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厚华,董四方,王 莹,徐洪亮,高运法
(1.水利部水资源管理中心,100053,北京;2.黄河水文水资源科学研究院,450004,郑州;
3.黑龙江省水利科学研究院,150050,哈尔滨;4.贵州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550002,贵阳)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各个区域的功能属性越来越清晰。产业园区是国家或地方政府根据自身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通过行政手段划出特定区域,在一定空间范围内聚集各种生产要素,优化功能布局,开展科学整合,提高工业化集约强度,形成具有突出产业特色,并适应市场竞争和产业升级的现代化产业分工协作生产区。近年来,产业园区在经济发展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助推器。与此同时,产业园区也是水资源消耗、污水排放的集聚区,一些地区粗放式、无节制的过度开发和资源消耗导致水资源短缺、污染等问题越来越突出。非常规水源被誉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二水源,产业园区取水、用水和排水具有集中统一等特点,在产业园区内部推进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具有独特优势,可有效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减少水资源压力和环境压力,提升资源承载能力。
当前我国正在深入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不断推动水利改革与发展向纵深推进。产业园区是政府重点扶持的特定区域,一般具有较好的规划布局和基础条件,聚集着大量高耗水用水户,推进产业园区非常规水源利用是落实节水优先方针的内在要求。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印发的《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明确要求,推进高耗水企业向水资源条件允许的产业园区集中,加快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优先利用海水,促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工业活动在消耗大量水资源的同时还产生大量废水,造成环境污染。国内外的实践表明,非常规水源利用工程到用户的距离以及用水户对非常规水源供应需求的稳定性是非常规水源利用的主要限制因素。由于产业园区用水户集中,用水量大且往往不随季节变化,非常规水源具有稳定用户,能够为产业园区提供补充水源,同时水的再生利用还可以有效减轻污染物排放压力,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已成为时代主题,产业园区数量激增和蓬勃发展都是大势所趋。截至2019年10月,我国共有各类国家级开发区628家,省级开发区2 053家,2013—2017年连续5年间,国家级开发区贡献的生产总值占全国比重的22.4%以上。目前,我国有各类产业园区15 000多个,对整个经济的贡献达到30%以上。由此可见,产业园区对区域和城市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经过30多年发展,产业园区已经成为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新时代背景下肩负着高质量发展的艰巨使命。2020年,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建设绿色生态园区,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入驻,加大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的指标权重。水资源作为园区发展的必备条件,推进园区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提高水重复利用率,减少对新鲜水的需求,是推进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升级的必然需求。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关键期,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任务艰巨,产业园区的转型升级迫在眉睫,这为产业园区推广非常规水源利用提供了新契机。
当前,我国面临水资源短缺、水生态损害、水环境污染等新问题,因此提出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产业园区内聚集大量工业企业,对水的保障程度要求高,水资源量消耗大,在产业园区规划建设中,各地均优先配置优质水源。根据产业园区产值和我国用水效率指标初步测算,全国产业园区中工业用水量将占全国工业用水总量的一半以上。从当前产业园区非常规水源利用实践看,通过开展园区内企业内循环、企业间的阶梯利用以及尾端集中回收再利用,统筹配置非常规水源,可以实现产业园区用水“零排放”,节省大量洁净水资源,大幅减少废污水排放,改善生态环境,提高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虽然我国部分地区开展了产业园区非常规水源利用配置工作,但整体而言,产业园区非常规水源配置规模小、利用率不高,再生水、淡化海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水平有较大提升空间。
在宏观层面,产业园区应结合实际、统筹规划园区内废污水集中回收、处理、再利用,汇集园区内有效降水,或从园区外引入非常规水源,并将其作为园区重要水源加以利用,实现园区用水“大循环”。有条件的产业园区,可建立污水集中处理和回收利用系统,建设再生水回用配套设施,根据用水单位对水量和水质等的要求,推进再生水在园区内的利用,如用于工业企业生产、园区绿化、道路洒水、生态景观等,实现水资源的循环和节约利用。在矿区或沿海地区的产业园区,可选择矿井水、淡化海水作为工业生产水源。在生态景观方面,构建生态水循环系统,根据实际条件,建立人工河湖生态系统和雨水收集利用系统,通过截流截污、自然净化、生态修复、雨污水资源综合利用等,促进园区自然水循环与社会经济水循环的有机融合。
在中观层面,结合园区内用水户对水质、水量以及用水保证率的不同需求,实现园区内不同用水户与不同水源之间的优化配置,努力实现用水户之间的用水循环。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针对产业发展和工业系统的特征,积极推动产业结构生态重组,大力提高水资源生产效率。通过集成水系统的建立实现用水的减量化,通过污水收集处理实现用水的再利用,通过水资源的梯级利用和中水回用实现用水的资源化。按照产业分类,对园区内用水户进行合理布局、有效衔接,建立用水管网系统,积极发展串联用水系统和循环用水网络,鼓励用水单位进行水的分类利用和循环使用,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在微观层面,用水户作为园区内用水基本单元,应当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进行再生利用,构建用水单元的内循环体系。对园区内的重点用水企业,主要通过清洁生产审核与再生水回用(或矿井水、淡化海水等)措施实现减量化和资源化,特别是纺织、化工、冶金、火电等用水量或排水量大的用水企业,应将工业废水、生活污水作为生产原水,进行原位处理后用于生产或生活。促进产业园区用水单元内循环,加大用水户非常规水源利用,提高园区用水节水管理水平,提升用水效率,有效促进产业园区水资源节约和保护。
我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明确,国家鼓励各类产业园区企业进行水的分类利用和循环使用,各类产业园区应组织区内企业进行资源综合利用,实现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使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将再生水、雨水和微咸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国家节水行动要求推进现有企业和园区开展以节水为重点内容的绿色高质量转型升级和循环化改造,加快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促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新建企业和园区要在规划布局时,统筹供排水、水处理及循环利用设施建设,推动企业间的用水系统集成优化;高耗水行业和工业园区用水要优先利用海水,在离岸有居民海岛实施海水淡化工程。
近年来,随着贯彻“十六字”治水思路,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要求和“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原则,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条件相适应,产业园区非常规水源利用方面的政策法规不断完善。2020年11月,水利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论证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类开发区(新区)规划编制过程中应进行水资源论证;规划内容有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开展水资源论证;优先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推行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国家标准《产业园区水的分类使用及循环利用原则和要求》明确产业园区包括再生水在内的非常规水源利用率应达到30%以上。这对产业园区的水资源开发利用,特别是推进园区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提高用水效率等提出了更高要求。
各地积极推进产业园区非常规水源利用,出台了一些地方性非常规水源利用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部分省区出台了非常规水源利用的优惠政策,对利用非常规水源的用水户减免水资源费。比如,山东省出台了《工业园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技术导则》,要求工业园区一般以地表水(含客水)和非常规水源为主要取水水源;钢铁、电力、化工、造纸等高耗水行业应优先利用再生水,再生水利用率不宜低于35%;不得批准再生水配比例达不到要求的工业园区。江苏省加大工业园区规划设计或改造废污水集中处理回用,昆山光电产业园在水资源论证中要求尽量使用园区废污水集中处理后的达标尾水,南通崇川区纺织印染工业园区对印染废水再生循环利用,基本实现“零排放”。
近年来,我国非常规水源利用量逐年加大,特别是在一些产业园区,海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已成为园区的主水源,这为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减少废污水排放、改善缓解生态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从整体来看,产业园区非常规水源利用尚处于发展阶段,利用率依然偏低,在法规制度、规划布局、工程技术、激励政策等方面存在制约因素,产业园区非常规水源利用有较大提升空间。
长期以来,非常规水源仅作为传统水源短缺时的补充,缺少配套法规制度支撑,造成非常规水源利用的刚性约束力度不足。目前,在我国水法、水污染防治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中,对非常规水源利用仅作了原则性规定,执行推进难度较大。在非常规水源利用监管层面,由于非常规水源未纳入取水许可管理范畴,造成目前水利、住建、发改、生态环境等部门“多龙管水”,缺少有效协调,也导致地方非常规水源利用管理不规范,产业园区非常规水源利用推动困难,管理存在缺失。
非常规水源的配置与利用涉及收集、处理、输配及利用,政府各部门编制的专项规划中虽不同程度涵盖非常规水源利用,但各类规划不衔接、不协调,不利于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体系。部分产业园区在规划建设初期过多重视产业经济的发展,在园区用水布局上缺少科学合理的非常规水源利用分析论证,未对具备条件的用水企业优先配置非常规水源,难以实现用水户间水资源的梯级利用。
非常规水源利用一般需要专用的输水管道、处理设施等配套工程。由于当前我国多数产业园区创建时间较久,部分园区前期基础配套不完善,甚至没有考虑使用非常规水源,再加上配套工程投资大、经济效益低,限制了非常规水源大规模利用。在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领域,缺乏经济、高效的处理技术、工艺和设备,再加上工业企业废污水排放成分复杂,排放周期不稳定,从而难以形成长期稳定可靠的非常规水源,影响用水户使用非常规水源积极性。
非常规水源利用具有一定的公益属性和经济属性。目前相对于传统水源,再生水、海水淡化等非常规水源的利用成本依然偏高,在政府扶持方面也缺少长期有效的财政扶持、税收减免等引导激励机制和政策。在产业园区内部,也未形成有效的非常规水水价形成机制,缺少补贴等激励政策,影响非常规水源大范围推广利用。
产业园区建设在我国方兴未艾,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产业园区升级改造和生态化建设将是一项长期任务。产业园区的用水特点决定了非常规水源利用有巨大空间,可以将非常规水源利用作为打造生态和循环化园区的重要内容,真正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加快制定非常规水源利用的法规制度,修订水法等法规相关条款,尽快出台节约用水条例,修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明确将非常规水源纳入取水许可管理范畴。加强产业园区非常规水源利用监督管理,完善非常规水源利用规范和标准,明确各部门职责权限,强化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推进产业园区规划水资源论证,将非常规水源纳入产业园区水资源统一配置,将非常规水源利用管网系统纳入园区基础设施,规划好合适的水源种类、利用模式和方向,积极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推进现有产业园区开展绿色高质量转型升级和循环化改造,加快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促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
各地应将非常规水源利用工程纳入公益性基础设施范围,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产业园区非常规水供给企业给予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激励政策,对使用非常规水源的单位,建立非常规水源使用量与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防洪费以及财政补贴等挂钩的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产业园区非常规水源利用的运营。
优化对产业园区的考核,提高对资源消耗、环境保护的评价比重,将非常规水源利用情况纳入绿色生态产业园区考核的重要内容。鼓励产业园区开展再生水、海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先行示范,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开展节水标杆园区创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