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赵琳 张丽明 郝淑玲 代振威 赵君(山西省晋中市农业农村局)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治理,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按照农业农村部等6部门关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治理工作的统一部署,畜牧部门应依法履行部门职能职责,主要从以下四方面严格管控。
畜产品安全的源头在养殖,要做到养殖场饲料兽药的程序化喂养,实现合理化给药,必须杜绝盲目使用添加剂,以及乱用、超剂量用药,这是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对此,应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重点从三方面入手。
一是工厂化大型养殖企业应树立品牌意识,提高自律行为。
二是规模化养殖场要严格管理,规范饲喂,加强监管。
三是中小养殖户需加强组织化程度,增强自律意识。
1.严格安排部署。山西省晋中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出台严厉打击屠宰环节注水注胶及畜禽私屠乱宰等违法行为的紧急通知和全市畜禽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全市畜禽屠宰监管“亮剑行动”,对辖区内畜禽屠宰场点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小型屠宰场点、城乡接合部和肉食品加工集中区域,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通过群众举报掌握违法违规线索。同时,召开屠宰企业的集体约谈会,对其主要负责人提出纪律要求。
2.强化管控措施。为有效管控私屠乱宰和非法注水添加行为,晋中市农业农村局按照农业农村部屠宰企业示范创建标准,加强对屠宰企业严格监管。监管单位对所管辖企业安装了摄像头,实现远程视频监控。同时,调整屠宰作业时间,将晚上改为白天,执行24小时三班倒全天监控,保障进出场的产品安全。
3.突出关键环节。重点加强瘦肉精批次检测和注水肉的水分检测,由监管部门抽检、企业自检相结合,以5%的比例进行水分检测,水分限定范围在62%~77%,并将瘦肉精和水分检测建立台账,确保肉的品质。
4.严格执法处罚。对辖区内所有畜禽养殖屠宰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严厉打击私屠乱宰、注水或注入保水药物等违法行为。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集中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大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及时对农村私屠乱宰摊点进行彻底取缔。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事关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畜牧业可持续发展。晋中市力争全力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一是建设两个专业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太谷富盛谷无害化处理厂承担太谷、榆次、寿阳、和顺、左权、昔阳6个县(区)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平遥县晋润无害化处理厂负责平遥、祁县、介休、灵石、榆社5个县(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二是建立病死畜禽收集点。由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投资建设,政府予以适当补贴。三是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体系。每个无害化处理厂派驻官方兽医,负责对病死畜禽的收购、运输、处理等环节实行全程监管,驻场官方兽医建立病死畜禽收集和无害化处理电子台账及纸质台账。
晋中市当前防控重点是全力做好非洲猪瘟疫情的防控。按照市政府出台的非洲猪瘟防控“七个全覆盖”要求,畜牧部门作为牵头部门,统筹组织协调防控非洲猪瘟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防控措施。制定下发养殖场和屠宰企业监管工作流程,强化对养殖场、屠宰场的监督管理。对全市生猪进行排查,达到全覆盖;养殖场、屠宰场实行日消毒制,对屠宰场的运输车辆进行消毒处理。
二是严格生猪调运监管,按照农业农村部相关文件并结合晋中市实际情况,制定出台相关调运办法,做到严防外堵疫情和缓解市场供需矛盾相结合。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随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日益向往,对食品安全工作也提出了更高要求。晋中市农业农村局将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夯实基层监管职能,强化监管责任和措施,全面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和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