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全华,李 轩
(四川轻化工大学科技处,四川 自贡 643000)
高校是我国主要的科技创新基地之一,也是协同创新的关键环节。高校的科研管理负责制定和实施学校科研发展规划和激励政策,内容涉及项目申报与评审、奖励申报、成果转化和平台建设等方面的管理与服务,对学校的科技创新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与部属的综合性重点院校相比,地方高校的科研管理更需要做好统筹与协调,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保障学校的科技创新不断取得突破,更好地服务于区域经济发展[1]。
2021年是我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国科技创新发展的关键时期,提升地方高校的科研管理水平,对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稳步推进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文章从当前我国地方高校科研管理面临的挑战开始,分析其普遍存在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革建议,为地方高校科研管理水平的提升提供参考。
为加快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6年5月印发了《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提出“优化区域创新布局,打造区域经济增长极”,实施“一带一路”、自贸试验区和副经济中心等区域经济建设举措,为地方高校的科技创新发展和产学研合作带来了巨大机遇。
但机遇同样意味着挑战。虽然各类科研资源在逐年增加,但技术迭代、科技创新的难度也在不断提高,再加上地方高校的人才队伍、科研实力、平台资源等软硬件条件与部属重点院校相比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因此,地方高校不但要与快速的技术迭代赛跑,还要面对兄弟院校的激烈竞争,给地方高校的科研管理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不但需要更科学高效的管理水平来满足科技创新日益严苛的现实需求,还要帮助学校更快速地融入区域经济建设,在日趋激烈竞争中脱颖而出。
随着国家科技领域“放管服”和“破四唯”改革的稳步推进,众多地方高校的科研管理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如管理机制僵化、管理模式单一、与区域经济交互不足、创新激励机制不完善、监督机制欠缺等,已逐渐无法适应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2]。
地方高校的一个重要职能是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因此其科技创新往往呈现出比较鲜明的行业特点和地方特色,反映到科研管理层面,就需要针对学校的发展特色发展定位制定个性化的管理制度。但现实情况是,大多地方高校的科研管理依然参照国内外影响力较大的综合性重点院校,没有根据区域经济特色制定针对性的管理制度,导致:1) 地方高校在相对弱势情况下与重点院校相竞争,获取区域资源的能力不强;2) 地方高校的优势与特色无法突显,难以快速融入行业创新和区域经济建设。
与重点院校相比,地方高校获取各类资源的能力更为有限,因此需要采取更灵活的科研管理模式才能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立足。但目前的情况是,地方高校的科研管理模式普遍相对单一,科研管理的从属关系大多建立在校科研管理部门与科研人员之间,而更容易接触科研人员的众多二级院(系)往往缺乏管理的主动性,由此导致:1) 科研管理的组织协调能力较差,导致组织申报重大项目和协同攻关高难度技术的能力不足;2) 难以针对学科特色进行差异化管理,造成资源分配不合理和管理混乱。
作为服务地方的窗口部门,地方高校的科研管理需要主动对接区域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推动科研成果转化为区域经济转型升级的创新资源。但现实情况是,地方高校在科研管理过程中与区域发展的交互性明显不足,对内服务能力(政策解读、组织培训、平台建设和资源整合等)和对外交流能力(企事业单位、地方政府、科技中介和兄弟院校等)普遍欠缺,导致创新成果与区域经济发展脱节,成果的应用潜力得不到充分挖掘,这也是地方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率低的重要因素之一。
构建科学合理的创新激励机制属于异常复杂的系统工程,但总体来说,地方高校的创新激励需要立足于学校特色和科研人员的实际需求,才能最大限度地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热情[3]。但实际情况是,大多地方高校的创新激励机制并不完善,无论是理论性研究成果、应用性研究成果,抑或是助于学校特色发展的创新成果,采取相同或相似的激励手段,不利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特色创新的协调发展,也损害了科研人员的创新热情。
与各类纵向计划、基金等科研项目相比,技术服务类横向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和考核相对较弱,而地方高校往往在这方面更具特色和优势,也更需要科研管理发挥职能作用,对技术服务过程中的合理性、合规性和合法性进行监督管理[4]。但现实情况是,大多数地方高校对横向技术开发的态度以“放”为主,导致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经费使用、目标责任考核和学术诚信等缺乏有效监督,责任主体的违规行为缺少惩罚措施,因此经费使用违规、结题率低、学术不端等问题大量存在,给科研人员、地方高校和项目来源部门的声誉都造成了不良影响。
一方面,充分尊重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不同学科门类的创新特点和成果产出规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制度,做到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分类管理、不同学科差异化管理;另一方面,针对学校自身发展的优势特色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建立特色的管理制度,引导学校资源聚集区域经济发展的优势领域,形成地方高校和区域经济的良性互动,最终构建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优势产业协调发展的多元综合管理体系。
扩大二级院(系)和科研平台的自主权,建立更灵活的校—院(系)—科研平台多级科研管理模式。校级科研管理主要负责制度建设、规划、协调和任务分解,同时建立合理的资源配置和绩效考核办法;二级院(系)和平台负责具体任务的组织规划,科研团队或科研人员负责落实完成,构建出校—院(系)—平台—团队—人才共生共息的科研创新体系和更科学、高效、灵活的科研管理模式。
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对内加强各平台、学科和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实现信息的及时传递与共享,同时针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整合校内资源搭建特色的科研平台,集中优势力量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急需的原创性、应用型科技创新成果;对外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窗口纽带作用,加强与地方企业、政府与兄弟院校间的联系,努力拓展对外沟通交流渠道,建立长效的校—地交流机制,将学校的科研成果及时转化为区域经济发展的动力,实现科研成果的高效转化。
坚持创新激励适应科研活动自身特点的原则,针对研究类别和学科特点采取不同的激励方式、激励力度和评价方法,构建更合理的多维度科技创新激励机制。针对基础研究需要长期积累、深度挖掘的特点,建立长周期激励评价、分时段激励制度。
重点激励科学价值和学术影响力大的原创性成果;针对应用研究重在自主知识产权和技术突破的特点,将激励重点放在技术创新、知识产权和成果转化方面;针对区域经济的重点领域和优势产业建立专门的激励制度,引导科技创新服务于区域经济的发展需求。
在严格遵循“放管服”科技改革意见的前提下,进一步明确科研管理流程中各部门的责任、权力和利益[2];加强科研诚信管理,制定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或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不端行为的种类、处罚程序和惩处标准;有针对性地出台项目或技术开发的全过程管理办法和奖惩措施,如加大结题管理力度、定期披露学术不端行为、建立科研诚信黑名单等,营造更良好的科研诚信环境,提升科技创新质量和科研竞争力[5]。
在当前区域经济竞争日趋激烈、对科技创新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的现实情况下,以区域经济转型发展为契机,强化地方科研管理制度改革,建立更科学合理的科研管理制度体系,是驱动地方高校乃至我国的科技创新、实现经济的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对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稳步前进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