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 昕
(泉州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福建 泉州 362000)
“十三五”期间,泉州市加强科技创新,大力推动国家高新区和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构建具有泉州特色的“2+N”科技创新政策体系,成效明显。通过实地调研、座谈、发放问卷等方式开展科技创新政策调研,对于探索以科技创新政策激发企业创新内生动力具有借鉴意义。
泉州市于2016年获批建设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2018年获批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坚持以打造两大创新高地为核心,构建了以《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意见》和《泉州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为顶层核心的科技创新“2+N”系列政策,优化泉州民营企业创新创业创造环境。该政策体系围绕海峡两岸协同创新、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数字经济发展、成果转移转化、科技金融等方面积极先行先试,加快形成覆盖创新驱动发展全链条的政策体系。
激发企业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和各类创新资源配置的主导作用,落实普惠性财税政策,包括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科技型中小企业税收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
福建省2017年出台《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实施办法》,泉州市也提出了《关于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市级奖补等事项的通知》,对泉州市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其年度研发经费支出超出上一年度的增量部分,泉州市级财政再按市级承担部分的50%给予增加奖励,通过企业研发投入经费补助,降低企业研发成本,激活企业研发创新。对高研发投入企业,按其研发经费内部支出超出上一年度的增量部分,给予10%的绩效奖励,最高可达500万元,进一步刺激高研发投入企业的研发动力。
培育壮大科技创新型企业群体,大力实施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福建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瞪羚企业等创新企业培育政策,出台《加速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若干措施》《泉州市瞪羚企业培育计划工作方案》《泉州市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扶持创新型企业群体的惠企政策。截至2020年底泉州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突破1 000家;培育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739家,总量连续五年居福建省首位;国家备案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749家。
1.2.1 鼓励企业建设新型研发机构
泉州市将新型研发机构作为科研创新平台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引进重点新型研发机构实行“一院(所)一策”,出台《关于大力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和发展新型研发机构的意见》,制定《泉州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泉州市新型研发机构评估标准》;“十三五”引进共建中科院授时中心“海上丝绸之路时间中心”、泉州天津大学集成电路及人工智能研究院、泉州湖南大学工业设计与机器智能创新研究院等8个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一事一议予以资金、土地、用能等各类政策支持。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新型研发机构59家,投入研发资金5亿多元,全市研发机构有固定研发人员2 600多人,柔性引才及短期来泉研发人员1 500名。
1.2.2 优化双创载体建设
研究制定推进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工作的政策措施,加大现有孵化器升级改造力度,拓展孵化功能,整合集聚全市创新创业资源,构建创新生态链,全面提升双创服务水平。在改造提升传统科技孵化器方面,拓展孵化功能,鼓励与天使基金、创投基金合作,形成“投资+孵化”模式的新型孵化器。兑现好科技企业孵化器补助政策,拥有市级以上孵化器35家,其中国家级3家,省级21家。在推进众创空间建设发展方面,支持各地盘活现有老厂房、旧仓库、存量商务楼宇以及传统文化街区等资源,着力培育发展一批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鼓励和推广“创业咖啡”、创新工场、虚拟孵化器、创业社区等新型孵化模式,全市拥有市级以上众创空间70家,其中国家级11家,省级42家。
1.2.3 加快布局重点实验室建设
对国家重点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泉州市分别给予150万元、50万元的资金补助。按照“优化建设布局,择优遴选支持”的原则推进新建一批企业重点实验室,进一步提升泉州市特色优势产业的应用基础研究和竞争前共性技术研究的影响力。泉州市已有13家省企业重点实验室,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1 项;省部级科技奖励 13项;发表国内外期刊论文9篇;申请国内外发明专利533件,授权发明专利346件;新增制定标准47项。实现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项目145项,直接经济收益10.8215亿元。转化成果256项,实现销售收入55.23亿元,新增利税7.702亿元。
1.3.1 持续推进“数控一代”示范工程
一抓项目带动。培育“数控一代”示范项目,积极争取省政府持续倾斜支持“数控一代”示范工程,立项支持数控一代专项超过50项,补助资金超过4 000万元。二抓龙头培育。精心培育一批数控和智能制造领域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引导嘉泰、盛达等30多家数控上下游龙头企业成立“数控一代”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推动生产与应用企业抱团发展,做强做大。三抓平台建设。推动泉州智能制造研究院建设新型科研机构,支持泉州装备制造研究所建设和人才引进,统一建设“泉州制造2025”展示中心,进一步完善平台聚集人才。四抓推广应用。持续培育数控一代示范企业和项目。积极推进在建数字化生产线78条;生产销售国产机器人580台;推广应用国产数控系统3840套。实现规上企业装备数控化率达45%以上,减少劳动用工约30%,国产替代进口装备降低成本约50%,生产效率平均提高20%,成为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
1.3.2 加快推动数字经济产业发展
2017年福建省政府批复泉州半导体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为省级高新区,2019年园区被纳入海峡两岸集成电路产业合作试验区。泉州市出台七条措施大力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建设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对平台设备购置及提供的服务给予补助,每年设立集成电路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开展高端芯片研发、购买第三方IC设计平台提供的“IP复用、共享设计工具软件或测试与分析”服务等,补助金额达1 000多万元。通过奖励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扶持集成电路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泉州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壮大。2019年泉州半导体高新区工业总产值达90.39亿元。
1.4.1 支持高层次人才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实施人才港湾计划,2017年启动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工作,共资助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299个,资助经费超过4 000万元,有效促进企业高层次人才科研攻关。
1.4.2 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助力科研活动
通过“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创新项目”精准引才模式,共资助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项目32个,资助经费超过5 000万元。入选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中具有国家“万人计划”专家、科技部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中科院“百人计划”专家,项目对泉州市优势产业创新发展、培育新兴产业具有重要作用和影响。
1.4.3 支持高校院所三权改革
在泉高校、科研机构的科技成果在泉州市就地转化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科技成果转化后,可提取不低于70%的比例奖励科研人员,有效激活高校成果转化活跃度,泉州师院首创的“太阳能组件背板材料回收与再利用相关技术”与泉州企业合作,将实现产业化,技术交易金额达500万元。
1.5.1 优化科技成果转化环境
2020年初率先出台《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若干意见》,着力构建泉州特色的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体系,该政策的出台效应已初步体现。2020年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额首次突破4亿元;新增6家省级技术转移机构,全市拥有各级各类科技服务机构18家,包括国家技术转移海峡中心分中心、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高校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国家级技术转移机构等。
1.5.2 建设科技大市场
拓宽成果转移转化渠道,引进浙江伍一公司合作共建泉州科技大市场,与南京大学合作共建“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南京大学技术转移(泉州)中心”,联合西安交通大学合作共建“西安交通大学国家技术转移泉州中心”“陕西高校技术转移联盟泉州产学研办公室”,推动大学科技研发、技术创新、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优秀成果优先向泉州转移转化。
1.5.3 创新科技金融服务
引进福建省金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落地建设“福建省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基金总规模3.75亿元;全面推行“科技贷”,帮助100多家企业获得科技贷授信额度超过30亿元,帮助科技型企业缓解融资问题,助力提升金融服务科技创新能力。
从调研情况看,创新政策体系的构建能够较好地激发企业创新内生动力,创新能力整体提升,但从问卷调查的问题上看,也发现执行过程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企业享受政策的积极性。
1)个别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存在定义不明确,或者实际操作与政策精神不吻合的问题。如企业研发经费分段补助实施细则,补助的对象为规模以上企业和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在审核过程中发现部分企业有纳入统计部门规模以上企业范畴,但企业提供年营业收入证明少于2 000万的情况,这一类企业享受不到政策资金。该文件旨在提升企业研发投入,特别是鼓励纳统企业研发投入数据应统尽统,按照定义的操作这部分纳统但营业收入证明少于2 000万企业在申报享受政策的积极性会受到打击,甚至影响部分企业不愿填报、甚至少填,数据不能如实反映企业的研发状况。
2)部分政策申请享受的手续较为烦琐,申报环节多且复杂,造成企业没有耐心、信心。如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批复、再到兑现奖励基本上需要跨年度。
3)对政策的解读不够,宣传面不广。特别是企业经办人对政策涉及的专业知识理解掌握不够,降低了企业申报享受优惠政策的积极性,有的企业因为不了解认为政策可望不可及,如技术合同登记,很多企业不了解这项工作;企业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有些企业害怕税务核查、嫌麻烦,明知有政策,不愿去享受。
1)修订不适用的政策,加强跟踪政策出台后的兑现情况,及时调整、解决问题,及时掌握达到政策享受条件的企业数量,对于一些门槛过高的政策条款,根据本地实际,作出调整、及时修订,让这些政策有的放矢。
2)与时俱进,密切跟踪上级新出台的文件精神,及时清理过时、不实用的政策条款,加强走访企业,聆听企业需求,制定适应当前民营经济亟须的新政策,确保政策的时效性、实用性,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动力。
1)进一步梳理办事流程,政策兑现部门要简化企业享受政策的程序,缩短兑现时间,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简化政策申报流程,如企业在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时,已出台文件对已取得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威部门出具的产品技术检测报告、查新报告,能够证明研发项目新颖性和创造性,原则上可不再进行研发项目鉴定,提高企业享受政策的便捷性、可操作性。
2)加强政策执行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充分了解企业诉求,减少申报环节,调动企业享受政策的积极性。提倡建设完善信息化管理系统,跨部门申请企业只需要一次提交、再由部门间发送,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政策兑现流程,提高政策兑现效率和服务水平。
1)加强政策培训。可以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遴选优质第三方机构开展培训服务,鼓励企业积极申请、享受各类优惠政策。针对各类政策举办专题培训班、讲通讲透、让企业听懂、懂操作,如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增量扩面”专项活动,实施线上线下高企培训活动,建立科技特派员辅导小分队,深入企业开展“点对点、面对面”辅导服务;开展技术合同登记培训,为企业详细讲解讲透政策,让企业办事人员能给充分理解办理的程序、政策的益处、奖励的力度,让企业应报尽报、应享尽享。
2)完善政策推介渠道。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活动载体、宣传手册多层次多形式开展政策宣传,使用电信或移动部门的短信平台,进行点对点分类推送科技惠企政策。特别是普及官方微信号,让企业广泛关注,在便民服务大厅、企业大会、线上模块上广泛放置官方公众号二维码,方便更多的企业人员;增加“微政策”菜单,方便企业通过手机查询科技政策,提升政策透明度,增加“微办事”模块,链接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便于企业申报项目。
1)加强企业的跟踪服务,采取“一企一策”扶持办法,创新产业扶持机制,积极再出台和完善优惠政策,在科技扶持、金融扶持、招商引资等方面给予企业更多帮扶。
2)为企业搭造平台,促进产学研成果落地。探索建立重大龙头企业项目决策推动机制,施行“揭榜挂帅”技术攻关,协调解决项目进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加快项目落地,提高政策实效。
1)突出政策环境,发挥企业家在科技创新中的组织作用,加强以企业研发中心为主要形式的研发机构建设,引导企业在一些关键领域掌握更多的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促进“技术企业化、企业技术化”。
2)强化导向作用,鼓励企业针对研发规划按销售收入提取一定比例资金设立自主创新专项基金,着重用于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从税收等方面支持企业将创新能力、创新成果及其产业化程度作为重要的分配标准,调动人才创新创业积极性。
1)建立更加符合创新规律的科研管理体系,在用好用足关于促进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创新能力和服务地方能力提升等方面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出台相关措施,营造为创新“放权”“松绑”的浓厚氛围。
2)推动科技和金融有效融合。从“供”“需”两方面入手,打通金融资本、民间资本、社会资本进入科技领域的通道,强化对科技型企业的融资保障,提升金融服务创新水平。
3)打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通道。搭建成果转化平台,培育发展技术市场,推进和完善服务企业的技术转移中心网络建设,支持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培训中心,组织科研机构为承接企业开展培训,提升其科研成果应用转化能力。
创新产业链配套新机制,帮助企业完善配套产业链,并给予土地指标、税收等方面的支持。根据企业功能性质科学规划园区分布,最大程度发挥产业的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推动产业集群化、高端化发展。加强企业生活性配套服务,着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的软硬件水平,着重完善市政共建和服务配套,加快集聚商气人气,营造助力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