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燕
(甘肃省白银市农业农村局,甘肃 白银 730900)
畜禽养殖是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加快农业结构调整的重要途径。近年来白银市按照环境保护的有关要求,坚持“源头控制、过程处理、末端利用”的原则,督促各养殖场(户)完善配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在全市总结推广了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典型技术,有效提高了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
农村种养殖相对独立,衔接不够紧密,大多数从事养殖生产的农户不种地,种地的农户不从事养殖生产,给农业农村的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首先,地力不高与资源浪费并存,同时畜禽养殖粪污的产生及处理利用不科学造成了环境污染。其次,农牧业生产环境的破坏及农户农药施用量的增加,导致生态环境失衡、病虫害发生严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产品的质量和产量[1]。同时,随着化肥施用量的增加,土地生产力逐年下降,生产优质农产品的后劲不足,导致农民收益下滑、产业竞争力不强。
白银市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废弃物处理设施配建率为82%,与甘肃省要求2020年底全部完成配建的目标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一些建设较早的养殖场普遍没有充分考虑污水、雨水的分流问题,只是建设了大量储粪场、污水池、沼气池等储存设施进行发酵处理。除产生污水较少的肉鸡场外,60%的牛、生猪等养殖场存在雨污混流、分流设施不完善的问题[2]。如养牛场只建有一条下水道,养猪场的排污管道多为明沟,配套改建时在资金和场区布局方面存在一定困难。养鸡场粪污处理较难,白银市对养鸡场的配套改建主要是进行水线改造、棚底两侧砌堰、建设污水贮存池,但由于资金投入有限,存在污水池容积小、改造不到位的问题。
白银市大部分畜禽粪污的利用方式为堆积发酵和腐熟还田,浪费严重。畜禽粪污有机肥肥效不高、施用麻烦,沼气工程的使用效率低,能源化利用缺乏管网输送,群众对沼渣沼液肥料化利用的认知度不够。沼液商品液态肥市场空间小,且部分中小型沼气工程运行不佳,存在夏季产气过多、冬季产气不足的现象,造成了二次污染。此外,畜禽粪污的产生季节性强,多数中小型养殖场(户)及散养户粪污处理不及时,处理设施不健全,导致养殖环境污染纠纷事件时有发生。
一些中小型养殖场(户)废弃物乱堆、乱放问题较为突出,个别养殖场(户)环境保护意识淡薄,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认识不到位,依赖政府的思想较强,设施配建的积极性不高,对畜禽养殖粪污处理的重视不够。部分养殖场(户)在养殖过程中只注重养殖效益,忽视了环境治理与保护,没有把环保作为长远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基础。
政府对畜禽养殖的资金扶持主要集中于畜禽圈舍、饲养设备、防疫设施等的标准化改造。白银市养殖总量相对较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试点范围较小,省市级财政对畜禽养殖治污的专项投入较少。
结合畜禽生产实际,以“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为原则,坚持种养循环、农牧结合,建立健全政策补贴体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粪污处理设备,积极稳妥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
全面排查禁养区,严格控制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统筹畜禽养殖与乡(镇)现代化农业发展的关系,在限定时间内逐步对不符合规定的养殖场(户)予以关闭或取缔,扶持重点养殖场(区)。加大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养殖场(户)的整治力度,全面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全面解决畜禽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等方面的问题,养殖场(区)雨污分离改造及干湿分离系统缺一不可,储粪池及沉淀池的建设也必不可少[3]。加强储粪池及粪污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使畜禽粪便经固液分离和生物处理后直接还田利用,深入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大力支持养殖场(户)配套建设规模化的畜禽粪污处理设施。
各养殖场(户)与周边的林果种植合作社、蔬菜种植户及家庭农场等签订畜禽粪污利用合同,对畜禽粪污进行集中收集、集中处理和利用[4]。利用厌氧发酵技术,使大量的畜禽粪污经预处理后进入沼气发酵设备,产生的沼气用于发电和农户燃烧,沼渣是优质的有机肥可用于农业生产。通过畜禽养殖粪污的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促进农村农业发展,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保障公共环境卫生安全。
在养殖密集区加快建设专业化的有机肥加工厂,使各养殖场(户)就近加工生产有机肥,减少养殖场(户)的运输量[5]。通过专业化、市场化的运作,引进有机肥生产设备和先进的有机肥生产加工技术,对各养殖场(户)产生的粪污进行集中收购、储存及运输等,生产出各种能满足市场需求的有机肥产品。
在养殖密集区统一建立区域性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对畜禽养殖粪污进行统一管理、集中无害化处理[6]。购买生物发酵系统生产有机肥设备,利用好氧发酵技术就地对畜禽粪污进行无害化处理,将粪污转化为有机肥或基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