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合虎 张吉珂 陈虹全
1 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 610000;2 成都市公安局特警支队 610000
在我国一些大型知名三甲医院,“挂号困”、“看病难”现象数见不鲜,尤其是一些指定的“专家号”、“明星号”难上加难,“一号难求”[1]。医院周边存在着这样一个群体,他们不为看病而来,但他们频繁出现在医院及周边,他们对医院的就诊流程,挂号流程、自助挂号机分布情况、专家具体坐诊时间、诊疗特色,甚至专家擅长的领域了如指掌,这群人被定义为“号贩子”又名“黄牛”、“串串”。在知名医院“号贩子”已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现场,而且愈演越烈,民间甚至流传这样一句话“要想知道医疗技术好不好,就看医院周边“号贩子”有多少,要想知道哪个医术高,就看“黄牛”号价要多少”,“号贩子”从最初的单独行动变成了有组织,有领导,分工明确的群体行动,通过各种各样的手段垄断并控制紧俏号源,转手以“天价”的高昂价格倒卖给看病心切的患者,有的甚至高出正常挂号费的几百倍[2]。我院曾经挡获的一名“号贩子”交代,一个患者指定要一位中医科知名医生的号,该医生实际挂号费用仅5元,但最终“号贩子”以2 000元高价卖给患者,高出实际400倍的价格。“号贩子”加重了患者看病就医的负担,严重扰乱了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打破了看病就医公平性原则,破坏了卫生体制改革的成果,阻碍了医院卫生事业的发展,降低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3]。因此,探讨医院“号贩子”产生的原因并采取严厉的整治措施具有重要的意义,自2018年国家卫健委牵头将“号贩子”乱象纳入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工作中,在多部门的协同配合打击下,医院“号贩子”乱象情况明显得到好转。
1.1.1 优质资源分布失衡,供不应求 根据统计:我国每年到医院就医患者的人数高达10多亿人次,但是稀缺优质资源集中分布在经济发达地区、省会等大城市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就四川省而言,排前20名的三级甲等医院,四川省会城市就占了17所,占比高达85%,其余三所分别位于泸州、绵阳、南充市,医疗资源分布不均横。导致一些偏远经济落后地区不得不到省会等大城市寻医治病,接受相对先进的治疗和权威的诊断。到陌生的城市看病就医,不熟悉医院的就医流程,为了能挂到专家号,经常需要半夜到医院门口排队占位置,个别紧俏的科室,还需要排前面几位,否则排一个通宵未必能挂到号,一旦挂不到号,第二天又得继续排队,拖延病情的同时也在增加患者的生活支出负担。而“号贩子”将此作为商机,抓住患者看病心切的心理,大肆倒卖专家号,进一步加剧了挂号难的现象[4]。因此,医疗机构分布失衡,优质资源缺乏是“号贩子”猖獗的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
1.1.2 基层医疗水平薄弱 从省、市、区、县、镇一层一层往下,医生的医疗水平呈下降的趋势,医生整体的文凭也逐渐下降,有的县级医院具有本科文凭医生都屈指可数,大多为专科毕业,有的偏远卫生院医生甚至大专文凭都比较少。基层卫生机构对高学历人才吸引力不足。高学历医疗人才严重缺乏,不能有效的满足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出现稍微严重一点的病情医院无法治疗,患者被迫只能选择上级医院。基层医疗水平薄弱,导致高层医疗卫生机构供不应求的矛盾进一步加剧。
1.1.3 医疗卫生体制不完善 有的专家在公立医院上班,但自己同时又在民营医院坐诊,大大减少了在公立医院坐诊的频次和时间,民营医院本身成本投入大,并且民营医院老板往往以利益为重。加之,医疗保险在民营医院报销比例远远低于公立医院,有的甚至不给与报销,从而提高了基层群众的就医成本,医疗卫生体制不完善,我国长期处于医疗卫生资源不足的状态。
1.2.1 “号贩子”打击力度不足 医院在打击“号贩子”时有苦难言,一方面看到“号贩子”高价倒卖号源增加患者就医负担无比愤怒,另一方面医院保卫部门缺乏一定的执法权,大多数情况下只能选择驱赶“号贩子”,收缴就诊卡,或者将其带到办公室批评教育,让号贩子写保证书,但在高利润的诱惑下,批评教育不能解决根本问题的,起不到威慑作用,更有号贩子称自己其实相当于“房产中介”,帮助需要看病的人提供一个快捷挂号的平台,有的患者看病之后还会寄家乡特产给他们表示感谢,部分患者还主动要求加他们的微信,称以后有亲戚朋友看病给他们介绍“生意”。
1.2.2 “号贩子”违法成本低,投资小利润大 该行业违法成本低,风险低,投资小,利润大,有时候一个十几元的“明星”专家号,被号贩子人员炒到几千元,其投资小,利润高。其利润甚至超过毒品交易,但风险却远远低于贩卖毒品,贩卖毒品立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而我国法律就“号贩子”问题上依旧很缺乏,存在法律上的缺陷。这同时与倒卖火车票的“票贩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根据刑法规定要求,倒卖飞机票、汽车票等“票贩子”构成犯罪,触犯了《刑法》,将根据实际情况受到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处罚。一旦受到刑事处罚,其危害程度相当的严重,不仅自己留下前科档案,其子辈、孙辈在参加高考、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以及入党等政治审查时将不给予通过,付出的代价相当大,将影响到自己的后代。而“号贩子”则无对应的罪名,对“号贩子”提起诉讼[5],只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而进行处罚,该法分为三种处罚情节:①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的罚款;②情节较重的,处罚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罚500元以下的罚款;③聚众实施扰乱行为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并处1 000元以下的罚款,其处罚力度不强,“号贩子”打击未立入《刑法》,违法成本与非法所得不匹配,治安处罚法对“号贩子”最多拘留15天,震慑力有限,许多“号贩子”接受拘留处罚出狱后继续倒卖号源,甚至“几进几出”仍然未收手,受到治安处罚后其子辈、孙辈政治审查时受到的影响相对较小。
1.2.3 实名制体制与信誉体系不健全 按照规定要求患者必须进行实名制挂号,但实际上最终落实患者实名制的环节是医院的挂号处和护士站分诊台,他们仅仅起到一个“核对”患者信息的作用,只是要求患者提供与挂号信息一致的身份证信息或其他证明,有的患者身份证照片是十几年前照的与现在相差大,仅仅凭借肉眼对身份证与本人比对难度很大,同时患者为了能够看上病,往往会对医务人员撒谎,在患者撒谎不配合的情况下,很难识别出患者是否“冒名”顶替他人来看病,未完全落实实名制体制[6]。曾经一个患者来我院看病,自己从“号贩子”手中买来的号,号贩子利用其它人的身份证办理的就诊卡,两个人的性别,年龄相符,在分诊的时候患者对医务人员撒谎,称自己就是挂号信息上面的名字,医生按照正常患者进行看病,需要手术治疗,在签知情同意书时该患者无意识的写出了自己真实的姓名,医务人员再三核对和施压的请况下,该患者承认自己撒了谎,是从“号贩子”手中买来的号,自己也不认识挂号信息上面的人。
1.2.4 医院内部人员管理不到位 “号贩子”长期在医院周边盘旋,对医院的职工以及工作人员十分的了解,为了加深医院职工对他们的“良好”印象,他们对医院的工作人员十分的“尊敬”,特别是医院的一些专家,他们会想方设法主动靠近,在医院周边遇到会主动帮着提东西,打起“感情牌”,混熟之后,他们去找医生加号或者帮忙看看片子,有的医生放松警惕,他们目的就达成了,同时,医院内部还有一些外包单位人员,这部分人员工资待遇相对较低,如保安、保洁人员等,“号贩子”利用金钱的诱惑,部分人员经不住诱惑,渐渐的被腐蚀,最后沦为医院的“内鬼”,与“号贩子”勾结,里应外合进行倒卖号源,有的“号贩子”甚至想尽一切办法,将自己的家人、亲戚、发小等安排到医院外包单位里面工作,目的不是上班,而是方便配合自己进行倒号[7]。
2.1.1 排队抢占窗口挂号 医院窗口排队挂号是最为传统的挂号方式,患者和家属在不了解挂号方式时,首选还是到医院窗口进行排队挂号,而有的紧俏专家号需要提前排队,甚至排通宵才能挂到号,早期的“号贩子”就是通过这种“替人排队”的方式挣钱,为了避免经常出现熟悉的面孔被医院发现,“号贩子”开始不断扩大队伍,雇佣一些医院周边居住的社会人员、麻将铺里面闲散的一些老年人,隔三差五轮流着来排队挂号,他们借口是帮自己亲戚朋友挂号,自称不收取任何的费用,“号贩子”利用人数优势抢占挂号前面的窗口位置,从而垄断紧俏的专家号[8]。
2.1.2 利用“时间差”熟练操作自助挂号机器 “号贩子”对医院内环境非常的熟悉,特别是医院自助挂号机的分布了如指掌,知道有的自助挂号机器反应速度快,他们通常在挂号开始时提前到反应速度快,排队人员少的自助挂号机前等候,一旦挂号室开始放号,他们在自助挂号机上迅速的找到对应科室对应的医生进行抢号,为了节约输入支付密码的时间,他们通常将银行卡密码或者微信支付密码设置为同样的数字,他们操作非常熟练,一分钟时间可以挂三至四个号,挂到号后他们则迅速离开医院。
2.2.1 倒卖“摊位”,不卖号 “号贩子”人员不直接参与倒卖号源,自己也不挂号,而是“倒卖位置”,他们提前到医院排队,抢占窗口前面的位置,在放号前半小时左右,排队挂号的人数就大大增加,已经超过号源数量,这时候排后面的患者按照正常情况是挂不到号的,“号贩子”人员将自己提前占领的靠前面的位置以200到500元不等价格卖给后面的患者。
2.2.2 更换设备,提升网速 随着医院挂号方式的转变,逐渐取消现场挂号,实行网络挂号和预约制挂号,“号贩子”挂号方式也在实时更新,他们从现场挂号转变成了网络抢号[9]。“号贩子”为了提升挂号速度,使用最新、性能最强的手机,同时开通目前网速最快的5G网络,他们操作娴熟,抢号速度惊人,患者将自己实名制注册的卡号、华医通账号、或者微信登录账号和密码告知“号贩子”,“号贩子”利用网速快优势帮其抢号,抢号成功后双方通过微信进行“交易”,“号贩子”手段更加的隐蔽,打击难度增大。
2.2.3 垄断预约挂号 随着医院挂号普及以及医院在预约平台上投放号源增加,“号贩子”的“工作模式”也在转变,从窗口排队挂号转变为通过自助机、网络和电话预约挂号,“号贩子”人员利用自己空闲时间多的优势,用一些自己亲属帮忙办理的就诊卡大肆的预约挂号,抢占预约挂号号源,患者预约时则显示预约平台已满,患者看病心急,不得不屈从号贩子的号。
2.2.4 购买恶意软件侵害医院挂号系统 在金钱的诱惑下,“号贩子”人员花钱购买恶意软件,在医院放号时刻侵害医院的挂号信息系统,导致患者在放号时刻网络异常无法挂号,患者误认为没有号源,等待挂号高峰期过后,“号贩子”再进行网络挂号[10]。
2.2.5 开发虚拟挂号APP软件 “号贩子”雇佣软件人员开发一些虚拟的挂号APP软件,开发的软件基本与医院的挂号软件类似,初次挂号人员难分辨真伪,“号贩子”将该软件放在百度等浏览器上,从而麻痹患者,患者误以为该APP软件是医院正常的挂号软件,将自己的所有信息如实的登记填写,“号贩子”从而收集到大量需求号源的患者,利用掌握到的患者信息,到医院挂号系统进行登录挂号,挂号成功后,通过该虚拟APP软件告知患者,同时将十几元的挂号费设置为300~500元不等,让其患者进行缴费,2019年曾出现的一款名叫“四川挂号”的软件。
3.1.1 扰乱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 医院是一个救死扶伤的地方,需要一个安静而又有序的环境,“号贩子”的存在严重的扰乱了正常的就医环境,号贩子之所以猖狂,是由于大多是有组织,有团体的,带有一定“黑社会”性质的,他们互相之间拉帮结派、以强欺弱,挂号插队,一人占领多个挂号位置等,甚至还威胁患者、医护人员,有时候还与患者发生肢体冲突,给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带来严重的干扰[11]。
3.1.2 损害医院声誉,黑化医生形象 在医院大门口及周边地铁出入口等常听到“号贩子”猖狂的叫卖“专家号”、他们肆无忌惮,理直气壮,有的甚至还制作了自己的挂号“名片”,强制发给前来看病就医的患者,给医院声誉带来了极坏的影响,有的“号贩子”谎称自己参与倒号后要与专家一起“分红”,导致患者误认为医院不作为、医生与“号贩子”内外勾结,黑化了医生在人民群众心中的良好形象,同时,医院常遭受到类似的投诉,影响医院的满意度[12]。
3.2.1 损害患者利益,加重患者看病负担 其实医院的挂号费并不高,一级专家号贵的也才100余元,来看病的患者基本都能够承受,但是“号贩子”倒卖专家号开价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大大增加了患者的就医成本,加重患者及家属的负担,让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同时,有的患者使用号贩子提供的非本人信息进行就诊,导致最后医疗报销时信息不符合,无法进行报销,需要患者全额支付医疗费用,产生一些不必要的医疗纠纷。
3.2.2 浪费医疗资源 “号贩子”得以生存的最根本原因在于供需不平衡,为了让患者挂号变得困难,号贩子人员通常提前抢占预约平台中可预约的号源,营造号源紧俏的假象,使原本不紧俏的号变得紧俏,号贩子抢占的号源中,能倒卖的只是其中一部分,另外的则会选择退号或者不来医院就诊,造成“号贩子占着号源不看病,患者一号难求”的现象,从而白白浪费掉一些号源,造成了医院资源一定程度的闲置浪费,扰乱医院正常的就诊安排。
4.1.1 宏观调控,完善分级诊疗制度 合理分配医疗资源,不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重视“基层诊疗”,国家在提供公共医疗服务时要更加注重医疗卫生资源分配的均衡,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政投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和“医联体”的建设,出台相关配套措施,缩小城乡医疗水平差距,特别是医学人才水平差距[13]。提高基层医院的服务质量,增大基层医院对人才的吸引力,合理分流医疗服务需求,切实解决大医院供需失衡难题,尽量避免小病占用大医院的医疗资源,努力实现“首诊在基层、疑难杂症进省城、康复回社区”的终极目标,通过“医联体”等途径引导高层级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流通起来,帮助基层医疗机构提升医疗技术,大型医院推动“专家团队”方式来解决供给不足问题,落实好转诊制度。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实行好远程会诊制度,提高专家诊疗效率。
4.1.2 严格落实实名制就诊机制 落实实名制预约挂号系统与公安系统公民身份证信息认定系统绑定,或直接将公民身份证信息注册为就诊卡,挂号时必须严格按照实名制要求,非实名制患者一律不给与就诊,针对挂号后又退号情况,退回的号源进入号池实行错峰放号,不定时放号,弥补预约挂号系统漏洞,防范“号贩子”抢号成功后立即退号再次进行挂号情况。
4.1.3 “号贩子”打击立入刑法 职能部门应该完善相关法律,现阶段对“号贩子”处罚仅仅停留在《治安管理处罚法》层面,应加大对“号贩子”的违法代价和风险成本,呼吁将“号贩子”同倒卖车票、船票等“票贩子”一样纳入我国《刑法》,按照刑法从严处理。
4.2.1 加强部门协作,齐力整治 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号贩子”的整治情况,协调好公安、卫健委、城管、医院、信息通讯、社区等相关职能部门,齐心协力,多措并举,共同整治“号贩子”乱象。公安、城管、社区可以组建网格联防队,加强对医院周边的巡查力度,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挡获,医院发现可疑人员,保卫部门第一时间控制移交公安机关,发现网络挂号频繁的可疑手机号码,联系信息通讯部门、网安等进一步核查、追踪,打好“组合拳”[14]。
4.3.1 实行实名制预约(人脸识别) 从根本上斩断号贩子通过预约平台恶意占用号源,医院必须严格对患者注册信息把关,不向随意编造的身份证信息提供预约号源,特别是在办理就诊卡或者虚拟电子就诊卡时要严格把关,防止“号贩子”人员利用患者的身份证帮助患者办理卡进行预约挂号,医院可以采取人脸识别系统,在办理健康卡的时候进行人脸识别,人脸与身份证照片比对成功后方可进行办卡预约挂号。
4.3.2 畅通普通号向专家号转诊渠道 理想的医疗医疗资源模式应该是金字塔形,基层医疗服务资源数量占优势,帮助患者解决常见问题,当基层医疗服务遇到不能解决的棘手问题,逐级的向上一级医疗机构转诊,从乡镇医院、县医院、市、州医院、省医院、中央直属医院等一级一级的转诊[15]。医院一般情况不对外挂专家号,病情复杂的患者由普通医生直接转诊到专家处理或者由下一级医院诊疗后转上一级医院,这样无论病情多严重的患者,只需要挂一个普通号或者下一级医院的号,就能解决医疗问题,不直接对外放专家号,那么“号贩子”也就再无生存空间,实现了将医疗资源按需导向给真正需要就诊的患者,通过优化转诊渠道,解决紧俏的“专家号”。
4.3.3 加强内部人员管理 加强医院内部人员的监督管理,重拳整治“灯下黑”,对医院的“专家号”号源去向进行监管,是否存在内部人员优先抢占了号源,医院纪委部门对内部参与倒号的人员制定严格的处罚机制,一旦参与倒号将受到最严厉的处罚,医院与各个科室部门负责人签订相关的责任书,各个科室部门加强对本部门人员的宣传教育,禁止触碰“倒号”、勾结“号贩子”等红线[16]。重点关注医院外包单位人员,如保洁、护工、保安、食堂等人员,该部分人员长期与医务人员接触,非常熟悉医院内部情况,其中部分人员不满足自己待遇,可能就会产生打“擦边球”的想法,利用自己熟悉医生的优势,找到医生打“感情牌”,直接或间接的参与“倒号”,对该部分人员要定期的“敲警钟”,发现有可疑的“苗头”要及时的调查处置,发现一个从严处理一个,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
4.3.4 把严“诊疗卡”绑定关口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为方便患者挂号就诊,挂号方式也在实时更新,现在许多医院都在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挂号。方便患者挂号的同时,“号贩子”也利用其中漏洞,绑定患者信息进网络抢号,抢号成功后继续绑定下一个患者的信息进行抢号,或者减除绑定后继续绑定下一位患者信息[17]。因此,医院应该限制一个微信绑定就诊卡的数量和解绑后再次绑定的时间间隔,避免“号贩子”利用微信解绑再次绑定来抢占号源。
4.3.5 复诊预约,解决后顾之忧 对复诊患者进行预约能够有效减少号贩子对加号环节的干扰,初诊结束后医生根据自己坐诊时间和患者病情实际情况,提前预约好下一次来复诊的时间,免除患者复诊挂号难的担忧,同时避免复诊患者挂不到复诊号,内心着急,给号贩子留下可乘之机。
4.3.6 健全信誉体系,严格实行“黑名单”制 为确保医疗资源不被浪费,杜绝抢占号源不来就诊情况,医院要进一步健全信誉体系,对挂了号或者预约号未按时到医院就诊,同时又没有提前取消的患者实行严格的“黑名单”制度,占用号源无故缺席就诊达2次的患者,拉入医院的“黑名单”,以后将无法在医院挂号网和预约挂号网进行挂号[18]。
4.4.1 积极主动抵制“号贩子” 中国当家篮球明星姚明在保护野生动物公益广告中一句经典的台词“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同样,在号贩子的整治过程中,不仅需要各个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同时更需要我们广大群众、患者的大力支持与配合,患者从自身做起,自觉抵制号贩子人员,挂号通过正常的渠道挂号,不从号贩子手中高价买号。同时,在医院挂号遇到号贩子时积极主动的向医院或者当地公安部门反映,大胆的举报,向医院提供线索,齐抓共管,共同来维护和谐稳定的就医环境。
我院高度重视“号贩子”整治情况,成立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安全的院领导担任副组长,各个部门负责人担任组员,将“号贩子”乱象整治纳入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工作中,对“号贩子”保持高压的打击态势。医院对内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扫黑除恶治乱》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不断创新优化挂号渠道;限制一个微信最多只能绑定3张就诊卡,微信解绑就诊卡后半年才能再次绑定;实行全面网络预约制挂号;不断提高“三防”建设的资金投入;拓宽举报渠道对外与华西坝派所、城管等部门协同成立“网格联防队”,加强对医院周边的巡逻力度,发现可疑人员及时的进行盘查。
将“号贩子”纳入扫黑除恶治乱工作期间,我院共摸排出“号贩子”可疑人员68人次,“医托”3人次,从“号贩子”手中收缴就诊607张,依法治安拘留“号贩子”人员12人次,开除不作为安保人员8人次,在高压的打击态势下,医院及周边秩序明显得到好转。
综上所述,由“号贩子”引发的看病难问题已经成为与民生福祉和社会公平正义紧密相关的重大事件,究其根源,实则是由我国医疗供需体制失衡,法律空缺等造成。因此,对“号贩子”的治理,既要加大医院相关部门的制度化管理力度,也要从医疗卫生供给侧改革入手,提升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效率,建立稳定有序的就医环境,从根本上解决广大患者“看病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