜色的绸缎捆住羊的胸肉,献给火神,酒和黄油献给火神。平日里沉默的诗歌,今天念给火神。请接受我们的心意。”(5)鲍尔吉·原野:《流水似的走马》,长沙:湖南文艺出版社,2018年,第86页。蒙古人敬重火、崇拜火,他们不允许往火里吐脏物,更不能泼水,烧火时只用干牛粪,如果有羊粪、狗粪掺杂进去会认为是对火的不敬,每次用完火都会小心翼翼地熄灭。火为草原生活带来巨大的便利,同时稍有不慎也会对草原生态环境造成巨大的破坏。蒙古人对火的敬畏,使得他们演变成了崇拜火的民族。
鲍尔吉·原野作品中有很多对山的描写,传达了蒙古族的崇山文化心理。在蒙古人的观念中,山是离天最近的自然物,是众多神灵的汇合处与所在地。蒙古人渴求通过祭祀山神让所求能上达天听。鲍尔吉·原野在其作品中多有对山神的论述:“天上有好多神灵,山有山神,水有水神,小虫、草和云彩都有各自的神”(6)鲍尔吉·原野:《流水似的走马》,第40页。,“山神吃剩下的东西,人吃了最好”。(7)鲍尔吉·原野:《流水似的走马》,第7页。蒙古人对山神的敬畏、感激、膜拜表面看是对山的自然崇拜,深层意义上是对赋予山神性的长生天的敬畏,是对生命的敬畏。鲍尔吉·原野作品中除了山神、火神之外,还有对其他神灵的论述。比如“老虎不是动物,它通神灵”“北斗星上住着神灵”等。蒙古人赋予自然中的生命体以神性,并对其抱以敬畏与崇拜之心。
这种对自然事物的崇拜是“自然界本身具有生命”这种观念的强大理论支持。蒙古族的自然崇拜倡导的是一种尊重生命、敬畏自然的伦理之道。蒙古族称“天”为“腾格里阿爸”(天父),称“地”为“额和德勒黑”(地母),生命源于长生天,是“天地”合力创造了一切生命形式,并将自然物等神灵化,把自然当做神予以了最崇高的地位。出于对自然的崇敬与畏惧,他们爱惜自然、保护自然,主动去承担对自然界的责任。鲍尔吉·原野作品中呈现的对自然的爱护即是对自然的崇拜,这种崇拜给自然赋予了神性,将其上升至信仰领域。“爱护自然”——人是主观参与者及管理者;“崇拜自然”——人是祈求自然庇佑被动接受自然“恩惠”者。“所有的腾格里天神,无论是对自然之力的神化,还是抽象的超自然之力,无论是星辰还是汹涌澎湃的江河,它们都有同样的作用:保护那些向它们祈祷的人”。(8)[意]图齐、[西德]海西希:《西藏和蒙古的宗教》,耿昇译,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430页。蒙古族特有的生命价值观与生命意识是鲍尔吉·原野生态意识的主要根源,“爱护”与“崇拜”体现了鲍尔吉·原野敬畏生命、关怀自然的生态伦理观念。
“对神话宗教的感情来说,自然成了一个巨大的社会——生命的社会。人在这个社会中并没有被赋予突出的地位”。(9)[德]恩斯特·卡西尔:《人论》,甘阳译,北京:西苑出版社,1985年,第106页。人只是社会的成员之一,在自然这个生命的社会里人与动物植物拥有着同等的宗教意义上的尊严。长生天是草原上的造物主。万物有灵即是万物皆有生命。长生天赐予万物生命,无高低之分。人与万物的平等,是生命与生命的平等。鲍尔吉·原野作品中涉及到了自然的各个方面,犹如牧人于草原寂静中的凝望,眼中所见皆化为了笔下的文字,大到日月星辰,小到一只蜜蜂一只苍蝇都有自己的想法。
对生活在草原的牧人而言草原是寂静的,没有中心却绵延千万里。在举目四望旷无人烟的草原上,鲍尔吉·原野和牛倌一起放牛,在真实的游牧生活中体验到草原牧人于无声处与周围的一切生灵平等相处的态度。“众生”是佛家用语,鲍尔吉·原野最初认为众生仅指人或者动物及昆虫。随着阅历的丰富和认识的深刻,他逐渐意识到“‘众生’还包括草木稼蔬,包括你无法用肉眼看见的小生灵”。(10)鲍尔吉·原野:《流水似的走马》,第339页。众生既是佛家所言,便代表众生都有佛性。“‘佛性’是一种共生的权利”。(11)鲍尔吉·原野:《流水似的走马》,第339页。众生平等,牧人将周围一切生灵与人同等对待。游牧文化中产生的长生天信仰崇尚万物有灵,草原上的一草一木皆是生命。敬畏生命观让鲍尔吉·原野对自己以外的一切生命给予了充分的友善和关怀,他在作品中将动植物人格化,以它们的视角思考或回视。《羊比人更爱家》中的燕子爱闻奶茶味,爱闻新鲜的奶豆腐味,常常伸出脑袋观察女主人切菜、做饭。而《牧区的狗》中的狗比城里的狗幸福,因为它们在草原上有很多朋友,如“喵喵”嚷着寂寞的猫,像古希腊巨人的马。牧区的狗认为鸡很可笑,它们空有翅膀却不会飞,只是在奔跑的时候才用一用。牧区的狗最主要的朋友是孩子,然而它们又觉得这些孩子不能称之为人,太顽劣了,会把手伸进狗的嘴里,拽出舌头观看,狗觉得这些孩子太无法无天,应该早点去上学。鲍尔吉·原野作品中多有牧区人和自然众生平等相处的生活场景:羊群会整齐站在一边给车马让路,牧人们也会给牛让路,只因牛怀孕了。
鲍尔吉·原野的作品中不只动物拥有自己的思想、情绪,植物与其他自然物同样有人的品性。草与蒙古人的生活密不可分。鲍尔吉·原野对草有着执着的怜惜与欣赏。他在文中感慨草的坚韧品质,认为草的生命里没有颓唐、没有孤独,它们穷尽一生勤恳的只为活着。“长长的绿袖子密密麻麻的写着:生长。草,充满了积极向上的能量,赋予了这个草原顽强的生命力”。(12)鲍尔吉·原野:《白银的水罐》,杭州:浙江文艺出版社,2015年,第53页。草拥有着高尚的精神,它虽然默默无闻却铺满高原大地,它缄默地生长成为了草原生灵生命的养分。《风》中,风是草原自由的子孙,它追随着马群、草场、炊烟和歌唱的女人。在《群山注视着草原》中,草原的山峦缓缓上升,展开父亲的怀抱,注视着草原。在《河水流进骏马的血管》中,河水流进草的根须,流进骏马和牧民的血管里,流过牛羊清洁的胃,跨越千山万壑,像一个网,包裹着蓝色的蒙古高原。草原世界是人类、动物、植物等生命体共同赖以生存的土壤,他们的繁衍、发展、生活都离不开这个大环境,从生命开始的那一刻起与大自然便有了千丝万缕的联系。
鲍尔吉·原野笔下的自然万物都拥有生命的尊严,和人类有着同等的主体地位。在自然生态系统中,人与自然万物是命运共同体。长生天没有赋予人类特权,人和生活在草原上的一切生灵同甘共苦,他们在长生天面前是平等的生命体。众生平等的观念赋予了鲍尔吉·原野笔下的生命体人格感情,敬畏生命的思想让鲍尔吉·原野以谦恭、敬畏的姿态对待每一个生命个体,以平等的视角观察着每一个生命的尊严与美好的品质。鲍尔吉·原野以人观物、以物观人或以物观物的视角表达了人类与自然平等、友善、共荣的生态审美理想。
蒙古族民间动植物报恩故事中的生态伦理意识源自于独特的生态环境及游猎生活,是以“万物有灵”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基础的生存智慧。鲍尔吉·原野记录了草原上经历的动物报恩故事,作品中有很多对动物伦理化的描写。在人与动物的“救助——报恩”的故事结构中,动物与人有着同等的道德水平。
在《李虎的故事》中,洪巴图是鲍尔吉·原野在图瓦时的向导。两人去阔腾的路上碰见了李虎——一只狐狸。当洪巴图说李虎是最坏的东西时,李虎对他们点了下头,让两个人跟着它跑进树林,并设计让洪巴图掉入沼泽中。当作者想尽办法却救不了洪巴图时,李虎又是嘴里叼着牛皮绳又是带着作者去找驯鹿帮忙拉人,最后把洪巴图成功解救出来。这时李虎又在作者脚边嘤嘤出声,带着两人到了陨石砸出的大坑边。原来有一只小狐狸掉入了大坑中,李虎救不出来而寻求人的帮助。当两人救出小狐狸要离开时,李虎带着小狐狸眼含泪水向两人跪拜表示感谢。同样在《西伯利亚的熊妈妈》中,熊妈妈感谢猎人维德割自己身上的肉投食给小熊崽,感念猎人德维的不杀之恩。当猎人维德和儿子濒临饥饿致死的绝境时,为了报恩,熊妈妈跳崖自杀,将自己当成肉食送给了猎人父子俩。在鲍尔吉·原野作品中动物不仅充满灵性,更是知善恶懂感恩,动物在接受救助并报恩的过程中被赋予了忠义等道德伦理。“救助——报恩”体现了人与自然界万物之间的相互尊敬与爱护,勾勒出了互惠互利、和谐共生的理想世界画面。鲍尔吉·原野珍爱并赞美动物,试图用自己的文字唤醒人们对动物的感情,拉近人与自然的距离。他在作品中建构了善良、勇敢、忠诚的动物形象,这些形象传达了作者的创作理想,希望人们能够意识到人与动物拥有着同等的生命尊严,众生平等,和谐共处。
“和谐共生”是鲍尔吉·原野笔下草原世界的生态伦理观。这与把人的价值凌驾于其他物种之上的人类中心主义截然不同。人与自然直接接触的草原生态环境中,若把人的价值和利益视为唯一,将会打破草原生态平衡导致严重的生态危机。鲍尔吉·原野认为,人在草原上只是大自然这条永恒链条上的一环,不能夸大人的作用。他在作品中反映了人类因为自己的经济利益漠视自然生命的尊严,滥杀动物,随意破坏自然植被的行为。《胡杨之地》中鲍尔吉·原野批判人类的贪婪私欲与利己行为。上世纪50至70年代,上级为狭隘的经济利益指示牧民猎杀黄羊出口换汇,达不到指标要扣工资。二十年间,黄羊、兔子、狐狸、鹤、野鸭子等等在枪声中逐渐减少甚至绝迹。1980年代以后,外地人又纷纷到速亥挖发菜出口东南亚。速亥的生态平衡被严重破坏,最后黄沙满地寸草不生。可笑的是“专家们指出京津风沙的主要来源之地就是速亥”(胡杨之地)。人类膨胀的欲望导致忽视其他物种生命的尊严,到最后自食恶果。
人类社会高速发展,城市化、工业化、农业化等现代文明造成了草原的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等问题。鲍尔吉·原野在《勃隆克》中揭露了农业化进程为草原带来的生态破坏,“造成土地荒漠化的原因,是草原被耕种、被开垦、被采掘造成的沙化,是人插手自然形成的荒漠化,叫沙地”(勃隆克)。草的根须保护着草原表层的薄土,种植开垦破坏了这层保护膜,底下的流沙裸露出来变成沙地。而这种沙地土质贫瘠,几乎寸草不生。人类不遵循自然规律、草原规则导致的后果最终还须由人类自己承担。城市文明在人与大自然中间建立起一堵看不见的墙,为了所谓的发展,人类不再对自然、对草原怀有敬畏与怜惜。鲍尔吉·原野笔下的动物通人性,拥有与人类一样的喜怒哀乐以及道德伦理,懂得感恩与回报。他相信因果报应,肆意滥杀动物、破坏自然生态终会得到大自然的惩罚。
“和谐”是一种人与人、人与自然的相互依存的辩证关系。草原游牧民族得以延存至今的原因是他们的行为准则受到长生天的制约,他们的思想始终遵循以自然为本的理念,平等待物,和谐共存。鲍尔吉·原野的草原民族题材作品中追求并赞美着原始的生命力。蒙古族的萨满信仰与长生天信仰崇奉万物有灵观,接受蒙古族文化熏陶的鲍尔吉·原野,生命至上的意识让他笔下的人、动物、植物乃至自然万物在草原上拥有着同样的生命尊严与伦理意识。在城市化进程不断回还的当今社会,在人类与自然的联系被钢筋混凝土断开,城市的喧嚣代替了人对自然的思考的今天,鲍尔吉·原野在作品中传达的物我相融的自然精神及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理念对我们无疑有一种警醒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