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斌 马小军
摘 要:河峪摩崖石刻位于甘肃省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恭门镇河峪村东侧,刻于公元150年,发现于20世纪四五十年代,在第二次文物普查时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点。近年来,有一批研究者对此摩崖石刻做了考釋解读,作者发现他们在考释其文本与相关历史事实的过程中有过多的疏漏,文章拟对摩崖文本做了进一步的释读,对涉及人物及历史事件进行重新考证。
关键词:张家川;河峪;摩崖;赵亿
河峪摩崖石刻位于甘肃省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恭门镇河峪村东侧,在东汉桓帝和平元年(150)由赵亿建造。摩崖石刻总体略呈长方形,距地面约0.65米,残高约2.5米,宽约1.1米,总面积约3平方米,因其石质表面粗糙,质地疏松,又经近2000年的自然侵蚀,崖面左侧及中下部脱落较为严重。摩崖石刻行文依照自上而下、自右而左镌刻,字体为阴刻汉隶书。其上部中间靠右侧仅存单独古隶“汉”字为碑额,字径约25厘米。摩崖石刻正文共15列,每列18字,共约270字,字径约6厘米。因自然侵蚀较严重,字迹多漫漶,现存不到130字,可辨者仅126字。仅存摩崖文本的内容主要记载了汉阳太守刘福善政亲民及安抚羌人,恢复社会生产,施惠于民的显著政绩和历史事实。
该摩崖于20世纪四五十年代由张家川县恭门文化站原站长王城科先生发现,直至八十年代在全国第二次文物普查结束后登记为文物点,同时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16年被依法公布为甘肃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9年10月被国务院依法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 摩崖文本释考
考察刻文,总共15行,第一行上半部残缺,第二行至十四行由于摩崖选石质地粗糙疏松,中部靠下字体多脱落,字数不清。但是刻文成列成行,排列整齐,整体左侧略高于右侧,因摩崖的表面凸凹不平,刻字的大小略有不同,但整体规范。根据崖面整体情况以及文字的字径计算,满行共18字。第十五行建造者信息清晰可见,摩崖正文总共270字。截至目前,作者所见论著、论文中关于此摩崖的释文内容参差不齐。现依据原石刻(图1)及原石拓本,释文如下(□中的字,则为笔者根据前后文义及残字所补,行末[一]、[二]等为笔者注,方便后文考释):
[一]此碑应为官府正体,而非民间俗体。官府正体是统治阶级相关意志的体现,代表着上层建筑,一般情况下由官府的文吏撰稿。所以该摩崖石刻的书写是经过官方认可的书写体系和通行的准字体及格式规范而书写镌刻的,字体应方正标准,内容应符合官体格式,用词应符合官府要求的标准词语,碑的形制应规整。民间书写格式即俗体,在内容、用词及格式方面没有严格的要求,字体书写也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官体格式在史籍当中多体现在诏令、策文等文体中。通观此碑镌刻形制及书写格式,字体方正,形制规整,笔力遒劲,内容词句多体现官体用语,应为官府正体书。刻额,目前正文上部,在摩崖中轴线靠右侧仅存一“汉”字,尤其是“汉”字左边,碑面脱落的现象严重。由于岩石松动,早期对摩崖进行过原始的加固,用水泥进行人为的修补。但依汉代官府正体的规制,碑额刻铭或在碑文中轴线上,如《张迁碑》《白石神君碑》等。或在碑文中轴线两侧,呈对称分布,如《鲜于璜碑》《韩仁铭》《张君碑》等。不论碑额是圆形、圭形还是有刻额的摩崖,刻额都不可能出现严重偏左或者偏右的现象。纵观全文,碑文主要记载汉阳太守刘福的事迹,刻额仅存一“汉”字,而且偏离摩崖形制的中轴线靠右,显得很不协调,再依刻额的字径、碑文的字径以及碑额刻面判断,在“汉”字的左侧还存在一个字的直径。这样,在碑的中轴线两侧应该各有一字,碑的整体呈“凸”字形,左右对称,从形制上也符合官府正体文书体例的规范标准(图2)。该摩崖地处南大道中段,关山西麓,此地在东汉属汉阳郡的陇县或邽县管辖。根据通篇文义、摩崖文本的用词及摩崖所处的地理位置,我们推断该摩崖为汉阳郡府或汉阳郡府属官所为。在碑额左侧应还刻有一“阳”字,碑额为“汉阳”两字,这与该摩崖所处的地理和所属郡望皆相吻合。
[二]此行由于岩石疏松,有裂缝,用水泥修补过,前五个字残缺待考。“和平元年”为东汉第十位皇帝刘志的年号,即公元150年,“和平”年号只用一年,公元151年改“元嘉”。此摩崖建造距今一千八百多年。桓帝刘志,章帝的曾孙,蠡吾侯刘异的儿子。15岁时即位,时外戚掌权,后来他依靠宦官诛杀外戚梁冀,此后又被宦官专政。病死,时年36岁,葬于宣陵。最后一字仅存右半部,通过与东汉时期所见碑铭相比较,应为“德”字,今增补。
[三]“故汉阳太守”,此行第一字,多人释为“古”,误。该摩崖石刻正文的字径在六厘米左右,而此行的第一字只有3厘米,“古”在后文“汉阳太守”等字的中轴线左侧,与后文字样相差3厘米左右。此字的右侧残损,所以此行第一字为“故”的残字。《楚辞·招魂》注:故,古也。①引申为旧故之意。②在史籍碑碣中多用来称呼离任或过世的原官吏、先贤等。如“汉故司隶校尉忠惠父鲁君碑”③“汉故益州太守北海相景君碑”③。此行第二字,研究者多释为“阿”,误。阿阳,汉代县名,依前文论述,此处应为“汉阳”。“君讳喜”,多人做“君讳寿”解,误。第十三字仅存上半部分,丁宏武先生依据残存的字痕做了考证,摘录如下:“左边为‘土,右边为‘小,根据文义,此处当介绍刘福的籍贯所在。因下文称期先祖封昴毕野,昴毕为赵地封野,且此字残存部分与碑文最后一行赵亿之赵的上半部分非常接近,所以当为赵字。”④作者同意丁先生考证。最后两字依汉代的书写体例,在论述籍贯时,应为“人也”,如“傅介子,北地人也”。⑤“韦贤字长孺。鲁国邹人也。”⑥根据摩崖文本文义,后六字应为刘福的籍贯郡望,这是汉代碑文的书写的一贯体例。
[四]此行第一字,前人多释为“巳”,误。与同期汉碑字体及残留字痕对比,应为“其”。“景帝少子”据《汉书·诸侯王表》记载,汉景帝封少子刘舜为常山宪王,常山为赵地昴毕封野。“昴毕野”中“野”,即分野,指与星次相对应的地域。古代以在天空十二星次的位置划分与之相对应地面上州、国、郡的位置。就天文来说,称作分星;就地面来说,称作分野。古人以冀州为“昴毕”分野。景帝少子刘舜封于常山,汉代常山隶属于冀州,故以“昴毕”代称刘舜的封地常山国。“君……浮阳”,此句应在说明刘福的出仕经历,再根据“浮”字及第五行第一字“令”字推断,“浮”字后面应为“阳”字。“浮阳”,秦置县。两汉因之,为渤海郡治所在地,隶属冀州。据上下文一判断,此残句的意思是刘福曾经做过浮阳县令。此行第十三字仅存上半部分“┐”,据文义推断,这句意为刘福因才能出众、品行高尚被察举为浮阳令。仅存残字字形与同时期《西峡颂》中的“以”字比较后发现一致,此字当释为“以”。据汉代选官制度,很多官吏都是明经通史、德才兼备、清高笃行,多有这样的品行才能举孝廉。刘福虽然为皇室的后裔,但是通过前后文义判断,他更是一个德才兼备、有才能的人,所以才会“吏民追思”,为他树碑勒铭,以示纪念。综上所述,这句可补为“君以材能除浮阳”。
[五]此行第六字,多人做“所”字释,误。释“所”不符合汉代官制体系,汉代所属十三州没有设立过“所”这样的机构。设十三州刺史部,下设郡,郡下设县,以此判断此字当释为“部”。此行第八字,研究者多做残字或者释读为“者”“滨”等,均误。释“者”,前后文义不通,作为官体文书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释“滨”,根据前后文义做地名解似有可能,但结合史籍文献查证,均没有“滨”这样的郡级机构,也没有“滨”这样的县名,说史书漏载似有可能,如果说一个刺史部连救济一个郡或者一个县的能力都没有,还要靠其他刺史部来赈灾,从常理上说不通,综上应释读为“署”,即幽州刺史部的治所。据这行文义判断,刘福曾为幽州刺史,在幽州遇到灾年时巡行郡国,勘情赈灾。据后文“宽仁”等字样分析,他宽以待人,施恩与民。根据两汉诏令、两汉书文书体例用词,此句可以补为“令幽州刺史部在署济民之苦泽惠黎庶宽仁”。
[六]“有虑深远之羌慕尔难追……碍萌”。羌,《说文·羊部》:“羌,西戎牧羊人也,从人,从羊……从犬,束方貉从豸,西方羌从羊,此六种也。西南僰人、僬侥从人,盖在坤地,颇有顺理之性。”①文献记载,西羌所属无常,逐水草而居,其种族经常活动于深山峡谷之中,反复无常,时而归属汉朝,时而聚众反叛,侵略边境百姓,成为汉代的边防大患之一,所以朝廷多有顾虑,守护西北边疆,安抚羌人,是汉王朝的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所以在选人用人方面,一般都选用德才兼备人员。在策略方面,既有武力降伏策略又有安抚怀柔策略,多措并举。此行第七字,多人释“藻”“导”“卓”“关”等字,皆误。据摩崖文本文义,“尔难追”意为刘福在汉阳(天水市)执政期间对边民的恩惠让人吏民敬仰,无人可比。依据残留字痕及文义,此字当释为“慕”,即敬仰、仰慕之意。此行第十七字,学者有释“遵”“得”“边”者,误也。“”《汉隶字源·去声·代韵·字》引《杨君石门颂》通“碍”,阻碍,妨碍之义。“”从“”,从“走”,意为所到之处道路不通,有所阻碍。亦通“碍”,为“碍”的异体字。“”,即“萌”之异体。“萌,草也”②“碍萌”,意为所到之处,杂草丛生,道路不通。言此处人烟稀少,荒凉。西北羌患使百姓流离失所,无家可归,道路杂草丛生,阻碍交通。
[七]“忿瑕荒之不柔数怨旷……不修”。“忿,怒也”。③“,通荒”。汉武帝时,“更置凉州,以地处西方,常寒凉也,”④即凉州之名源于此。“瑕,秽,恶也”⑤。此行第八字,研究者多释“郡”“离”等,误。“”通“系”,为“系”之异体。“系,连也”⑥此处引申为连带,牵连之意。“数系”即数次连带、牵连。此行第十字,前人多做“命”“号”等字释读,误。此字仅残缺左下角部分,右边为“广”,左边残存“日”字上半部分,应为“旷”。“怨旷”,原指长期离别,语出《诗·邶风·雄雉序》:“军旅数起,大夫久役,男女怨旷。”⑦“越碛逾海,分兵防守,行役既久,怨旷亦多。”⑧“怨旷思归,流涕北顾。”吕延济注:“怨,别;旷,久也。”⑨此处引申为男无妻、女无夫之意。唐温大雅《大唐创业起居注》卷中:“大业已来,巡幸过度……每起离宫,峻宇雕墙,亟成壮丽,良家子女,充仞其间,怨旷感于幽冥,靡费极于民产。”⑩明沈德符《野获编·内监·对食》:“皆宫掖之中,怨旷无聊,解馋止渴,出此下策耳。”⑩康有为《大同书》丙部:“人权之自立既明,男女绝无怨旷之苦。”⑩据摩崖文本文义及两汉文体用词,此残句可补为“忿瑕荒之不柔数怨旷黎民流离德政不修”。此句意为连年羌乱,百姓经常受到牵连,男子无妻,女子丧夫,老百姓流离失所,怨声载道,郡府不修德政,边民由此产生怨恨。
[八]“乃眷西顾命君守之于是……”。“乃眷西顾”语出《诗经》,《诗经·大雅·皇矣》曰:“乃眷西顾,此维予宅。”“眷”同“睠”,说文解字:“眷,顾也。”①段玉裁注:“顾者,还视也;眷者,顾之深也。顾止于侧而已,眷则至于反。”该句常用于官体文书当中,予以说明朝廷、官府关怀着某一地方。如:“巴蜀作寇,侵我边疆,乃眷西顾,董统雍凉。”②“魏武君臣失和,乃眷西顾。太祖清扫关辅,以俟銮跸。”③故此行说明汉阳地处西北边陲,虽然荒凉,饱受兵祸之患,但朝廷也非常重视,因而选调德才兼备的刘福到汉阳任职,平叛羌乱,安抚羌人,处理矛盾,化解危机,恢复社会生产。
[九]“术怀远人岁丰积尔有余……其后”。“远人”语出《论语·季氏》,“夫如是,故遠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④原文意为远方的人,即边疆少数民族,此处指羌人。第七字有释读为“情”“靖”者,误。依据残留右半部分“责”和文义判断,应为“积”,有积聚、积储之意。联系上文,词句意为刘福化解矛盾,安抚羌人,使边境安宁,羌人安稳,粮食大有,积而有余,边境居民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
[十]“吏民追思渥惠……”。“追思”即怀念、怀想之意,在史籍碑刻中多用于记述已故的先贤或离任之后德高望重的官吏。如《史记·周本纪》:“武王追思先圣王,乃襃封神农之后于焦,黄帝之后于祝,帝尧之后于蓟,帝舜之后于陈,大禹之后于杞。”⑤《北齐书·卷二一·封隆之传》:“隆之素得乡里人情,频为本州岛,留心抚字,吏民追思,立碑颂德。”⑥“渥惠”即深厚的恩惠,《汉书·外戚传下·孝成班婕妤》:“蒙圣皇之渥惠兮,当日月之盛明。”颜师古注:“渥,厚也。”⑦多出现在诗赋当中。如唐谢偃《观舞赋》中“列通籍之渥惠,承置醴之殊恩”,南朝谢灵运《伤己赋》中“丁旷代之渥惠,遭谬眷于君子”等。刘福调任汉阳太守后,百姓安居乐业,此句主要叙述为汉阳太守刘福立碑的缘由。
[十一]“伊君德洞绝旅播……陇水怀还”。“伊,惟也”。《汉书·地理志下》:“伊其柑谑。”《董仲舒传》:“伊欲风流而令行。”颜师古注“伊,惟也”⑧;《后汉书·傅毅傅》:“伊宗皇士”;李贤注:“伊,惟也。”⑨“伊君德”在汉碑中仅见《武班碑》,“伊君遗德,亦孔之珍,故立石铭碑,以旌明德焉”。第四字依碑残留字痕及其他汉碑字样对比,应为“洞”字。第十五字,有做空缺、“执”“艺”“邽”字释者,均误。据残字及前后文义,当为“陇”的异体字。第十六字,有释“永”“以”等字者,误。依残字及文义判断,当为“水”字。第十七字“怀”同原碑第八行第二字“怀”。第十八字研究者多空缺或做“远”字释,均误。残字同《史晨碑》当中的“还”字,即此句后四字为“陇水怀还”。此摩崖在陇山(陇坻),即现在的关山,又在陇道之侧,陇水发源于此处,说明陇水蜿蜒怀还,从此处经过,以此来说明该摩崖所处的地理位置。
[十二]“合功实配往古勒铭……谁”。“合功实配”意为根据其表现及功德予以相应的奖赏。“往古”,意为古昔、从前。此行第六字有学者做“勤”,误。摩崖文本此字字迹清晰,应为“勒”。有学者做“勒铭”,即镌刻铭文,释读“勤铭”则前后文义不通。
[十三]“……财费邽”。“,同因,古文之大部,隶变多有讹作土者”。⑩“汉《尹宙碑》,以为氏,按即因”。k“邽”,县名,始建秦代,汉因之。《史记·秦本纪》记载:“(武公)十年,伐邽、冀戎,初县之。”l对于邽县的具体地望,《清水县志》载:“桓王十四年,秦武公伐邽戎,取其人来,因名邽县,汉武帝始名清水,属天水郡。”m
[十四]“……陇赵亿建造”。此行第十四字,有学者释读为“阳”,误。碑刻字迹清楚,应为“陇”,汉县名,管辖区域大概为张家川县中西部,秦安县东北部。在后文书写建造者的籍贯也是汉碑的一种常用体例格式。凉州刺史部住陇县,即今天张家川县张家川镇附近。赵亿,该摩崖的建造者,即汉阳长史,后文详考。
2 刘福其人其事
刘福其人,史籍失载。据《和平元年摩崖石刻》残存文本,刘福字伯喜。刘福的籍贯,据碑文第三行“其先汉景帝少子封昴毕”可知,应为封野在昴毕的赵地人,其先祖乃是西汉景帝少子一脉。《汉书·景十三王传》载:“常山宪王舜以景帝中五年立舜。舜,景帝少子。”①景帝少子刘舜封常山郡,可知刘福的籍贯在常山郡,查典籍文献知刘舜的后代在西汉末年均人绝国除,所以刘福是何人之后,具体的县在何处,很难详考。有研究者指出刘福可能是中山安国人,②也有研究者认为刘福是刘平的后裔,是常山真定人。③通过前文考证,刘福属封野在昴毕的赵地常山郡是没有什么大误的。
关于刘福的任职经历,由于史书失载,我们可以通过摩崖的残存文本做一梳理。刘福作为皇室的后裔、刘舜一支的余脉,走上政治舞台与他的个人品行、修养是分不开的,这在他后来的宦仕经历中得到了印证。他明经通史,清高笃志,被统治阶级选中,以才能出众被察举为冀州浮阳县令。在执掌浮阳令时,初步展现出他的才华和政治手腕。清正廉明,施政宽仁,抓大放小,完全掌握了为官之道。上得到了统治阶层的认可,下得到了老百姓的拥护。据摩崖石刻文本可知,他曾在幽州任刺史,以治浮阳有功被擢升为幽州刺史,到幽州任职。在幽州在职期间遇到灾年,他巡行郡国,勘察民情,令幽州刺史部在官署赈济灾民。查阅典籍文献,在汉成帝鸿嘉三年幽州大旱。鸿嘉四年春正月,诏曰:“数敕有司,务行宽大,而禁苛暴,迄今不改。一人有辜,举宗拘系,农民失业,怨恨者众,伤害和气,水旱为灾,关东流冗者众,青、幽、冀部尤剧,朕甚痛焉。未闻在位有恻然者,孰当助朕忧之!已遣使者循行郡国。被灾害什四以上,民赀不满三万,勿出租赋。逋贷未入,皆勿收。流民欲入关,辄籍内。所之郡国,谨遇以理,务有以全活之。思称朕意。”④这条材料的记载正好与碑文记载的“幽州刺史部在署济民之苦”相对应。成帝鸿嘉三年,即公元前18年,大旱,青、幽、冀部尤剧。结合摩崖石刻文本,我们推定刘福最迟在成帝鸿嘉三年(前18)由浮阳令转任幽州刺史,恰逢幽州遇到灾年,刘福在幽州刺史部官署赈济灾民。赈灾是地方官吏的重要职责之一,尤其是在灾难多发的年份赈灾成为地方官吏的主要工作。每逢灾害重大的年份,就连皇室都会节衣缩食节省经费用来赈灾。战乱带来的社会贫民流徙,水旱为灾,流民多饥饿困乏,衣食住行皆仰仗于官府。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到两汉时期赈灾程序进一步完善,形成了报灾、勘灾、确定赈济标准、实施赈灾和最后审查赈灾的一整套体系。⑤赈灾不力的官吏将会受到严厉的惩处。如和帝永元五年(93)诏曰:“往者邵国上贫民,以衣履釜为赀,而豪右得其饶利。诏书实核,欲有以益之,而长吏不能躬亲,反更呼召会聚,令失农作,愁扰百姓。若有犯者,二千石先坐。”⑥正是这种有效的监督,保证了赈灾工作的正常进行。刘福在幽州的赈灾很显然是成功的。由于赈灾及时,措施得当,此举深得统治阶级的认同,避免了大量的流民潮,稳定了社会秩序,同时也得到了百姓的拥戴。
此时,西北羌乱威胁到汉王朝西北边疆的安稳,连年战争使老百姓流离失所,男失妻、女损夫,社会支离破碎,边民由此产生了极大的怨恨。在汉宣帝时期,时光禄大夫义渠安国使行诸羌,先零羌度湟水,驱赶边民,在不耕种的地方放牧,郡县不能禁止。随后朝廷采取积极的备边策略,遣义渠安国复行视诸羌,分别善恶。安国至,更加激化了矛盾。其后,朝廷启用老将赵充国视羌备边,以“不出兵留田便宜十二事”⑦上奏用之。恩威并施,择时将兵六万余骑击破西羌。节省费用,开垦屯田。元帝时,彡姐羌等七种羌寇陇西,遣右将军冯丰世讨降。自彡姐羌降之后的数十年间,出现“四姨宾服,边塞无事”的局面。⑧从大的环境下看,出现“边塞无事”这方面的现象是很难得的,且根据少数民族难以屈服的本性来看,要让他们在长时间内安分守己是非常困难的。所以,局部的民族矛盾在所难免,再加之之前积攒的各种怨恨,小规模的反叛和暴乱是时常出现的。成帝时,羌人又数次侵略边地。连年战争带来的社会创伤是一时半会难以消除的,尤其边民心里的怨恨和战争带来的各种影响是不能在很短的时间内消除的,支離破碎的社会恢复正常也需要一个过程。其次,官吏任用不当,也激起了边民和羌人的不少怨愤。社会整体混乱,买官卖官,举非方正。“言奇者见疑,行殊者得辟,是以欲谈者宛舌而固声,欲行者拟足而投迹。乡使上世之士处乎今,策非甲科,行非孝廉,举非方正,独可抗疏,时道是非,高得待诏,下触闻罢,又安得青紫?”①这反映的正是西汉后期的一种社会现象。
查阅相关文献,记载的西汉时期的天水太守只有两位:一位为楼护,一位为陈立。楼护,字君卿,齐人。经平阿侯王谭举荐,随后擢为天水太守,数岁之后免,居家长安中。王谭在河平二年(前27)以皇太后弟悉封为平阿侯,封两千一百户,十一年薨,即鸿嘉四年(前17)。以此推断,楼护被举的时间大约在成帝河平二年至鸿嘉三年之间。又时任大司马卫将军成都侯商慕护之才,朝罢去护家。按成都侯王商在成帝元延元年(前12)薨,所以,楼护任天水太守之职到罢免归家最迟超不过成帝永始四年(前13)。
陈立,临邛人,王凤举荐其为牂柯太守,后调为巴郡太守,再调天水太守。王凤举荐陈立在成帝河平年间,之后才任巴郡太守、天水太守,以此我们大致推断,陈立任天水太守的时间不可能晚于成帝。
成帝时,西羌时常侵扰边地,大规模的战争没有,但是小规模的暴乱不断。到哀平时,王莽秉政,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莽讽西羌,令献地,置西海郡。增法五十条,犯着徙西海,徙者以千万数,民使愁怨。”②正在这样的特殊环境之下,刘福临危受命,大约在平帝元始四年(4)时转任到天水太守一职。在刘福任天水太守之前,经历了浮阳县令、幽州刺史等職的历练,在执政能力上更加成熟,在施政方面不仅“宽仁有虑”,并通过怀柔政策,在任内很快地处理了积压多年的社会矛盾,化解危机,平叛羌乱,使社会稳定,边民恢复生产,出现了“岁丰积而有余”的社会景象。在特殊的社会环境下,他施政宽仁的政策赢得了老百姓的爱戴和拥护,同时得到了边地少数民族羌人的仰慕和拥戴。时过百年之后,在东汉政府消极的边防政策下,羌乱的频发,严重地影响到东汉的西北安全和边境社会的生产生活,吏民回想起当年刘福临危受命到汉阳任职,加之东汉后期为了加强刘姓的至宗地位,官府在连年战争财政困难的情况之下,在陇道旁边,择自然岩石刻文以示追怀。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刘福是西汉晚期人,并不是东汉人。成帝初被举为浮阳令,后以功累迁幽州刺史,任幽州刺史时大概在汉成帝鸿嘉三年(前18),在任幽州刺史之后有可能转任其他官职,大约在平帝元始四年(4)转任天水太守。建碑时间为和平元年(150),距永平十七(78)年改天水郡名已有77年之久,所以以现郡名称呼故吏也在情理之中。
3 碑刻的建造者“赵亿”
关于碑刻的建造者,在碑文的最后一行有“陇赵亿建造”字样。有研究者认为“赵亿”是东汉著名辞赋家赵壹,③“赵壹字符叔,汉阳西县人也”,④作为大辞赋家,为先贤撰文颂德似在情理之中。又以赵壹所在的郡望地缘因素考虑,“赵亿”就是“赵壹”,应该没有什么问题。但学者赵逵夫先生在《赵壹生平补论》一文否定了这一观点⑤,赵先生从古文字学出发,考证了“壹”与“亿”两者不相关,作者同意赵先生观点。
史书中不可能将传主的名字写错,在碑刻建造的过程中,建造者更不会把自己的名字写错。我们查阅材料发现,1971年12月在甘肃省天水市甘谷县新兴镇刘家屲发现一座汉墓,出土的23枚汉简(以下简称《甘谷汉简》)是后汉桓帝延熹年间(158—167)宗正府卿刘柜关于宗室事务上书给皇帝的奏章、经批准后转发给各州郡的官方文书。其内容不仅涉及宗室管理等问题,而且提到许多地名、人名及官名,不见诸史籍,十分珍贵,是研究汉代社会制度、政治、经济的重要材料。其中第23简云:“延熹元年四月庚午朔十二日壬午,汉阳太守济、长史亿,下冀中西部督邮曹掾术亮、史叙、属县令长。承书从事下当用者如诏书,各实所部,正处。书到言,如诏书律令。”⑥《中国简牍集成》据陈垣先生《二十史朔润表》考证及张学正先生研究,认为“延熹元年”应为“延熹二年”之误,“十二日壬午”当为“十三日壬午”。《甘谷汉简》为我们提供了重要的信息。时人在记事时不可能将当事人的名字写错,也不可能将与自己一起共事上级长官的名字写错。《甘谷汉简》第23简中的汉阳长史“亿”与摩崖石刻中的建造者“赵亿”之“亿”字体相同。《甘谷汉简》作为东汉桓帝时汉阳郡太守转发给所属县、乡的诏书律令及奉行诏令敕命文书,是官府文书的一种,在“亿”字的结构写法上与该摩崖极为相似,此其一。
其二,摩崖文本曰“吏民追思”,作为追颂先贤的官体文书。这与汉阳长史的身份地位相一致。长史之职始于西汉,仅置于边郡。《汉书》载:“郡守,秦官,掌治其郡,秩两千石,有丞,边郡又有长史,掌兵马,秩皆六百石。”①最初是协助郡守掌管兵马,治理边兵的。“边郡太守各将万骑,行障塞烽火追虏,置长史一人,丞一人,治兵民”②“长史治兵,丞治民。命长史,为众史之长”②。长史不仅治理边兵,实为太守之下的第二把手,在太守养病或告假期间可代理太守事。不仅如此,长史还有上计之职,如“哀帝元寿二年,以丞相为大司徒,郡国守丞、长史上计。事竟,遣郡侯出坐庭,上亲问百姓疾苦”。②其权利之大,可见一斑。由汉阳长史撰文并建造此摩崖是最为合理的,他作为汉阳郡府的官吏,代表的是汉阳郡府的意志。借助皇室后裔的功德来宣扬维护刘姓的特权,加强宗室地位,同时为自己在政治道路上留下了浓墨重彩一笔,这与《甘谷汉简》记载的东汉桓帝年间的社会现状基本相符合。
其三,《甘谷汉简》第23简记载的时间为“延熹二年十三日壬午”。延熹二年为东汉桓帝13年,即公元159年,这与摩崖的建造时间“和平元年”即公元150年相差只有9年的时间,两者的时间非常接近。
其四,汉阳长史为汉阳人本地有才能的人担任的可能性非常大,摩崖建造者为“陇”县人,陇县属汉阳郡管辖的县域之一,摩崖建造者“赵亿”与汉阳长史“亿”两人在地缘籍贯上很接近。
综合以上几点,我们可以推定,摩崖的建造者“赵亿”就是《甘谷汉简》第23简中记载的汉阳长史“亿”,两者应为同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