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恋爱一样写作

2021-04-08 07:33叶耳
壹读 2021年10期
关键词:虚构故乡小说

◆叶耳

1

写东西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把文字写好几乎是每个写作者的梦想。

我就是一个对写作越来越迷恋的人。明明知道写一个作品就像怀孕的女人分娩孩子一样的难受和痛苦,但就是愿意让自己这么痛受着!当痛过之后,你会发现一种前所未有的快感!

每一次写作,对于我来说,都是一种新鲜有趣的向往。就像恋爱的感觉。我喜欢这种感觉。

很多人写作只不过是为了好玩。他们通常会这么调侃写作:觉得无聊就写作。写作嘛,没你们想得那么深刻和复杂,就像我在牌桌上摸麻将一样。果真写作就是如此么?果真写作就是因为好玩么?我想,这个问题铺开来谈,就不单单是一句话可以阐述清的了。

古人写字,写在竹简上,手续极其累赘麻烦,文字力求其简短含蓄,不许有一句废话。

而现在呢,有了纸,有了电脑,更上一层楼了。写作就宽泛开来了,人人都可以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想法。人人都在互联网上把自己装成一个作家的样子,大笔挥毫,舞文弄墨。其结果呢?废话连篇,生造语句越来越多,把安安静静的汉字打扮得热热闹闹,把一坛原本清澈见底的清水搅动得浑浊难堪。

以前我在遵循一种落花流水的书写方式,把看到的许多东西变成文字,在别人的气息里定型。我总为读者的认同而无比谦逊。感觉写作的迷离和局限。

后来我停止了这种写作,开始听从了自己的内心。

很多人写作在于一个结果,这是一种非常低俗的写作境界。一个工于心计的人,他所要做的不是如何写好的问题,而是如何让自己变得简单。

有许多人总是在问文章究竟要怎么写?我想问谁谁也不可能回答正确。因为答案是他的而不是你的。如果你想知道,就得自己去寻找。

我对好文字的标准是:不经意。我喜欢老实的写作。我说的老实不是停滞不前的听从,是一种务实而有所准备的思考,是坦诚而认真的。

作家最大的自信总是充满了人文的匠气味,这来源于他的不自信。作家最大的不自信总是充满了痛苦的探究,这来源于他的过分自信。

哲学家蒙丹做了一个有趣的测试。他让一个在物质上非常富有的人朝窗子的玻璃里看,问他看到了什么?那个人回答,看到了许多人。他再让这个人朝一面镜子看,问他看到了什么?那个人回答,看到了自己。蒙丹意味深长地说道,同样是一块玻璃却让你产生了如此大的看法。

我们通常喝酒,喜欢来碟花生米。那碟子里的花生米每一粒对于你都是不经意地下酒,而喝酒因为是你的结果,所以你喝酒时想得更多的是酒,而不是碟子里的花生米。所以,你每咀嚼一粒花生米就会觉得酒的可口。恰恰相反的是,这些花生米才是你喝酒的最佳过程。写作亦然。

《红楼梦》大观园里刘姥姥在和贾母进餐时有句趣话:“老刘,老刘,食量大似牛,吃一个老母猪不抬头。”这种旁若无人的风趣,植入到了每个人的内心。这正是写作的最高境界。

2

我喜欢在早晨写作。我发现故乡的早晨静寂而安宁。

当我用手触摸故乡时,一种说不出来的惊喜让我一下子碰醒了沉睡的文字。她像母亲的抒情一样,把我的天空打开了。我无意中找到了写作的源头。这种发现是令人兴奋的!就像看见了神的女子,会引诱你一样,总是那么的宽舒和美好!

在我的故乡客里山,每个人都特别爱打纸牌。通过对纸牌的接触,加深了我对这些底层小人物的认识和记忆。他们的性格和对生活的态度通过纸牌呈现了出来。让人感到温暖。纸牌的趣味不是在牌的符号上,而是在每一个人的方言和动作里,更多的趣味是来自于个人内心的自省和小农生命的顽固意识。纸牌就是一个农民在与土地的交谈,一个村庄的底层命运忧伤的缩影。通过一张纸牌的重量,我看清了疼痛后面隐匿的物种。我想,越是疼痛的它越是呈现了幸福的外型。有趣的东西,总是让人喜爱。这种喜爱到了一定的境界就发现了它的真相:痛。

客里山的农民都充满了天才般的语言。这些被忽略的语言在我的笔下非常出彩,它几乎让我不加选择地就成就了我的才华。他们的语言是拗口的,甚至是陌生的,但我从现代汉语词典里把他们规范了时,我发现了一个惊人的秘密,客里山农民的语言是最先锋的,它让我的写作充满了个人的性格和无人可及的难度。因为这种写作,我开始在写作中坚定了自己的信心。

我突然觉得自己的写作充满了快感和骄傲。因为一个村庄的语言从一个人开始,从此找到了歌唱的舞台。我也许写作的不是文学,不是读者想要看的那种,但我已经找到了我要做完这件事情的兴趣和无边无际的力量。只为少数人写作。这种选择一下子让我无话可说。

万物之下,所有的色彩其实不过两种颜色,一种是黑,一种是白。

黑的是夜晚,白的是白天。黑处见光,是月光。像女人;白天是阳光。像男人。黑白之间,一个人的性情就可以看得清楚。我理解的黑是一种安静。它让你无处不在地承受了光的引路。所以,当你写作的质量越来越高时,你便看见了阳光下的暗处,这是一种忧伤的黑。黑里面储藏了无尽的光芒,会扎眼。

在客里山,形容好看的女人,叫水色很好。形容强壮的汉子通常不是从外形上,而是从语言里。日子苦不堪言时,背时的生活总是痛心的,他们总借助一张纸牌的简单来安放自己的烦恼。他们在牌桌上“啪啪”地甩出牌来,嘴里就喊出像石头一样坚硬的粗言:“人一个,卵一条。我怕他条卵哩。”

这些粗壮的方言像植物一样干净。他们摸牌的手不是停滞不前的,而是麻溜利索的,像劈开的柴木,一刀一块。非常简单。他们手握一张张散开的纸牌,他们在纸上谈兵的爱和憎,是一种对生活的交错,也是一种对于生命的深度触摸。

真不敢相信自己,若干年以后居然选择了写作这条路。是什么促使我如此勇敢?这种叙述对于一个才念完小学的人来说无疑是一种冒险。

记得我第一次发表作品时,父母亲死活不相信那些文字是我写的,这个虚张声势的父亲居然在喝了几碗烧酒后,说我那篇发表的文章肯定是抄袭来的。为了取得他们的信任,我必须不断地发表文章。那时我用不服输的想法告诉父亲:我要做一个让你心悦诚服的作家。

当我的写作进入到成年以后,我开始为自己的选择感到了无边无际的害怕和痛苦。包括写作上的不自信。我想,就凭写两个文字就可以称是作家了吗?我阅读了大量的作家的作品,每一次阅读都让我感到窒息,我的那点想成为优秀作家的想法被彻底打破。我开始不变价格地怀疑了自己的选择。我想到了放弃,但一直没有放弃掉。我这时才吃惊地发现,原来我除了写作,我已经什么都不会了。而写作至少还可以解剖我的孤独,陪伴我的忧愁。

很多人认为我是个没有出息的人。

我是十八岁开始了一个人的漂泊。当我多年以后回到家乡,我发现自己跟那些同龄的孩子越来越不相同了,他们一个个长满了粗心大意的胡须,有些甚至长到了胸膛和大腿上。他们像个标准的男人一样对我粗鲁地喊着我的名字。我发现自己却还像个孩子。

写作的信任是建立在整个童年的经验之上的。如果没有这些,一个人的写作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惶恐和不安。那时候我一直以为只要阅读大师的作品多了,自然就能成为一个出色的作家了。我从20岁开始,基本上对农村的一切缺乏应有的热爱。包括那些铺天盖地的植物。那时候我的幻想超越了写作本身。我根本不知道该如何去写作?我几乎是在抒发着一些不切合实际的感情,充满着写作的无从。母亲看到我天天晚上坐在煤油灯下胡思乱想,把书翻得“哗哗”的响。总埋怨我说,不上学了还天天假充读书,有什么用呢。在母亲看来,我是一个有轻度病态的人。因为我对土地和素菜缺乏了应有的热爱,我是一个不喜爱劳动的人。用母亲的话说,叫做好吃懒做。我是一个真正的农民“文盲”。

从来没有想到我的写作会与痛恨的故乡联系在一起。当我写出了那些故乡的人和事时,我发现了我写作有了真正的趣味,那就是快乐。那些被我曾经忽略的司空见惯的农村生活细节再一次在我的记忆里复活时,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吃惊。在这些写作中,我再一次加深了自己作为一个农民的可贵。如果我的写作值得骄傲,那就是它让我复读了广阔的农业大学,让我成为了一个合格的农民。

我写作最大的难度是来自于这些乡村的人和事,也正因为这些难度,让我保持了写作的高度。我在每一次写作的无信心时又每一次地从这里树立起了信心。我代表了故乡的声音。那些光和影。孤独和疼痛。都是我的写作。

写作开始了新的方向。

每一次写作就像回到母亲的故乡,充满了旅途的美好。

我在写作之中与故乡越来越近,也是在写作之中才体味到了我其实是故乡的一个外乡人。因为写作,使我了解了故乡和故乡的一切。如果我不写作,也许我一生就是在抛弃故乡的旅途中,因为这种不经意的选择,使我热爱了自己家乡的一切,包括那些不动声色的绿色和石头。是什么让我的文学鲜活和出彩,是那些散播在泥土上的气味。它成全了我的梦想,拯救了我无家可归的道路。

我热爱那些陌生的方言和熟悉的大地。包括飞翔的天空。

3

近日重读沈从文的中短篇,仍然对他充满尊敬。细读了他的《萧萧》和《丈夫》,内心微微一震。沈从文用他温和的笔调轻描淡写地讲述着别处,真诚到了笨拙的地步。他的每一抹笔其实都蕴藏了狡猾,这是一个老实人的狡猾,它让小说着迷。沈从文的小说并没有太重的故事,那么薄薄的情节和内容,却让他写得那么厚重,那么出彩,那么才华横溢。不动声色。写得很好。

再来看看我们现在当下许多人写的小说。语言的难度没有了,人物的难度没有了。剩下的只有故事,只有急功近利的表达。小说难度的降低让我们的文学变得日渐消瘦。写小说的人多于读小说的当下,小说的完成,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嘲讽。我永远相信,不管到什么时候每个人的内心都需要阅读。可问题是,你是他想阅读的那篇吗?这样的问题同样属于写小说的自己,所以,小说在我看来,的确那么难写。但我时刻保持了难度的准备和认真。安静和守住孤独的自己是我现在首要做到的。

我写的小人物的故事,是一种底层生活的真实呈现。尽管故事都是虚构的,但她们贴近生活的呼吸,贴近人的疼痛和爱,所以,她们让我在写作的过程中,感到了无比的忧伤和难过。当然这里更多的是蕴藏了我对这些小人物的审美。而这种美正是我小说一直追求的核心。

他们的生活,他们的命运,他们的苦难等等。通常我们写苦难总是以“苦涩”为基调,描写的越苦难越可怜越好,生怕别人不知道你有多苦似的。所以,通常让人读完作品沉重而苦闷。我想,为什么不能写得更有趣一点呢?于是,我选择了以这种看上去有趣好玩的笔调,让我们一直忍不住好笑。但当我们笑过之后细细想想,这里面的哪一个客里山人都不是可以去笑话的,他们其实很本色素朴,他们有着干净的心灵和爱。他们为什么打波呢?我想,无非是对女性采出了一种笨拙的爱情行动,恰恰这种行动非常真实体现了他们对爱的渴望和梦想。他们满身是伤口,但他们却多么天真地在学会忘记。

在南方打工的年轻人老乐,就是这么一个平凡的打工仔,却又有着那么多与众不同的生活内心和世界。他有着每一个漂泊者的共性。一面是他的善良卑微,一面是他的天真寂寞。老乐的坏其实并不见得真的坏,恰好相反,正因为他的坏,映衬出了他的乡下人的本份和善良。在小说里,我惟一想说的是,老乐不管怎样的活着和历经的每一段,他总心怀了别处的梦想,他其实有着每一个漂泊者的梦想。那么,究竟老乐的梦想是什么呢?我们不得而知,也不必要知道。只要知道,在南边镇的南方,有那么一个人,他也许可以代表每一个打工的人那样或这样的活着。活着。好好活着。在南方工业的城市里。同时隐喻了生活的丰富多义与错综复杂,它巨大而美丽的悲悯。

我讲述的这个小镇,正是我少年曾经停留打工生活的第一个驿站。南边镇与其他南方工业小镇有着明显的不同但又有着本质的相似。她让我的叙述变得意味深长。我喜欢干净清澈的文字,它可以使小说蕴涵美感。正因为这种美感,小说才有了一种非常重要的品质。这种品质正是我所追求的。

好的小说,包含的元素很多。故事。结构。想法。等等很多可能的东西都需要。阅读到一个好小说,你会觉得那天特别舒服。如同夜色里遇到了光亮,温暖。欢喜。读到好的东西,你便要对写这东西的人产生特别的兴趣。文如其人。说的就是作品内质与作家气味很近,近乎于一种类似的真切和诚实。散文更容易捕捉到作家的气息以及诚实的内心。拆穿她内部的谎言和伪装。我认同的散文家他必须拥有“真”。真诚的真,天真的真,独立思考的真。非虚构的出发点在哪里?又将在哪里开始和抵达呢?我想说的是,既然你难以从生活的本真出发,难以去讲述生活的真和历经的内心,又何来非虚构呢?回到小说,我庆幸用了虚构去寻找别人所没有的真。我用小说的方式完成了去寻找自己的旅途。同样,写小说让我如同回到故乡的感觉。我说的这种感觉,是指我愿意去享受这样的寂寞和安静。方向和旅程成为故乡永恒的念想。

我的小说写作是从2005年才开始的。但其实很多年来基本上没写什么小说,阅读有时候比写作更容易让人开阔。它是另外一种写作的思考。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感觉,写小说让我找到了写作的真正快乐!在虚构和真实之间我发现了更多的秘密。一种飞翔的快感来自于小说的叙述和惊讶。从小说的叙述中我似乎懂了真正的写作是什么?生命和生活的关系,让我感受到了生活的强大和力量远远超过虚构本身。而虚构却无边无际地成就了生活的力量品味。我的小说从不听从别人的杂音。我对自己说,就这样写下去。只写我所见所想的,写那些被忽略的细节。一个人有时候是不需要别人的想法的。

进入小说创作中,越来越感受到了写作的重大和快乐。这种感同身受的力量元素不是每个人都会有的。拥有她,你的文字就变得更有魅力。我喜爱把文字看成是自己的孩子,而写作就是生孩子。越难产越易懂得疼孩子,孩子越深刻动心。每一次进入文字,我就如陷入母亲的村庄。所以,每一次写作对于我,是一次出了远门回家的感觉。我在写作里虚构了我的幸福和痛苦。

写作对于我来说,我喜欢她的过程,她让我有了一种看不见的陌生冒险。写出你熟悉生活里陌生的一面和陌生生活里的熟悉一面,都是非常令人惊喜的!

很多人总以为小说写作有招式,这种想法充满了愚昧。这些玩杂技的人最终是煞费苦心成了一个“手艺人”。时下很多人都感叹小说越来越难写了,对这个问题我并不感兴趣,因为这不是一个关于小说写作的真正问题。我对小说的态度是,不迷信,老实地写作。她远远胜过所谓的花招。

4

我庆幸自己对于小说没有随波逐流。

我把小说当成了一门课题来做。做作业的孩子总是笨手笨脚,因为他在寻找汉语里隐藏的风情。生命与生活的关系,其实更像一个谜。小说的好处就在于你要把谜语拆洗和修筑,如同日常里某个片断某个章节,或某个段落。三个人三种不同的生活,我用了从未用过的艺术试验。几种不同的情与景。我其实更多的就是想把这个小说写得并不像我们看到的那样,可我还是愿意承认,这也是一种小说的可能。

用小说来思考和解答社会与人生的问题,所以我从来没想过小说仅仅只用来讲述,她有时更多的是一种课题,社会课题,生命课题,思想课题,我们需要去研究和解剖她,需要去温暖和宽慰她,需要去爱她。

关于生活和价值。关于生命和尊严。关于人与人的内心世界等等。在现实里,一些看似荒诞可笑的事情在小说里并不可笑;在小说里,一些看似不着边际的传奇断章其实现实不断演义。如何在现实和虚构的中间,处理好这些,小说就会呈现别样的色彩。我喜欢虚构,她可以让你天马行空,生活里隐藏的真理,在小说里也许可以揭示。当你深谙其中的奥秘,你会发现,小说的前途充满永生的力量和神奇。

阅读其实是另外一种虚构。读一些经典著作,从他们的世界获取更多宽阔的思想。当然阅读也不仅仅是从书本上,有时从生活和生命的经历上,从自然的草木等等都可以思考到很多的东西。创造不是臆想,它是来自生活里真实的再造,是把她在另外一个看似荒诞的世界塑造得更加真实、有生命力。你,你的世界;我,我的世界;你我,我们的世界。拥有无穷的阅读,拥有无穷的书籍,拥有永生的梦想,我们才能获得写作的不朽。

后来,我几乎一边沉迷于她的修辞。又一边试探着梅朵与西遇的世界。梅朵和西遇是两个毫不相干的人,一个女人,一个男人,这两个毫不相干的人我却写进了我的小说,包括用另外的字体标识的关于我的叙述(楷体字),又是另外一个人。我总感觉他们有故事要发生。我想梅朵和西遇必须有故事要发生,他们是我生命中的两个人,那么另外一个我也是我的生命中重要的一个人,这三者看似无关,实则有着连绵不断的联系。像很多人又像一个人,未完未了的修辞,未完未了的假设,我在虚构的生活和生活的虚构里饶有兴趣地寻找着,我不知道这样的寻找是否具有意义,但这无疑打开了我小说创作更宽阔的旅程。这样的小说也许并不讨好,但读一读也是妙的。还或多或少有那么一点出乎意料的美感。

5

油菜花为什么在二月盛开?故乡客里山,我的满娘。从她的身上我不断展开生活的宽度和长度,我把更多的客里山的人的生活痕迹,以及我所感知的别处生活的痛都搬了进来,我把更多的生活聚积在一起,聚集于一个人的身上,让它们成为一个人的命运,成为一种更具真实的命运。这个小说我准备了很多年,直到今天我才决定重新打开自己来书写和寻找他们。

小说需要的是耐心和等待。有时你完成的部分等你多年以后去检阅它们时,你发现其实你写出的还远远不够。我的这个小说大部分在很多年前就有了原貌,只不过等到今天我才重新去审视和检阅它们,才有了重建和修筑。使它们得以更完整丰富,更有力量有生命的羽翼飞越在大地之上。

里尔克说,除了内心,世界是不存在的。

内心里住着不同世界的人,这个世界会时刻演变成你我。从心灵的深处去探究灵魂的气息。

阅读小说的重要意义是什么?如果需要的仅仅是一个故事,那么叙述就变得暗淡和乏味了。除了这些,小说我们还需要寻求什么?或者我们还渴求什么?人与人间。心与世界。爱与交织。只有通过不断地猜想和追问,我想,小说才会有着别出心裁的另外一面。我正试着把别人丢弃的东西捡拾起来,慢慢地去揣摩,去热爱。在我觉得越没有太大的价值和意义的东西,却越要去发现她的存在,她存在的意思。

或许这样,小说的写作也就有了意思。我照自己的路子这样试着去写。怎么写也许已经不见得重要了,重要的是你埋下的种子需不需要问题和答案。关注。兴趣。色彩。一些所谓的先锋,其实一开始就深入了生活和人的内心。更加清晰的是你的表达和表白。

小人物的日常和内心,是人的命运探寻的可能性,除去深刻的叙述和细说,我只谈到她的悲伤。我并不想如此去撕开生活的痛,但痛的生活却无时无刻地在我们的周围埋伏。只要你一出现,生活就会与你的命运紧密相连,快乐的幸福的生活那是因为经历过痛楚的层层考验才得以获得。也许并不见得有太多的故事去饶有风趣地围绕展开,但你用了自己的尝试和感受。你用了一些怀疑捕捉,你甚至一度在乎修辞本身的功能。用一种近乎记忆的想象猜测她们,以及经验背后的东西。

小说最大的好处就在于你不断地去发现和怀疑自己。因此,我存在于拥有了独特风范的追溯对象和去向。这个小说仍然不是以故事取胜。描述的只不过是个人与世界的心灵观察。色彩斑斓的人性和苦难,朴素淳厚的乡村农人,一个人和他埋藏的卑微、忧伤、梦想。她的欢愉她的快乐,他的疼痛他的忧伤,她在命运路上的成长蜕变,生命的疼痛因为生活的错综复杂而变得深刻绵长。

命运的最大不幸就是我们心怀了自以为是的念想,去无边无际地揣度了她的别处。而命运也许一开始就隐身于她的姓名里,只不过她在她的这场成长中不慎被你看到。你看到的又何止写下的这些?

我要做到的不仅仅是说出她,我还想尽可能去试着问问自己。

6

很多东西时过境迁。十年对于一个写作的人来说,有太多的认识和改变了。奇怪的是我一直保持了对小说这种虚构叙述的兴趣,并且乐此不疲。尽管写得越来越慢,写得越来越少,但生活把我历经深刻和训练有素。

南方的打工生活几乎与我的整个青春一起成长着。那份情感我想每一个漂泊异乡的人都深有体味。我希望慢慢地从小说里发现我在生活里难以发现的,哪怕一点点也好。

小说就像词语的迷宫和生活无限延伸的抵达。一切事物在你的笔下无所不能无所不及,她们像灵魂的花朵和伤口的身体在凝视人间。

她在命运的未知里打听一个人的去向。一粒粮食的重量。以及一个人不断隐藏的风景和身体。红尘与梦境。母亲和女人。生活和人间。身体和灵魂。女人一生的长途跋涉和自己远远不够的感受疼痛。

我用美好的笔调,温暖的色彩,试图去打开女人的爱情的小镇。

我写了一个悲苦的女人,她向往着暖的岁月。她是一个被我们嘲讽的人物,她甚至于被我们所不尊敬。但是她有活着的风景和她所有爱的真实。她也可以赋予生命和生活更多的真诚和动人。她拥有着比常人还要多的勇气和善良去试着改变周身,以及周身的日常。触摸和表达成为小说难以言传的赞美!很多时候,我是带着一种欣赏和尊敬的态度在表达这样的一个人。

我在用审美的眼光审视人间的欢与痛。女人的善良和激动失眠的眼泪。

小说的品质如同想象,也饱含思想和情感。

春天在温柔的雨水里充满生机,我的家门口是竹林,春笋开始破土而出。它们从来不需要人为的培育和种植,只要你最初把一根活竹移栽过来,埋在泥土里,等到将来,这里就会发生你难以想象的图景。它们像春天的来临,势不可挡。

7

慢慢我也活成了父亲的模样。可我的心里只装下了一颗孩子的心。是的,孩子。我无法确定自己有多热爱孩子,但我真的愿意为她去做更多的尝试,哪怕是心里装载了对她的忧伤或痛。每个人对生活的情趣不同,对人生的取向价值不同。一个书生即使他多么落魄,可他骨子里仍然散发着高贵的气质。

小说的好处不仅仅是一种讲述,更是一种对人生的审视。体内的灵魂和思想的角度,以及你打开的真与诚,都让一个小说变得丰盈和别致。独特的文字与一个人身体里所散发的气味是等同的,不可复制的珍贵就在于读到他的字,便不由自主地想起某人。

耐得住孤独与寂寞的修行者,才能悟出人情世故。我的小说一直写不好,这与我对人情与世故的领会有很大的关系。因为这,我活得一直很失败。以至于在这个繁华的城市,退守成了一位隐士,在糊涂中过活这一寸的光阴。我有时常问自己,你是谁?你想过一种怎样的生活,难道就这样过完自己一生吗?每每想起,汗水便湿透一身。

人生也许是我们在生活里不断演习的虚构。

《圣经》里有一句话,唯我一人逃脱,来报信给你。

有小说陪伴真好,至少可以让一些时光随意走动,可以让一些人和事随遇而安,让一些细节和内容成虚构的一种,或者虚构一种比生活更真实的生活。

8

诗歌让我的生活变得干净和舒服。

我漂泊过许多的城市。做过各种不同角色的工作。苦过、痛过、绝望过、伤心过、无助过。但我一直没有放弃过诗歌。说来不怕大家笑话,诗歌使我相信在未知的地方,一定有个女神。在这个让人彷徨和浮躁的时代,是诗歌让我更坚定、沉静。诗歌也许改变不了你的生活境况,但她能拯救一个人的心灵。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我热爱诗歌,是因为她确实洗去我的孤独,让我有了一颗站在高处的心和梦想。

里尔克说,诗是人类灵魂的自然祈祷。

世界著名诗人艾略特提出了两个不同文本的写作概念:一个是“客观对应物”,一个是“感受的分离”;一个意思是指诗人要不断地用内心去感受人的苦与痛或呈现事物的场景;一个就是指诗人的感情要与思想分开来表达。

我觉得,宗教、爱情、思想这些才能让诗更坚硬,更能打动人。

我庆幸自己的漂泊和苦难对我多么重要!在我看来,诗歌的文字不应该是一个一个的,更应该是一粒一粒的。相信这句话:先是经历,其次才是阅读。

做诗人,要懂得享受孤独。

9

夜晚静悄悄地倾听我的声音,咳嗽从未如此激烈过,我的体内因无法承受这种节奏而感到疼痛了。我的头上和身上到处都是虚汗。它们顺着皮肤滑行着,我隐隐感到一场生活与生命的微妙的关系。

通往故乡的长途汽车。月光。心思。它们从月光里生长出来,它们鲜活了沿途的道路和风景。我坐在月光的速度里,不发一言。眼睛看着窗外,我想起了炊烟下的咳嗽,想起了推磨的母亲。想起了瓦檐下的泪水。我爱这活着的故乡。

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一直过于疲惫,隐隐感觉到身体里一定是哪里出了问题。这样的猜想,让我陷入到了生命与生活的困苦之中。事实上,我的身体已大不如从前了。很想去医院彻底地检查一遍,但又害怕去看医生。我不知道自己害怕什么?是害怕结果还是害怕结果以后出现的可能?又或许我害怕的是目前的生活。

我相信吃苦耐劳和含辛茹苦。如同相信一个人的理想。相信内心里住着的自己,以及小小的孤独和忧伤,她们都与幸福那么近。她们是上帝派来陪伴你的天使。是的,她们的她。也是你。再难的路再苦的果,你都要去尝试你都要去品味。

他与你相遇在共有的谜底。谁能说出这相遇的时间。时针穿透肉身的血汗,时针在光线中慢慢触摸你,你瘦小而孤独的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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