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20年洪灾后血吸虫病防控措施效果评价

2021-04-09 07:50李凯杰刘建兵
中华灾害救援医学 2021年9期
关键词:血防钉螺水淹

李凯杰,皮 琦,肖 瑛,元 艺,王 晖,刘建兵

2020 年,湖北省先后经历新冠肺炎疫情、汛情两场“大考”,汛期出现了历史罕见的强降雨。入汛以来,全省共发生17场降雨过程,汛期长达51天。我省血吸虫病历史流行流域长江干堤、连江支堤和重要支流堤均超警戒水位。洪水期间不仅水位高,水温也高,夏季正是血吸虫病传播流行季节,血吸虫在钉螺体内的发育速度也快,十分有利于血吸虫尾蚴的成熟和逸出[1]。受灾严重的荆州、黄石、咸宁等地均是我省血吸虫病历史流行县,钉螺面积大,在血吸虫病流行病学上具有重要意义[2]。许多研究表明,流行区洪涝灾害是导致血吸虫病疫情反复与回升最重要的自然因素之一。特别是流域性特大洪涝灾害,不仅可造成受害地区巨大的财产损失,而且加重了血吸虫病传播的风险[3-5]。

因此,汛情给各地血吸虫病防制带来了极大隐患和压力。为进一步探讨血吸虫病历史流行地区洪灾后血吸虫病的防制对策,我们对19个县结合防汛进行了血吸虫病控制措施的效果观察。

1 内容与方法

1.1 调查范围 选择19个汛期较重且汛期钉螺有扩散的血吸虫病历史重要流行区,作为本次血防应急防控效果评估的对象。

1.2 评价内容和方法

1.2.1 组织及物资保障 及早掌握洪灾信息,积极开展灾情预测,在物资、技术等方面做好组织,为洪涝灾害控制血吸虫病疫情提供有力的保障,对控制汛期血吸虫病流行具有重要意义。

1.2.2 汛期前钉螺控制 各地在灾前组织人员,认真开展钉螺分布调查,根据调查结果,结合上年度疫情,确定血吸虫病预防和控制的重点地带,制订科学的预防控制方案,在重点易感地带和易感环境认真开展以药物灭螺为主的环境处理工作,降低钉螺密度防止钉螺扩散。

1.2.3 人群防护及健康教育 洪灾期间,居民接触有螺水体的各种方式在频次、持续时间和暴露强度上都有较大的改变[6]。除大批人群因抗洪抢险暴露于有螺水体之中外,灾区居民日常生活和游泳嬉水等接触有螺水体频次也明显增加。洪涝灾期血吸虫病控制要坚持把健康促进放在重要地位。进一步强调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在血吸虫病消除阶段的重要作用[7-8]。

1.2.4 疫情监测与报告 洪灾期间要加强血吸虫病疫情的监测,防止急性血吸虫病感染的暴发流行。各地应在重点地带开展巡查,及时了解灾区人群发热等发病情况,各地应有专人负责血吸虫病疫情信息的报告管理工作,及时核实和报告疫情。

1.2.5 灾后钉螺调查 洪涝灾害在短时间内暂时不会引起钉螺的大量繁殖和疫情扩散[9],但分布面积广,如果不加强螺情监测和灭螺,钉螺会很快蔓延,形成大面积钉螺扩散。开展汛后钉螺调查,初步了解汛期对钉螺扩散影响,重点关注钉螺面积是否可能增加和部分环境的钉螺密度是否有上升的风险。

2 结 果

2.1 19 个县市汛期血吸虫病防控基本情况 19个县水淹流行乡镇214个,占流行乡镇88.80%(214/241),水淹流行村数2 066,占流行村数66.62%(2 066/3 101),现有钉螺面积43 100.70万m2,现有钉螺环境9 590处,水淹钉螺环境9 034处,其中水淹现有钉螺环境5 272处,占58.36%(5 275/9 034),水淹钉螺面积102 866.09万m2,其中现有螺环境面积36 957.50万m2,占35.93%(36 957.50/102 866.09)。期间,2个重点防治地区阳新县、洪湖市防汛应急响应级别提升至Ⅰ级。

2.2 组织和物资保障 在19个评价县市,汛期来临前,各级卫生行政和技术部门立即响应,成立应急处置小组,制定防控方案,抽调血防专业人员成立防控专班。截至汛期结束,共下发吡喹酮11 749瓶,防蚴灵13 788瓶,灭螺药物50%可湿性粉剂102吨、25%悬浮剂41吨、26%悬浮剂113吨、螺威35吨、其他812吨。汛期现场使用灭螺药物50%可湿性粉剂117吨、25%悬浮剂46吨、26%悬浮剂116吨、螺威27吨、其他702吨。

2.3 汛期前钉螺控制 各地在洪灾来临前在重点易感地带和易感水体开展药物灭螺和环境改造,19个县共钉螺面积47 099.45万m2,其中垸内16 756.46万m2,药物总灭螺23 282.99万m2,实际药物灭螺18 331.29万m2,环境改造钉螺面积106.8万m2,其中洪湖,石首改造78.08万m2。汛前,对19个县市中的13个县(市、区)开展了春季查灭螺质量控制工作。现场共调查9 560框,捕获钉螺1 556只,其中活螺数670只,LAMP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2.4 人群防护及健康教育促进 洪灾期间对接触易感水体频繁的人群、对参加抗洪抢的人群指导其使用预防服药、使用防蚴灵等防护药品。接触有螺水体人员排查登记进行预防服药,开展健康教育。19个市县共登记涉水人员74 906人,其中抗洪救灾51 421人、农业生产16 490人、捕鱼捞虾3 869人。预防服药人群22 201人,其中抗洪救灾3 023人、农业生产12 104人、捕鱼捞虾2 919人;防护剂使用人群126 753人;汛期共使用吡喹酮3 956(瓶),防蚴灵8 305(瓶)。通过在码头、水淹公路两端,防洪大堤等易感地带设立防护监督岗卡,在防洪堤出动血防宣传车、发放宣传单、拉横幅标语、树血防警示标志等措施来开展健康教育。

2.5 灾后钉螺及扩散情况调查

2.5.1 水淹钉螺情况调查 19个调查县,有2 066个疫区村被水淹,占19个县3 101个疫区村总数的66.62%;水淹钉螺环境处数9 034处,其中现有螺环境处数5 272处。水淹钉螺面积102 866.09 万m2,其中现有钉螺面积36 957.5万m2,占19个县2019年现有钉螺面积的85.75%。有8个县的水淹现有钉螺面积占现有钉螺面积100%,有9个县水淹现有钉螺面积占现有钉螺面积75%以上。

2.5.2 汛后钉螺扩散情况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汛期洪水导致19个县市钉螺扩散面积为4 044.88万m2(占2019年实有钉螺面积的5.99%),未发现感染性钉螺。其中新发面积1 155.61万m2,复发面积2 889.28万m2,其中垸内扩散面积2 013.82万m2、垸外扩散面积1 869.31万m2、山丘扩散面积161.75 万 m2。

2.5.3 人群感染风险和钉螺孳生环境调查 选择汉川市、阳新县4个受灾较重的行政村开展调查。结果显示,共调查村民849人(其中涉水人员424人,常住人员425人),病原学检测结果均为阴性;钉螺孳生环境共调查17处环境,调查框数5 247框,捕获总螺数1 129只,活螺框183框,活螺数912只,LAMP检测均为阴性;在13处有螺环境开展野粪调查,未发现牛羊等野粪。

3 讨 论

我省历史上是血吸虫病重流行区,受洪水影响,易造成钉螺扩散和疫情蔓延,在血吸虫病流行病学上具有重要意义[2]。本次评估的19个受灾县市水域地处长江中游及富水,洪湖等流域,血吸虫病流行环节复杂,钉螺孳生地还存在,血吸虫病流行与传播条件尚未从根本上改变[10-11]。汛期来临,湖北省各级卫生行政和技术部门立即响应,成立应急处置小组,制定防控方案,指导各地督促开展查灭螺、疫情监测、人群防护和健康教育等血吸虫病应急防控工作,降低了血吸虫感染风险。

截至汛期结束,共使用预防用药吡喹酮3 956(瓶),防蚴灵8 305(瓶),灭螺药物1 008吨。吡喹酮和防蚴灵供应充足,灭螺药下发不足,但使用过程中及时采购后,库存较充足,满足了汛期血防物资应急需求。人群管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其中登记下水人数共74 906人,竖立新增和翻新应急警示牌9 253个。人群预防服药主要集中在重点防治地区阳新县、洪湖市、监利县和江陵县,占86.96%。19个调查县,有8个县的水淹现有钉螺面积占现有钉螺面积100%,有9个县水淹现有钉螺面积占现有钉螺面积75%以上。但汛期及汛后均未发现感性性钉螺,洪灾前的钉螺环境改造及灭螺等干预措施,为汛期汛后无疫情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持。

2020 年,全省查出血吸虫抗体阳性人群14 371人,阳性率为1.65%(校正血检阳性率0.507%;2019年为0.512%)。血检阳性数居前5位县(市、区)中有公安、阳新、江陵、洪湖4个县市均为本次受灾严重的地方。但通过相关措施落实,汛期及汛后监测均未发生接触有螺水体人员出现发热情况,未发生血吸虫病疫情。说明各地防控措施效果显著。

2021 年是我省血防工作从传播阻断阶段转型到消除阶段的起步之年,消除标准比传播阻断标准要求更高,评估更严。综合上述评估认为,汛期采取的各项针对当地血吸虫病流行现状及风险因素的防治措施对控制血吸虫病传播起到了关键作用。根据评估结果,提出以下建议:(1)及早分析灾情,制定合理的储备标准,储备足够灭螺药物和吡喹酮等药物,做好应急供应[12],加强区域性卫生应急物资储备[13],特别是在血防重点地区加强血防应急药物管理储备必要的杀螺药物、化疗药物、防护剂等。(2)疫情监测是处理公共卫生的优先问题之一,可识别疾病的流行趋势与发展规律,可为评价和制定疾病预防控制对策和措施提供科学依据[14]。此次汛期血吸虫病防控提示,对可能发生的疫情进行实时预测和预警[15],建立灵敏的血吸虫病监测与预警系统,分析血吸虫病螺情等信息,并及时做出响应与处置,从而控制血吸虫病的传播,最大限度地降低血吸虫病对人群健康的危害[16⁃17]。(3)提高健康意识,实施健康促进,在当前仍是血防控制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探索更加有效的方式对接触有螺水体此类人群开展血防健康教育。结合防汛措施改造易感地带,控制湖沼地区血吸虫病是行之有效的方法。(4)结合《长江保护法》和河湖长制工作要求,落实疫区沿河、沿江、沿湖有关家畜禁养规定,扎实做好有螺地带禁牧工作。对畜粪进行无害化处理。有效阻断家畜作传染源的传播链,为巩固已取得的防治效果,建议对有野粪污染聚集的钉螺环境进行定期的野粪收集与无害化处理,特别是在4-10月血吸虫病传播季节,更应加强野粪监测力度,及时做好易感环境风险评估,每半月处理野粪一次。在雨水充沛,无法及时开展药物灭螺时,应适当增加野粪收集处理次数,尽量避免野粪污染有螺环境[18]。(5)加强风险监测,以“关口前移、重心下沉”为工作原则及时发现血防工作中盲点与风险隐患,快速、有效地进行处置,防止疫情反弹,巩固血防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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