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决战之年。水利部充分认识做好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特殊重要意义,切实把办好建议提案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与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相结合,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加快推进水利改革发展相结合,坚持把为民办实事、求实效体现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全过程,圆满完成各项办理任务。
2020年,水利部承办建议提案共494件,其中,人大建议338件,政协提案156件。总体上看,建议提案主要反映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农村水利、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水利支撑四个方面。水利部主动作为、克服困难,积极回应代表委员关切,主办件、协办件全部按期答复,参阅件也全部与代表委员进行了沟通。从反馈情况看,代表委员对水利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均表示满意。
水利部紧紧扭住办理质量这个核心,以解决问题为出发点,以代表委员满意为目标,坚持高位推动,深入调查研究,加强督办落实,扎实开展办理工作。
落实建议提案办理分级负责制,部长负总责,其他部领导分工负责,承办单位直接负责,逐件明确承办部门和具体承办人,确保责任到部门、责任到人。“两会”结束后,迅速召开部长办公会传达学习“两会”精神,强调要尽全力办好每一件建议提案,努力提高办理质量,让代表委员满意。办公厅归口管理,做好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和审核把关,专门印发办理工作手册,为承办单位抓好任务落实提供行动指南。承办单位主动与部内外协办单位、流域管理机构、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衔接联系,充分征求吸纳意见,形成办理工作合力,共同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措施。
建立建议提案办理专门台账,将所有主(协)办件确定为部督办事项,实现立项、催办、检查、考核与评价全流程管理。利用政务督办系统对建议提案进行自动提醒催办,办理情况在办公内网动态公示,确保办理进度。对列为督办考核事项的重点建议提案,由监督部门对办理质量进行初评后,通过部长办公会集中投票考核;对纳入督办非考核事项的其他建议提案,由分管部领导对办理质量进行逐件评价。考核评价结果在部内通报,并与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承办人年度考核挂钩。通过真督实考,提高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效率和质量。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严峻汛情与建议提案办理时段高度重叠的情况下,严格落实与代表委员直接沟通的硬指标,克服困难,全面沟通。不仅办前、办中、办后与代表委员进行“全过程沟通”,而且对部分建议提案以走访、座谈、调研等形式,由司领导带队进行“面对面沟通”,并与涉及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部门进行“关联性沟通”。通过深入沟通,全面了解实际情况,正确把握办理方向,有针对性地加强办理工作,赢得了代表委员的认可。2020年,水利部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等方式沟通471人次,通过登门拜访、邀请座谈、邀请调研等方式沟通48人次,实现了100%沟通、代表委员100%满意。
在水利部办公内网专门建立建议提案答复审核通道,严格落实审签机制。起草阶段,承办单位充分征求并合理吸纳部内外协办单位意见,主要负责同志负责复文审核签字;校核阶段,办公厅秘书处和督查室对文稿的内容和格式实行双重校核,办理质量不高的退回重新办理,并将建议提案复文纳入公文考核,定期通报存在的问题;审签阶段,非重点建议提案复文由分管部领导审签,重点建议提案复文由分管部领导审核后报部长审签,重点建议提案协办意见由承办单位以签报等形式呈报分管部领导审定后,以司局函形式反馈主办部门。
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利用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对113件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提案复文进行公开,公开率达47.28%,积极争取了社会各界对水利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
水利部对建议提案所提意见深入分析研究,积极采纳落实,坚持以点带面、举一反三,着力在办实事上下功夫。2020年,水利部承办的239件主(分)办件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采纳的有149件,所提问题已制定解决措施或列入工作计划的有54件,根据建议提案出台了12项政策措施。
2020年,代表委员集中关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出100余件建议提案,希望在立项、资金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水利部积极谋划水利基础设施顶层设计,会同发展改革委,经国务院同意,提出2020年及后续150项重大水利工程项目清单;在“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过程中,做好项目储备;将代表委员提出的规划依据充分、前期工作基础好、地方需求迫切的项目,纳入清单积极予以支持,对于暂不具备条件的,指导有关地方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原则,深化和加快工程前期论证。同时,克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新冠肺炎疫情等不利影响,积极落实资金,优化投资结构,狠抓计划执行,推动水利建设投资持续保持较高水平,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020年,代表委员提出农村水利方面建议提案近50件。水利部认真研究吸纳代表委员意见建议,积极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对于饮水安全方面的建议提案,一手抓脱贫攻坚,一手抓巩固提升,目前现行标准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已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决定性胜利。对于农村供水保障方面的建议提案,紧抓薄弱环节,指导各地多渠道筹措工程建设资金,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提前完成两年提升6 000万农村人口供水保障水平目标任务,同时,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对于灌区现代化改造方面的建议提案,加快推进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深入推进灌区泵站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编制完成“十四五”全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实施方案,指导各地做好2021年度大型灌区现代化改造项目前期工作,会同财政部部署开展2021—2022年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前期工作,为“十四五”灌区现代化改造开好头、起好步。
2020年,代表委员提出水资源水生态保护方面建议提案近100件。水利部积极吸纳水资源节约利用、水量分配、生态补水、地下水超采治理、水土流失治理等方面好的意见建议,以“合理分水,管住用水,系统治水”为目标,强化水资源监管,取得了明显成效。合理分水方面,全年推进200多条江河水量分配,指导督促各省级行政区编制178条跨地市江河水量分配方案,印发实施《水利部关于做好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和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全面启动地下水管控指标确定,研究推进水资源开发利用分区管理。管住用水方面,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摸清取水口数量、合规性和监测计量现状,整治存在的问题;推进水资源监测体系建设,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增强管住用水的能力。系统治水方面,持续推进南水北调东中线受水区地下水压采,超额完成压采目标;组织实施华北地区河湖生态补水,提前完成年度补水任务;建立地下水水位变化通报机制,压实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同时,加快推进黄河中游、长江上游、东北黑土区等重点区域水土流失治理,圆满完成年度中央投资计划执行目标任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万km2。
2020年水利部承办涉及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的建议提案近50件。水利部结合建议提案办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加强顶层谋划,切实抓好水安全保障工作。持续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水利相关工作,编制完成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完成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安全保障专项规划,谋划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水安全保障有关工作;扎实开展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有力保障京津冀区域供水安全,全力做好雄安新区供水、防洪等水利服务保障工作;编制完成粤港澳大湾区水安全保障规划送审稿。
对于往年反复提交的建议提案,水利部认真研究分析,深入实地调研,反复沟通协调,积极创造条件,努力推进有关问题解决。例如,2018年以来,代表委员对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处理及后续帮扶问题高度关注,希望对豫鄂两省组织编制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处理及后续帮扶规划》尽快立项。水利部积极协调解决规划所需资金渠道问题,加大对丹江口水库移民的扶持力度。2020年8月,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联合函复豫鄂两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就规划的审批、实施、资金等问题给予明确答复。下一步,水利部将按照中央关于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的总体部署,统筹考虑丹江口等水库移民遗留问题。
对于答复承诺解决的建议,专门建立台账,按年度进行“回头看”,确保件件有着落。截至2020年年底,水利部按计划应落实承诺事项17项,实际落实40项,提前完成23项,及时向代表委员兑现承诺。
下一步,水利部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聚焦群众关心持续关注的水利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听取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切实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质量,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水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