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永
(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丰县供电分公司,江苏 徐州 221700)
统筹协调供电企业内外部资源,以线损治理和计量异常为抓手,深化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强化内稽外查专业协同,优化完善反窃查违工作流程,强化警企联动高压态势,提升联合打击整治效用,遏制各类窃电和违约用电行为,筑牢反窃查违科学防控体系,保障电网安全运行和客户内部安全用电,助推诚信社会建设,营造依法合规用电的浓厚氛围,在全社会树立形成“窃电违法可耻、合法用电光荣”的用电意识,让“电耗子”无处藏身,保障企业的合法经营权益。
1.1.1 窃电行为的重点检查对象
线损异常的线路、台区供电的客户;超过3 个月零电量、小电量的客户;计量装置运行异常,失压、断流的客户;电量、负荷异常波动,与生产经营情况有较大差异的客户;近年来,多次被举报但尚未查实的客户以及曾经发生过窃电、违约用电,或曾被列入怀疑查处对象但没有查实的客户;餐饮、洗浴、娱乐等商业客户;冶金、化工等高耗能客户,以及比特币“挖矿”等其他具有地域性、行业性、季节性特点的客户;高损台区的电力员工宿舍、集中居住、职工家属等电力小区等。
1.1.2 违约用电行为的重点排查对象
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客户;执行农业电价但在非农业排灌或农业生产时段用电的;长期办理暂停或减容业务的电力客户;基建工地、农田水利、市政建设等临时施工用电场所;长期超容用电的客户,如水泥、化工等工业客户;近年来,被举报以及曾经被列为违约用电嫌疑对象但没有查实的客户;其他具有地域性、行业性、季节性特点的违约用电高发客户;光伏、风电等可能会私自增容的客户等。
1.2.1 线上检查
主要包括高供高计三相电流不平衡,长期采集不成功;计费表计周期性失压、断流异常,高损台区表计开表盖或端钮盖事件异常,低压客户零线电流大于火线电流,反向电量(剔除自发电余电上网客户);需量超容及电量超过理论最大用电量;在营销系统中为暂停但在采集系统中有用电负荷;光伏客户月度实际发电量大于报装容量的理论最大发电量;执行“居民合表电价”充电桩客户充电量异常等。
1.2.2 现场检查
主要包括计量箱(柜)封印、锁具是否完好,电能表封印是否完好,电能表、互感器等计量设备信息与系统档案是否一致,互感器二次接线是否存在短接、错相等,电能表接线是否存改装痕迹,使用仪器仪表测试电能表误差是否超差、接线是否正确、计量是否正常,使用仪器仪表测试互感器变比是否正确,电价执行是否符合用电实际等。
逐户检查核实。针对检查确定的窃电和违约用电对象,制定检查方案,逐一开展现场检查,切实做到检查范围不遗漏,重点嫌疑对象不放过。同时,对历史窃电高发地区以及纺织、钢铁制造等行业性窃电高发户加大巡查与监控力度,保持反窃查违高压态势。对电能计量装置存在窃电隐患的,在确定没有窃电行为后,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项目和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
规范检查取证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做好检查人员的组织工作,确保现场持证人员两人及以上,做到依法合规,程序规范,证据确凿。规避因误查、误判引起的用电纠纷、投诉和带来的法律风险;规范违约行为证据的提取、保管等证据管理,提高证据效力。
规范违约用电处理。经核查,确实存在窃电和违约用电行为的,要严格落实《供电营业规则》相关要求,规范营销系统应用流程,发现、检查、处理和证据录入完整准确,足额追缴基本电费及违约使用电费,切实维护公司合法利益。
追根溯源窃电装置。对于利用高科技手段的窃电行为,经过公安、技术监督等部门认定为窃电装置、工器具后,要深挖细查,摸清窃电器材来源和销售去向,不放过任何线索和窃电嫌疑户,坚决端掉制造窃电器材的窝点,摧毁销售网络。
典型案例经验交流。深入分析专项行动中查处的窃电及违约用电案件,发现其规律和技术动向,研究制定预警策略,建立典型数据模型,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开展技术交流和经验培训。
加大反窃查违宣传工作。综合运用供电企业宣传平台,以及电视、网络、报纸等社会各类新闻媒体,宣传社会信用体系、窃电适用法律和举报奖励制度,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形成依法诚信用电的良好社会氛围。
完善反窃查违用电异常预警、定期分析处理和通报考核工作规定,健全警企联动、定期巡检、工作奖惩、技术交流等管理制度。建立反窃查违用电信息报送、办结管理流程办法,明确人员职责,建立工作台账,统一管理,做到异常数据定期分析、报办、落实、反馈的“四到位”闭环管理。
强化反窃查违流程质量管控,持续固化查处分离、分级审核、资料上传等要求,深化运用移动作业终端和执法记录仪,实现窃电查处全程痕迹化管理,确保异常线索应查尽查,杜绝发生公权力私用行为。
积极落实对外激励措施,建立健全举报和查处奖惩制度,充分调动企业内外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参与反窃电工作的积极性,形成打击窃电和违约用电行为刻不容缓的社会氛围,建立良好的用电秩序。推进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实现违窃失信客户常态化报送,将社会信用体系惩戒作用落到实处。
加强警企联动工作机制,按照“组织到位,职责到位,措施到位,合作到位”的工作原则,持续推进供电企业与公安部门的联合专项行动,以联合行动为抓手,统筹各种信息与技术资源,强化警企联合共同现场查处,着力推动公、检、法机关共同参与打击窃电行为,建立联合打击窃电行为常态体系,对重大案件及时召开专题分析会议,建立立案、起诉、判决的全过程协同配合机制,全面提升联动协作水平。
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双向培训交流,向公安干警普及窃电的基本原理与查处要点,同时提升一线员工固定违法犯罪行为证据链的意识能力。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沟通协调,注重现场证据保护,依法规范取得证据,提高证据效力,确保现场检查、检测、取证合法有效,对经认定有重大窃电嫌疑的重点客户,要分析窃电方式及可能阻扰检查的做法,制定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位的查处方案,准确判断查处的时机,为公安机关成功破案创造条件。
把中压线损治理作为打击高压窃电的重要抓手,联合设备部门强化中压线损管理,逐条分析排查窃电和计量异常嫌疑,排除干扰因素,重点分析高损线路、线损异动线路,全面消除中压线损异常现象。
加强计量装置异常线索排查,深入分析三相电流不平衡、阶段性失压断流等隐藏的窃电线索,及时开展窃电线索督办,避免因处理流程不合理导致窃电线索消失。
结合行业和季节性用电特点,积极开展违约用电、窃电普查,防范和打击区域性、行业性窃电行为。强化电力职工小区检查,防止出现用电管理“灯下黑”的情况。
加强新装备应用,加强反窃电智能识别终端、智能安全锁具、用电检查仪等设备在现场反窃电工作中的应用,加强高嫌疑度专变客户监测能力,提高计量装置防窃电能力、窃电态势感知能力及现场作业信息化水平。
优化反窃电智能分析功能,围绕客户异常和线损异动寻找突变点开展窃电核查,持续优化迭代违窃预警模型,准确挖掘窃电线索,实现窃电线索的主动排查告警。
在供用电过程中,出现窃电和违约用电问题是在所难免的,供电企业需要健全常态机制,利用各种技术措施,精准锁定,重拳出击,持续保持依法准确打击的高压态势,杜绝电量跑冒滴漏,提升供电企业运营效率;加强与司法机关联动,充分利用法律武器和联合整治力量,专业合作,警企联动,打造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查处窃电和违约用电新模式,维护良好的用电秩序;积极宣传《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法律法规,树立“窃电违法可耻、合法用电光荣”的用电意识,营造依法用电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