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新梅
(兰州工商学院,甘肃 兰州 730101)
甘肃省位于我国西北干旱区和青藏高原高寒区的交汇处,复杂多样的地形地貌使得甘肃自然环境恶劣、自然灾害频发,而甘肃又是农业大省,农业保险的发展对于分散农业风险、稳固农民收入、促进经济增长、实现产业振兴发挥着重要作用。2007年在中央政策的大力支持下,甘肃开始了农业保险试点。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甘肃农业保险在保险规模、产品种类、补贴力度等方面有了较大的提升,基本形成了中央、省级、地方补贴的立体式的农业保险制度,逐步实现了“保大宗”向“保特色”“保灾害”向“保指数”“保成本”向“保收入”“保散户”向“保规模”的升级。但是,从总体来看,甘肃农业保险的发展依然是属于粗放型的,有些保险公司存在选择性投保、隐形拒保的情况。同时,由于受到人力、物力的限制,出现了定损不精准、理赔不及时等问题,直接影响农业保险发挥效力。保险科技作为农业保险的重要引擎,为解决农业保险行业痛点,构建农业保险生态圈,促进农业保险行业升级转型提供了新的动力和发展思路。
长久以来,甘肃省高度重视农业的发展问题,作为农业发展的主要推手和重要推动力,各级部门不断加大农业保险工作的开展力度,持续为生态农业的构建以及乡村振兴注入强劲动力。
为响应国家“三农”政策,甘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业保险的发展,不断优化制度设计,在农业保险农产品价格采集、保险费补贴管理、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室建设运行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指导意见,保证了农业保险规范化发展。同时,各部门之间多次召开农业保险工作会议,突破行业和部门的限制,全省、市、县各部门之间通力协作,形成纵向联动、横向协作、职责清晰的合作机制,针对全省农业保险计划任务,提出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举措,有力保障了农业保险工作的稳步推进。
甘肃的农业保险在产业振兴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按照农业保险发展的总体要求,甘肃省农业保险全面实施“赠品、扩面”。2019年全省实施的保险品种共有80多个,为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2020年全省共申报实施农业保险品种基本达到96个,这在全国也名列前茅。为了推动县域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的快速发展,甘肃省各市县根据本地区的发展特色开办“一县一品”“一县多品”的特色保险品种,同时借助保险科技手段,通过不断降低保险公司经营成本、保险费率水平,扩大各品种保险的保障范围,提高保险公司的运营效率及服务水平,来提高农户的参保积极性,实现农业保险抵御风险的作用。
为进一步提高农户的参保率,建立了大量的农金服务室,为农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为了确保户户知晓、家家参与,提高农民的风险意识与金融意识,在基层工作推进中,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带动作用,加强各业务主体的互联互通,各部门、全领域共同协作,打通金融服务农户的路径,提升全链条协作效率,实现农业保险的高质量发展。
甘肃农业保险发展势头良好,险种不断增加,保障范围不断扩大,补贴力度不断加强,对增加农民收入,实现乡村振兴、产业兴旺,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但农业保险在运行中尚存在诸多问题。
2.1.1 补贴种类少
虽然当前甘肃农业保险基本形成了中央、省级、市县补贴品种共同发展的保险品种体系,但在实施过程中,中央保费补贴的险种不足,目前只有16种,覆盖面窄,很多特色险种还未被纳入中央补贴范围。从甘肃省实际情况来看,特色险种在农业保险中所占的比重较大,而此类险种的保费补贴负担主要由省、市、县以及基层政府承担,这无疑会加大各级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的财政负担,使得特色险种的保险规模较小、覆盖面较低,制约着甘肃农业保险进一步发展。
2.1.2 补贴方式单一且缺乏弹性
甘肃农业保险的财政补贴主要采用保费补贴方式,而一些发达国家还有管理费补贴、产品创新补贴、教育培训补贴以及再保险的支持。相比而言,甘肃省的保费补贴方式则过于单一,且保费补贴缺乏弹性。受到地理位置的限制以及科技应用的制约,目前不同产业的不同品种保费补贴比例差别不大,还没有依据保障水平高低和费率大小采用差异化弹性补贴比例。
农业保险市场准入退出机制缺少规范性标准。随着农业保险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想要获得农险经营资格,但是甘肃省目前没有一个规范的标准或具有依据性的文件对保险公司进入农险市场进行资格准入审批,农险的招投标没有形成统一规范。这使得各市县选择有经办资格的保险公司时缺乏政策与理论指导,且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同时,对于市场退出的情形没有明确的说明,市场退出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3]。
2.3.1 保险公司
由于保险科技在县域等欠发达地区没有得到全面普及和应用,导致保险公司在农险经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违规承保、虚假编造理赔案件来骗取理赔款,通过“五虚”等方式来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情况。有些保险公司为了降低经营风险,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往往选择一些风险较低的险种承保,而将风险高的险种如养殖业保险等排除在外。这样不仅损害农业经营主体的利益,还不利于农业保险在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等方面发挥助推作用。另外,有些保险公司很少监督协保员以及定损人员的职责,使得相关人员业务态度不积极、操作不规范,难以保证农业保险承保和理赔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2.3.2 农户
由于农民居住分散,种养殖业不集中,保险公司很难进行实地监察。有些农户出现隐瞒实情,虚假投保,也有些保户过分依赖保险公司的赔偿,在参保后不作为,灾害发生后不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造成损失进一步加剧,有的甚至谎报灾情,骗取赔偿金。尤其是经营养殖业的主体,常会发生将未承保标的偷换为承保标的,以骗取赔偿金,不仅会增加保险公司的赔付成本,也影响农业保险效力的发挥。
2.3.3 基层政府
有些地方政府在开展农业保险业务时,将农业保险业绩与基层干部的考核相挂钩,导致基层政府为了完成考核而进行虚假投保。有的冒用未参保人员信息进行投保,在遭受风险时获得理赔,也有的人员批量出具虚假的灾情鉴定表以及受灾资料骗取赔偿金。业务的不合规以及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无疑会导致农业保险的经营成本上升、经营效率降低、财政补贴耗散,甚至出现市场失灵现象。
甘肃作为农业大省,农业种植面积较广,但特殊的地理位置,使得其自然条件恶劣,灾害频发。种种原因导致甘肃农业生产受灾率极高,农业保险赔付压力巨大,农业保险经营机构有可能面临较大的经营亏损。同时,农业保险经营主体较少且集中度高。甘肃的农业保险自试点以来,一直由人保财险甘肃省分公司承保,虽然后来其他的保险公司也陆续开始经营农业保险,但是相比较而言,市场占比最大的依然是人保财险甘肃省分公司。农业保险经营风险过于集中,导致甘肃农业保险风险分散能力较弱。
目前保险行业的相关从业人员,往往都是单一专业背景的,懂保险专业的不具备信息技术,掌握信息技术的又缺乏保险专业知识。有的基层查勘定损人员对于遥感技术以及系统维护掌握程度低,给查勘定损增加了难度,也容易降低理赔效率,影响客户的满意度,给农业保险的科技创新带来了很多限制。而科技与创新已经成为未来保险公司发展的重要引擎,因此,急需加强对复合型保险人才的培养。
保险科技是指利用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手段对保险理赔、保险营销、保险定价、保险管理等方面进行改良或优化保险生态。进入第五次工业革命以来,各传统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行业巨头以及保险初创公司都在积极开发保险智能产品,全面布局保险科技未来的发展,推动保险的数字化发展。因此,将数字化作为推手,加强科技赋能成为解决农业保险行业发展瓶颈的重要手段。
保险科技中各种先进的技术手段,将科技与保险领域进行融合,能够大幅降低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其中,区块链技术实际上是一个数据共享库。首先利用区块链技术手段建立电子信息系统,然后通过加密的方式将数据分布到各个节点,通过形成的密钥保证交易的准确性,依据时间的先后顺序形成各个区块,再通过链的形式连接起来。这种通过节点的链接形成分层结构,实现全面的信息传递,能够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可追溯性和不可篡改性,提高交易的安全性。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保险领域,可有效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减少因为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道德风险。同时,通过区块链的算法形成智能保险合约,实现自动化的保险理赔,能有效地帮助保险公司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因此,区块链技术作为一种新型手段,恰好能够提供一种公开、透明、信任、开放的机制,能够实时监测风险状况,记录保单状态,从而构建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的信任,降低保险公司成本。传统的定标、验标需要花费保险公司大量的人力、物力才能完成,且往往耗时长、实施难度高。采用遥感技术来代替人力、物力的投入,不仅可以降低实施难度,还能够节约时间,更重要的是大大节省了查勘定损的成本。同时,智能识别技术的应用能够有效防止保险欺诈。通过科技化支撑、数字化运营,能够极大地降低保险公司综合成本率。
虽然农业保险有了大规模的发展,但是勘查手段落后、理赔流程复杂、成本高效率低也成为制约农业保险发展的重要因素。在定标、验标时,可利用无人机、卫星等手段,结合遥感技术进行地块分割和地物识别。在遭受自然灾害时,也能够快速准确地确定农作物的受灾范围以及损失程度。同时,将区块链的智能合约与农业保险紧密融合,实现保险合同过程的自动化,完成智能化的承保与理赔,不仅能够简化理赔流程,缩减核保核赔时间,还能提高保险费用收据和保险金支付等繁杂手续的效率,从而进一步提高保险公司的经营效率[1]。此外,通过区块链的智能合约能够实现人机交流,随时随地完成保险产品咨询、保单的查询,为客户答疑解惑,并利用科技手段对客户进行一对一在线投保、一对一在线理赔等。同时,将保险政策以及保险条款写在智能合约中,在咨询、承保、理赔方面为客户提供便捷、高效的自动化、智能化服务,有利于促进服务水平的提升,提高农户对农业保险的参保积极性。
保险科技的应用能够有效提升保险公司的业务效率。在传统的保险业务模式下,各个业务部门之间沟通协作的效率相对有限,保险产品从立项到分销跨越时间久,难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随着科技应用的不断加深,在产品设计环节,保险公司利用科技手段在保险中台构建保险产品模块,完成保险条款、业务规则、服务流程标准化包装,从而缩短保险产品开发周期,提升保险公司各部门协作的效率。同时,在分销阶段,通过开放标准化接口,实现保险公司与第三方高效对接,提升产品推广的效率。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的支持下,更多维度的数据能够作为风险因子指导保险产品定价,对业务数据的快速分析也能够帮助保险公司更加了解客户的需求、用户的偏好,帮助保险公司有效获取市场并反馈市场。
农业保险尤其是养殖业保险具有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因此可采用智能识别技术,建立承保标的特征数据库,与标的标号形成准确的身份识别系统。同时,区块链数据的不可篡改性,能够准确形成数据闭环[2]。在出险时,通过对比即可以明确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可以尽可能避免出现不足额投保、串换耳标等骗保、骗赔的事件,实现精准承保与理赔。另外,依靠卫星遥感技术以及无人机技术手段,能够准确识别承保地块与非承保地块、受灾范围与受灾程度,依靠精准的勘损体系,可以解决谎报灾情、夸大损失的问题,防范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道德风险,提升保险公司风险控制水平,实现多方合作共赢。
可利用保险科技手段建立数据共享平台,通过将科技与保险各个环节相融合,实现产品智能化设计、定价、分销、投保、查勘、理赔,构建智能农业保险体系,推动农业保险行业的转型和升级。
目前,保险科技手段在农业保险中的应用主要集中于定标、验标、查勘定损等方面,在产品设计环节,尤其是在产品创新方面的应用相对较少,使农业保险产品种类少、价格缺乏弹性。因此,要加大农业保险产品的创新,积极推动保险科技手段的在产品设计方面的应用,根据不同的风险区域,科学地建立保险费率,对不同的地区、不同品种、不同的风险等级实行差异化的费率水平。通过“扩面、赠品、提标”方式,加大中央补贴力度,将一些地方特色农产品纳入中央和省级补贴品种当中,提高现有品种的参保率。同时,结合遥感技术的气象监测及风险监测手段,稳步推进指数保险、区域产量保险、农产品质量险、收入指数保险等保险产品的创新及试点。积极探索开展一揽子综合险,为农业经营主体面临的自然风险与市场风险提供全面的风险保障。另外,结合大数据平台,加大保险与期货等金融衍生工具的融合,拓宽农业保险与其他领域的联动,进一步优化农业保险产品体系,为各方经营主体提供全面的风险保障。
农业保险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规范的市场环境。首先,甘肃要建立和完善农业保险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的指导意见,通过区块链等技术手段,科学合理地设计招投标指标,利用大数据,遴选优质的第三方机构公正地进行农险的招标,构建承保机构动态考评制度,进一步强化农险业务经营资格管理,创建低成本的运营环境,促进保险机构规范高效地运营[3]。其次,优化保险科技应用的政策环境,为保险科技的技术应用搭建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平台。同时,加大保险公司科技创新的资金支持,为加快保险公司的科技创新构建良好的环境。另外,要强化监管衍生合规技术。积极利用保险科技手段,对保险公司日常的经营进行全面的检查,改变传统的人工合规操作的低效性及高成本性。在报送数据时,利用技术手段,从数据填报、审核、测算实现自动化,不仅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还有利于加强行业监管力度,提高保险公司合规控制。
保险欺诈一直是保险公司面临高赔付压力的重要因素,因而保险公司需要更强的风控能力支持农业保险业务的开展。基于海量全方位的用户数据及第三方场景数据,依靠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通过建立实时的反欺诈引擎,能帮助保险公司甄别保险欺诈行为。另外,还要加强对科技类保险产品的宣传,积极推广科技类保险产品的试点,帮助农民熟悉农业保险领域中应用的保险科技,让其切身体会保险科技实现的精准定损、智能理赔等场景,从根本上消除道德风险。
中央文件多次提及建立农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结合甘肃目前的风险状态,应借助保险科技等手段,积极建立大灾风险分散制度,形成直保公司、再保险公司、地方政府三个层级的大灾风险分担体系。不断加大税收优惠政策,提升大灾准备金制度落实力度,不断优化大灾风险保费准备金的计提比例,积极推动各类准备金的有效对接,形成多方共担风险的机制。同时,利用区块链等科技手段,加快农业信息数据库建设,尤其是承保区域内的农业风险数据库,构建各方数据共享机制,为巨灾风险管理提供量化数据支持。利用区块链的智能合约能够处理巨灾债券等保险衍生品的交易,从而促进农业巨灾保险和巨灾债券等产品的创新。
要实现传统农业保险向数字化保险转型,离不开人才的创新驱动。目前,保险行业从业人员往往是具备专业知识的却缺乏信息技术、掌握信息科技的又缺乏专业领域的知识。而随着科技在农业保险领域应用的深化,信息泄露、病毒入侵等威胁网络安全的问题将成为保险行业面临的新风险,因此,培养复合型保险科技人才迫在眉睫。基于此,一方面要重视保险科技人才的教育,鼓励各高校加强保险科技人才的培养,在制定授课计划时,增加风险防控、精算评估等相关内容的讲授,适当补充信息技术、系统开发与维护等知识,不断加强各学科之间的交叉融合,打破学科之间的界限,提高保险人才的基础技术水平,从而促进复合型保险科技人才的培养。另一方面要加强保险公司、科研企业、气象部门等之间的联动,通过建立多方合作机制,为培养多元化的人才提供渠道。同时,加强对在岗人员的业务培训,尤其强化对系统维护、无人机设备应用技能的培养,并大力引进优秀人才,形成“传帮带”的良性学习机制,不断加强基础技术人才的储备,从多渠道满足人才培养的需求[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