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振东 李冰玉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上海 200030
钢筋混凝土结构是当前建筑工程中使用最多的结构类型,混凝土的强度能否达到设计要求对于结构的安全有着决定性的影响,《GB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将混凝土强度等级验收作为混凝土分项检验批验收的主控项目,要求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混凝土强度评定作为“把控”混凝土强度等级是否合格的“手段”,其工作尤为重要。
根据《GB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需留意的是,这里所说的强度等级,并不是指某一组或几组混凝土标准养护试件的抗压强度代表值,而是针对强度评定检验批而言的,应将整个检验批的所有各组混凝土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的规定分批检验评定。检验评定混凝土强度时,应采用28d或设计规定龄期的标准养护试件。
混凝土强度应分批进行检验评定。一个检验批的混凝土应由强度等级相同、试验龄期相同、生产工艺条件和配合比基本相同的混凝土组成。
按照检验批内的混凝土标养试件数量及前一检验期内混凝土生产的连续性、性能的稳定性等条件,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分为标准差已知统计法、标准差未知统计法、非统计法三种。经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合格的混凝土检验批可验收通过,否则需根据规范要求进行处理。
《GB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要求,当混凝土试块强度评定不合格时,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对结构构件中的混凝土强度进行检测推定。针对结构构件中的混凝土强度检测方法常用的有钻芯法、回弹法。除此之外,超声回弹综合法、拔出法、后锚固法等在工程质量检测中也经常使用。在使用检测方法进行混凝土强度推定时,应充分考虑各种检测方法精度的差异,在检测前,由有关各方协商选择检测方法。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检测鉴定达到设计要求的,应予以验收。鉴定无法达到设计要求,一般通过返工、返修、加固处理,或经原设计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核算通过等方式处理[1]。
使用标养试件进行混凝土强度评定,并作为混凝土强度唯一验收依据,若组织不合理,会产生一系列后续额外的检验推定工作,更有甚者,造成质量风险。合理组织混凝土强度评定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可以有效反映产品的真实质量,减少漏检的风险,及时发现本批次混凝土质量问题。合理对检验批组织强度评定,可以真实反映本批浇筑的混凝土强度等级,这是进行混凝土强度评定的意义所在。对单位工程合理进行检验批划分,按规范要求留置混凝土标养试件,可以减少漏检的风险,避免质量问题的发生。同时,强度评定应具有及时性,这可以帮助工程管理人员及时发现本批次混凝土的质量问题,并可对经核实确认的问题及时处理,如当发现本批次混凝土强度评定不合格时,及时通过采取检测推定手段推定实体混凝土强度等级,或采取返修、返工等措施,及时修正施工质量偏差,避免对于连续施工的混凝土结构工程,在前阶段混凝土强度存疑情况下,后阶段混凝土浇筑持续进行,对工程造成更大的质量风险。
(2)有效预控后续混凝土的质量,阶段性控制。混凝土强度值稳定在可靠水平,是结构实体质量满足要求的一项基础条件。合理组织混凝土强度评定,可动态掌握混凝土的生产质量,当混凝土强度降低至预警值时,及时通过调整混凝土原材料、混凝土配合比、混凝土生产工艺等措施,使其强度值回归至合理水平,阶段性的控制混凝土的供应。同时,考虑混凝土性能易受环境温度、湿度等外界环境影响,合理组织混凝土强度评定,阶段性掌握混凝土的性能也是必要的,这将有利于在季节变化等外界条件变化对混凝土性能产生影响时,及时采取对应措施。
(3)有利于成本控制。在满足结构对于混凝土强度需要的情况下,过高的混凝土强度值会造成水泥等原材的浪费,合理组织混凝土强度评定可以发现,混凝土强度值对于工程需要的不合理性,及时反馈混凝土生产供应环节,通过调整水泥用量或强度等级等措施,降低工程费用。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平衡经济性是工程管理方需要研究考虑的,这体现了项目施工管理的水平高低[2]。
混凝土强度评定组织不合理,无法体现本批次混凝土实际强度等级,导致混凝土强度等级评定相比实体强度等级过高或过低,造成此种情况的具体原因可能是检验批划分不合理、评定方法错误,或者混凝土标准养护试件代表性不足。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可使混凝土强度评定更具合理性。
(1)控制混凝土拌和质量。混凝土拌和质量是保证混凝土质量的基础条件,混凝土拌和质量出现问题,影响的不仅仅是强度评定无法通过,整个结构实体质
量同样存在较大隐患。施工方应做好原材料控制并采取可靠的施工工艺保证混凝土的拌和质量,避免后续混凝土实体强度推定无法满足要求,甚至影响实体质量,进一步导致需要降低结构强度要求,甚至返修、返工的情况。
(2)做好试件管理与控制。试件是评定混凝土强度的载体,其对混凝土实际质量的代表性至关重要。因试件成型工艺或试件强度检测方法存在问题造成混凝土试件强度结果异常,将导致无法真实反映实际混凝土强度。为做好试件管理与控制,需要施工方在模具选择、成型工艺、试件养护、检验检测等方面采取对应管控措施,保证试件强度检测整个流程满足规范相关要求,方可反映出施工混凝土实体的强度。
(3)合理进行检验批划分,使其更具代表性。检验批需要根据单位工程的混凝土量合理划分,单个检验批内混凝土施工持续时间不宜超过3个月,以做到及时评定,阶段性控制,避免检验批强度评定对于检验批内施工部位混凝土强度代表性不足。当混凝土生产工艺及混凝土性能稳定时,可适当增大检验批容量,当混凝土生产工艺或混凝土性能不稳定时,应尽量减少检验批容量,并根据评定情况,对混凝土配合比或生产工艺等及时调整,将混凝土强度稳定在可靠的水平[3]。
(4)根据季节等因素调整检验批。对于施工持续时间较长的工程,检验批的划分除了根据施工部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规定,应根据季节等因素对其进行调整,因为混凝土施工跨越季节的时候,配合比需要进行适应性调整,以获得更利于施工的混凝土性能,配合比的调整会明显影响混凝土的力学性能,将配合比调整前后的施工部位划分至同一检验批进行评定,对于施工部位混凝土实际强度的代表性欠缺。
(5)选择适用的评定方法。按照检验批内的混凝土标养试件数量及前一检验期内混凝土生产的连续性、稳定性等条件,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分为标准差已知统计法、标准差未知统计法、非统计法三种。当连续生产的混凝土,生产条件在较长时间内保持一致,且同一强度等级混凝土的强度变异性保持稳定时,应采用标准差已知的统计方法评定。当前期混凝土生产及性能不够稳定,或前一检验期抗压强度标准差未知,且样本数量不少于10组,应采用标准差未知的统计方法评定。当前期混凝土生产及性能不够稳定,样本数量少于10个,应采用非统计方法评定。使用统计法或非统计法得出的评定结论有所差距,为客观且有代表性反映混凝土真实质量,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评定方法。
(6)进行成本控制评价。过高的混凝土强度虽然更有利于混凝土实体质量控制,但对于原材料产生了浪费,对于工程成本控制是不利的,这需要施工方在做好混凝土强度评定工作,保证其满足评定合格需要的基础上,采取相应优化措施,对如原材选用、配合比设计开展相应优化,以降低工程造价[4]。
混凝土的强度评定是混凝土验收的重要工作,关系到结构实体有无问题的根本,需要引起施工方的重视,合理组织混凝土强度评定可以有效反映产品的真实质量,减少漏检的风险,及时发现本批次混凝土质量问题,有效预控后续混凝土的质量,并有利于施工成本的控制。为使混凝土强度评定更加合理、有效,前提条件需控制混凝土拌和质量,同时,在施工组织设计阶段合理进行检验批划分及做好试件管理与控制,检验批划分应随外界条件变化及时调整,另外,在混凝土强度评定阶段需根据试件情况选择合适的评定方法,并在前一阶段评定完成后根据评定结果采取相应混凝土优化措施,优化工程建设的经济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