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敏洁
一、艺术类课程标准文本的组织形态有“合”有“分”
艺术类课程标准的文本组织形态在不同的国家有所不同,一种是“分”的形式,各门艺术课的标准文本独立组织;另一种是各门艺术课程统合编撰,整体呈现为一本课程标准,即是“合”的形态,但内容是“合”与“分”的结合。
有些国家艺术类课程标准文本以“分”的形态组织分科呈现,即艺术各学科文本彼此独立。例如,我国于2011年颁布的艺术类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包含《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2011年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11年版)》[1]三个文本;新加坡的藝术类课程标准也是以独立文本形态呈现的,包括舞蹈、戏剧、音乐、视觉艺术等[2];泰国的音乐课程标准细分到《泰乐标准》和《西乐标准》;日本的《学习指导要领》的艺术类课程标准也是如此,包括《学习指导要领·音乐科》《学习指导要领图画工作科·美术科》。这些国家的艺术类课程标准都是“分”的,各学科标准的文本分别以自身学科的独立形态出版。
有些国家艺术类课程标准的文本组织是以“合”的形态出版的,即所有艺术类课程统编为一本。例如,2014年美国修订颁布的《国家核心艺术标准》包含了五门艺术——舞蹈、媒体艺术、音乐、戏剧、视觉艺术[3];2012年,澳大利亚颁布的《澳大利亚课程:艺术(幼儿园至10年级)》也是在一套标准中包含了舞蹈、戏剧、媒体艺术、音乐、视觉艺术共五门课程[4](表1);2000年,新西兰颁布了《新西兰艺术课程》,同样也是在一套标准中包含了舞蹈、戏剧、音乐、视觉艺术共四门课程[5]。这些国家课程标准的呈现形态是整体为“合”,具体的文本有“合”有“分”、“合”“分”结合。
例如,在《澳大利亚课程:艺术(幼儿园至10年级)》的目录中,这套标准首先介绍了“合”的部分,包括艺术领域的目标、内容等;其次,采用“合”“分”结合的组织形态,阐述了艺术各学科的学习在艺术领域学习中的重要作用,通过不同的艺术类课程学习,实现艺术领域的综合育人;最后,是具体的“分”的部分,即各学科课程标准内容,比如,各学科的主题如何实施,艺术领域目标、学科总体目标和学段的目标等。
二、艺术类课程标准文本组织的“合”“分”形态的思考
艺术类课程标准的文本组织形式以及各科之间的关系,究竟如何处理?在研究这个问题之前,首先要对艺术课程进行界定。这里所说的艺术课程,特指艺术领域下的各门课程,是若干艺术学科类课程的统称。为什么“合”?为什么“分”?笔者认为,合有合的道理,分有分的原因,艺术类课程标准文本组织的“合”“分”关系值得探讨。从国际比较研究来看,艺术类课程在基础教育阶段呈现为一个总的领域,也许有利于在较大范围内培养学生的整体素养,实现综合育人。总体来看,这个设想具有积极的改革意义。
1.起源形态是“合”的根基
艺术类课程标准文本组织可以“合”,必然是因为艺术各学科之间存在一定的共通因素,这一点应该是整合编写的前提。艺术在诞生之初,本身就具备“合”的形态。追溯现代艺术领域下各学科的起源,从艺术人类学角度来看,也许人们难以再现“最早的艺术”[6],艺术各学科之间也很难分清绝对的先后,但就我们知晓的原始艺术至少可以看到装饰、绘画、雕塑、舞蹈、音乐等。以刻画在洞穴墙壁上的舞蹈人物为例,人们很难探究跳舞的时候是否有音乐,或者壁画和跳舞孰先孰后,很难探究某一艺术的“单独的”起源。
一个重要的启发是,当今艺术的各门学科,很难设想它们的起源是独立的,更难说清艺术学科之间的分明界限。今天看来,艺术的起源是艺术各“学科”“合”的根基,艺术各门学科经过相互交叉、相互影响,共同发展。
2.相近的表现方式是“合”的可能
艺术的起源是“合”的形态,各学科相近的表达方式则是艺术各学科“合”的主要内容。雕塑、建筑、壁画从固有形态和存在方式来看是更易保存的艺术形式。从原始社会时期的壁画中,可以直观地看出人们的生活状态、生活习惯、审美水平等;而对于原始乐舞,人们的认识停留在“只知其名,不知其音”,一切认知都来源于文字的描述,我们无法再度欣赏体验。但无论是什么样的艺术形式,无论何时产生,无论作者是谁,都能从中探究共同“合”的元素。
时空是一切事物存在的形式,把所有的艺术学科门类放在时空中,我们可以发现,它们之间存在一定的相近性质。例如,时间、空间的疏密关系是一切事物的存在特征,也是艺术各门课程存在的基本特征。音乐的节奏和结构蕴含疏密关系,是持续的;舞蹈的空间布局蕴含疏密关系,是持续的;戏剧剧情的设计蕴含疏密关系,同样是持续的。
再如,谈到线条,我们必须承认:所有的艺术学科门类都有“线条”的概念。这个概念是艺术各学科必不可少的学习内容。在音乐、戏剧、舞蹈等不同领域,我们可以用不同的称谓来表示这些线条——音乐的旋律、戏剧的剧情、舞蹈的队形。从艺术共同的表现形态来看,各门艺术学科有“合”的可能。它有可能重构艺术各学科的交叉和统合。
3.不同的性质和实践方式是“分”的客观要求
艺术各学科之间虽有“合”的道理,但这并不是将不同的艺术类课程的内容和学业质量混为一谈的理由。学习不同的艺术类课程,需要学习课程内容的性质是不同的。例如,音乐课程的活动在时间中展开,是有赖于听觉的活动;美术课程的活动则主要在空间中展开,属于视觉的活动。这些属性规定着不同的艺术类课程有着不同的内容表达和实施方式。也就是说,不同的艺术类课程的内容有截然不同的学习内容和方法。具体到音乐学科中,学生是用听觉感知音乐作品的情绪和情感、音乐的题材风格,演唱和演奏音乐作品、识读乐谱、即兴创编音乐作品。具体到美术学科,学生是用视觉欣赏美术作品,感受美术作品的风格和流派,勾勒线条、临摹美术作品等。再具体到戏剧学科,学生是用综合性的感官体验和欣赏不同的戏剧作品,参与角色的扮演,模仿或表演戏剧情节,创编剧本等。
显而易见,学生在特定的形式中,通过不同性质的感官实践学习不同艺术学科的知识内容,这些不同的实践活动在教学中具备独特的、不可替代的性质,否则,就谈不上教师的教、学生的学。不同的艺术课程的内容、实施、学业标准如果混为一谈,就会使课程标准变成不能实施的、空洞的艺术“概论”,不具备实践的指导作用。
由此可见,艺术类课程说到底就是不同的艺术的分门别类的教学与学习,它们各自的课程内容和学业标准的组织形态必然应当是分别的表述。这是各门艺术的性质使然,也是艺术课程的客观规律。
4.各学科学业质量及测评要求是检验学生获得的标尺
学生在完成课程的阶段学习之后,需要检测课程学习结果。学业质量及测评要求是衡量学生学业成就表现的关键,以此反映学生学习目标的完成程度。学生学业质量及测评一般以育人目标为依据,结合课程目标、课程内容、学业要求,对学生在课程中的表现进行描述和测评,是学生学习、教师教学、教材编写以及考试评价的重要依据。
艺术各学科可以陈述艺术领域内共同的整体育人目标,尤其是共同的艺术领域的核心素养——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文化理解等,将这些作为所有学生在各门艺术课程中最终养成的关键能力、必备品格和价值观点。同时,各门艺术课程也具备各有特色的、具体的课程目标。要实现这些目标,学生需要学习特定的内容,音乐、美术等,参与具体的艺术实践活动。如此看来,艺术领域的总体素养可以诉诸“合一”的、共同的形式,也必须体现在具体学科的学业质量及测评上。以音乐课程为例,要检测学生在音乐课堂上的获得,首先要检测学生是否参与音乐课程的学习活动,在多大程度上投入演唱、演奏、欣赏,他们在这些活动中的表现水平如何。这些表现与既定的学业质量标准之间的相符程度如何。也就是说,检测学生在课程学习之后,掌握的知识和获得的技能,以及学生的发展是否实现了既定的、期待中的目标。总之,不同艺术类课程的学业质量需要测评,测评需要具体的学科表达,因此,艺术各学科学业质量及其测评要求是检验学生获得的标尺,这一部分的标准文本形态是有“合”有“分“的。
综上所述,国家艺术课程标准文本编写采用“合”“分”协调的方式既是可能的又是必要的。“合”能在大的艺术领域范围内,挖掘艺术各学科之间共通的特征,学生通过学习不同的内容和方法,在不同的艺术中“看到”“听到”“感到”艺术的共性,乃至艺术与世界和生活的共通点。如此,艺术才可能从不同角度培养学生整体的核心素养,实现综合育人。“分”能把全面育人目标落实到不同的学科中,让育人目标落地更实、可操作性更强。“分”科编写的形式,不同学科特点不同,具有不同的实践活动形态,可以帮助学生获得确切的知识和技能,形成特定的能力和素养,否则,艺术素养、心灵教育就可能落空。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1年版)的通知[EB/OL]. (2011-12-28)[2020-10-12]. http://www.moe.gov.cn/srcsite/A26/s8001/201112/t20111228_167340.html.
[2] Ministry of Education Singapore. Music Teaching and Learning Syllabus Primary & Lower Secondary [EB/OL]. (2019-05-22)[2020-10-09]. https://www.moe.gov.sg/docs/default-source/document/education/syllabuses/arts-education/files/2015_Music_Teaching_and_Learning_Syllabus_(Primary_and_Lower_Secondary).pdf.
[3] National Core Arts Standards:A Conceptual Framework for Arts Learning. [DB/oL]. (2007-06) [2020-10-09]. http://www.nationalartsstandards.org.
[4] The Australian Curriculum,Learning areas:The Arts. Subjects: dance,Drama,Media Arts,Music,Visual Arts. Year levels: Foundation Year,Year1,Year2,Year3 Year4 Year5 Year6 Year7 Year8 Year9 Year10 Year10A,Options. [EB/OL]. (2016-11-03) [2020-10-09].https://www.australiancurriculum.edu.au/download?view=f10.
[5] New Zealand Ministry of Education. The Arts Curriculum in New Zealand [S].Wellington:New Zealand Learning Media,2000:2.
[6] 易中天.藝术人类学[M]. 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1:23.
(作者单位:中国音乐学院)
责任编辑:胡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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