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 张小红 特约记者 胡锦慧|文
全国人大代表、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德兴铜矿精尾综合厂副厂长谢建辉,在今年“两会”期间听取了政府工作报告后,对其中多次提及的“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创新驱动发展”等内容印象深刻。
谢建辉告诉本刊记者,“创新”同样是江铜集团发展的重要引擎。近年来,江铜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相继推出了一系列激发创新要素、重构创新体制、完善激励机制的改革。
为激发创新要素,江铜整合创新创效资源,搭建起“双创”平台,重奖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人员。为吸引创新人才,江铜以优厚待遇延揽天下英才,先后引进多名国家“万人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等尖端人才,以及博士和双一流硕士140 余人。
近5年,江铜累计投入资金120 亿元以上,围绕生产运营的痛点、难点、关键点,合力攻关,巩固技术优势,依靠技术创新,构筑起了江铜产业发展的“护城河”。
谈及人大代表履职工作,谢建辉说,此前他提出的建议均得到了国家相关部门的书面回复,今年,针对有色金属行业,他提出“关于免征阳极铜含黄金价值部分进口增值税”的建议。
2020年9月,海关总署通知进口阳极铜含黄金价值部分不在规定免征范围之内,要求起征阳极铜含黄金价值部分进口增值税,并对过去3年企业免征部分进行补征税款。
作为生产电解铜的原料,阳极铜是一种冶炼中间产品,有节能、环保和高效的特点,是一种能帮助铜冶炼企业有力提高产能的新型良好铜资源,具备较好的进口价值。
黄金是无税商品,进口环节黄金部分征缴的增值税,在销售环节无法抵扣和转嫁,将导致阳极铜采购成本大幅增加。国内企业可能因此停止或减少进口阳极铜,从而失去这条重要的原料通道。
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伴生金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中规定伴生金免征进口增值税,并明确伴生金是指“黄金矿砂以外的其他矿产品、冶炼中间产品和其他可以提炼黄金的原料中所伴生的黄金”,按此规定,阳极铜的黄金价值部分应属于伴生金范畴并免征进口增值税。
因此,谢建辉建议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尽快调整,明确规定免征阳极铜含黄金价值部分的进口增值税,为中国铜冶炼营造更加健康稳定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