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明哲
(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北京 100089)
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和人们对居住品质的不断追求,住宅项目在朝着大型和综合发展的同时,与轨道交通的结合日益紧密,因此,出现了大量的地铁上盖以及邻近地铁建筑项目。地铁对相邻建筑的影响,与基坑支护的关系处理,超长地下室温度作用影响,带地下室的塔楼地基承载力深度修正等问题息息相关,关乎项目的安全性与经济性,已成为结构设计中的关键问题。本文结合实际项目,对以上问题的产生原因,对基础选型的影响进行定性分析,并对项目中案例的基础选型做简要阐述。
本工程占地面积189 000m2,总建筑面积339 20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53 300m2,主要功能为住宅、公寓和商业,地下建筑面积85 800m2,主要功能为车库、设备用房和战时人防。场地北侧有规划地铁建设。
本项目分为南、北两片区域,南区为低层洋房及配套地下室,北区为高层住宅及配套地下室。南、北区地下室连为一体,东西向最大长度约为340m,南北向最大长度约为450m。
如图1 所示,北区高层住宅为29~32 层,建筑高度约86.85~93.25m,地下室层高5.7m,含设备夹层2.1m,其中,3#、4#、5#楼含局部2 层小裙房,为临街小商业楼,与高层住宅塔楼主体脱开,无地下室,建筑高度约8.1m。1#~5#楼及附近地下室均临近规划地铁,其中,3#、4#楼的裙房基础以下有规划地铁穿越。3#、4#楼及附近的地下室基础边缘距离地铁洞室中心线8~16m 不等。
±0.000m 相当于绝对标高40.750m,高层住宅1#~5#楼基础底绝对标高约33.250~33.650m,临近地下室的基底绝对标高约33.900m。
本文拟对北区地下室、临近规划地铁处高层住宅及临街小商业楼的基础方案进行分析。
图1 局部总平面示意图
地层岩性:各主要岩层参数及桩基设计参数如表1 所示。
表1 主要岩层及桩基设计参数
天然地基以③中砂、④中砂为持力层,fak=200kPa,桩基础以⑥砾砂为桩端持力层。场地平坦,地貌为冲积平原,场区无不良地质作用,无特殊性岩土,可不考虑液化效应。
地下水:抗浮设防水位绝对标高28.20m,水位在底板以下,故底板不考虑水压力。
设计基准期:50a,设计使用年限:50a;结构安全等级:二级;结构重要性系数:1.0;基础设计等级:乙级(1#~5#楼,为甲级);抗震设防类别:丙类。
基本风压:0.55kN/m2;基本雪压:0.50kN/m2;标准冻深:1.2m。
场地抗震设防烈度7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0.10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建筑场地类别为II 类,场地设计特征周期为0.35s。
本项目北侧临近市政道路,不仅与规划地铁相邻,而且受施工运输及场地排布影响,部分区域需采用垂直支护,不论地铁盾构施工,还是支护桩的施工,对基础的选型和布置都会产生影响。与此同时,由于地下室超长,选择不同的地下室基础类型对于释放温度应力是不同的,选择不同的地下室基础类型,承载力修正不同,进而影响高层住宅基础方案,因此,需要综合考虑确定。本文从4 个方面分析以上因素对基础选型的影响。
3.1.1 邻近地铁影响
本项目北侧临近规划地铁,按地铁规划有关条件,地铁洞室直径6m,纵向中心线绝对标高约20m,典型楼座与地铁洞室、土层位置关系如图2 所示。
图2 典型楼座(4#楼)与地铁洞室、土层位置关系剖面图
地铁施工对本项目影响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对高层住宅下CFG 桩基础的影响
根据计算分析得到的基底反力,本工程可采用筏板基础,CFG 桩地基处理,对于CFG 桩,桩身承载力对复合地基承载力有重要影响。按力学原理,桩身承载力来源侧阻和端阻,而两者的发挥均与桩身与桩周土的相对位移有关。
当地铁洞室开挖后,临近洞室一侧的桩周土侧限变弱或消失,甚至因地铁洞室引起地表沉降,导致一定深度范围的桩周土位移大于桩身,产生桩身负摩阻力;桩端土层局部卸载,进而使桩端阻的发挥大打折扣。此外,由于桩周土压力不平衡,桩身局部产生横向挠曲变形,进而产生部分弯矩和剪力。
由以上分析可见,地铁洞室的施工,对于临近的CFG 桩基础单桩承载力和桩身承载力均有着不利影响。
2)对临街小商业楼及局部地下室基础形式影响
对于3#、4#楼的小商业楼,地铁洞室穿越其基础下土层。由于洞室开挖,基础持力层土必然下沉,导致基础不均匀沉降。而3#、4#楼小商业部分与主体塔楼脱开,采用框架结构,属对不均匀沉降敏感建筑,因此,需增加基础刚度,采用基础刚度比较好的基础形式,抵抗不均匀沉降。
3)对高层住宅基础布置的间接影响
本项目临近地铁处多数采用垂直支护,支护形式为钢管桩加土层锚杆。为不干扰地铁施工,支护桩位置需靠近地下室,高层住宅筏板基础边界及CFG 桩基础的排布,均须考虑垂直支护桩设计和施工的影响。
3.1.2 基坑支护影响
本项目北侧临近市政道路,考虑运输原因,场地出口及运输通道设置于此,因此,相应区域不具备放坡条件,须做垂直支护,支护形式为钢管桩加土层锚杆。同3.1.1 节,此范围与规划地铁相邻,为避让地铁洞室,支护桩须靠近地下室基础,因此,地下室基础,尤其高层住宅筏板基础出挑距离及CFG 桩位置,均受支护桩限制,设计时须考虑。
3.1.3 温度作用影响及地基承载力修正
地下室采用天然地基,原则上既可用筏板基础,也可用独立基础加防水板方案。鉴于本工程地下室超长,存在不可忽略的温度应力,对墙柱产生可观的水平推力。
对于超静定结构,其温度变化产生次内力的根本原因是约束,同等条件下,约束越强,次内力越大。对于本工程,为减少温度变化对墙柱产生的不利影响,可采用水平刚度较小的基础形式。从这个意义上,选择独立基础加防水板方式,从概念上,更有利于降低温度作用的影响。
3.1.4 构造板及其对塔楼地基承载力深度修正
1)构造板的提出
本工程拟对传统的防水板进行改进,取消基础底板底部设置的聚苯板层,经此改进后的防水板叫作构造板。这样,一方面降低施工难度,加快施工进度;另一方面,从受力角度,构造板可承担少数地基反力,对塔楼地基产生超载作用,提高其地基承载力。
2)构造板对塔楼地基承载力深度修正
按3.1.3 节分析,构造板相比于传统防水板,取消聚苯板层,并因此承担一定的基底反力(根据构造板承载力极限状态反算,且不大于基础底面以上实际超载)。根据土力学原理[1],基础周边超载是地基承载力深度修正的根本原因,如构造板可承担一定的基底反力,则形成对高层住宅塔楼基础的超载,并折算为等效土层厚度,对基础承载力进行深度修正。
3.2.1 地下室(北区)基础选型
取地下室典型柱网做2 种方案比选,第一种是筏板基础,第二种是独立基础加构造板。经过比较分析,在土方开挖和混凝土工程量上,第二种方案更为经济。此外,超长地下室基础底板需配置双层双向构造钢筋抵抗温度变形[2],对于第一种方案,因底板厚度大,钢筋量大于第二种方案。综上所述,基础方案确定为独立基础加构造板方案(构造板取消聚苯板层)。
对于北侧部分与规划地铁临近地下室,由本文3.1.1 节分析,采用刚度较大的基础形式:筏板基础。
3.2.2 临地铁高层住宅基础选型
1)基础方案比选
根据项目所在地经验,对典型楼座(4#楼)做2 种方案比选,第一种为CFG 地基处理+筏板基础,第二种为长螺旋压灌桩基础+承台+防水板。经过对比分析,前者经济性优于后者,故采用CFG 地基处理+筏板基础方案。
2)筏板基础及其承载力修正
基础厚度:根据本文3.1.1 节内容以及合作单位对地铁施工仿真分析结果,1#~5#楼受影响较大。为降低地铁施工的不利影响,筏板基础厚度在满足计算要求的基础上,增加至1 200mm,其余楼座可按计算要求确定筏板厚度。
承载力修正:本项目地下室范围较大,满足宽度大于主楼宽度2 倍要求,可考虑基础埋深修正[3]。按3.1.4 节,考虑地下室构造板对基础承载力的提高作用,深度修正系数ηd=1.0,折算土层厚度按3.1.4 节考虑。
3)CFG 桩设计
桩径:根据地勘有关桩基设计参数及当地经验,同等条件下,桩径越小,经济性越好,按施工工艺要求,选择小桩径400mm。
桩长:根据地勘和进入持力层要求,同时考虑桩身承载力尽可能与单桩承载力特征值尽可能接近,经计算,有效桩长12.2m。
桩间距:因高层住宅高度较大,在标准荷载组合下,筏板基底压力呈现出周边大,中间小的趋势,因此需划分区域,对于不同区域,桩间距不同。根据计算分析结果,确定中间区域间距为1.6m,周边区域间距为1.4m,正方形布置。
部分加强桩:临地铁桩,根据本文3.1.1 节内容,需做适当加强,根据专家论证结果,临地铁高层住宅外侧2 排桩,桩长需延伸至约地铁洞室中心线以下D(D 为洞室直径),桩长确定为12.2+6=18.2m,同时,根据本文3.1.1 节内容,需对桩配置全长范围的钢筋笼,提高抵抗局部横向变形能力。
4)褥垫层设计
CFG 桩在褥垫层中的刺入变形,是桩土共同作用,复合地基承载力得以充分发挥的基础,因此褥垫层在CFG 桩复合地基设计中,有着重要的作用,根据JGJ 79—2012《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本工程褥垫层厚度取300mm 碎石屑,最大粒径小于或等于30mm,粒径5~10mm,含泥量不大于5%。
3.2.3 临街小商业楼基础选型
根据3.1.1 节内容,以及合作单位对地铁施工仿真分析结果,在地铁施工过程中,3#、4#楼受影响较大,采用整体性较好的筏板基础;对于5#楼,地铁施工影响极小,可采用独立基础。
1)对于邻近地铁项目,如选择桩基础,需定性分析地铁洞室开挖对单桩承载力特征值和桩身强度的影响,并采取相应措施,如增长桩长、设置钢筋笼(对CFG 桩)方式;
2)对于邻近地铁项目,需注意地铁施工可能引起基础不均匀沉降,并采取增强基础刚度、提高上部结构刚度等方式提高抵抗不均匀沉降能力;
3)当地铁施工与基坑支护因素叠加时,需从施工、受力角度综合考虑其与结构基础的影响;
4)大型地下室可考虑采用构造板,取消聚苯板层,承担部分基底反力,并作为塔楼周边的超载,对塔楼地基承载力进行深度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