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天然气净化总厂 李晓伟|文
天然气净化厂的生产过程往往涉及多种危险化学品,加之近年来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不断出现,因此对于天然气净化厂来说,做好危险化品安全监管至关重要。
本文结合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天然气净化总厂(简称天然气净化总厂)的实践,探讨危险化学品监管重点,以期为读者提供参考借鉴。
目前,天然气净化总厂年处理天然气可达120亿立方米,下设7个分厂。天然气的处理过程会产生固体硫磺,同时天然气处理工艺需要盐酸、硫酸,化学分析涉及二氧化氯、氢氧化钡等各类危险化学品。
对此,为加强危化品管理,天然气净化总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单位要求,积极细化制度内容,并将相应职责分解到各单位、岗位,形成了一系列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要求。同时,明确了各厂QHSE监督站作为安全监督部门,负责通过日常监督以及专项检查对危化品安全管理执行情况检查纠偏。
由于处理工艺复杂,天然气净化总厂的生产经营过程涉及65种危化品,其中涉及易制毒化学品6种(丙酮、硫酸、高锰酸钾、三氯甲烷、甲苯、盐酸),易制爆化学品8种(高锰酸钾、过氧化氢、硫磺、六次甲基四胺、硝酸、硝酸钾、硝酸银、重铬酸钾)。
在不断强化常规危化品安全管理措施的基础上,天然气净化总厂结合自身实际,针对使用、存储、装卸、采购、处置5个环节明确了危化品安全监督的重点。
对于危化品使用环节,天然气净化总厂明确了安全监管部门(人员)必须重点检查以下5方面:
第一,在进行生产前,使用单位是否依规取得了危化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是否编制了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工艺控制卡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操作卡。
第二,使用单位领用危化品时,是否核对了所使用危化品包装内附有与危化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北岛诗的“质地”是坚硬的,是“黑色”的。他的诗有强烈的否定意识和批判精神。洪子诚先生认为,北岛之深刻不仅在于对所处环境的怀疑和批判,更是因其涉及人自身的分裂状况。以北岛的《回答》为例。
第三,检查使用单位是否根据生产情况适量领用,生产现场临时储存是否符合通用储存要求,是否有防误用的措施。
第四,实验室使用危化品时,是否贴好标签,标明名称、浓度、存量、有效期和配制日期;取用危化品时,是否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是否在其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在作业场所设置通信、报警装置,并保证处于适用状态;是否建立定期工作制度,并落实责任人,其保证生产装置、场所处于受控状态。
第五,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使用单位是否根据当天使用量领用,当天未使用完毕的是否在当天退回,是否详细记录退回物品的种类和数量,以及是否在当地政府进行备案。
对于危化品储存环节,天然气净化总厂明确了安全监管部门(人员)必须重点检查以下5方面:
第一,储存单位是否针对储存的危化品依法依规建立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及相关记录台账;危化品储存方式、方法以及储存数量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定,并设置明显标志;储存场所是否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尤其是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专用仓库,是否设置相应的技术防范设施,并纳入要害部位管理。
第二,储存单位是否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是否设专人管理,并建立入库验收、出库、检查等制度和台账;是否定期对库存危险化学品进行检查,核对、校验进出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并登记、做好记录;是否做到严格禁止无产地、无安全标签、无安全技术说明书和检验合格证的危险化学品入库。
第三,储存单位针对危化品是否按照其物理、化学性质分类分区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堆垛之间是否留有足够的垛距、墙距、顶距和安全通道;是否满足化学禁忌物料储存规则,以及是否根据化学品反应矩阵的禁忌特性分别采取隔离、隔开等方式储存。
第五,储存单位针对危化品储罐是否设置有罐区监测监控设施,是否根据规范要求设置储罐高低液位报警、压力报警、联锁装置以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系统,以及是否定期检验,以确保其完好可用;储罐区消防设施、气体检测设施、隔离设施、防雷接地、防静电设施、监视设备等设备设施完好情况;是否定期对仓库相应的安全设备、消防设施和监视系统进行维护、维修、检测、校验,尤其是检验是否选择具备资质的单位。
对于危化品装卸环节,天然气净化总厂明确了安全监管部门(人员)必须重点检查以下4方面:
第一,装卸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装卸、运输单位及从业人员是否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取得相应的资质许可。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上岗时是否随身携带从业资格证和“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
第二,危化品装卸场所是否设置有警告标志,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进入易燃、易爆危险货物装卸场所的人员,是否携带火种,是否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
第三,装卸作业是否遵守安全作业标准、规程和制度;危化品装卸全程是否有专人负责指挥,装卸是否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轻装轻卸,堆码整齐,是否能够防止混杂、撒漏、破损,是否严禁与普通货物混合堆放。
第四,用于运输危化品的罐式专用车辆和压力容器是否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要求,并在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压力容器或者罐体检验合格的有效期内承运危险货物;运输单位是否定期对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槽罐等设备设施,在重复使用前开展检查,对于发现存在隐患的,是否及时进行了维修或者更换。
对于危化品采购环节,天然气净化总厂明确了安全监管部门(人员)必须重点检查以下两方面:
第一,采购的危化品是否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化学品安全标签,同时,危化品单位采购和使用剧毒、易制毒、涉爆等受限化学品,是否已向所在地公安部门申请购买凭证,凭证购买。
第二,采购单位是否存在委托不具备有效资质的单位承运危化品的情况。
对于危化品处置环节,天然气净化总厂明确了安全监管部门(人员)必须重点检查以下4方面:
第一,处置危化品生产设备、产品、原料时,是否制定处置方案;处置方案是否科学合理,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并报所在地应急、环保、公安等监管部门备案。
第二,在危化品报废销毁处置前,处置单位是否进行分析、检验,并根据物品理化性质分别采取分解、中和、深埋、焚烧等相应处理办法;当需要批量销毁危化品或危险性较大的危化品时,对于不具备销毁工艺技术和销毁能力的单位,是否委托获得国家资质的单位完成,双方是否签订了协议,并明确了各自责任、义务和完成时限,是否存在将危化品私自转移、变卖等情况。
第三,处置剧毒物品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包装废弃物,是否由专人负责管理,统一回收;需要报废处置、并需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有危化品的,处置单位是否先清理干净,并验收合格后才报废。
第四,实验室针对开展分析实验产生的废液,是否收集处置,收集废液时是否进行了危险因素识别;对于相互可能发生化学反应的危化品,是否存在混合收集的情况。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