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快淘汰产生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固体废物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持续提高工业绿色发展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研究起草了《限期淘汰产生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固体废物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名录(征求意见稿)》。2021年7月30日,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8月18日。
该征求意见稿中涉及的石化化工行业产生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固体废物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有:废旧橡胶和塑料土法炼油工艺;间歇焦炭法二硫化碳工艺;高汞催化剂生产设备(氯化汞含量6.5%以上);使用高汞催化剂的乙炔法聚氯乙烯生产装置;有钙焙烧铬化合物生产装置;使用汞或汞化合物的甲醇钠、甲醇钾、乙醇钠、乙醇钾、聚氨酯、乙醛、烧碱、农药生产装置;硫酸/白土法废矿物油再精制工艺;废矿物油釜式蒸馏土炼油工艺;铬盐生产中硫酸法生产重铬酸钠和铬酸酐(2030年12月31日)。
此外,还包括钢铁业中的土法炼焦(含改良焦炉)等。
在该征求意见稿中,条目后括号内年份为淘汰期限,未标淘汰期限的条目为国家产业政策已明令淘汰或立即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