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水英
(贵州中医药大学 基础医学院,贵州 贵阳 550025)
晚清贵州布依族学者莫友芝一生著作颇丰,其所编纂的《黔诗纪略》是贵州第一部少数民族选家编纂的具有选本倾向的地方诗歌总集①。该集不仅收录黔诗,还保存了大量的文史资料,具有极高的研究价值。该书文史资料丰富,“号为博综”[1],是研究贵州古代文学及历史文化极为重要的文献资料。莫友芝之子莫绳孙在《黔诗纪略》卷首题记中称该书“因诗存人,亦因人存诗”[2],这也指出了《黔诗纪略》具有“存人”“存诗”功能。那么,什么样的人及诗才能进入《黔诗纪略》?这种“存人”“存诗”功能有何特点?学界尚未对此有过深入研究,而又各持己见,众说纷纭。本文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探讨,希冀厘清认识,为了解莫友芝的诗学思想提供一个新视角。
《黔诗纪略》共收集了257位有诗留存的诗人,2498首诗作。莫绳孙所称“因诗存人,亦因人存诗”指出《黔诗纪略》编纂特点。学界对莫友芝这一特点也有所关注,各家纷纷阐释其含义。较早论及这一问题的学者有周复刚、关贤柱。周复纲认为“因诗存人,因人存诗”属于《黔诗纪略》的编纂体例,“因诗存人”是“谓某人不见史传,因某诗而得以留名后世。如卷三十三《邻水杨歌》《江巡抚歌》”[3],“因人存诗”是“谓某人虽官外省而本隶黔籍,或虽籍外省而曾游宦贵州。其诗虽与黔省无涉,亦得因人存录。如卷六孙应鳌《渴南岳庙祭神》《泛彭盘歌》诸诗,卷二十人吴中蕃《岳阳楼望洞庭》《金山寺》诸诗”[3]。关贤柱在《黔诗纪略》点校本的前言中对《黔诗纪略》予以高度评价。他认为:“‘因诗存人’体例异于他书。这种体例是说,某一个人,因无诗流传,而别人的诗句提到他,使他的事迹得以随诗而传存下来。”[2]两者均以“因诗存人,因人存诗”为《黔诗纪略》体例特点,但对其含义的理解分歧明显。此后的研究者也基本囿于编纂体例范围对《黔诗纪略》这一问题进行阐释,如认为只是“效仿前代诸家体例的见证”[4];或云“因人存诗”“因诗存人”是“人有可记存其诗,诗有可存记其人。前者重在其人,后者重在其诗”[5],或认为“所谓‘因诗存人’,是指通过诗歌留存人物事迹,既包括作者本人事迹,又包括诗中提到的人物事迹”[6]等。可以说,目前学人对《黔诗纪略》“存人”“存诗”理解众说纷纭,可见这一问题尚未真正深入研究。
莫绳孙是最早指出《黔诗纪略》“因诗存人,因人存诗”特点的,后来的评论者基本上沿用他的观点。要了解“因诗存人,因人存诗”含义,还应该回到莫绳孙在《黔诗纪略》卷首题记的评述上来。莫绳孙云:“其书因诗存人,亦因人存诗,旁征事实,各系以传,而大要以年为次;无诗而事实可传、文字有关暨山川可考者,相因附见,按以证之;国朝人文字足备掌故者,间附录焉。”[2]此段话总结了《黔诗纪略》的编纂原则及体例,分三层意思。“其书因诗存人,亦因人存诗,旁征事实,各系以传,而大要以年为次”是针对有诗留存的黔中诗人而言。莫友芝采用“因诗存人,因人存诗”的方式录入这些诗人和诗作,广泛搜集诗人事迹材料,各自立传,大体按时序排列。“无诗而事实可传、文字有关暨山川可考者,相因附见,按以证之”则是针对无诗留存的黔中诗人及诗歌涉及的山川地理、人物习俗等的内容而言,这部分的材料如果的确“事实可传”“文字可考”,莫友芝就将这些考证结果和相关材料附于传记或诗歌正文之后。如清人的文字中有与明代黔中诗人诗作有关的事实传闻等记载也附录。也就是说“或因诗存人,或因人存诗”中的“诗”“人”是有明确指向的,“诗”指的就是《黔诗纪略》正文收录的2498首诗歌,“人”即有诗、有事迹可传,莫友芝为之立传的257位诗人。只有结合莫友芝对这些诗人诗作的编选实际,才能准确理解《黔诗纪略》“存人”“存诗”功能的内涵。
《黔诗纪略》原计划为唐树义、黎兆勋和莫友芝共同编纂,但是唐树义、黎兆勋所负责的编纂工作并未顺利开展。清代同治十二年金陵首刊的《黔诗纪略》实际上仅为莫友芝编纂部分,共三十三卷。莫友芝去世时,《黔诗纪略》后十二卷尚未审定,幸而有较完备的底稿保存。莫绳孙替父接着整理《黔诗纪略》,只有第二十二卷《何忠诚公传》部分缺失由汪梅岑补撰完成,其余都保持原稿模样。也就是说在《黔记纪略》编纂工作中,莫绳孙采取实录原则进行编纂整理,这样的处理方式使莫友芝《黔诗纪略》原稿较好保存下来,也为我们的研究提供了文献依据。以下结合《黔诗纪略》的编纂特点,来考察其“存诗”“存人”特征。
1.“因诗存人”之“诗”与“人”
“因诗存人”顾名思义就是依赖于诗歌,使诗人得以保存。那么,莫友芝认为什么样的诗歌才具有存人的功能,什么样的诗人才通过诗歌得以保存?
(1)以稀有之诗存濒临失考的诗人
莫友芝在《黔诗纪略》中明确“以诗存人”者有十五人,莫友芝云:“《瑞阳阿集》所附,尚有陈治安、李时华、邱禾实、胡仰极《送江耽翁序》四篇,马文卿《江公堤碑记》,时华《江中丞去思碑记》,又有十五人诗,今已备录其诸文,则惟仰极一篇附其诗后。”[2]上海图书馆馆藏《黔诗纪略》残稿本作“又有十五人诗,今已备录诸诗以存人”,存诗以存人意图已很明确。以下结合《黔诗纪略》所录这十五人的诗作(见表1),具体考察“因诗存人”之“诗”与“人”的特征。
表1 《黔诗纪略》所录《瑞阳阿集》黔人黔诗
如表1所示,这十五人诗作留存极少,除杨师孔、邱禾实外,其余十三人仅依赖《瑞阳阿集》存诗。又,张慎言《寄怀中丞江公分得圣水流云》后,莫友芝按语:“江东之《瑞阳阿集》附黔人送行、寄怀、哀挽诸诗,慎言等十五人略可考者,已依次编录。尚有举人杨春芳之《铜鼓遗爱》、选贡黄裳言之《灵泉映月》,教谕余鸿渐之《狮峰将台》,参将吴光宇之《鸦关使节》为分题寄怀者。其人无考,诗亦未录,附存其目于此。”[2]从莫友芝按语可知莫友芝是搜集到了《瑞阳阿集》,发现其中有黔人黔诗,遂对这些诗人进行考证,可考的黔人黔诗才能进入《黔诗纪略》。由此“因诗存人”之诗与人关系便可厘清:编纂者首先收集到了诗歌,诗歌作者信息引起编纂者的重视,编纂者对这些作者信息加以考证,并为之立传,由此诗人得以保留。
这些具有存人功能的诗歌基本上存于文集之外的文献中,数量稀少甚至是诗人仅存的诗歌。倘若莫友芝不加以整理,这十几位诗人有可能如杨春芳、黄裳言、余鸿渐、吴光宇之类无从考证,濒临消失。由于文献散佚严重,明代诸多黔籍诗人事迹、文学成就记载不详,这些诗人诗作多半仅有零星几首甚至仅存一首,被地方志或其他文献保留。此类诗人诗作,如艾友兰、孟导善、戎贡国、沈奕琛、周镐、樊邰、吴尊周等,莫友芝基本上采取“因诗存人”的方式。可以说《黔诗纪略》“因诗存人”最主要的特点就是以稀有之诗存濒临失考的诗人。
(2)藉诗之精华存有善誉之人
藉诗之精华存有善誉之人是《黔诗纪略》“因诗存人”的另一个特点。此特点所言“诗之精华”一指诗有其本事,诗以载事述情而显人。如潘润民,“童年能古文词,在庠序,声名藉甚”[2],天启二年守护贵阳,“乡官则郎陵功最多”[2],潘润民《味淡轩诗集》在战乱中被毁,后经其子潘驯所忆,加上乱后所作,合九十余首诗。《黔诗纪略》录七十首。莫友芝称:“《围城》诸篇,慷慨悲壮。读之,使人忠义奋发,如见其人。”[2]莫友芝的评论指出了“诗”与“人”关系,因为诗歌有足够的感染力,而使读者内心受到鼓舞,经过诗歌情感的传递,诗人形象变得立体可视,存于读者心里。这首诗由此发挥了“因诗存人”的功能。
此外,“诗之精华”还指诗歌艺术成就。如谢三秀,《(乾隆)贵州通志》称他“与东南大家建词坛旗鼓,有‘正始遗音,天末才子’之目”[7],《黔诗纪略》录其诗180首诗,莫友芝认为“于全集盖略具十之二,亦足以传君采矣”[2],也就是说这180首诗虽只占谢三秀诗的两成,但已能代表谢三秀诗风格。通过这些诗的传播,足已使谢三秀能流芳于世。
2.因人存诗:依有嘉誉的诗人,录其仅存之诗,或择善而存
与“因诗存人”相反,“因人存诗”是依赖于人,诗歌得以保存。那么,什么样的人承担起存诗功能,所存的诗歌有何特点?
《黔诗纪略》有一些诗人诗作的录入明显与“因诗存人”中先发现诗,后考证人的方式不同。以《黔诗纪略》对收录蒋劝善诗作为例,便可清楚这一点。《黔诗纪略·蒋劝善传》云:“(蒋劝善)著有《春游草》《峨石斋集》。丁亥,流贼入黔,被执不屈死。……吴滋大《求蒋梦范先生遗稿》诗云:‘囊空唯有句,妙笔总无尘。大力全追汉,奇文半烬秦。一篇存气运,万古鉴艰辛。’其诗格之高可见。……今两集俱不见。子亦不知谁某,岂灰烬于兵燹之际邪?亦后人不肯收拾,听取散亡邪?姑就《省志》《黔风录》所收七绝句存之意,忠孝英光,必不泯灭。”[2]此传记中交代了蒋劝善的事迹、诗歌风格及诗作收录情况。蒋劝善事迹见《(乾隆)贵州通志》卷二十九“忠烈”,《黔诗纪略》所述与其近似。从莫友芝的叙述可见,莫友芝当是先通过史料和吴滋大诗对蒋劝善品性、诗歌成就有基本了解,再根据这些材料所提供的信息寻找蒋劝善诗歌。蒋劝善诗集不存,莫友芝将搜集到的蒋劝善七首诗歌全部录入,希冀诗人忠孝光辉不被淹没。由此可见,“因人存诗”是先知晓人的大体情况,后去寻诗。其中的“人”基本上都或政绩、品行或文学有嘉誉,编纂者一般是先有对诗人的了解,在寻找其诗歌录入《黔诗纪略》。
又如赵维垣,“旧《志》称其长于诗歌,著有《攻玉集》未见。从滇、黔《志》各录一首”[2]。蔣宗鲁,“文章经济尤冠一时……著述访求不得,唯见《滇志》一《疏》、《黔志》一《诗》而已”[2]。邵元善,“尤长词赋,工吟咏,著有《贤奕稿》……惜访求未见,惟《碧云洞赋》《五栗山人诗序》及一诗存耳”[2]。莫友芝对这些诗人诗歌的辑录均属“因人存诗”,都是依文献所载而索诗。
在此类“因人存诗”方式中,又可分两类存诗情况:
(1)存全诗。如王训“《千顷堂书目》载其集曰《寓庵文集》。旧记称其诗文雄伟”[2]。莫友芝仅收录到王训诗6首。黄绂,“为有明贵州名臣之冠,劲节清风,沾匄闾里”[2],但是“平生所著奏议、诗文,悉焚不留,唯见《方志》载《平越卫学》一记、《飞泉》《月山》等五诗而已”[2]。沈勖,万历《黔记·艺文志》载有《迂思遗稿》,“惜诸集散逸,仅《方志》各载数诗,又非杰构”[2]。这些诗人文集散佚,莫友芝将搜集到的仅存几首诗歌全部录入,主要是基于文献珍稀的因素考虑。
此外,《黔诗纪略》也存在将有文集流传的诗人诗歌全部录入的情况。如前文所提谢三秀,因诗而蜚声省内外,谢三秀的主要的诗集《雪鸿堂诗集》在道光年间就已罕见,《黔诗纪略》所录谢三秀诗源于其集《远条堂小集》、陈伯玑《诗慰》、《沾益州志》《云岩小志》《贵州省志》所录,共180首诗。莫友芝将所见谢三秀诗歌全部录入。这180首诗仅占谢三秀诗总数的两成,存诗又相对较少,亦有惜文献之意。杨文骢诗歌辑录亦如此。杨文骢诗集《山水移》是“历千百劫,仅存于尘堆鼠窟中而今出之”[2]咸丰二年,黎兆勋将从定番州张氏处借得的《山水移》展示给莫友芝,莫友芝才得见《山水移》,而杨文骢《洵美堂集》又多方寻求未果,《山水移》更显珍贵。这些诗人的诗歌文献得来实属不易,故而全录存其文献。
(2)择善而存。如孙应鳌,“海内群以名臣大儒推之”[2],《明史》《千顷堂书目》四库存目都载有孙应鳌多种著述,而直到咸丰三年,艾嗣宗将《学孔精舍诗稿》九百篇录副寄给莫友芝,《学孔精舍诗稿》基本上保存了孙应鳌的诗歌,所以莫友芝“仅略取其半,编为四卷”[2]。又如吴中蕃,孔尚任云:“使天下知黔阳有诗,自吴滋始。”[8]吴中蕃《敝帚集》在康熙年间刊刻,收诗1091首,《黔诗纪略》取其中351首。《黔诗纪略》能择善而存的诗主要是这些诗人诗作在专集中收录较完备,不必再从存文献意图出发。
“存诗存人”之法非莫友芝首创,以元好问《中州集》为肇始,至清代总集、诗话编撰中,“存诗存人”之法已运用普遍,或取其一端,如沈德潜《明诗别裁》、杨天培《潮雅拾存》就只是“因诗存人”,不“因人存诗”;或“存诗”“存人”两者兼顾,如朱彝尊《明诗综》、徐世昌《清诗汇》、凌扬藻《国朝岭海诗钞》、阮元《两浙輶轩录》、史梦兰《永平诗存》等总集。就贵州清代的诗歌总集而言,傅玉书《黔风旧闻录》和郑珍《播雅》均用此法。
“因诗存人”与“因人存诗”这两种方法各有利弊,编纂总集很难兼两者之美。正如曹贞秀《明三十家诗选》序言所言:“选诗之家大要有二,曰以人存诗、以诗存人。以人存,诗则失其滥,而无当别裁之旨,以诗存人则失之严,而罔具尚论之识。求通两家之驿,去其失而兼其美者,戛戛乎其难矣。”[9]两法运用难易亦有别,如翁元圻《黔风录序》所云:“盖以人存诗也易,以诗存人也难。”[10]因此也出现选家择易避难的现象,胡道南对此提出批评,其云:“坐曲诸集,录其擅名及子孙方贵盛者为冠冕,单门响逸附载一二,略取去,已裒然大集,至问《集》中风格高下、诗学源流,辟草莱、主坛坫、相羽翼各几人,选者、读者皆茫如也。”[11]莫友芝对胡道南的批评深以为然,他认为郑珍《播雅》将存人、存诗两者结合,剔因人选诗之弊,可免胡道南之讥。“存人存诗一用(元)裕之《中州》法。人不得诗,牵连旁附,渊源流别,丝穿绳引,郡之山川风土,疆里沿革,旧城残垒,有所钩核,亦参他例。并藉书之。搜定之勤、别裁之审,一展卷而曩昔若存若亡之文献,灿然表暴于后人之耳目,道南之讥,庶几免夫。”[11]《黔诗纪略》“存诗”“存人”之法亦兼两者之美的意图。
“因诗存人”通常而言要对诗歌辨别剔抉,选录作品之优劣与编纂鉴赏水准戚戚相关,故而较“因人存诗”难。《黔诗纪略》本意“略取贵州自明以来名能诗家之制为一帙”[11],但文献散佚严重,莫友芝曾言:“吾黔自军兴,十余年以来,苗、回诸夷、土匪邪教,相继倡乱……自余府、厅、州,县数十,残破千里,人民能孑身脱难者,百不一二,何问文献!”[2]在此情况下,莫友芝调整了“因诗存人”之“诗”的选录标准。对诗别裁只针对存诗稍多的诗人,存诗少者,则以文献珍稀为准旳,意不在以选诗存人,而以文献稀有而存其人。针对“因人存诗”容易出现泛滥的弊病,莫友芝采用此法时,辅以“因诗存人”之法,孙应鳌、潘润民、越其杰、吴中蕃等贵州诗坛名家诗歌不单单以名望录诗,而是有所取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