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信任伦理嬗变的历史逻辑与现代发展

2021-04-07 04:19凤启龙袁健红
中州学刊 2021年2期
关键词:历史逻辑

凤启龙 袁健红

摘 要:当前社会存在的信任危机既是一种现代性危机的体现,也是中国传统伦理在近代遭遇挫折的结果。在中国传统伦理文化语境下对“信任”相关问题进行批判反思,有助于当代社会道德建设。中国近现代道德转型呈现出黑格尔式的“伦理—教化—道德”精神辩证运动发展轨迹,在从传统美德“诚信”到现代道德“信任”的演变中,传统伦理精神退场后造成普遍性信任危机。重建信任伦理需要厘清信任伦理发展演变过程中的逻辑理路,通过培育信任自觉实现“道德个体—伦理世界”的辩证统一。

关键词:信任伦理;道德转型;历史逻辑;现代发展

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21)02-0106-06

信任产生于实践,是人类面对未知情境时的心理状态,表达的是主体间的道德关系。随着社会交往的进一步加深,信任被普遍确立为经济、文化、政治的基础性原则之一。地理大发现以来,文明交流由个体层次向群体层次跃升,全球化的发展与商业资本的普遍流行,客观造就了一个稳定度更低的“风险社会”,这给人类社会带来了两种后果:一方面,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激荡造成道德眩晕进而引发“道德虚无主义”;另一方面,功利主义潮水冲击着原本牢固的传统伦理结构,信任危机问题由此出现。虽然现代信任危机“普遍存在”,但不同文化传统背景下的“表征”却并不相同。因此,有必要在中国伦理文化语境下对信任相关问题进行批判反思。

一、从“诚信”到“信任”:信任伦理的历史演变

在西学东渐的刺激下,中国传统伦理型社会结构解体,个人主体性价值逐渐挺立于传统伦理崩坏的废墟之上,传统伦理信任遭遇到现代理性的拷问。在这一过程中,传统整体主义下降为现代个人主义,道德修养通向伦理实体的桥梁发生断裂,由此引发中国社会存在一定程度的道德虚无主义,这是中国近现代道德转型的历史表现。

1.语义学视域下的“诚信—信任”嬗变

作为一种社会心理事实,现代意义上的诚信与人类历史共在,但信任作为一个确定的概念进入中国文化体系却是晚近的事。中国典籍中最早出现“信任”一词是在《史记》之中,《史记·蒙恬列传》载“始皇甚尊宠蒙氏,信任贤之”。当时的“信任”是“因相信而加以任用”之义,与今义并不相同。在《论新学语之输入》中王国维认为,清末中国思想界受日本影响甚巨,突出的表现就是引进和吸收大量日本概念,日本好将单字叠成词。可见,“信任”应该是由日本引入并与中国传统语境中的“诚”“信”“诚信”等概念引申而来。《说文》中有“信,诚也”,《论语》中有“与朋友交而不信乎?”“谨而信”,朱熹注“信者,言之有实也”。作为一种中国传统伦理价值,“信”的本意是诚实不欺,恪守承诺,言行一致。

以现代道德哲学观之,“信”代表的是实践主体承诺与效果的一致。然而,做出承诺与效果实现之间的时间差却总是带来道德风险,为了规避这种风险对社会生活造成损失,中国传统伦理体系逐渐赋予其道德规范价值,成为“信德”。在熟人社会中,信任是以某种“自在”形式出现的。它生发于人伦纲常之中,与社会结构天然契合,因而这种信任是一种不经过反思的信任,本身不需要复杂的理性计算,甚至于主体都很难意识到自己是信任的一个环节。传统中国社会中“信任”自然消融于群体之间的伦理和谐,依托于历史传统、文化习俗、宗教、价值观念等。“信任”概念虽然并没有从伦理概念系统中表现出来,但并不表示中国传统社会中缺失信任话题。“诚”“信”一类的传统美德客观承载了“信任”概念的历史功能。

2.“诚信”到“信任”的社会概念史变迁

有学者认为,中国学界关于诚信、信任与信用的讨论并没有建立在一个清晰的概念基础之上。①究其根源,是因为不同学科各有所侧重。还有学者认为,对信任的探讨要回归“信”所代表的含义。这一概念主要指涉两个社会面向:个体心理与行为(道德)、社会关系(伦理),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讲,也可以看成是一种“交换的媒介”。②这样宽泛的语义使得对信任、信用、诚信等相关概念的研究也出现了混乱。由此,便需要从社会概念史变迁过程中还原“诚信”美德概念的文化意涵。

《说文》曰:“信,诚也。”“信”代表的是一种传统道德价值,经由儒家学派推崇,并逐渐发展为“五常”之一的德目。在具体实践语境中往往作为独立的价值标准,并不必然指向人与人的关系。诚信代表的是一个人在观念、心理、行为等方面表现出的一致性,这种一致性体现了行为主体在社会关系和社会互动中对不确定性的最大消除。通俗来讲就是信得过、靠得住。中国传统社会以“仁爱”为价值内核,以“亲”“信”为具体情感表现,这种信任关系来自天然的血缘关系,它建立在对日常生活世界高度熟悉的基础之上,理性并没有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故而是一种未经反思的信任关系,甚至于行为主体都很难意识到自己处于信任状态之中。

《礼记·祭统》曰:“是故贤者之祭也,致其诚信,与其忠敬。”这是中文语境中“诚信”一词滥觞之处,这里的诚信主要是对真心状态的客观描述,并不包含道德评价的含义。此后,诚信开始渐有道德评价的意味。例如,《北齐书·尧雄传》载“雄虽武将,而性质宽厚,治民颇有诚信”;《新唐书·曹华传》载“华虽出戎伍,而动必由礼,爱重士大夫,不以贵倨人,至厮竖必待以诚信,人以为难”。“诚信”由先秦到唐宋的社会概念史变迁表明:诚信作为一种行为方式,随着历史发展逐步沉淀为某种特定的道德品质。传统诚信观念之所以为人重视,是由于这一观念的流行能为社会生活增进福祉。

3.道德哲学视域下的“信任”伦理范式确立

中国传统社會以农耕体制为基础,稳定性是其主要特点。先秦时期社会交往程度较低,老子对“小国寡民”理想甚至有“老死不相往来”的描述。但并不能就此否认先秦时期社会关系的形成,原因在于,中国人较早意识到“人能群,彼不能群”的特点,并将这一特点发展为伦理型文化。在传统社会之中,诚信是美德的体现,并由此建构了基于美德的传统伦理范式。

“诚信”一词往往出现在对个人品德的独立描述之中,并不侧重于指向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种特点使得其难以适应社会化程度进一步加深的现代社会。诚信可以成为个人道德修养的德目之一,却不能对人与人发生相互作用的即时关系进行合理阐释。现代社会中的“诚信缺失”并不是真正的“诚信”缺失,而是对人与人交往关系不确定性增大的描写。作为一个自足的概念,诚信无所谓缺失。“诚信者,天下之结也。”传统诚信观念体现出某种强烈的整体主义色彩,个人诚信是维系良好社会关系的伦理基础,诚信作为个人道德品质的体现与要求,难以直接参与调整人与人的互动关系。

伴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人际交往范围进一步扩大,陌生人的出现频率开始加快,不确定性陡然增加。这意味着基于美德的传统伦理关系出现危机,进而产生了为陌生人交往提供安全保障的信任需要。传统“诚信”倚重于熟人之间情感特点的观念已经不足以应对复杂的陌生人际关系,需要引入新的内涵并能对陌生人行为进行规约的概念,由此奠定了“信任”现代伦理范式。

二、信任伦理的发展现状

与传统社会所不同的是,现代社会中信任产生的环境已经远离熟悉的情感关系而直接进入陌生人领域,由伦理世界之中的个体诚信转变为道德世界之中的社会信任。东南大学“伦理大调查”显示:在中国伦理道德转型过程中,呈现出“伦理上守望传统,道德上走向现代”的反向运动。在历经七年、前后两次的调查中,传统道德从第三元素上升为第一元素,标示着现实道德生活中的传统含量或人的精神世界中的传统情结大幅增长。③这样的变化轨迹或许能够提示我们将充满“现代性”的“信任”问题置于传统与现代转型的历史背景下审视。总体来看,现代社会中的信任伦理呈现出多元特征。

1.社会成员之间缺乏必要的道德信任

社会成员之间的信任缺失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个体性道德沉沦,个体表现出无限的权利意识和权利要求,但同时又对权责意识漠不关心,毫无道德自律。这种无道德信任的个体性状况在社会生活领域多有表现,造成“唯目的主义”“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行为模式。二是表现为个体美德的消失,是“路人”生活观念和行为模式的泛化,人与人之间缺乏同情心和怜悯,前者的典型表达是“被扶者讹诈”,后者的典型表达是“老人摔倒没人扶”。

吉登斯从“时空分离及脱域—再嵌入特征”和“社会的抽象系统”两个层次入手,对现代社会信任机制做出深入的分析。这一观点的主要特征是重视现代信任机制的非当面性和普遍性,将传统信任机制的基色——人际关系,从信任机制中抽离出来,使得其可以在无限可能性的时空中再联结或嵌入。这事实上为现代生活方式——陌生人之间发生信任关系提供了一种可靠的可能性,进而开辟了一个全新的社会生活世界。现代性社会结构越来越多地体现出“抽象性”和“匿名性”的特点,信任制度源自对个人福祉的守护,它以一种抽象系统的方式将我们联系在一起,是社会成员缺乏必要道德信任的补救性设计。

2.个体与共同体之间缺乏必要的伦理信任

对共同体的极端不信任导致的结果是:不相信政府和官员的言行,政府越是辟谣,人们就越倾向于相信他们所说的话、要驳斥的“谣言”是真的。“‘当中央宣传和外国思潮发生冲突时,你认为谁是对的?64%的企业群体、61%的公务员、44%的农民,选择‘相信国外正确——情势之严峻已经可能影响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尤其是61%的公务员选择‘相信国外是对的,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意识形态的自欺。”④“89.9%的弱势群体、86.7%的青年知识分子群体、66%的农民群体认为干部是‘为了个人升官发财,而54%的公务员认为是在‘为人民做好事。这组数据表明,政府官员的自我評价与社会评价处于严重的不对称之中,政府官员陷入严重的群体性信任危机之中。”⑤

近代以来的道德革命的首要任务便是对共同体的颠覆,新文化运动的各方健将站在传统伦理体系这座将倾的大厦前跃跃欲试,他们将传统道德价值视为虚伪,将其看作是对人性的钳制,呐喊着“怀疑一切”“思想解放”。在这一过程之中,传统价值理念、意义世界轰然崩塌。批判精神为中国社会发展的进程扫除了障碍,极大地拓宽了国人的精神世界,为未来提供了多种可贵的可能性。没有这种批判精神,便没有中国现代社会生活。然而,道德革命强烈的反传统倾向却隐含着巨大的危机,传统的全面隐退造成了历史的真空,价值坐标的破碎也带来了认识的混乱。反传统并不意味着传统的断裂,而是需要思考如何在传统的废墟上重建现代性社会生活。

3.现代社会缺乏伦理信任自觉

伦理文化是中国传统最鲜明的标示,它既是一种历史、价值、文化传统,也是中国人千百年生存的精神家园,它赋予中国人生命存在的意义世界,是国人安顿精神的生命之根。在传统伦理型社会结构之中,人与人之间进行交往活动,都是以对伦理价值的真实认肯为基础,伦理传统所提供的那些交往价值规则和规范是传统社会秩序得以良好维持的思想条件,熟人社会中满含温情的民风其实是熟悉亲近、真实可信的另一种表达。但在传统伦理价值体系中,“诚”“信”等道德价值更多地具有道德诫命的色彩,不可反思,不可捉摸,既具有神圣性又充满神秘性。传统之中的个人依赖情感上的亲近和精神上的敬畏获得道德信念,这种关于“诚信”的信念是一种“天真意识”。“庸俗化启蒙”使得世界高度对象化,神圣性失去依托,原先作为伦理之基的超验存在消失不见,世界在被祛魅的同时,也一同跌入庸俗主义的泥潭。故此,要避免现代性飓风下造成的形上价值缺失,我们必须认真地审视近代以来对待传统伦理的态度。

近代以来的“道德革命”虽号称建设,其本身却包含了主动的破坏性,处处表现出一副与传统势不两立的架势。周作人曾说:“我们生在这好而又坏的时代,得以自由的创作,却又因为传统的压力太重,以至有非连着小孩一起便不能把盆水倒掉的情形。”⑥可见在道德革命时期,将传统视为沉重的负担者甚众,以至于明知道可能要牺牲传统文明精华的“小孩”,也不得不如此而为之。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相比,从社会结构到社会心理都发生了急剧的变化,伦理传统与风俗习惯在剧烈动荡的社会中慢慢失去信仰核心位置,原有作为信任基础的亲缘关系已荡然无存,个人所面临的不稳定性陡然增大,这样严峻的社会事实迫使行为者反思自己的存在方式和交往方式,并对传统“诚信”等道德价值产生怀疑,由此便在社会上形成某种对不确定性的焦虑,现代信任危机开始出现。

三、信任伦理发展演变过程中的逻辑理路

中国现代社会信任危机发轫于晚近以来的现代化进程,西学东渐背景下,过度强调理性作用而忽略传统伦理精神价值,导致了一定程度上的道德虚无主义。加之,现代信任体制的架构中,“承诺—行动”之间的制度性保障仍然乏力,内外原因共同构成的现代信任危机呈现出一种“信任黄昏”的怅惘。源自道德转型的信任危机需要从中国近现代道德文化的嬗变中寻找病理。总体来看,信任伦理发展演变过程体现出几大基本逻辑。

1.制度跃迁导致社会信任解体

近代以来,西方思想传统对中国社会伦理观念影响甚巨。契约精神是奠定现代社会生活诸原则中最为重要的基础,契约精神以基督教传统中的上帝与人类“订约”作为神圣性来源,强调践履契约的强制性和义务性。这种契约精神有两个特点:一是普适性,任何行为主体之间都可以订立契约;二是基础性,通过契约关系可以产生和发展任何形式的社会关系。契约精神长期浸润下的西方社会逐步发展出一整套社会思想和国家理论,“契约社会的形成标志着信任从特殊主义到普遍主义、个人德性到客观制度的转化”⑦。这体现出西方文明的理性精神,但也需要注意的是,一旦以契约的形式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确立下来,道德的因素就只能退居次要位置,一个人对他者做出的承诺或对他者的信任已经不再是一个道德问题,而是关乎制度或法律的问题。在这样的过程中,相互之间的道德信任情感为客观制度所取代。于是,现代信任制度的核心价值发生了从“道德”到“契约”的嬗变,个人在制度之下被信任或做出承诺,其实质是法律与规则。

在政治领域发生的革故鼎新同样影响了社会伦理观念。中国传统社会文化—政治紧密结合的伦理体系发生动摇,文化核心价值之中的“诚信”作为一种美德难以抵御功利主义洪水的冲决,被重新赋予“现代性”的信任以一种前所未有的方式将我们带离传统伦理秩序。“信任”取代“诚”“信”等传统道德价值理念,开始以一种既内含价值又面向交往的形式出现在道德实践领域。这种改变并不是一种道德评价标准的转化,而是从根本上对人的生存状态进行改造。如果说传统社会中的信任问题还可以通过追求个人美德、提升人格境界等方式解决的话,那么现代社会之中的个人则远没有如此单纯的幸运,因为我们面临的是一个人员、物资高速流动的时代。在价值多元、传统碎裂的当代社会解决“信任通约”的难题,意味着传统道德价值(如“诚信”)已经无法适应时代的要求而必须进行概念升级。马克斯·舍勒将现代性“价值颠覆”的性质定义为对传统价值的怀疑、批判、否定。⑧晚清时期及新文化运动,反传统在文化领域以各种形式展开,其中一个最为突出的面相就是对传统道德价值进行所谓的“革命”。

2.道德教化构成伦理信任基础

中国近代道德革命体现出“伦理—教化—道德”的精神辩证运动发展轨迹,传统伦理型社会在总体上是一个以血缘关系为基础、以家庭宗族为社会单元的社会。家庭既是经济单位,也是文化单位,家庭教育构成了个人生活的基色,也是个人价值世界建构的基础。维系家庭(或宗族)结构的精神形态是“爱”,爱的本质是不独立,这意味着“我”需要在教育之中获得规定性与承认。

在传统的教育观念之下,往往形成“集体主义”价值倾向。晚近之后,新的教育观念促进了个人价值的发现,并从根本上动摇了传统社会以家庭和血缘为依托的社会结构。当个人从家庭中“解放”出来之后,开始以一种崭新而平等的方式进入社会。然而,这一过程是不可逆的,人格的独立意味着对家庭的“背离”,同时陷入一种“无家可归”的精神流放。原来基于共同文化和共同道德信仰而形成的天然“自在信任”解体,既有的和谐状态被打破,他者以一种不确定的状态环顾窥伺,造成了个体心理上的恐怖感受。对功利的追逐和竞争日趋激烈,功利主义的态度使得人们抛弃了传统美德而采取狡黠的策略。

进入现代社会,人们对教育的理解相当狭隘。一方面,简单地将教育割裂为三种形式: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另一方面,教育被简单地定义为知识传播和生存技能训练。这种肤浅的社会“教育共识”使培养伦理信任精神和能力的根本途径即教育本身迷失了方向。“按照这种十分狭窄的教育视野和教育观念所培养出来的人,可能有高学历、高学位,也可能有很强的生存技能或创造性的工作能力,但却普遍缺乏生活的必备教养,缺乏彬彬有礼和‘彬彬有理的人文修养,缺乏必需的伦理信任。”⑨

3.社会风险体现伦理信任水平

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貝克认为,启蒙之后的人类社会已呈现出“世界风险社会”特征,其突出标志是:全球性财富驱动、贫困驱动和非理性军备竞赛导致了生态危机的立体化。在世界风险、全球生态危机和社会转型发展的当代进程中,伦理信任消解与伦理本身的合法性危机直接关联。历史地看,伦理丧失合法性源于伦理与政治的颠倒。

传统伦理社会中的确定性被各种偶然性取代,信仰式的“自在信任”为理性所启蒙。但解蔽并不意味着新的信任体制可以一蹴而就地自然形成。近代以来的伦理启蒙给中国社会带来了全新的价值理念,诸如理性、民主、平等、自由等。这些价值理念开始内化于人心,并形成全新的道德观念。有论者认为,“伦理与道德的关系总是展现为一个交互作用的过程。伦理作为一种普遍性的、客观的道德要求,以教育与修养为中介,使主体形成相应的道德观念”;“另一方面,个体的道德意识也会影响社会的伦理观念,特别是当个体道德意识因符合社会发展规律而引领时代思潮的时候,便通过社会的认同而转化为新的伦理观念”。⑩中国近现代道德革命的核心就是颠覆传统伦理中礼教对人性的钳制,建立新的伦理价值体系。这里极容易被忽略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建立全新伦理价值体系的最终要求。道德变革过程中,“改变”“革新”被赋予“进步”的意义而成为积极的价值,这种达尔文式的线性发展理念甚至演变为一种“话语的霸权”:凡是不改变、不革新的都是“反动”“落后”的,都应该予以唾弃,社会因此被绑上狂飙战车。对传统伦理的批判,其最终目的在于重建一个全新的伦理体系,其核心在于如何重拾失落的伦理信任。

四、重建信任自觉的伦理路径

重建伦理信任的着力点在于救治现代性所造成的个体孤独与社会风险。如前所述,在中国近现代道德转型的语境之下,信任危机的形成可以视为内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内部的道德革命和外部的现代性挑战。伦理启蒙引入“理性”价值使得构建一种全新的契约信任成为可能,但这种“经济地选择”并不是唯一的选择,因为纯理性的视角忽视了精神领域的需求。重建伦理文化的“信任自觉”,就是重新将失落的孤独个体与伦理实体相连接,打通“道德—伦理”世界的联系,重建“信任自觉”。

第一,在接续传统中建构良好的伦理文化生态。现代性社会生活被理性主义与消费主义所占领,信任危机正是精神文化生活陷入困顿的危险信号。究其根源,近代以来我们对西方现代性价值不加选择地吸收的态度是最为重要的原因。反思近代以来全面反传统思潮,其本身的价值倾向可能已经偏离自己所标榜的“科学理性”。“新文化人认识中的传统压迫更多的是假想的,这其中当然有政治因素相勾连。”B11政治上“图强”的意气造成了文化上的迷失,包括传统伦理在内的传统文化被一体视为近代积弱的恶源。胡适后来说新文化运动是政治干扰思想文化的结果,周作人却明白地说“五四从头至尾,是一个政治运动,而前头的一段文学革命,后头的一段新文化运动,乃是焊接上去的”B12。这说明近代以来的文化运动,均未能保持中立超然的位置,长期受到政治因素的裹挟而畸形生长。在今天,我们意识并真切地感受到精神文化的病症和疼痛时,不能不审慎对待传统道德文化资源,重估传统道德文化价值。全面拥抱现代性的策略已经“病态尽显”,既面向未来又不忘传统的理性态度使得复兴优秀传统伦理精神成为一种历史必然。

第二,中观层次的“伦理启蒙”还将继续深化。近代以来的伦理启蒙革新了社会道德观念,但正如余英时所指出的:“无制度以托身之思想如同‘游魂,但传统道德意识作为一种集体记忆,并不容易除去。”B13这说明启蒙是一项长期的事业,并不能企图一蹴而就。再者,我们以“解放思想”作为最高价值准则来估量传统价值的做法也需重新审视,我们需要以更加理性平和、从容清醒的态度来继续伦理启蒙的工作。近代以来的伦理启蒙,实现了传统伦理价值到现代道德价值的转化,由“纲常伦理”到“现代道德”的替换只是一项基础性工作。现代道德价值诸如自由、平等、民主、人权一类的理念还并未深入文明的核心,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无力体现着认同离散的现状。第二阶段的“伦理启蒙”将在基础道德价值理念得以确立的基础上,重新诠释传统伦理价值,回归民族性,兼具世界性,“一种既符合现代文明理念、又充满民族价值意蕴的新的伦理形态,必将茁壮成长,焕发出青春活力,为人类、为全世界作出积极的贡献”B14。

第三,信任自觉要着眼于“人”的重新塑造。马尔库塞曾将现代人的存在本质定义为“单面”,是一种与终极目的相脱离的状态,人性不再与神圣性发生联系,而仅仅沦为一种纯粹的“物”。现代性对主体性价值的高扬和工具理性的泛滥加剧了“单面人”的孤独感,存在的孤立使得信任成为一种不可能。精神世界、情感世界与实际生活成为相互隔绝的领域,以至于人格在追逐物欲的过程中逐渐湮没,生命对价值的关切、对崇高意义的追求、对完满人性的仰望,统统在物质的压迫下窒息。对“物”的纯粹依賴产生对“物”的直接“信任”,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要以“物”作为中介,否则就成为不可能。这种信任的“倒置”状态昭示的是人性的“倒置”。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信任自觉的重建也就是人性的重建。这也就是说,信任危机不仅仅是一种社会结构的设计失误,而且还是对生活意义世界关切的缺失,信任危机不仅带来人类存在境遇上的寂寞孤离,更指向形而上领域的灵魂孤独。

概而言之,现代性社会中的信任不是预先给定的,而是伦理精神主动构建的结果。现代社会往往将行为期待诉诸契约论式的信任程序,并没有意识到主动构建的现代信任机制本身意味着主体对他者的“敞开”,即所谓的“真诚”。将社会领域视为相互追逐的“战场”还是相互帮助的“家园”,是现代文明之路的岔口。作为伦理学的价值共识,个人存在于世,并不是简单的“存在”或保持良好的“存在”,而是为了过一种“更好的生活”,“更好地在一起”。世界与我们处于相互交融的互动之中,主体性价值不能被无限高扬,存在是生活、实践、互动、与这个世界发生生动的联系。唯有此,才能重新唤起对“伦理家园”的精神乡愁,启发人际交往过程中产生“信任自觉”。在经历了近百年伦理启蒙的思想洗礼之后,寻找中国“信任自觉”的这只密涅瓦的猫头鹰是时候起飞了。

注释

①翟学伟:《诚信、信任与信用:概念的澄清与历史的演进》,《江海学刊》2011年第5期。

②张维迎:《信息、信任与法律》,三联书店,2006年,第192页。

③樊浩:《伦理道德现代转型的文化轨迹及其精神图像》,《哲学研究》2015年第1期。

④⑤樊浩:《伦理道德的精神哲学形态》,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年,第159、157页。

⑥周作人:《自己的园地·〈旧梦〉序》,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年,第105页。

⑦郭慧云:《信任论纲》,《哲学研究》2016年第6期。

⑧[德]马克斯·舍勒:《价值的颠覆》,罗悌伦等译,三联书店,1997年,第23页。

⑨唐代兴:《伦理信任消解的社会学检讨》,《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5期。

⑩B14徐嘉:《中国近现代伦理启蒙》,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年,第14、346页。

B11罗志田:《乱世潜流——民族主义与民国政治》,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99页。

B12周作人:《知堂集外文·四九年以后》,岳麓书社,1988年,第27页。

B13余英时:《现代儒学论》,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37—38页。

责任编辑:思 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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