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庆鹏
(南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南通 226019)
进入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习近平在一系列重要讲话中反复强调必须将意识形态话语权牢牢掌握在党的手中,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党的十九大报告更是明确指出,要“不断增强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随着互联网在我国的快速发展与全面普及,网络空间日益成为意识形态话语交锋的主战场,提升主流意识形态的网络话语权成为当前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的提升是一项系统工作,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和关系。其中,政治认同与意识形态话语权关系极为密切,某种程度上决定着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的建构。只有增强网络意识形态话语的政治认同,才能从根本上实现对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的掌握,进而增强互联网时代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凝聚力和引领力,为筑牢党的执政根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实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近年来,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研究是国内意识形态研究领域的热点问题。学者们围绕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的形成背景、概念界定、重要作用、基本特点、现存机遇等开展了一系列研究并取得了进展。
话语不止于表面上的语用功能,也是一种影响人的思想、左右人的行为的政治(文化)权力。就此而言,意识形态的功能通常需要通过话语传递和再生产实践来实现,而意识形态话语权即是意识形态话语传递中所生发出来的权力。网络空间是“人类精神家园”,人们在网络空间的精神活动主要也是以话语的形式实践的。网络空间的话语实践具有虚拟(Virtuality)、快捷(Velocity)、巨量(Volume)、多样(Variety)等明显的4V特征,这在客观上促使网络空间显在地成了一个众声喧哗的流动空间。在这样一个话语海量而高速流动的世界,话语“不是匮乏,而是超载,人们所听到的声音是如此之吵闹,以至于难以明辨,在客观上加剧了网络空间的分裂和失序”[1],互联网时代,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的实现无疑面临着高度复杂而又极其严峻的挑战。基于对这些挑战的体悟,党和国家将互联网确认为当下意识形态话语权争夺的主战场、最前沿。如果不能牢牢掌握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那么互联网这个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的“最大变量”“搞不好会成为我们的‘心头之患’”[2]。从现实情况来看,新时代我国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建构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但也面临话语优势不能充分释放为话语权效能等深层次挑战。
意识形态工作本质上是政治工作,盖因主流意识形态是国家政治统治的思想基础,属于国家政治系统的象征形式,从意识形态生产本质上看,意识形态以“思想掌握群众”,实质就是塑化意识形态的政治认同来造就物质力量[3]。显然,政治认同在深层次上关系到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和领导权,如果不能建构意识形态话语的政治认同,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就不可能真正实现,最终也会危及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甚至可以说“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危机是意识形态安全问题的实质”[4]。而且,基于政治认同的视域来认识、把握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某种程度上也就是回到意识形态工作的初心和使命。习近平指出,“意识形态工作具有极端重要性”,他同时也一再强调“民心是最大的政治”[5]。政治认同是政治上的民心所向,从这个“最大的政治”出发,来开展意识形态话语权建构工作,无疑也是非常重要的。
理论研究需要积极回应时代问题和社会关切。通过文献梳理发现,意识形态研究一直是学术界的研究热点,积淀了丰厚的理论基础。但是,关于网络意识形态以及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的研究相对较为晚近。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互联网逐渐兴起的背景下,一些学者对网络新媒体环境下话语权变迁展开了深入探讨,关注的焦点集中在互联网广泛的话语赋权作用。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以前所未有的方式成为一个凸显的问题和话题”[6]而受到越来越多的研究关注。学者们意识到互联网对意识形态话语权建构带来显著影响:既在技术支撑、平台拓展、手段创新、内容丰富等方面带来新的机遇,也有西方网络话语霸权、网络和平演变、社会思潮多元化以及网络话语权建设滞后[7]等多方面的挑战。学者们对当前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态势的总体判断是良性向好,但也存在不确定因素和问题,呈现为起伏的波浪式发展曲线[8],特别是话语权建构仍存在滞后方面,主流价值观的话语普及力度不够,难以得到民众的普遍认同等。
鉴于此,学界普遍认为应加强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建构,基本思路可以归纳为:从国家意识形态安全战略出发,创新意识形态话语体系,寻找到更适合网络虚拟平台的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实现路径。在具体的创新策略上,学者们大体围绕两个方面展开:一是结合互联网技术特征,通过创新意识形态话语方式来提升话语权。有学者指出话语权的提升“需要转化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方式以呈现多样化文风、个性化言说和立体化体验”[9]。二是立足意识形态本身,通过丰富意识形态话语内容来提升话语权。例如,有学者认为网络社会在社会组织形式和生活方式方面都发生了很大变化,而这种变化“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增添新的内容,并增强人们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认同”[10]。应该说,创新意识形态话语形式和内容的确有助于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的提升,但不少研究往往就抽象的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本身展开探讨,轻于从具体的话语对象政治认同来探究意识形态话语权的提升。但是,如果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建构工作只立足于意识形态话语本身,轻视甚至忽视意识形态话语所指向对象的政治认同情况及其所反映的社会存在的现实政治背景,就很难做到有的放矢、细化实化,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也因此很难真正可持续地实现。除此之外,如果学术研究缺少合适的坐标观照,也容易陷入“就事论事”而难以“就事说理”的状况。
正是基于上述现实问题和学理逻辑考量,本文从政治认同的理论视域出发,探讨政治认同与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建构的耦合逻辑关系和功能价值,反思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建构的风险之源,并进而寻找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实现的应然进路。
习近平多次强调,意识形态工作“要把凝聚民心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建构本质上做的是民心政治工作,需要遵循人民群众政治认同的逻辑。政治认同是人们在政治实践中产生的政治归属感,是政治上的民心所向。当代中国的政治认同,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和制度的实质性认同[11]。基于结构功能上的政治逻辑考量,政治认同与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存在明显的互构相契、彼此影响、相互作用的耦合关系机理。
就构成维度的政治逻辑看,政治认同与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之间存在高度契合的结构性耦合关系,不仅体现在政治认同对意识形态话语权的生成和规定上,而且也体现在意识形态话语权对政治认同的建构和支持上。从政治认同出发,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建构既是人民群众通过政治实践获取意识形态所蕴含的政治观念和知识的过程,也是统治阶级传递意识形态思想、获得民众政治认同的过程,如图1所示。
图1 政治认同与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的耦合关系机理
一方面,就话语权生成内容而言,现实政治认同内容构成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最重要的存在基础。从唯物史观出发,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意识形态是现实政权的辩护和诠释体系,不能脱离真实的物质基础而独立存在。让人自愿遵从的意识形态话语在内容上首先是令人信服的,而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所指代的核心内容是关于政权存在与运行的客观事实。由此,政治认同根本上是民众对国家政治制度及其实践发自内心的认可、赞同并化为持续的支持性行动,聚焦的不是虚幻的抽象灌输,而是话语对象对话语所指社会存在的真实认同。对此,习近平指出,“要把坚定‘四个自信’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关键”[12]340。网络意识形态话语只有在内容上坚定人民群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自信,才能赢得民心所向,才能在真正意义上形成有效的话语影响力。也就是说,从政治认同出发,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生成并不是抽象观念本身在虚拟世界的自我演化,而是根本上生成于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和制度的伟大政治实践中的话语创新发展。
另一方面,就话语权生成方式而言,网络意识形态话语传递并生成权力的过程遵循着“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认同规定性。由于话语权在主体间传递中生成,话语权生成形式据此大体可以区分为传者的单向制、传者与受者共同的双向建构两种。前者中话语权生成于单方面主体、单向度过程,而后者则是多元主体、互动过程。与传统的大众媒介传播场域相比,网络空间是一个高度交互的话语空间,话语对象在话语接受和传播中有着更高的能动性,其内心可以接受也可以自主过滤(如屏蔽、订阅等)意识形态话语,当然还可以是一个意识形态话语的传播节点和话语再生源。这样,基于客体受动性的传统单向制话语生成形式就很难适应网络空间新的话语情景。事实上,“网络世界的各种话语声音归根到底都是围绕着影响民意和争取民心这一目标而展开的”[13]。政治认同立基于人民群众的自觉意识,强调主体间性,关注的是话语传递过程中交互主体的主动性。其落脚点是以人民为中心,践行的是“人民拥护和支持是党执政的最牢根基”的执政原则,体现的是人民史观。也即人民群众能够主动地接触意识形态话语(政治知识),自觉地内化于心(政治情感)并外化为与意识形态导向相协调的行动(政治行为),而话语传递主体间通过真诚地互信互动(公信力)寻找增强价值共识(凝聚力)、提升思想统一性和行动一致性(引领力)的话语权建构新路径。
这一耦合关系还表明,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也是互联网时代政治认同的建构性要素。对于国家政治系统来说,其政治合法性、政治制度、政治秩序以及政治发展均需要民众的支持和认同,而意识形态话语权本身可以成为政权获得民众政治认同的手段和桥梁。就此而言,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归根结底是服务于统一的政治导向与政治认同。一方面,意识形态话语本身构成了政治认同的内容。政治认同本义是社会成员对国家政治体系的归属感,这种归属感是一种复合的观念和情感体系,既包括对外呈现的政权组织和制度体系本身的归属感,也包括对政治体系深层次结构要素——意识形态的归属感;就对政权的影响而言,深层次的意识形态归属感更具决定性。另一方面,意识形态话语服务于政治体系的道义诠释和思想辩护,而这本身就是统治阶级驱动民众认同的依托,也是民众形成普遍政治认同的外在理由。由此,意识形态话语可以说“是政治认同最原初的构成因素,也是较为持久的因素”[14]。甚至,意识形态话语体系某种程度上是“政治认同的统摄性资源”[15]。当然,依循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意识形态的理论主张,意识形态话语权根本是占统治地位的阶级通过话语将自己的思想赋予普遍性的形式,而普遍性的形式必然是指向最广泛民众的,也就是需要通过大众化来实现普遍性。在这一过程中,民众也被意识形态话语建构了政治认同的理性心理基础。
从功能上看,政治认同与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之间相互影响并相互作用,彼此之间不仅相互影响各自在现实和虚拟实践中的功能布展,而且还在功能结果上相互确证与评价检验。
第一,实质性功能耦合。意识形态工作之所以极端重要,盖因意识形态在党和国家、社会以及个人生活中所具有的强大功能作用。如果从国家社会二分法进行分析,意识形态话语权实质性功能可以概述为政治功能和社会功能。意识形态话语权的政治功能最主要表现为维护阶级统治,更直接地说就是为这种统治提供合法性知识和思想辩护。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揭示,作为观念上层建筑的意识形态,具有夺取、巩固甚至建构政权的功能。实际上,在现代社会,暴力在维系政权、保证民众服从等方面的重要性相对下降,而“意识形态重要性则相对上升,它越来越占据国家权力体系的核心地位,其独特又强大的‘建构’功能越来越凸显出来”[16]。统治合法性不仅需要形式上的合法性(如通过法律文本确认统治地位),更重要的是基于民众同意的实质性统治合法性。就此而言,政治认同是民众形成政治心理的政治社会化过程,包含了对统治合法性认同的心理形成过程,通过强化政治认同无疑是有助于巩固实质意义上的统治合法性。在社会功能方面,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能够发挥凝聚民心、巩固全党全社会团结奋斗共同思想基础的功能作用。不同于国家政权通过强制、命令等“硬”的力量自上而下地贯彻,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作为一种“软”的力量,其对社会的功能发挥更多借助于社会本身自下而上的作用机制来实现,也就是说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的社会功能发挥不可能脱离于社会本身。从功能作用的理路看,政治认同立足于社会本位,是社会认同的一种特殊构成,政治认同本质上也就是一个政治“是否回应社会”以及“如何回应社会”的根本性问题。因此,通过政治认同的理路来实现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的社会功能,根本上就是立足于社会主体、服务于社会本身。
第二,评价性功能耦合。纵观既有理论研究和政策实务领域,政治认同与意识形态话语权往往还被应用于彼此的确证和评价之中。意识形态话语本身构成了政治认同的内容,意识形态认同是深层次的政治认同因素,对一个国家所倡导的主流思想观念越认同,就越容易支持和拥护这个国家政权。考量互联网时代的政治认同问题,也必然要求能深入到对网络空间政治意识形态问题的认识。伴随着互联网对人类社会生活广泛而深刻地渗透,网络空间也逐渐成长为新的甚至是首要的政治空间,由此,把握一个国家政治认同状况自然要与网络空间中人们的意识观念情况联系起来。辩证地看,正是政治认同与意识形态话语权的密切联系而又辩证统一,使得我们在把握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建构状况时,可以从民众政治认同出发来进行评价。基于政治认同来评价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就是要求网络意识形态“既有发言权,又有说服力、影响力,这是赢得话语权的最高衡量标准”[17]。事实上,由于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本身的抽象性和复杂性,使得如何对其进行衡量和评估变得较为困难。在传统的认知里,意识形态话语传播出去了,传播越远、越广、越频繁,话语权也就越大。那么,是不是话语所达之处,权力就自然显现呢?显然,从政治认同视域出发,仅仅考虑到话语传递的触点和范围来衡量话语权状况是远远不够的。在传统的权力观念里,话语权大多是建立在某种等级序列即自上而下的权力之上,其来源在于生产或发布话语的人。而按政治认同的定义,话语权根本上是取决于被接受者的认同。就话语权的正确打开方式——话语权威而言,在组织权威研究中,人们通常用“无差异范围”或“接受范围”来衡量权威状况。无差异范围在组织中通常被描述为下级对上级指示和要求不假思索地承认和自愿遵从,其心理基础实际上就是认同的范围。在这个范围内,一个人不受私人的、他在的价值和经验影响,就直接能够对特定意识形态话语予以承认和践行。因此,从政治认同角度来衡量和评价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实际上是从话语权威接受者角度来衡量和评价权威状况,其包含了两个方面的考量:一是话语的覆盖范围多大,另一个是在这个范围内话语的影响力度有多大。前者反映的是话语权“量”的方面,而后者关乎话语权“质”的方面。通过政治认同,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在“量”的方面和“质”的方面取得了有机统一。这表明,从政治认同出发来衡量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能够全面且准确地把握其真实状况。
话语对象的政治认同是一种相对稳定的心理状态,其形成和变化则是受复杂多变的话语情景影响。在互联网技术与社会交互建构、演化的背景下,意识形态话语情景已经发生并且还将继续发生颠覆性的变化。话语情景的变化也意味着不确定性的增加,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建构由此也面临各种新的复杂性挑战和式微的风险。按照前文政治认同视域下的话语权生成逻辑,从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建构的实际来看,我们可以发现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建构的风险源至少表现为以下三种情况。
政治认同本身是一个从认到同的完整过程,也就是主体在网络社会的话语实践中要对主流意识形态所蕴含的政治知识能够主动“认”,并在思想与行动上自觉与之“同”。认而无同反映的是政治认同过程只进行到认同的前半段,也就是主体虽然接触、了解了相关意识形态话语,但并没有深刻把握意识形态话语所指的政治背景和政治事实,未能入脑入心甚至转化为行动的规范。究其原因,包括两个层面。
一方面,受到意识形态话语本身说服力的限制。意识形态本质上是对社会存在的抽象反映,主流意识形态如果不能反映客观的社会存在,特别是不能反映统治阶级政权运行和政治制度的实际和优势,这种意识形态所传递给对象的内容也就难以获得对象的认同。对于当代中国而言,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必然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为现实支撑,其话语“所说之理才会言之有物、言之有据,也只有这样才会使说理更具说服力、吸引力和影响力,任何绝妙的理论构想和精彩说理,如果缺少现实支撑,都会成为空谈”[18]。同时,意识形态话语的说服力还受制于其是否被描述成“合乎理性的、有普遍意义”的话语形式。如果这种形式不符合人类既有的理性认知规律,甚至违背基本常识,自然不具备说服力。此外,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的说服力还取决于其动态适应性情况。在高速发展的网络空间,迭代变化是一种常态。在这种高度变动的环境下,我们“无法用一套意识形态话语体系来‘支配’所有人的所有思想,也无法用一套既定不变的话语体系来影响变化中的对象”[19]54。如果意识形态话语不能“与网俱进”,其说服力必然会随着网络的发展而不断递减。
另一方面,受到意识形态话语传递对象共享“政治背景”的制约。意识形态话语的认同过程并不是一个被动的接受过程,而是包含了话语生产和再生产的主动建构过程。具有自主性的个体在接受特定意识形态话语传递时,其认同状况不能孤立地看话语本身,还需要考虑到该话语与传递对象的思想基础及所处的政治文化语境的契合情况,也就是意识形态话语传递在与话语政治背景的共享共振中生成权威。对此,有学者指出,政治情感因素在民众政治认同形成中具有基础地位,而产生共情因素的一个主要来源就是特定的社会政治文化[20]。随着网络空间社会密度的增加,网络建构了我们社会的新的社会形态。在这个空间内逐渐生成的不仅有人际互动的新模式,也包括人们在虚拟社会话语互动的新文化背景。这种新文化背景虽然根源自现实,但在技术与社会互动中催生出种种新质性,如基于网络话语快捷传播所塑造的快文化、面对海量信息所催生的极简主义文化、多样化信息条件推动的极致文化、高互动传播环境孕育的草根式文化,等等。如果意识形态话语生产者不能适应这种新的文化背景,就难以和话语对象形成共享的话语背景,其话语影响力自然难以渗透内化、形成深层次认同。
网络空间话语权式微的另一个可能的源头在于,社会主体空有一腔认同的热情,而欠缺认同的完整政治知识。在网络空间生活中,不少人受现实世界所积淀的认同心理基础和经验的惯习影响,能够在虚拟社会中始终保持政治上的一致,赞成和支持主流意识形态。但问题在于,其中不少人对于主流意识形态的认识不够,一知半解甚至误读。这就使得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外在表现强势,但内在虚弱。
一方面,缺失对象知识的认同是不稳定的认同。在缺失对象知识的认同情况下,再加上外部认知环境以及个人认知条件变化影响,一些人对意识形态的认同也可能受到干扰而动摇、式微。缺失对象知识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主观上的学习匮乏,例如停留于意识形态口号化宣传和学习;一种是客观上的人为控制,例如意识形态神秘化以及限制人们对外部信息的比较和了解。无论何种情况,当一种意识形态的话语被生产出来,人们在对其话语“所指”不甚了解的情况下,就盲目地接受甚至高唱赞歌,那么,虽然这种意识形态话语在一段时间内会被广泛传播,但只是一种虚假而孱弱的繁荣。
另一方面,在对主流意识形态认识不够的情况下,也会虚化意识形态的询唤主体功能。在阿尔都塞看来,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与强制性国家机器的主要不同之处在于,意识形态不是依靠强制而是通过询唤主体认同来实现的。在认识欠缺或限制情况下,自然会加剧意识形态话语实践中人的主体性不及。虽然个体在意识形态话语生成和传播中有主观能动性,但由于缺乏政治知识基础,在受到他者对意识形态质疑或否定时,往往解释或辩论不清、说服能力有限,导致意识形态话语权式微。近些年网络空间话语场中屡见不鲜的“低级红、高级黑”现象就是这方面的典型写照。例如,在近来国家网信办组织开展的自媒体账号集中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中,人们就发现一些自媒体营销号以“红色宣传”为名将“野史秘闻”充当红色故事来博眼球并引发不少不明真相群众的转发。需要指出的是,低级红、高级黑有蓄意和无意之分,蓄意的低级红、高级黑本身属于意识形态话语权的破坏者和反向力量。这里主要指的是意识形态话语认知不足的网民,也即“不明真相”的群众,他们由于自身认知限制不能准确认识意识形态话语,或者口号化、简单化甚至庸俗化理解,容易在意识形态话语传播中产生消极影响。
相对而言,不认无同是一种较为严重的意识形态话语权式微情状。在网络空间的话语实践中,民众对意识形态话语没有接触和了解甚至有排斥情绪,也缺少来自现实社会认同的心理和经验基础,此时就意味着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既“失语”也“失权”,在网络空间的意识形态话语场中陷于边缘化境地。与“认而不同”和“同而少认”不同之处在于,“不认无同”在“认”和“同”两端的缺失更为彻底。
一方面,体现在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话语覆盖范围层面。主流意识形态要实现话语覆盖,首先要有话语输出。没有说就没有“认”,自然不能够同一。大量的研究表明,在多数情况下,个人的政治心理和行为转变与最高领导层或国家结构相关性较低,却与较小范围的朋友和家人网络有更高的相关性。然而,在相对封闭的私人社交圈内如微信群、QQ群等,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的传递不会像网络公共媒体那样能够主动推送、达及个人,而主要是被动依赖圈群内个人的自觉。如果这样的私人社交圈本身是排斥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的,那么主流意识形态话语便难以渗透并发挥作用。事实上,在高度社会化的网络空间,私人化的交往社群通常是话语流最为丰富和密集之处。然而,意识形态话语传播的主要工具是教育系统、大众媒体和政党。因此,在一个公私领域结构性分化的现代社会,网络意识形态话语覆盖面就很难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全覆盖。
另一方面,体现在网络空间话语对象反向认同的心理基础层面。政治认同是一个自觉或不自觉的社会学习过程,这意味着一个人并不是天生就认同某种政治价值。认同的心理基础源于个人的长期社会成长经历,而一旦形成某种政治认同心理基础,还会制约后续的认同再生成。例如,近年来香港“占中”事件、“修例”风波中,一些香港年轻人卷入网络意识形态话语冲突漩涡。究其原因,既有外部势力的利用和煽动,也与部分香港青年对社会主义中国的政治认同缺失有关(1)据调查,截止2017年,18~29岁香港青年人的国家认同水平偏低,在0~10分的程度范围内,香港青年对“中国人”身份的平均认同分低于5分,明显低于较年长的群体(40岁以上群体平均认同分超过8分)。参见:夏瑛.港澳青年的国家认同:趋势、现状和成因[J].当代港澳研究,2019(2):66-86.。网络空间并非无根之所,其根就在于真实的现实世界。虚拟源于现实,也必然受制于现实。我们很难指望一个在现实社会中深刻仇视主流意识形态的人,在网络空间却能主动接受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的熏陶。因此,基于政治认同的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生成,需要我们跳出虚拟社会、现实社会二分法来看问题,需要关注建构个体政治认同心理基础的现实社会。也就是说,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在网络空间的位置,并不仅仅取决于我们在网络空间做了些什么,还取决于话语对象现实中拥有怎样的政治态度。
通过前述论证,我们揭示了一个事实,在高速流变的网络空间话语场,正是可能的政治认同危机使得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时刻面临着式微的风险。由此出发,我们需要扩展视野,基于政治认同的视域探索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建构的实践进路。
如前所述,政治认同理论认为,认同是人们内在而强烈的意义来源。虽然网络空间意识形态通过话语能指传递观念符号,但要成为真正有影响力的话语权威,还需要通过对象将话语体系所指内容意义内化、形成认同感。从政治认同逻辑出发来看,网络意识形态话语体系必然要契合话语如何被对象所认知并形成同一的政治情感态度和行为这一理念。简言之,就是网络意识形态话语体系应围绕人民群众的知、情、行有机统一来进行系统建构。
首先是“知”,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所指的政治知识是以可被话语对象认知和理解为前提。一个不能被人们所理解的意识形态话语不可能有权威,主流意识形态在网络空间的话语表达必须要为民众所认知。意识形态话语要为人们所知,一方面,至少要符合政治知识的理性规则,因为一个脱离现实、违背理性甚至不符合常识的意识形态话语很难让人接受并想象,更遑论能够产生作用;另一方面,意识形态的说服力根源于其所诠释的政治制度本身,我国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实现的治本之策在于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本身,要能向民众充分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21]。只有民众真正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道路、理论和制度优势及效能,才能够对反映这种客观社会政治存在的意识形态话语产生真实而不是抽象的向心力。
其次是“情”,网络意识形态话语体系需要以话语对象的共情为基础。基于政治认同的完整性,只有认知并不能够直接实现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它还需要人们在认知基础上自觉地将之内化于心,形成政治情感共鸣和自我意义。共情的主要原因是意识形态话语契合了自己的所想所需,广泛认同就意味着意识形态话语所具有的普遍意义。需要指出的是,我们所提出的意识形态话语权要包含的知、情内涵,实际上也就是马克思主义所揭示的意识形态话语权的真正意涵,即“把它们描绘成唯一合乎理性的、有普遍意义的思想”[22]552。
再次是“行”,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是外在表现于话语对象政治行为之中。前文已经论及,在话语实践中,意识形态不是基于强制权力来致效,最主要的是通过询唤对象为能动自觉主体来发挥作用。这样,对意识形态高度认同的话语对象也就变成了能动的意识形态话语主体,在网络空间话语实践中既能自觉遵循意识形态规范行动,又能在网络空间意识形态话语传播和再建构中主动作为。就此而言,建设网络意识形态话语体系、实现主流意识形态网络话语权,一定程度上还意味着人民群众能够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投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维护和建设实践中。
客观来说,意识形态话语权生成的困难在于其中所包含的高度抽象内容容易让人产生晦涩、刻板等印象。造成这种刻板印象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过去意识形态话语权的构建更多考虑意识形态本身,而忽视了意识形态的对象;过于依赖自上而下的宣传和灌输,而轻视了自下而上的建构和发展。从政治认同出发,意识形态话语权的建构通常是通过政治对象而不只是政治抽象,这就要求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的建构工作跳出过于聚焦意识形态抽象的局限,转向具体的意识形态作用对象。
首先,加强人民群众媒介素养建设,有的放矢地开展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建构工作。在网络空间的话语实践中,个人的认知能力是其互联网素养的基本构成。较高的互联网素养就是要求公民能够理性接入、使用和管控互联网媒介工具,能够自觉识别、抵御网络空间中各种非主流意识形态特别是错误意识形态的侵扰。反之,公民的互联网素养长期较低,会削弱意识形态工作的群众基础,而单方面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建构就很难在松软的土壤上根固叶茂。
其次,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的提升不仅需要国家机器的推进,还需要通过更为微妙的社会机制来运作。网络空间的特性使得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的生成更加依赖国家与社会共同的行动,而不是传统的单方面国家主导。在传统的封闭化媒介渠道条件下,国家可以通过建立“审查—不予发表”的权力机制,形成有效的独白式话语权建构路径。但是在网络自媒体环境下,观念话语的生成和传播往往会出现自主化、去中心化等特征,导致内部控制失灵并出现控制的外部化等。此时,需要意识形态工作者思考的是如何尊重网络社会规律、适应或利用“自主发表—网络弥散—后馈审查”的网络社会机制来建构话语权。
再次,把政治认同塑造当作一项系统工作来抓,通过不断投入和绵绵发力来实现久久为功。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建构是一个持续的过程,我们需要尊重人类认同的过程规律,循序渐进,不能操之过急。实际上,任何特定认同的构造都是包含相同标识符的内部化过程,这是一个包容性过程,也是消除其他标识符的排斥过程,即网络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的建构过程同时也是在与其他“异质”意识形态斗争中的自我确立。认同不是消极被动地接受既存的意识形态状况,而是基于比较、反思和批判基础上的意识形态自觉。在高度开放而自由的网络空间,面对各种非主流意识或错误意识形态的冲击与挑战,需要我们自下而上地发展最广泛的民众对主流意识形态的政治认同。因为,思想话语的武器只有为最广泛的人民群众所掌握,才能在实践中发挥最强大的精神作用力。
伴随人类互联网生活的日益自然化,现实与虚拟的意识形态越来越难以“泾渭各清浑”,两者之间的关系是交互影响、彼此相融、有机转化。然而,在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建构的具体行动中,我们注意到客观存在的两种分裂的倾向,一种是考虑到网络空间的技术独特性,强调网络空间意识形态工作迥然不同于现实意识形态工作,注重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建构在虚拟社会的特殊化;另一种是考虑到意识形态工作的普遍性,认为网络空间意识形态工作是新瓶装旧酒,在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建构中主张以现实社会工作传统为依循。笔者认为,当我们从政治认同视域出发,就是以人民为中心,将话语权建构工作的视线集中在“网中之人”上来,即在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建构工作中找到虚拟与现实社会交互建构的连接点和着力点。
一方面,提升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需要跳出话语本身,充分考虑虚拟社会的话语背景和话语规则。在形式上,网络意识形态话语也应该契合虚拟社会的语言风格和交流范式,也就是意识形态通过网言网语来表达。虽然话语形式可能在话语权生成中并不是根本决定性的,但基于对象量身创设的话语形式更具亲和力,至少可以拉近意识形态与受众之间的距离,从而为话语权的生成提供前提条件和机会空间。在内容上,网络空间意识形态话语还应符合虚拟社会文化背景。例如,在一个强调快文化、极简主义文化的氛围中,迟滞而庸长的意识形态说教就很难对新生代网民产生吸引力。
另一方面,提升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需要跳出虚拟场域局限,立足现实社会背景和生活实践。马克思指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22]56网民对网络意识形态话语的认同,必定也是立基于真实的社会实践。虚拟社会本质上是现实世界人类活动的进一步延伸和发展,不能脱离人的现实性来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由此,需要跳出虚拟社会局限,充分把握现实社会人的意识形态认同状况,善于协调和利用意识形态工作资源,如现实世界的教育体系、传统媒体等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以共同推进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建构工作。此外,无论是现实还是虚拟社会,发展都具有普遍性。随着网络社会技术的不断迭代升级、虚拟文化的持续推陈出新,人的政治认同可能会受各种外部条件的影响而产生变动。因此,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建构工作要与时俱进、与网俱进,密切把握现实社会的时代脉搏,积极回应虚拟社会的发展变化。
新时代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全面推进,显著改善了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失声”“失踪”“失语”等情况,强化了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的“在场”。但是,话语在场不等于话语影响,在高速流变的网络空间话语场,主流意识形态话语主体“声大力弱”、话语传递“入耳不入心”、话语对象“言行冲突”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地存在。意识形态工作本质上是政治工作,这意味着我们不仅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来抓好意识形态话语权建构工作,而且还应科学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原理来分析和把握意识形态话语权发展规律。依循政治认同与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耦合关系逻辑,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的生成与提升通常是基于“政治对象”而不是“政治抽象”,强有力的意识形态必须是满足政治认同的功能。从政治认同出发,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建构既要讲“政治”,即遵循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原理路径,充分考虑到话语所指的现实政治存在和政治背景,脱离社会存在的意识形态话语势必难以形成有效的社会影响力,由此展开的意识形态话语权建构工作也必然会陷入唯心主义窠臼;也要讲“人情”,即遵循认同的政治心理学路径,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的确立不只是停留在意识形态话语传到人们的耳畔,还要能达至其内心,并能够化为自觉的意向性政治行为。
总之,政治认同在深层次上关系到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的实现。政治认同有助于提升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在网络空间的凝聚力和引领力,而政治认同的缺失则会消解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衍生网络乱象[23]。如果不能建构意识形态话语对象的政治认同,牢牢掌握网络空间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就不可能真正实现,甚至会危及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向全党全国作出了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的总动员,吹响了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号角。在新的伟大进程中,我们需要统一思想、凝聚线上线下各方面力量共同奋进,其中建构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是关键一环。党和国家的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只有实现政治认同,才能“飞入寻常百姓家”,打通理论通往民心的“最后一公里”[24],从而切实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网络空间的凝聚力和引领力,确保意识形态安全以更好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