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 桐,张继钢
近年来,电信诈骗高频多发且不断迭代更新,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仅2020年,全国因电信网络诈骗造成的财产损失就高达353.7亿元[1]。高校亦成为电信诈骗的高发区,湛江市某高校近几年的电信诈骗数据(见表一)显示,2019—2021年上半年,受骗学生数量逐年攀升,涉及高校学生的电信诈骗案件从诈骗手段到受害对象都有一定的特殊性:冒充购物客服退款类型的诈骗案件占比最高;诈骗分子善于抓住学生群体热衷网购但缺乏社会经验和风险防范意识差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设计圈套。数据显示,电信诈骗已成为高发案件,在一些大中城市,此类案件发案量在刑事案件中的占比甚至达到50%[1]。
表一 湛江市某高校2019—2021年上半年学生电信诈骗涉案情况
随着高科技的广泛运用,电信诈骗也通过智能技术对以往的诈骗案进行更新变种。例如朱某、艾某等人实施的诈骗案,从以“推荐优质股票”为名收取会员费、培训费进行诈骗转变为采取虚拟资金操控交易平台手段实施诈骗[2]。电信诈骗类型从单一到多样,诈骗手段从低端到高端,如果仍采用传统的侦查技术,将难以打击诈骗手段层出不穷的电信诈骗犯罪,而宣传方式也应与时俱进。落后的防范方式跟不上发展迅猛的电信诈骗,成为打击电信诈骗的一大痛点。
电信诈骗多为团伙作案,犯罪团伙将不同职业的人员聚集在一起,团队成员各司其职,利用自己的专业特长和优势,与其他成员分工协作。如陈某、姚某某等多人诈骗案就是在合法公司名义的掩护下组织上百人实施电信诈骗,团伙内有着和普通公司一样的层级管理和考核制度,案件规模和社会危害非常大[2]。诈骗团伙通过网络载体发布虚假广告,利用电话寻找客户,以上反映出部分网络平台对诈骗网站监管失责以及电信运营商对电话卡使用人的动态管理不到位。公安机关作为电信诈骗治理的第一道防线,作为劝阻工作的直接执行者,更应该主动汇集银行、电信运营商、互联网企业等多方力量,给予各主体一些电信诈骗防范指导建议,加强对相关行业的监管。
除此之外,探索电信诈骗及其关联犯罪等新型犯罪统一办案执法标准和提高办案效率也是治理工作重点,这更需要公检法密切合作,共同探讨办案经验,将检察建议运用到侦办工作中,促进法院在确保案件质量的情况下快审快判。面对电信诈骗专业化、集团化特征,公安、法院、检察院、银行、电信运营商、互联网公司、高校等有关部门和行业若不转变思想,不加快畅通协作渠道,将难以形成多方合力,电信诈骗也就难以根除。
国内电信诈骗法律现状的突出问题为缺乏针对性规定,《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及相关司法解释法律层级不高,而目前刑法体系针对电信诈骗犯罪的规定相对较少,尚未形成统一的惩处标准,存在罪刑不相适应的情况。由于电信诈骗具有犯罪成本低、获利高的特点,许多诈骗犯罪分子铤而走险,多次犯罪,不仅助长了不良风气,还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公安缉拿诈骗犯罪分子的难度。
伴随着信息社会的快速发展,诈骗方式从以往的“广撒网”转变为“私人定制”,不仅精准度有所提高,犯罪收益也大大增加。犯罪分子善于抓住受害者的特点,包括职业、家庭环境和经济状况等,为受害者量身定做诈骗话术,直击要害,更易获取受害者的信任。如徐某某案中的陈某某非法获取徐某某申请贫困生助学金信息后,冒充财政局工作人员进行诈骗,酿成惨剧[2]。这种形势下对劝阻工作也提出了更高要求,不仅技术反制系统要及时升级,还要降低拦截阻断失效率,探究线上和线下劝阻结合的最佳效果,以应对电信诈骗针对性强、精准度高的巨大挑战。
1.主体的多元化
相对于“统治”和“管理”,“治理”的参与主体更加广泛,方式更具柔性[3]。电信诈骗涉案链条长,具有集团化、分工细致和专业化等特点。以冒充“卖茶女”网络诈骗案件为例,“卖茶女”泛指在微信上以错加好友为名,打着卖茶叶的旗号进行诈骗的一类人或团伙,整个团伙由各行各业的人员组成,如模特、销售人员和技术人员。受骗者看似与一个人在聊天,实际上从添加好友、聊天到朋友圈包装,都由各类专业人员在辅助。一个人的背后有无数人在操控,因此治理电信诈骗需从传统的“一对多”转向“多对多”。
近期公安机关侦破的多个电信诈骗和跨境网络赌博犯罪案件中,高学历犯罪嫌疑人较多,如杭州卓意、圣奇系列网络犯罪案等,犯罪主体为大学生。高学历犯罪分子将是下一步打击治理、教育宣传工作的关键环节,建议教育部门在高校、专业人才培养上要纳入三观教育、法治教育[4]。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教育部发布的有关典型案例涉及一批在校学生涉两卡犯罪,其中提到检察机关与学校、教育部门共同对涉案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评估。高校逐渐成为电信诈骗的重灾区,不仅损害了学生的财产利益,还可能使学生误入歧途,因此将高校纳入电信诈骗治理主体势在必行。
2.主体间的分工合作
电信诈骗犯罪采用链条化运作方式,各环节分工明确,具有流程化的特点。在电信诈骗违法犯罪的整个过程中,涉及的利益主体有电信运营商、银行、互联网企业等,相关利益主体应依据科学分工、有序合作原则,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协助有关部门打击电信诈骗,实现环环有所防、节节有所攻,逐渐形成国家引领、法治底线牢固、群众自觉抵惑的多元共治总路径。
3.主体权责统一
向相关利益主体赋予适当的权力,既便利了各方自身职能优势的发挥,还能充分激发各方打击电信诈骗的潜能。与此同时,还要注意权责对等,各主体应以道德为约束、以法律为准绳、以监督为保障,合理运用权力,严格履行义务,确保职责到位,如落实实名制的同时也要注意保护好用户的个人信息。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结合理论与实际,真正实现多方联动治理电信诈骗。
1.加强政企合作,提升工作合力
首先,公安机关与互联网企业协同治理。应对新型违法犯罪,尤其是具有高智能特征的电信诈骗,必须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等现代化治理设施的硬件、软件建设,构建大数据辅助预防与控制犯罪整体机制。因此,需发挥各企业优势,助推数字政府建设,畅通企业参与数字法院、检察院、公安建设的通道,有关部门应从数据共享、科技赋能、监督立法等角度,赋予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等利益主体一定的权限,同时落实好权责统一,严厉追究用户信息泄露单位和运营商的法律责任。
其次,公安机关与银行、电信运营商协同治理。通信和资金流转是实施电信诈骗的重要环节,但有关部门存在运营漏洞,一定程度上放纵了电信诈骗的行为。因此,应建立健全警银合作机制,通过成立查控中心,设立快速查询、止付和拦截通道,实现公安立案与银行阻拦并举,减少中间信息交换的时间,尽量减少受害者的损失;各大电信运营商要充分利用运营商资源与技术优势,强化业务源头管控,加强对异常号码的实时监控,对通信诈骗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防范打击。银行、电信运营商应最大限度地与公安机关共享信息资源,落实实名开卡制,切实落实“断卡行动”,斩断电信诈骗案件之根。
2.充分利用大数据资源,强化公检法协作配合
首先,设立专门工作小组。设立电信诈骗案件指导组,强化对基层单位的业务指导,这对当前技术不成熟、治理经验不丰富、各部门尚未形成明确分工的状况,是一种有效的临时应急方式,可在短时间内集结大量资源解决问题,但长期而言最终还需要加快对专业反诈队伍的建设,提升相关部门反诈实践能力。
其次,建立反诈大数据平台。要健全全国联动体制机制,体制包括横向全链条治理、纵向联动治理,通过优化云端共联,实现公检法等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互联互通,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反诈大数据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大数据在防范治理电信诈骗方面的强大效能,提升公检法合作的深度和广度。
1.畅通信息传递通道,消除沟通障碍
首先,健全校园信息传递机制。传统的高校信息传递方式多为校级、院级、班级逐级传递,这种自上而下逐级传递的方式虽有信息过滤的好处,但易产生各主体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因此,要发挥学生党员带头反诈的示范作用,设置学生干部责任制,细化学生会等学生组织防诈宣传职能,由此搭建学校与学生直接沟通的桥梁。学生的意见可以直接反馈给学校,学校也能够更全面地了解学生的信息与需求。
其次,打造双向互动渠道。在学校官网增添防诈教育宣传板块,在学校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诈骗案例,不仅可以提高信息传递效率,还能减少信息的损耗,增强信息的有效性。同时,探索运用抖音、微博等新兴网络媒体,以娱乐短视频的方式加强与学生电信诈骗话题的网上互动,打破学校发送信息、学生忽视信息的僵局。
最后,建立家校联动沟通机制。大部分大学生就学期间的生活费来源主要依靠家庭,但由于距离等种种原因,易产生家长和学校获取学生信息存在盲区以及双方信息不同步的问题,因此家校联合也是高校防诈的重要一环。辅导员在强化对学生监督管理的同时,也要建立与学生家长的沟通渠道,以便更加及时、深入地了解和掌握学生近期动态,可以在第一时间发现学生的错误行为并及时止损,避免学生陷入诈骗的圈套。
2.学校要与学生密切合作并赋予学生一定权限
首先,给学生群体注入力量。高校电信诈骗不同于一般的电信诈骗,要有针对性地根据大学生群体特点制定更加有效的符合大学生特征的治理措施,要提高学生对学校电信诈骗防范工作的参与度,实现学校与学生对校园电信诈骗的共同治理。学校相关部门应加强与校内学生组织的合作,有效整合学生收集的内部信息与学校接收的外部信息,便于双方全面掌握学校电信诈骗情况。
其次,创建法律援助场所。创办法律援助协会、学生反诈小队等学生组织,设立电信诈骗专栏,加强反诈校内的宣传,并为受骗学生提供专业的咨询场所,展现学校帮助学生处理电信诈骗问题的职责与决心。
最后,丰富校园反诈活动。各高校要积极联合校内学生组织举办现场活动开展警示宣传教育,通过举办反诈知识竞赛、模拟法庭表演赛以及相关活动,加强学生了解电信诈骗的主观能动性。同时,通过拍摄就业教育宣传片,教育学生提高警惕,避免误入电信诈骗团伙企业,以防不良后果的发生。
3.建设高校专业队伍,校内多方紧密协作
首先,设立专门工作室。高校要设立治理电信诈骗的专门工作室,明确工作室的分工与协作,规定具体的章程与工作细则,与派出所民警、保卫处负责人、学生处负责人、辅导员等多主体多角度探寻更加有效的反诈机制,根据高校自身实际情况全方位构建学生受骗应对机制以及“派出所、反诈中心—专门工作室—学生反诈队伍”的防范电信诈骗多元共治体系,确保疏而不漏。
其次,制定长效反诈宣传机制。反诈骗是一项长期工作,在经过学校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后,学生已经有了一定的防诈意识和常识,部分学生自以为足以识破骗术,结果适得其反。这种现象也在警示学校,在制定宣传策略时要全面考虑,不能因为短暂的发案率下降就忽略宣传教育工作的持久执行,高校尤其要注意利用假期以及新生入学的特殊时期开展全校教职工大会、各学院学生大会和家长座谈会,加大宣传力度,实现多形式、多渠道宣传。
最后,建立统一的校园数据平台。在国家政务数据库建立的大背景下,各高校可依据自身内部结构以及现有技术条件,充分利用校园数据平台,有效整合各类资源,实现信息共享。破除学校内各部门之间的沟通障碍、增强配合度是关键一环,如学生处积极与互动平台合作,形成覆盖面更广的高校交流平台,多方面挖掘内部诈骗防治力量,共同打造“无诈校园”。
4.加强警校合作力度,强化校园反诈防控网络
为促进高校反诈的广泛化、专业化、持续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深入开展高校与当地派出所、反诈中心等单位系列校园法治宣传和思想教育活动。
首先,警校联合,针对治理。一方面,各单位持续、定期向学校分享电信诈骗典型案例,加强以案释法,并对诈骗的新特点新手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在案件可能高发的月份提前采取防范措施。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机关单位负责人担任法治副校长、专案民警开展高校讲座等途径,针对学生群体提出相应防范建议,凝聚校内外多方共治力量,构建浓厚的全校反诈氛围。
其次,警校共阻,惩教结合。高校承担着维护校园网络安全的责任,当学生利用校园网上网时,学校可以协助公安机关,利用反诈技术拦截疑似非法诈骗网站,阻止学生误入歧途或受骗。对于涉电信诈骗犯罪的在校学生,要坚持惩治与教育相结合,给予其悔过自新的机会,以达到司法效果与教育效果统一。
最后,警校共治,齐抓共管。要坚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学校可通过公安干警对接各学院的形式,进一步激发学校三观教育、法治教育以及治理电信诈骗工作的创新活力,提出针对性的教育建议和合理的管理机制改革举措。公安机关则结合各高校电信诈骗案件的案发情况,坚决打击校内外非法组织收购“两卡”的情况,维护校园安全,营造和谐校园。
电信诈骗危害不可小觑,对于以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为己任的高校,防治电信诈骗义不容辞。高校要发挥自身优势,多元共治、多策综合整治校园电信诈骗,遏制高校电信诈骗的案发率,推动高校电信诈骗治理朝着规范化、专业化、科学化方向发展,为建设“无诈校园”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