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令
(西藏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所,西藏 拉萨 850000)
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西藏文化工作紧密结合区域实际,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新需要,有力推进文旅融合发展,在保护传统优秀文化的基础上,有效整合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全民共有文化、西藏特色文化的协同发展、统筹推进、融合发展,切实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极大满足了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
西藏积极培育“文创西藏”区域公用品牌,推动文化旅游融合高质量发展,健全文化产业发展体系是自治区文化厅产业发展与资源开发处的重点工作。同时,自治区文化厅产业发展与资源开发处全面开展全区特色文化产业大调研,全面摸清我区文化产业发展现状;联合协同创新服务中心战略合作单位,编制《西藏特色文化产业发展有关研究报告》;着手出台特色文化产业发展与贸易的规划方案和关于“文创西藏”品牌的有关认证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全面指导推动“文创西藏”区域公用品牌和“西藏特色文化产业之窗”建设工作[1]。此外,自治区文化厅产业发展与资源开发处还会将往年主办的唐博会、毯博会、像博会进行整合,探索市场化运作方式,提升自主展会办展运营能力;举办“文创西藏”文化艺术产业博览会,打造立足西藏、面向区外、走向国际的特色文化产业品牌性博览会;探索设立引导西藏特色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基金,创新与完善文化与金融有效结合的工作载体和内容,多方面大力解决文化企业投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全面提升特色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园区)档级;继续建设好、运营好西藏相关文化小微企业的双创服务基地,形成文化产业发展与双创工作的协调发展新局面,力争在品牌培育、投融资平台、创新研发、人才培养等关键基础领域形成实体平台;继续狠抓人才培育,探索“互联网+”形式,创新培训形式、培训载体和培训内容[2]。
经过多方面的努力,虽然实现了西藏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为标准来衡量,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有的基层领导干部对加强文化建设,依旧存在不少认识上的不足与较大的偏差,从领导主抓主管方面影响和制约了基层文化事业的发展。一是只注重经济发展而轻视精神文化层面的发展需求现象比较突出,只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需求而忽略精神文化需求的认识比较浓厚,在工作中只注重促进经济发展而忽略文化工作,实现了物质小康的有效推进,而致使精神文化小康的落后。二是在当前的相关文化推进与创新发展中,过多的追求新时代的文化发展,而忽视优秀特色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发展,致使部分历史文化的逐步遗失和优秀民间传统艺术的传承衔接不力,使得基层文化发展后劲不足,缺乏自身特点与优势。
近年来,西藏各级政府都在逐步加大对农牧区基层文化发展的投入力度,使我区基层文化的有关设施建设取得了突破性的发展成就。但与我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与发展要求相比,与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相比,基层文化设施建设依旧普遍滞后,且发展不充分不平衡比较突出。高起点、高标准的文化基础设施不多,还有部分地区连最基本的文化阵地都不健全,同时部分乡镇还没有充分发挥自身综合文化活动中心的相应作用,个别地区原有的文化设施已经陈旧老化,跟不上时代发展的要求,更跟不上老百姓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有的用之不当,甚至被挪作他用。文化服务专职队伍总量不足,乡镇文化站机构不明确,人员配备不足,人员待遇还未得到有效落实,加上基层文化队伍待遇偏低,队伍人心不齐、队伍不稳定。仅有一些自身经济社会发展较好、领导相对重视的文化发展投入充足,其他地区的文化阵地建设投入基本不足,导致有关文化发展设施落后,跟不上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满足不了农牧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也满足不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部分文化事业单位依旧存在“进不来、出不去、上不来、下不去、留不下、管不住”的人事管理格局,导致文化产业管理人才、各类创新创作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等匮乏,特别是涉及民间艺术团编创、编导人员更是严重匮乏,远不适应引领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3]。
总体来看,西藏各地区文化产业基础仍比较薄弱,文化产业发展处于培育阶段,文化经营单位普遍存在产业项目少、规模小、层次低、经营分散、产业结构不合理、地方特色不鲜明、文化经营人才匮乏、文化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地方财政投入不足、政府对发展文化产业配套政策不完善、缺乏整体规划与有序引导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西藏实际提出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县区的领导干部,一定要认识到发展基层文化的重要性,着力推动基层文化繁荣发展,服务好、实现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目标,自觉增强责任意识,树立发展文化也是发展生产力的观念。把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列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规划,要因地制宜,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一阵风。各级职能部门要定期对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和文化市场进行督促检查,施行岗位目标责任制相挂钩,实行年度考核。同时,要建立政府牵头,文化协调,相关部门参与的文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各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以便沟通、交流和统筹联动,形成起抓、共管、共建的局面,推进基层文化事业的进一步发展。首先要深入挖掘与研究相关乡镇与村落的历史文化。在立足本源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好优秀传统历史文化资源,实现传统与现实的有效结合、全面推进、共同发展。积极引导农牧民群众多方面发掘与保护自身的优秀传统文化,充分发挥自身文化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价值,将自身的文化资源彰显在现代文化的发展进程中,实现传统与现代、优秀与精华、个别与整体、特色与共有的有效衔接[4]。在保护、挖掘乡镇村落历史文化的过程中,引导乡土情节、弘扬地域文化,提升特色文化品位,打造特色文化品牌,使广大农牧民群众真正受益。
铸造稳定的文化队伍,需要进一步提高各类人员的工资待遇。建议自治区逐年增加民间艺术团的演出补贴,市(地)、县(区)两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四个一点”要求,把民间艺术团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在保证正常活动经费的基础上,并逐年增加财政投入量,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演出场次进行补贴,通过文化扶贫等形式,使民间艺术团长期发挥其特殊作用[5]。同时,要确保各类有影响的重大群众文化活动经费的投入,对主要面向基层的文化馆(站)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日常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建设一支素质强、业务精、留得住、用得上的文化队伍是加强基层文化阵地建设的当务之急。要抓好现有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尤其是骨干作用。按照自身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思路,既要立足现有人才队伍基础,制定培养计划与培养措施,多方面加强文化业务培训,提高现有人才队伍的文化素养和业务能力,又要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加大对相关紧缺人才的引进力度。强化自身培养与外部吸引的有效结合力度,实现文化技术专业人才队伍的全面提升。同时要大力发掘和积极培育有关文化工作者,多方面激发他们的工作引领力和工作积极性,发挥带头引领作用,全面引导各族群众积极自发创业。进一步发展壮大各类专业性强、群众基础好的艺术团体,开发创作相关文化产品,大力推出一批批反映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现状、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艺术精品[6]。
各级政府部门要通过组织创新推进经营性和非经营性文化的协调发展,逐步由“办文化”转到“管文化”“强文化”上来,强化文化行业管理,有效实行行政管理部门与文化企业的有序分开,真正承担起规范与完善法规、政策制定与支持、有效监督与管理、开发精品与树立正确导向等主要职责。同时要积极创造良好投资环境,广泛吸纳区内外各类文化企业落地生根,达到通过搞活文化产业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同时,针对当前制约西藏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人才匮乏因素,协调中组部、人社部、文化部,采取有效的“组团式”文化人才援藏方式,引导对口省市援助我区近30个文化单位,全面提升全区相关文化单位的整体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形成上下一致、内外联合的推动西藏文化产业繁荣发展的强大合力。
总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大西藏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是西藏各族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也是西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个必要途径。西藏文化产业的发展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从党委领导、政府实施、政策体制、法律保障、经费支持、社会参与、人才保证等多个方面着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