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海辉
(蚌埠市淮上区农业综合服务站,安徽蚌埠 233000)
自2018年8月起,非洲猪瘟在我国生猪养殖产业中不断扩散,疫情持续时间内大量生猪被感染,且数量不断上升,直接导致国内猪肉价格上涨。由于当前并没有针对非洲猪瘟的特效药,因此需以预防为主,了解其传播途径,并采用科学、合理的方式进行防控,以确保生猪养殖产业能够持续发展。
非洲猪瘟的病原体为非洲猪瘟病毒,在低温与室温环境中可以长时间生存,低温暗室内存在血液中的病毒可生存六年之久,在室温中则可生存数周,加热感染该病毒的血液到55℃时可生存30min,60℃时可生存10min,并被破坏。其主要传播途径为生物媒介、贸易往来和外地引种,而在我国的主要传播途径为人员与车辆。
当前,非洲猪瘟的主要传播媒介为通过生物直接接触的方式进行传播,以蜱虫作为生物媒介来传播非洲猪瘟病毒。当健康的生猪被携带病毒的蜱虫叮咬后便会携带该病毒,并在与其他生猪的反复接触中继续传播并扩散,由于非洲猪瘟病毒的携带者与宿主为蜱虫,因此很难做到完全根除,在防控中应以预防为主。
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与其他国家的贸易往来变得更加频繁,因此,生猪或其他禽畜在大数量、大范围转移时很有可能将携带非洲猪瘟病毒的生猪或蜱虫一同转移到我国境内,例如,若机场或港口的安检进行得不够彻底,则可能变成非洲猪瘟病毒向周围扩散的中心区域。因此,在进行贸易往来时,应加强安检工作,以确保我国境内的生猪或其他禽畜不受到外来病毒的危害。
在当前的生猪养殖产业中,若想扩大养殖规模,则需从外地进行引种,若在引种时没有进行全面的背景调查,则可能会将携带非洲猪瘟病毒的生猪引进养殖场内,导致养殖场内健康生猪受到感染,并在周围地区进行扩散。
无论是规模化大型生猪养殖场,或是小型生猪养殖散户,一旦发现与非洲猪瘟相关的病症,则应立即向当地动物防疫部门进行报告,从而将地区损失降到最小。因此,各地区动物防疫部门应建立科学、健全的疫情处理机制,方便养殖户进行上报,例如:使用互联网渠道,建立专门的上报平台,以获得第一手情报。
当动物防疫部门接到生猪养殖户的报告后,应立即派遣专业的防疫人员或兽医前往现场进行调查,若确认是非洲猪瘟,则应立即对该猪场进行隔离,以免疫情扩散。
而养殖户在日常进行养殖时,应确保养殖场内的干净卫生,并定期对场内生猪接种相关疫苗,若发生猪大量死亡的情况,则应立即送往生物实验室进行解剖,重点分析病猪的肾脏、淋巴结等组织器官是否发生病变,若确认为非洲猪瘟,则应立即进行预警,并启动紧急预案。
通常情况下,普通养殖户对于非洲猪瘟的临床症状与传播路径并不了解,因此,各地区的动物防疫部门应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将养殖户召集在一起进行学习与教育。考虑到养殖户个体文化水平参差不齐,因此,在培训时应采用多媒体形式,利用图片或视频的方式,让养殖户更加直观地了解非洲猪瘟的具体情况与相关知识,并具备初步判断疫病的能力。
要求强化养殖场的封闭性,减少与外来车辆或人员的接触,若必须进入养殖场内,则需对车辆或人员进行全方位的消毒工作,以确保其不会将外界的病毒带入养殖场内。对于引进的种猪或仔猪应进行一段时间的隔离观察,当确定没有任何症状后才可放入养殖场内与其他生猪进行混养。
养殖人员需配合各地区动物防疫部门人员,在发现疑似病例时不得瞒报或私自处理病猪,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头上,一旦发现瞒报,则严肃处理。
大多数养殖户对于非洲猪瘟的重视程度不足,即使进行了组织教育,也依然不重视疫病,因此,应加大力度,做好群众的科普与考核工作,丰富宣传与教育手段。
例如:在培训时引用真实案例,让养殖户通过真正的案例事件重新树立对待非洲猪瘟的态度。在各地区张贴海报与标语,或借助互联网平台,在微信公众号或朋友圈转发相关知识,拍摄非洲猪瘟科普小视频,潜移默化地改变养殖户的思想。除此之外,还应定期对养殖户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养殖条件相结合,以提升科普效果,目的在于提升养殖人员的防范思维。
对于大型的规模化生猪养殖场来说,应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防疫制度,以确保养殖场内的生猪不会受到外界疫病的影响。在养殖场外部建立围墙,采用全封闭式养殖。将生猪养殖区与人员生活区分离,并在进场与入场处设立隔离设施,分别进行饲养人员与饲料的进入和病猪、死猪排泄物的排出。
非洲猪瘟的破坏力强,传播途径难以切断,且没有特效药物,所以在防治时应以预防为主。因此,各地动物防疫部门应与养殖户共同努力,建立良好的疫情处理机制,加强防疫指导与科普工作,并定期进行考核,大型养殖场则应制定科学合理的防疫制度,以切断非洲猪瘟在国内的传播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