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秀娟
(安徽省霍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安徽 霍邱 237400)
霍邱县位于淮河中游,是生猪养殖大县,病死动物及产品的集中无害化处理工作是动物防疫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工作。为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2012年8月国家开展了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补贴工作,从而减少了病死动物的乱抛现象。随着霍邱县生猪养殖的迅速发展,病死动物及产品的无害化处理方法必须从规模养殖场各自为政、自行选址的深埋法走向集中无害化处理的方法。
深埋法是2012~2020年初全县规模养殖场主要采用的处理方法。高峰期年处理病死猪7 万多头(其中8kg以下的按2 头折算成一头加以补贴)。随着生猪养殖规模的不断扩大,经过将近7年的深埋处理,弊端逐日显现,亟需采取更为有效的方法取而代之。
1.1 难寻合适的深埋场址最突出的难题是深埋场址的选择。规模养殖场越来越难找到能够满足深埋条件的土地。许多规模场选择周边的林地、荒地,这样的使用率非常有限。等新一轮的林地、荒地能再次利用时,又需要再等待几年,而且林地也无法消纳更多的肥粪。规模养殖场为此受到极大的影响。
1.2 深埋坑的技术工艺很难实际操控 在《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中要求 “深埋坑底应高出地下水位1.5m 以上,要防渗、防漏”和“将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投入坑内,最上层距离地表1.5m 以上”,规模场在实际操作中相差甚远。比如深埋坑的容积就很难把控。中大型猪场用挖掘机挖坑,一般坑体很大,成本很高,占地面积较大。而小型养猪场人工挖坑,坑体很难达到要求。
1.3 深埋后的巡查、消毒管理跟不上 按照《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中要求“深埋后,第一周内应每日巡查1 次,第二周起应每周巡查1 次,连续巡查3 个月”和“第1 周内应每日消毒1 次,第二周起应每周消毒1 次,连续消毒3 周以上”的要求,实际上能完全坚持做到的规模场很少,这给动物疫病防控带来了隐患。
鉴于大多数规模场深埋法处理病死动物面临的困境,霍邱县人民政府、县畜牧兽医局集思广议,积极筹划建立病死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场。经过多方努力,霍邱县招商引资领导组批准以曹庙镇(县畜牧局)为主体的招商引资项目终于落地。霍邱县病死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场于2018年落户于霍邱县曹庙镇元圩村。项目占地20 亩。拥有成套处理设备一套,单班处量量为8t,单班处理时间6h,日无害化处理最高可达32t。2020年4月份投入使用。处理后的产品销往有资质的企业,用于制作工业柴油、肥皂和有机肥添加剂的原料。不仅解决了本县的病死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还可以辐射周边县区。
2.1 化制工艺代替了深埋处理 采用高温(140℃)- 高压(6kg/cm2以上蒸汽压力)- 化制(6hs)的方法处理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
2.2 拥有四方监督管理 在病死动物收集时各乡镇畜牧站长、保险公司、规模场、无害化处理场四方人员均到现场对病死动物进行称重、清点头数,在无害化处理操作平台上确认数据。无害化处理场的生产区大门、处理车间、专用车辆均装载摄像头,全省联网、实时监控。
2.3 政府扶持,提供补贴 县政府对于散养户的病死畜禽在全县分片区建立了20 个散养户收存点。对每一个散养户收存点的冷库建设给予1 万元资金补贴。另外,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对散养户收存点给予每头30 元的无害化处理补贴。
2.4 政策保障 县政府出台了《霍邱县病死猪集中无害化处理及补贴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保障无害化处理场及生猪规模场、散养户收存点的利益。确保全县病死动物、病害动物产品的集中收集与处理。
3.1 规模场的投入少,省时省力,更安全 规模场根据养殖规模大小建立一座相对应面积的冷库。待冷库收存满时,与另外三方约定收存时间即可。没有了深埋场选址的烦恼,也降低了处理成本。
3.2 降低了疫病传播风险 深埋处理时很难按技术规程处理,处理时间长,加大了疫情传播风险。而集中处理时,经过多重消毒,交接程序单一,减少了交叉感染机会。一些大型规模场,为降低风险,采取一批猪全部出栏后,再进行交接处理的模式。
3.3 更为环保 深埋处理过程缓慢,某些病原微生物能长期生存,如果做不好防渗工作,有可能污染土壤或地下水。
自我县病死动物实行集中无害化处理至今,未发现有擅自弃置和处理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的行为,从而为动物疫病的防控加了一道防护墙。
在收存点将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与集中无害化处理场交接时,需要四方人员同时到场。然而目前乡镇畜牧站的工作人员只有1~2 位同志,需要多次沟通交接时间。为此仍然需要探寻更为便捷的交接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