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君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落槌之年,也是实施本市“十四五”规划及2035年远景目标、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为了全面统筹和科学谋划好2021年立法工作,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七次主任会议于2月19日通过了《上海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立法计划)。2月26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工作要点(草案)》(立法计划作为工作要点的附件)。总体来看,今年立法计划的编制过程及项目安排呈现不少特点和亮点。
坚持党的领导,努力提高速度准度精度
编制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立法计划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的重大战略部署,按照栗战书委员长在第26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本市地方立法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和中央交给上海的战略任务,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做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重点围绕“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努力提高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衔接的速度、准度和精度,担负起中央赋予的新使命新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支撑和保障。
主动协调,布局重点领域立法
市人大常委会在立法计划编制工作过程中,主动协调、积极推进,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力求落实好中央和市委的战略部署。
坚持党的领导。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两次听取计划编制工作专题报告,常委会主要领导多次专题研究并指导编制工作,分管领导多次召开协调会、座谈会布局重点领域立法项目;根据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主动协调、积极推进、优先安排相关项目进入计划;立法计划编制工作过程中严格执行重要事项报告制度。
坚持民主立法。市人大常委会在向本市有关单位和社会团体征集建议项目的同时,就五年立法规划中尚未完成的正式项目和预备项目是否列入立法计划,分别通过网络媒体和书面方式向全体市人大代表、社会公众和各区人大常委会、各基层立法联系点征求意见,并委托各区人大常委会向区和乡镇两级人大代表征求意见。
发挥主导作用。市人大常委会从落实好中央和市委的战略部署出发,对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重点抓好高质量立法、惠民立法、生态环保立法、弘德立法、协同立法的要求,加强组织协调,主动在立法计划草案中调整充实有关长江十年禁捕、数据、国有资产监督等方面的立法项目。
加强各方协同。市人大常委会在遴选过程中充分尊重和认真吸纳各方面的意见,会同市司法局分别对监察司法、财政经济、教科文卫、城建环保、社会建设以及其他方面等6个领域的申报项目召开立项联合论证会,并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和立法专家参加论证。
滚动推进,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
立法计划共包括39件立法项目,分为四类:第一类是继续审议的法规案,共3件;第二类是初次审议项目,共16 件;第三类是预备审议项目,共8件;第四类是重点调研项目,共12件。
继续审议的法规案3件
今年继续审议的项目包括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中医药条例。其中,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和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已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
初次审议项目16件
经论证,初次审议的项目包括新制定项目11件、修改项目3件、立新废旧项目1件、打包修改项目1件(批)。
围绕落实党中央交给上海的“三项新的重大任务”以及中央和本市有关重大战略实施,抓好高质量立法的项目。如制定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条例(暂定名)/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修改)、数据条例(暂定名)和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暂定名),打包修改本市部分地方性法规(根据新修改的行政处罚法,清理和打包修改本市部分法规;打包修改街道办事处条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县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直接选举实施细则、献血条例等)。
为落实“人民城市建设”重要理念,關注民生改善,抓好惠民立法和生态环保立法的项目。如制定城市更新条例(暂定名)、黄浦江苏州河滨水公共区域管理条例(暂定名)、人民建议征集若干规定(暂定名)、关于加强“一网通办”法治保障的决定(暂定名)、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暂定名)和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
围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抓好弘德立法的项目。如制定红色资源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条例、慈善条例(立新废旧)。
围绕超大城市运行与发展,提升城市公共安全的项目。如修改安全生产条例,制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暂定名)。
围绕科创中心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抓好协同立法的项目。如修改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规定。此外,为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更好履行人大相关职能,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立新废旧)。
以上16件项目立足地方立法重点领域,旨在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本市中心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和支撑,立法必要性较强,成熟度较高。
预备审议项目8件
经论证,预备审议项目包括新制定项目5件,修改项目3件。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科学技术普及条例、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水上搜寻救助条例、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动物防疫条例、出租汽车管理条例。
以上8件项目都契合落实中央和市委重大战略部署、保障本市经济社会改革创新的需要,具备立法必要性,立法条件相对成熟,但还需要加强调研论证,待条件进一步成熟后适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初审。
重点调研项目13件
13件重点调研项目中,包括新制定项目8件,修改项目5件。有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促进就业若干规定、虹桥商务区管理条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宠物管理与保护条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办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等。这13件项目也都有立法需求,但各方对上述项目的意见尚未完全统一,立法条件还不够成熟,须在今后工作中予以重点推进。
立法计划是在科学预判基础上对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需要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状况,通过滚动推进的工作机制作出适当的位序调整和必要的项目增补。为此,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加强对全局大势的跟踪研究,加强组织协调,发挥主导作用,适时推进相关立法进程,为提升上海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提供坚强可靠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