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区域金融非均衡发展问题研究

2021-03-23 03:36李京蓉
税务与经济 2021年1期
关键词:金融业金融区域

李京蓉

(吉林警察学院 经济管理系,吉林 长春 130117)

一、引 言

金融是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内在驱动力,对于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但结合我国各省区的实际发展情况来看,金融发展逐渐显现出地域化的新特征,其主要表现在各区域的时空步伐不一致、金融结构差异以及各区域内金融中心的辐射程度三方面上。即使在通信网络技术、智能制造高速发展的今天,“空间距离”对于金融发展的抑制有了一定程度的削弱作用,但是这种削弱未能完全推动我国各省级区域内形成体系化的金融聚集,反而加快了具备先天优势的省份内部金融机构的聚集。[1]因此,我国区域金融非均衡化形成的原因及其解决途径是值得深入研究的。

近几年全国各地都在积极推进关于调整区域金融非均衡化的政策,包括在天津重铸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南京江北新区新金融中心、将重庆作为着力点打通长江三角洲上游区域金融发展、构建大连为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河南中原基金岛的财富聚集与金融服务高地设立等,区域金融的非均衡性特点在现代金融的资源混合调配与改革创新中彰显出重要的影响作用。而早期针对金融发展的研究大多是围绕着市场机制进行具体研究,基于各区域内的调配效应为出发点研究金融业服务效率的文献较少,导致理论与实践未能完美契合。[2]但从金融服务于实体的经济效果来看,各区域间功能互补的整体金融生态环境在逐步完善,各区域内部的金融服务能力与基础建设都在层序分明地进行着,优势叠加的区域金融发展成效初步显著。[3]因此,在发现我国区域金融非均衡发展特点后,探讨已制定的政策措施是否具备可持续发展的特性也具有重要意义。

二、我国区域金融非均衡发展水平测度

1.我国金融业发展概况

我国已初步摆脱单一的以银行业为金融中心主体的组织体系,基本建立起以各类保险机构、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以及期货公司为重要主体的金融宏观框架。根据《2018年中国银行业服务报告》发布的数据,2018年我国银行业的离柜率高达88.86%,同比增加了4.36%,仅2018年上半年银行网点关闭就达四百多家,但随着银行业的转型实践,整体行业结构正逐渐精减,且成效卓著。在数字化功能升级中,我国银行网点以精炼为主要发展理念,呈现出智能化、轻型化的特征。其中,2018年全国范围内总共建设14.25万家自助银行,与前一年相比增加了28.86%的创新设备。总体上来看银行业自助半径在逐步延伸,服务渠道更为完善。此外,我国金融市场在不断探索中持续发展,保险机构、基金公司、期货公司等金融行业主体在2007~2017年期间持继增加,各类保险机构数在2017年达到222家。由此可见,我国已初步构建了多层次金融市场。2017年我国全社会融资规模高达194 445亿元,人民币贷款的融资走势与全社会的融资走势基本吻合。企业债券、委托贷款、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等融资在2016年均有小幅上升波动,但与此相反,外币贷款融资有明显的下降波动。而信托贷款在2015年到达一个下降的极点后,就开始有了明显的向上增幅,2017年其总量甚至超过其余非人民币种类。综合整个融资规模占比来看,随着我国显著提高金融业的开放度和市场化程度,非银行业金融机构逐步发展,各类金融工具种类不断增加、实体企业融资方式增多。

2.我国区域金融发展水平差异测度

我国区域金融发展非均衡性最直接的表现是各省级区域中金融资源总量的差异化,金融资源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向东部地区集聚,区域金融的非均衡性发展现象突出。而从社会属性的表现来看,金融资源也是自然资源与社会资源配置过程中的关键推动力。[4]为了进一步量化我国省级区域间(港澳台地区除外)的金融发展差异,本文采用区位熵指标来衡量区域金融的非均衡水平。选用国家统计局2007~2017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中的金融业增加值和国内生产总值来计算我国金融业区位熵,计算公式如下:

(1)

(1)式中,Ej表示j地区金融业的增加值,Xj表示j地区的生产总值,E表示全国金融业的增加值,X表示全国生产总值。

区位熵的临界数值判定标准为1,等于标准值1则表示该省金融业所占全国比重与全国平均水平相同;若大于临界值1,则表示该省金融业所占比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若小于临界值1,则表示该省金融业占比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总的来说,一个地区的区位熵值越大,说明该地区金融业的集聚水平越高,而从宏观层面来分析,即我国区域金融发展的非均衡性越强。从2017年各个省级地区的金融业区位熵来看(如表1所示),上海、北京位居全国前两位,区位熵分别为2.18、2.09。湖南、吉林居全国末两位,其区位熵均为0.60。而居于首位的上海市其金融业区位熵是居于末位吉林省金融业区位熵的3.63倍,由此可见,我国省级区域金融集聚水平具有较大的非均衡性。

表1 2007~2017年省级区域金融业区位熵

从我国2007~2017年金融业区位熵的整体变化趋势来看(如表2所示),金融业区位熵呈上升趋势的有青海、西藏、甘肃、海南、四川、辽宁、山西、黑龙江、上海、内蒙古、湖北、天津、江西、河南、江苏、云南、广西、广东、山东、福建、安徽等二十一个省份,在近十年内由于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都有明显的上升趋势。另外,从趋势差值来看,福建、山东以及新疆地区其金融业区位熵的增长幅度不大。就内蒙古而言,其数值在2016、2017年出现了连续两年的大比率上升。而从差值来看,北京、浙江、重庆、贵州的区位熵下降幅度较大。综上可见,近十年随着国家对于区域金融改革力度的加大,区域金融非均衡性不断缩小,但由于各方面政策落实不到位等原因导致其非均衡现象仍然存在。

表2 2007~2017各省级区域区位熵趋势差值及走向

三、我国区域金融非均衡发展的影响因素

1.金融制度因素

制度的变迁是区域金融发展过程中的深层次影响因素,在区域金融非均衡性发展过程中起着决定性作用。我国经过40多年的改革开放,区域经济实现了均衡向非均衡的战略性改变,并且近些年的经济建设指导由力求均衡向各省区发挥其主要比较优势转变后,便打开了经济改革的突破口,从国民经济总体指标上来看,取得了巨大的发展成就。从宏观层面看,制度的变迁对金融发展的作用机理初显成效。[5]近几年来,我国对于金融制度的改革探索催化了金融市场升级建设的局面,逐渐学以致用地利用多样化的金融制度,如做市商制度等来完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整体布局,并且运用多重债券、基金、期货、股票、期权等市场机制来促进对实体企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实现了以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为发展立足点,同时为了加强多向市场的交易行为规范,成立了多样化监管部门实行驻点逐市监察。然而,从省际角度来看,区域差异是我国现实国情的一部分,我国在金融改革路径上采取差别定位、各有侧重,突出区域特征为首位的发展特点,并且逐步基于制度的特色性执行及试点先行先试效应,使得区域金融形成了非均衡性区域发展的局面。在金融制度的改革过程中,突出特点是地方和基层的积极性高,由于众多地方政府都希望自己能成为全国的改革试点,因此引发了区域间激烈的“金融竞赛”。[6]再加上我国在制度落实方面大多采用由点到面的系统推广与普及,例如“四川成都统筹城乡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住房抵押贷款的先行先试”和“浙江温州开创了我国地方金融立法的先河”等,导致我国在全局性金融框架建立过程中容易产生破坏顶层设计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的外溢效应,进而产生了区域间极大的差异化。除此之外,基于现实情况的全面考察,在我国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金融制度也从国家层面的行政控制下均衡发展不断向非均衡市场化转化。因此,我国金融体制中的信贷管理体制、银行业的组织体系、投融资市场体制、金融相关的国家调控政策等的不断深化改革实践,都对我国区域金融发展的非均衡性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2.市场化程度因素

四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之路,不仅让世界感受到了中国模式的强大力量,而且在这历史性的机遇时刻各省都紧跟时代的发展,在各自区域内大力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建设,特别是位于我国东部沿海的省区凭借其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无论是金融业水平或是市场化开放的进程都处于全国领先地位。从政策上来分析,我国在实施开放战略时,主要是以国家政府机构放权让利为条件,以特区-沿海城市-沿海区域-内陆地区-边境地区为梯度转移方向,使得一些省份在开放进程中获得了超前的制度便利和政策优惠,并且基于这些省份、区域、经济带为改革试点层层深入,在财政收入、税收制度、投资吸引、信贷体系等一系列政策上给予了一定程度的倾斜,在金融发展中给予该省区相当的自主权。[7]从特殊到一般,政策优惠与政策效果逐渐引致地区间金融发展的差距增大。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过程中,金融发展存在一个重要的现实背景,即省级区域间经济走势分化,前期政策积累的问题逐步显现,区域金融发展环境随着各区域间市场化程度的不同而产生了区域金融非均衡性发展的现象。

3.法律环境因素

法律作为制度的典型形式,在区域的空间层面里也是导致区域金融非均衡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地方金融发展存在较大差异,但基于改革道路的角度,一直坚持市场化与法治化的核心方向没有改变,我国金融法治化在正确的基本经验下成就初显。包括近几年才重新更新与设立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法》《基金法》《保险法》《期货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私募股权筹融资管理办法》等形成了以金融市场内部各项参与者为主体的金融法律体系,由保监会、银监会、证监会等进行审慎监管的金融监管机构,基本构筑了适应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监管全局框架。然而,鉴于我国各省区在法律环境维系上存在较大差异,再加上金融市场的开放程度参差不齐,因此,各省际单位区域内的法治效率与法制水平也大相径庭。例如,就北京市而言,其成立的金融工作局与相关发改委在立法权限与经验上更为广泛及丰富。在科技金融领域,北京市做出了表率作用,发布了《北京市“十三五”时期金融业发展规划》,从法律法规层面来推动建立健全的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而支持对区域内金融产业的研究与技术创新,以此来推动金融业在更为规范的法律环境下可持续发展。[8]另外,在区域金融非均衡性发展进程中,上海作为具有金融国际化水平的城市,在2002年创立了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其立足于金融和法律的综合视角,倡导法治的金融市场,致力于为金融市场发展提供有效率的解决方案,以此来推动社会进步。与此相反的是,西藏、新疆等省区由于金融发展水平的局限性,其法治化程度尚未发展成熟,而这也进一步反向影响了其区域内金融发展的规范性和稳定性。由此可见,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的转轨阶段,国内各省地方政府之间由于中央政府在权利与制度供给等方面的诉求过程中存在多方博弈与资源抢占的现象,导致各省区的对内保护主义盛行,不仅使得其对外开放程度产生地区差异性,还导致各自金融法律体系完备程度不均,进而使得各省份之间的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呈现非均衡性。

4.资本积累因素

从古典经济学理论的视角来看,经济增长过程主要包含要素投入增加与效率提高两个方面,而在各区域金融发展过程中,各省份资本积累的增加将是其金融资源配置的主要驱动力。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深化推进,区域内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非金融机构的投资者以及国外投资机构或投资商是引起资本流动的主体。[9]我国各省份区域间的资本要素流动撇除国家对地方政府财政分配等政策性的被动制约,还受到市场对其本质性的主动引导。与此同时,由于我国各省份财政体制、银行政策、市场条件、外资优惠程度等的非均衡发展,使得各区域间的资本流动显现出相对复杂的格局。

20世纪90年代初期,基于国家政府投资和所给予吸引外资的优惠政策向试点省份、东部沿海省份侧重,从实际发展情况以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来看,北京、江苏、河北、浙江、广东、山东等省份的投资率始终高于中西部省区。虽然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施行了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等经济转型战略,使得相关受益省份与优先发展地区的投资差距出现了缩小的趋势,但是政策倾斜的基本格局长期积淀,使得沿海省份金融业的全社会固定投资份额仍然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海南、西藏、新疆、宁夏、山西等省份近十年内其金融业的固定投资额都处于全国的末端。[10]总体来看,我国各省份的资本积累存在极大的非均衡问题,而资本积累是区域金融发展过程中的关键动力和约束条件,因此,资本投入的增加会是区域金融发展水平的重要参考因素。

四、促进我国区域金融均衡发展的对策建议

1.推动我国金融系统多层次发展

我国近两年在进行区域金融改革时的首要逻辑是立足于各试点地区的实际发展,坚持以问题导向为首要助推力,依托各地域比较优势为主动力,以改革为主要突破口,使得试点地区能够在相关的重点领域与整体改革的关键环节首先取得突破,进而推动我国整体金融改革的主进程。国内的区域金融合作主要有泛珠三角地区、内地与香港之间、长三角地区、环渤海地区。从当前政策实施与市场开放程度来看,我国各省的对外开放程度都在逐步提升,且相关城市的对外开放程度已经达到了趋向成熟的地步。现在的核心问题是各省级单位如何在利用好自己内部金融资源的基础上切入到地区合作中,甚至是切入到国际间的分工合作中。区域间一体化已然是这个时代的大势所趋,而省级单位作为推动我国地区经济与金融发展的重要力量,更应该善于去发现与发挥城市群的核心功能与辐射力,以此不仅可以实现区域内地区之间的金融协调合作,还能实现国内跨区域的金融联动效应。区域间金融合作是一个动态改善的过程,其需要国家极大限度地在坚持效率原则的基础上来改善区域间由于前期政策偏向导致的受惠不均问题。金融系统在合作与竞争机制中演化出来的多层次发展,可推动各区域间金融体制的进一步完善,进而描绘出各区域间多元化协同的蓝图。目前来看,我国的区域金融合作仍缺乏宏观政策层面的统筹规划,金融合作的政策支持尚未能充分发挥出地域性的协调作用。因此,我国应在制度上解决金融资源互补的问题,从“摸着石头过河”到立足国情契合顶层设计加强区域合作的理念,加强整个空间范围内对于金融资源以及制度导向的系统性操作,促使我国各省份在制度因素下进一步完善金融系统的层次性。

2.推动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

金融生态环境是在宏观层面上建设金融以及与金融有特定互动关系如交易市场或自然因素等为总和的联合环境,而进行金融多元化的实践是开发性金融的重要运用,其可在服务于国家整体战略规划的情况下,坚持区域内市场化运作,确保省际各取所需,实现真正的对症下药式特色发展。例如,浙江进行的小微金融服务改革,广西、四川、黑龙江进行的农村金融改革,河南、青海、陕西实施的普惠金融改革,广东、贵州、江西、新疆进行的区域金融改革,武汉城市圈科技金融改革等,这些政策措施就是最好的多元化发展体现。因此,我国应坚持推动这种具有地域特色的金融改革创新,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构筑具备多样化体系的金融生态环境。应在短时间内有效利用不同区域内的金融组织,进而产生“集成创新”的集成效应。加强金融市场对于主体选择的自由化,可使得各区域立足特色优势,进行大胆探索及形式创新,实现更为贴合市场规则的资源配置,改善省级区域内部的金融生态环境,推动金融市场的良性发展。

3.优化整体金融市场结构

在各省级区域内建设自己的资本市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这是缩小省际间金融发展差距的实际需要,我国目前各省份大多是依靠国家财政支出以及外资引进两种方式形成区域内外在因素的资本积累。资本市场是区域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政策工具的一个承载体,它既是区域金融战略的核心,也是区域内金融治理的关键。资本市场作为各种利益的交结点,具有较强的全局性、渗透性和政策性。因此,为了减少资本市场在资源配置上的政策性倾斜,各省区应建设可供本区域内产业所利用的资本市场,进而改变金融资源向发达省份聚集引起的区域金融发展差距扩大问题。其次,资金支持是区域金融发展过程中的客观要求。资本支持作为区域金融的核心动力,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区域内各项资源分配、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结构升级、经济增长等的实施进程与实际成效。

各省区可借鉴长三角区域内的金融发展经验,探索区域内资本市场的初步建立。上海作为区域核心发展城市,借助其金融机构的总部聚集优势,探索出了特有的金融资本与产业结构融合的模式,以成立跨地区的联合产业投资基金为主要方式,逐渐通过项目为直接导向促进资本资源在区域内实现自由流动,建立起区域内可供工业化、城镇化一定限度内自由使用的资本市场。同时,上海还大力拓宽资产证券化的整体融资市场渠道,搭建起区域之间的产权证券化交易所,推动区域内金融市场的基础设施建设的功能整合。各省级区域内资本市场的建立,实际上也能为区域内无法获得融资的中小企业扩宽了资金来源渠道,中小企业作为省级单位的重要经济发展主体,在获得发展的资金活力后将会深化改善区域内的金融结构失衡状况,分散金融结构非均衡发展所存在的潜在风险,在优化整体金融市场结构的基础上维护区域金融的稳定发展。

4.促进信息化资本流动

从时代发展的特征来看,大力推动移动金融的发展将会是解决我国金融资源在地理空间上非均衡发展的有效方法。智能化的发展在国家金融结构转型过程中不仅拉动着工业化、城市化以及农村现代化的同步发展,而且金融科技对于传统的金融服务而言可以起到创新优化的效应,可以加快我国金融信息化的建设,与全球货币电子化、全球金融市场服务移动化、全球金融数据系统化的大趋势相互吻合。从本质上来看,移动互联在金融业的普及为金融用户提供了另一种实用性强且价廉的金融服务渠道。移动金融作为“互联网+金融”的有效结合,是我国在“互联网+”战略上的一个重要实践,目前来说,移动互联网可以称为是最具有发展前景的一个产业,通过积极发展移动金融,将会有助于我国在推动实现区域金融机构提高管理模式、运营模式、机构模式等创新中,打破地区金融资源非均衡性的限制,从而有效降低金融服务成本、缓解因信息不对称而引发的逆向选择问题,促进各省区的企业发展,获得及时的金融支持,进而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

猜你喜欢
金融业金融区域
何方平:我与金融相伴25年
君唯康的金融梦
金融业的发展与经济进步的关系
第三方支付平台对我国金融业的促进作用
PYRAMID PAINS
分区域
P2P金融解读
基于严重区域的多PCC点暂降频次估计
金融业
金融扶贫实践与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