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许可告知承诺制构建许可审批新模式
——《国家能源局全面推行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综述

2021-03-27 14:37向敏
中国电业与能源 2021年9期
关键词:承诺制全面推行资质

本刊记者 向敏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要求,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全面建立“诚信规范、审批高效、监管完善”的许可审批新模式,国家能源局于近期正式印发《全面推行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简称《方案》),在全国范围内办理电力业务许可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简称许可告知承诺制)。

试点先行 探索实施许可告知承诺制

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国家能源局党组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从2020年6月起,按照《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有关要求,为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简称资质中心)在上海、湖北、浙江、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组织开展了许可告知承诺制试点,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

其中,浙江能源监管办在许可办理中,采用告知承诺制的比例达到99%,基本实现许可办理“零时限”;华东能源监管局深入运用公共信用评价结果,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精准开展事中事后核查;华中能源监管局通过许可告知承诺制帮助申请企业复工复产,助力湖北疫后经济重振;南方能源监管局将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展至全辖区,极大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

2020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印发,要求对具备承诺条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经国务院批准后实行告知承诺制。2021年6月,《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发布,以清单形式批准列明了由中央层面设定并实行告知承诺的37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其中就包括国家能源局负责核发的电力业务许可证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以上述文件为政策依据,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基础上,结合许可管理工作实际,国家能源局于2021年8月制定印发《方案》。

立足“承”“信”持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方案》全面贯彻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要求,以许可机关清楚告知、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为重点,主要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内容、保障措施等四部分,以及配套的许可告知承诺制办理流程、办事指南、电力业务许可告知承诺书、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告知承诺书、事中事后核查指引等5个附件。

与一般许可办理程序相比,许可告知承诺制作为国家能源局大力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在《方案》中主要体现出以下鲜明特点:

一是“以承诺为先”。按照全面准确、权责清晰、通俗易懂的原则,由许可机关事先书面告知许可名称、审批依据、许可条件和材料、承诺方式以及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等事项。申请人在知晓后,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二是“以信用为本”。明确申请人如存在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在其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并将承诺人履行承诺情况全面纳入其信用记录,依托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推进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

在“承”“信”基础上,《方案》明确,应持续强化对许可告知承诺制的事中事后监管,规定了与之相关的事中事后核查原则、主要措施,以及对承诺不实的处理方式。同时,进一步加强信用监管,建立告知承诺信用信息记录、归集、推送工作机制,完善信用修复、异议处理机制,并按照信用状况实施分类监管,对不同失信情形采取相应惩戒措施。

惠企便民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方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提供更大便利。许可审批材料做到“能减必减”,审批流程实现“能简尽简”,力行“简约之道”:

——减材料,全部取消证明材料,申请人只需通过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填报申请表及告知承诺书即可完成申请,实现许可“零证明”。

——减流程,全程实现“一网通办”和“一网通查”,初审、受理、复核等各审批环节高效融合,实现许可“零跑腿”。

——减时限,全面压减审批时限,申请人自愿签署告知承诺书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许可机关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实现许可“零时限”。

通过以上“三减”措施实现“三零”成效,申请人在办证过程中,手续更简便了、程序更简单了、材料更简化了,制度成本有效降低,营商环境明显改善,同时也让市场中真正“敢诺、践诺、守诺”的企业更多更实享受到改革红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改革立新 实现许可管理模式深层次转变

全面推行许可告知承诺制,随之带来的将是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管理从审批、监管再到监督“三位一体”模式的深层次转变。

一是审批模式的转变。全面推行许可告知承诺制,许可审批模式由“限时办”转变为“当场办”“网络办”。依托全国统一的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通过动态追踪、全程追溯,基本做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资质中心已对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相关许可办理功能进行了同步优化,并积极扩展政务信息数据共享接口,为许可告知承诺制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技术保障。

二是监管重心的转变。全面推行许可告知承诺制,许可监管重心由事前许可审核转变为事中事后监管。针对电力业务许可、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事项特点及各地区企业实际,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将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在简政的同时,对各类持证企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放管结合、风险可控。

三是监督机制的转变。全面推行许可告知承诺制,从完善许可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强化信用工作、深化信息系统应用、加强制度建设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工作要求,并建立闭环监督指导机制,实时监控、动态跟踪告知承诺制办理全流程,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

“民有所呼,政有所应,我们将以本次《方案》的全面推行为契机,在电力业务资质管理领域,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宗旨,全力跑出改革加速度,助力能源高质量发展。”资质中心主要负责同志表示。

下一步,资质中心将按照国家能源局党组有关部署要求,积极做好《方案》印发后的政策宣贯、制度衔接、指导培训等后续保障工作。同时,加强与各派出机构资质管理系统的密切联系,精心组织实施,落实《方案》要求,并充分运用“互联网+信用+监管”方式,进一步强化以信用为基础的事中事后核查,共同推进许可告知承诺制切实落“地”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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