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光辉
(新疆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841000,库尔勒)
塔里木河是我国最长的内陆河,塔里木河流域是环新疆塔里木盆地九大水系144条河流的总称,流域面积103.2万km2,世界第二大流动沙漠——塔克拉玛干沙漠位于其中部。由于人类活动与气候变化影响,目前只有阿克苏河、和田河、叶尔羌河、开都-孔雀河有地表水汇入塔里木河干流,构成塔里木河“四源一干”格局。“四源一干”水资源总量占塔里木河流域九大水系水资源总量的53.6%;灌溉面积3 075万亩(1亩=1/15 hm2,下同),占塔里木河流域九大水系总灌溉面积的67%;天然林草面积6 227万亩,占87%;“四源一干”是南疆的主要水源区、绿洲分布区、经济发展区。
塔里木河流域地处南疆,生态环境脆弱,人与自然争水矛盾尖锐。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塔里木河尾闾台特玛湖及下游400余km河道干涸,下游天然绿洲不断萎缩,绿色走廊濒临消失。
为了遏制塔里木河流域下游生态环境日益恶化问题,国务院于2001年批复实施《塔里木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规划》。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领导下,经过10余年艰苦努力,完成了投资120.3亿元的综合治理任务。通过常规节水、高效节水、退耕还草、干流河道整治和堤防建设、水资源统一调度等综合治理措施,超额实现规划节水目标。自2000年以来,流域管理部门先后20次向塔里木河下游生态输水,水头16次到达尾闾台特玛湖,累计输送生态水80亿m3,结束了下游河道连续干涸近30年的历史。2016年开始,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全流域组织实施胡杨林保护区生态补水,有效缓解了流域生态严重退化的局面。根据中科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监测数据显示,塔里木河干流下游植被恢复和改善面积达2 285 km2,其中新增植被覆盖面积达到362 km2,沙地面积减少854 km2,植物物种由17种增加到46种,曾经干涸的台特玛湖形成500余km2的水面和湿地。
塔里木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工程实施后下游生态退化趋势有所遏制,但流域整体生态系统退化格局没有根本改变,生态环境退化趋势并未扭转,流域水安全与生态安全依然面临严峻挑战。在过去的10余年,流域耕地面积增加约125%,农业用水比例高达97%,严重挤占了流域的生态用水,加剧了用水矛盾。据中科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监测结果,塔里木河流域的7 100万亩天然林草植被,只有1 247万亩得到保护,孔雀河流域中下游胡杨林处在大面积衰败和死亡状态,生态隐忧日益凸显。
塔里木河流域的九大水系144条河流中,目前纳入流域管理部门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统一管理的仅有开都-孔雀河、阿克苏河、叶尔羌河、和田河与塔里木河干流,其余五源流,即迪那河、渭干-库车河、喀什噶尔河、车尔臣河、克里雅河与塔里木河干流已失去地表水联系。当前四源流已实现2030年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但其他五源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尚未落实到位。
塔里木河流域的开都河、阿克苏河、叶尔羌河、和田河及塔里木河干流地表水实现了统一管理,但由于自治区地下水管理条例规定地下水归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使得流域管理部门无法对地下水实施有效管理。流域内地下水超采普遍,地下水水位下降严重影响南疆绿洲经济健康发展。
地表水、地下水自动化实时监控体系极不完善,地下水监控缺失,主要河流和灌区的水文水情信息数据的实时化、网络化监控能力低下,难以准确反映水情信息和指导地表水、地下水的合理开采与联合利用情况。
塔里木盆地几乎所有河流都发源于山区,由山区的冰川积雪融水和降水补给。夏季洪水作为生态用水,有效维系了河流下游脆弱的生态系统。然而,部分中小型水库的修建拦截了河道生态水,导致生态基流与下游生态需水难以保障,加剧了下游河道断流和生态退化。
塔里木盆地是一个资源性缺水大区,同时兼有工程性缺水、结构性缺水和管理性缺水特点,水资源短缺和生态退化直接影响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影响国家“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生态文明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生命共同体,保障流域水安全与生态安全是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共同需要。
《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于1997年出台,2005年、2014年两次修订,条例规定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负责统一管理流域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自治区地下水管理条例则规定地下水由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2016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的制度安排,给流域管理注入了新的内涵,根据新时代流域管理新使命新要求,在总结多年来流域管理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建议组织修订《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出台新疆塔里木河流域管理条例,同时修订自治区地下水管理条例,明确流域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地表水与地下水,以保持法规的一致性、协同性,为促进流域水安全和生态安全提供法治保障。
探索建立塔里木河流域水利委员会和河长制湖长制有机融合的新型流域管理体制,以保障流域水安全和生态安全为目标,强化流域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能,建立健全由自治区、兵团有关部门和相关地方参加的流域管理协调机制,协调好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兵地之间、行业之间的用水关系,以及主要河流控制性工程的防洪、发电与供水之间的关系,统筹地表水与地下水的管理。以实施《塔里木河河湖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为抓手,加强流域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塔里木河河长制联合执法机制,明确责任主体,整合执法资源,规范工作程序,提高行政执法成效。
协调流域内各地州、兵团师完善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将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细化分解到县市及兵团团场,并对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流域用水总量应达到国务院下达的红线控制指标,其中:2020年 为309.4亿m3,2030年 为285亿m3。目前,流域管理部门管理的“四源一干”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已细化落实到县市团场,其余五源流要尽快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制度,强化重大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产业发展、城镇建设都要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
流域农业节水潜力巨大。应大力发展田间高效节水灌溉和实施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节水改造。田间高效节水灌溉亩均节水可达108 m3,如按1 500万亩计算,可实现农业节水16.2亿m3;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节水改造亩均可节水74 m3,如按2 000万亩计算,可实现农业节水14.8亿m3。同时优化种植结构和灌溉制度,加强水量调度和用水管理。以最严厉的措施禁止无序垦荒,严格落实退地减水任务,逐步退减挤占的生态环境用水。推进水价综合改革,合理确定各行业用水价格,促进节约用水。
加大流域管理体制改革力度,将迪那河、渭干河、喀什噶尔河、克里雅河、车尔臣河等五源流及流域控制性水利工程纳入流域统一管理,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要求,实现塔里木河源流、干流水系连通,提升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极端水文事件和水资源风险的能力,构建河-湖-库水资源分配模式与智能化调度系统,实现跨流域和流域间的“丰枯互济、空间互调、优势互补”,增加水资源利用的有效性。
加强塔里木河四源流向塔里木河干流输水河道生态治理工程、水土流失治理工程、生态保护封育工程建设,保证各源流按规划目标完成下泄水量任务。同时丰富生态输水内涵,加强生态水量调度,将富余水量用于区域内生态建设,实施生态调度及人工补水等措施,保护重要河流生态廊道与天然植被林草。建设流域水资源监测和监控系统,合理利用地表水和地下水,控制地下水开采,保持地下水合理水位。确定流域生态保护红线,保障流域自然生态系统的生态需水,拆除、废弃中小河流上不合理的中小型水库,或将其转为生态调节水库,推动塔里木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建设。
解决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与生态安全突出问题,必须紧密结合流域实际,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的理解,深刻认识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问题的根源在于水资源过度开发利用,深刻认识节约用水的重大意义和巨大潜力,深刻认识以水定需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强化塔里木河全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和管理,严格控制无序垦荒扩大灌溉面积,严格控制挤占生态环境用水,严格控制地下水超采,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