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近日,工信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工信部联通装〔2021〕97号,下称《规范》)。工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道路测试等系列工作开展,促进我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基本与全球先进水平处于“并跑”阶段。
为适应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加快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化进程,《规范》主要在以下方面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一是在道路测试基础上增加示范应用,允许经过一定时间或里程道路测试、安全可靠的车辆开展载人载物示范应用;并将测试示范道路扩展到包括高速公路在内的公路、城市道路和区域。
二是测试车辆范围增加了专用作业车,以满足无人清扫车等使用需求,对测试示范主体则增加了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方面的保障能力要求。
三是完善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通用检测项目,推动实现测试项目和标准规范的统一,明确在一个地方通过检测后进行异地测试时对于通用项目不需重复检测,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四是取消“道路测试/示范应用通知书”的发放要求,将相关安全性要求调整为企业安全性自我声明,简化办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