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突发安全事件中的“信息疫情”风险和防治策略

2021-03-21 16:44梅鹏超苏坤胡忆琦
关键词:新冠肺炎疫情

梅鹏超 苏坤 胡忆琦

摘 要: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使“信息疫情”问题再次引起全世界的关注。“信息疫情”问题的出现和蔓延,不仅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诸多负面影响,也给我国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信息治理能力和危机应对能力提出了全新挑战:一是导致有害信息“病毒式传播”,放大社会恐慌情绪;二是反智主义甚嚣尘上,挤占公众理性对话空间;三是侵蚀社会信任基础,加剧信任赤字风险;四是媒介体系变革诱发“熵增”风险,信息传播呈现失范状态。为此,要从信息发布、应急处置、舆论引导、媒介素养培育等方面着手,加快构建“四位一体”的“信息疫情”防治体系,在有效提升“信息疫情”防治的响应速度和效果的同时,不断增强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信息治理能力,持续推进信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关键词:新冠肺炎疫情;信息疫情;风险和治理;信息治理现代化

中图分类号:G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268(2021)06-0138-10

一、研究缘起:问题提出和概念辨析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其严重程度,用党中央的表述,这是一场“人民战争”,是一场“战役”。而随着海外新冠肺炎疫情的持续扩散蔓延,新冠肺炎疫情也构成了全球性大流行的威胁,给世界各国的经济社会稳定和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带来了巨大挑战,成为2020年以来一只最大的“黑天鹅”。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疫情中,大量未经证实、真假难辨、耸人听闻的疫情信息在网上传播,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巨大干扰。世界卫生组织将这一问题定义为“信息疫情”(infodemic),并呼吁加强对随疫情而不断蔓延的“信息疫情”的防治和管理。

“infodemic”是“information”和“epidemic”的組合词。关于“信息疫情”的概念,戴维·罗特科普夫最早于2003年SARS爆发期间针对全球性谣言蔓延的情况而提出。罗特科普夫认为,“信息疫情”是一些事实加上恐惧、猜测和谣言,被现代信息技术在世界范围内迅速放大和传递,以与根本事实不匹配的方式影响了国家和国际经济、政治乃至安全的现象。2020年2月2日,世卫组织在一份针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报告中表示:“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和响应伴随着一场大规模的‘信息疫情’,过多的信息(有些真实有些则不是)使得人们在需要帮助时难以及时找到可靠的资源和正确的指引。”[1]“世界各地都面临着‘信息疫情’的困扰,过多的信息使人们难以从虚假和误导性的信息中辨别出真实可靠的信息。”[2]出于对“信息疫情”的担忧,世卫组织总干事谭德塞博士在2020年2月15日的慕尼黑安全会议上警告称:“我们对谣言和错误信息给疫情响应带来的干扰深感担忧。”“我们不仅仅是在和疫情本身作斗争,而且还在和‘信息疫情’作斗争。假新闻比病毒传播的还要更快、更容易,它和病毒同样危险。”[3]

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使“信息疫情”问题再次引起全世界的关注,国内外一些专家学者就“信息疫情”问题展开讨论研究。张涛甫认为,“信息疫情”是指在关于疫情的海量信息中,有些信息是真实的,有些则非常离谱,人们难辨真假,因此而产生一系列心理和行为反应[4]。易艳刚等从传播学的角度分析认为,社交媒体在此次疫情信息的传播中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公众有信息需求,而权威信息发布不及时,导致自媒体、社交软件上充斥着各种谣言[5]。西尔维·布莱恩德认为,每次疫情的暴发都会伴随出现某种信息海啸,在海量的信息中,充斥着错误信息、谣言、假新闻、阴谋论等,但现在的社交媒体将这一现象放大了。张建中认为,各种错误信息、虚假信息、阴谋论在网络中的广泛传播,也影响了世界各国有效地抗击疫情[6]。大西洋理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弗雷德里克·肯佩直言:“有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信息,包括虚假信息和错误信息的传播速度大大超过了病毒本身。”大西洋理事会数字法证研究实验室(DFRLab)董事兼常务编辑Graham Brookie进一步解释:“错误信息是在缺乏相应知识或意图的情况下传播的谎言或误导性信息,而虚假信息则是带有目的性地传播这些信息。”“在世界各地的社交媒体平台上,我们同时看到了很多。”[7]

笔者通过对世卫组织和部分专家关于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中“信息疫情”问题的相关论述的梳理,发现有几个关键词与“信息疫情”密切相关,即“过多的信息(over-abundance of information)”“有些真实有些不真实(some accurate and some not)”“虚假信息(disinformation)”“错误信息(misinformation)”“假新闻(fake news)”“错的(flase)”“令人误解的(misleading)”等。这些关键词基本阐释了“信息疫情”的特征,也为我们正确理解其内涵提供了关键信息。首先,“过多的信息”表明了网上有关疫情信息的规模量,它是“信息疫情”之所以成为一个社会问题的重要原因;其次,在网上传播的疫情信息中,有很多不是真实、正确的,里面掺杂着大量虚假信息、错误信息、假新闻和误导性信息,并且这些信息以很快的速度进行着传播;最后,“信息疫情”造成了负面的社会后果和影响。

“信息疫情”问题的出现和蔓延,不仅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诸多的负面影响,也对我国在重大突发安全事件中的信息治理能力和危机应对能力提出了全新挑战。因此,加强“信息疫情”的研究,对于我们进一步认识、了解“信息疫情”,提升“信息疫情”防治的响应速度和效果,有效规避相关风险,增强重大突发安全事件中的信息治理能力,并持续推进信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且长远的现实意义[8]。

二、潜在威胁: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信息疫情”风险

“信息疫情”造成了一种高度不确定的网络舆论环境,风险也随之而来。具体来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害信息“病毒式传播”,放大社会恐慌情绪

“信息疫情”既是结果也是过程。作为结果,“信息疫情”是网络空间中有关疫情的各种错误信息、虚假信息、谣言等,我们不妨统称为“疫情有害信息”的集合体;而作为一种过程,“信息疫情”的蔓延又将不断创造出更多的疫情有害信息。梳理发现,此次疫情中的有害信息可分为几个类别:一是伪科学类,如“新冠病毒可通过蚊虫叮咬传播”“用漂白剂漱口可以预防新冠病毒”“抗生素能有效预防和治疗新冠病毒”等。二是阴谋论类,如“新冠病毒系人为制造从实验室泄漏”等。三是煽动地域歧视和对立类,如“武汉人逃离”“武汉人恶意散播病毒”等。四是诈骗类,如疫情发生后,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民众、企业急于购置口罩等医疗防护用品的心理,在社交平台或网站发布虚假信息,骗取钱财,给人民群众带来损失[8]。这些有害信息大多与病毒发源地、传播途径、有效药等有关,使民众对疫情发展情势、严重程度、预防手段等客观情况产生误判,陷入恐慌情緒,一些错误的预防手段一旦被当真,将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安全。如伊朗卫生部就曾通报,数十人因听信网上流传的饮酒可以预防新冠肺炎的谣言,购买假酒后大量饮入导致中毒身亡。此外,随着疫情的蔓延,一些刻意“带节奏”“搅浑水”的政治谣言也开始潜滋暗长,借机激化政府与民众间的矛盾。

中国青年报社的一项调查显示,此次疫情中66.2%的受访者坦言自己中过谣言的招,73.5%的受访者认为谣言会扰乱社会秩序,68.4%的受访者认为它会传播负面情绪,63.7%的受访者认为它会加剧社会恐慌[9]。疫情有害信息泛滥传播,主要是利用了人们对病毒的未知心理和恐惧心理。实际上,此次疫情中不少谣言在2003年的“非典”疫情时期就出现过,有些甚至原封不动,如“封城类”“政府飞机喷洒消毒剂类”“熏醋、喝板蓝根、放鞭炮类”等谣言,而疯狂抢购物资的场景也开始重演。谣言等虚假信息像病毒一样传播,罪魁祸首在于我们人类的本能,当一场灾难席卷全世界时,我们迫切需要一种安全感。此外,疫情有害信息的传播手法变得更加多样。分析发现,疫情中不少谣言都配有图片,还有一些谣言以小视频的形式出现,通过字幕误导民众。有些谣言甚至借助机器操纵图像视频和音频内容,更改人脸的“深度伪造”技术,可生成众多虚假视频和音频新闻,使民众无法辨别信息真伪[10]。

(二)反智主义甚嚣尘上,挤占公众理性对话空间

当社会公众对某一个有影响力的事件持续表达关注并进行讨论时,就会形成公共舆论。但公共舆论并不是对现实“照镜子”般的全息投影或者完全真实的再现,而是经过了公共讨论生产者、传播者、编辑者与传播平台共同加工之后的“信息”。正如美国学者李普曼所认为,公共舆论提供给外部世界的往往是一个“拟态环境”(pseudo-environment),是由媒介经过选择加工的“符号化现实”[11]。网上出现大量真假难辨的信息,催生了一种新的疫情内容语境,并由此使人们处于一种情绪化的“客观性幻觉”中,进而直接或间接地带来了两方面消极结果:一方面,社交媒体中的信息冗杂庞大,网络信息空间的“长尾效应”使得信息供应市场出现不均衡,信息供应的偏颇,使得错误信息的供应大量出现,挤占正确信息的传播空间。这就造成了公众接受信息的碎片化,人们难以构建系统的认知体系,面对信息时便会缺乏准确的鉴别能力。由于信息过于繁多和冗杂,信息选择的成本过高,受众只能依赖他人的影响,依靠自己群体内部的“共识”来选择。另一方面,“信息疫情”在社会上营造出了强大的舆论氛围,以情感、立场和态度为特点的主观性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人们的价值判断。一些人利用受众处理信息直观化和便捷化的惰性心理,博眼球、蹭热点,枉顾事实真相,运用相对性和煽动性的表达方式,令受众深信不疑,反智主义甚嚣尘上。

伴随“信息疫情”而来的大量真假难辨、危言耸听的言论,不断挤占理性对话空间,导致了群体间的认知偏见与螺旋式误解。正如尼采用“没有事实,只有阐释”来描述后现代主义,“信息疫情”构建的“拟态环境”或“符号化现实”中,主观随意性的泛滥和客观性的隐退,同样容易使网络群体走向失序状态。从政府层面来讲,决策者易错将网络舆论当成真正的社会舆论,影响其对网络舆情的判断和民众需求的把握。从社会层面来讲,群体极化会逐渐从网络向现实生活蔓延,“回音室效应”会不断消解社会认同,激起公众的非理性情感,严重扰乱社会正常秩序,同时也将滋生大量的失范现象[12]。

(三)侵蚀社会信任基础,加剧信任赤字风险

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公信力是指使公众信任的力量。公信力是在长期的实践中积累形成的、赢得社会和广大受众普遍信任的能力。它与制度资源、权力资源和经济资源一样,也是一种重要的无形资源。公信力的逻辑起点,是公众信任的获取程度。而信任是人与人之间、个体与社会、公众与国家之间交流合作的基础,也是维护社会秩序,推进社会有效治理的重要基础。缺乏信任会滋生猜疑,从而导致信任危机[13]。就此次疫情来说,“信息疫情”的扩散蔓延给社会信任体系的冲击,已经扩散到政府、媒体和社会多个维度。

政府层面,公信力是民众在与政府长期的互动中逐渐形成的、对政府的一种期待和信任,是衡量民众与政府关系的重要指标。公众对政府的信任感,反映了公众对于政府及其行为符合其规范预期而表现出的满意、认可、支持、信赖等积极心理倾向[14]。此次疫情防控中暴露出来的一些地方政府的消极作为,以及现行应对公共危机事件体制机制的不足等问题,经由全媒体迅速传播,在特定的情形和时间节点被无限放大,最终形成“负能量”的网络舆情,给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带来冲击[15]。如疫情初期,湖北政府和疾控中心再三强调“不会人传人”,某专家公开声称“儿童不易感染”,李文亮医生等8位“吹哨人”被不当处置等,都对政府形象和公信力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媒体层面,同样出现了部分媒体轻率表态、夸大其词等现象导致的虚假权威问题。如2020年1月底,“中国网直播”所剪辑的带有“宠物也会感染新型肺炎”标题的视频在多个媒体平台流传,后被证实为断章取义和过分解读李兰娟院士的表达。2020年2月1日晚,某卫视《抗疫情特别报道》播出题为“国务院:暂停武汉红十字会的工作”的新闻,其实该片段是由两条消息拼接而成。这些都造成了误导舆论、迷惑公众的负面结果。

社会层面,网络上大量存在的欺诈信息、误导性信息、不实言论、语言歧视和偏见等,以及由线上向线下蔓延的偏见性行为,也使人与人、地域与地域之间的信任关系产生裂痕。如疫情初期,各界普遍都在探讨病毒的来源,其中传播较为广泛的信息中不乏指控武汉人吃野味导致病毒传播。而在全国各地大力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的过程中,针对湖北返工人员的歧视现象同样开始出现。据新华网、《半月谈》等权威媒体报道反映,个别地方和企业“一刀切”限制湖北籍员工返岗;有的企业甚至规定不录用身份证“42”开头的员工,还出现居住在湖北之外的湖北籍员工返岗被无故解雇的情况[16]。这些负面信息和做法不仅严重伤害了湖北人民的感情,还使彼此之间的社会信任产生了巨大裂缝,加剧了群体冲突的风险。而在境外疫情暴发后,网上出现有关“非洲人在广州遭受歧视”等不实信息,并引发一系列炒作。部分留学生也在境外国家遭遇歧视,“亚裔留学生受歧视街头遭殴打”“中国留学生因戴口罩被毆打”等新闻频见报端。各种歧视和偏见性行为助长了世界各地反亚裔种族主义和仇外心态,加剧了民间种族对立情绪。

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信任首先满足的是人的安全需要。因此,作为一种社会资本,信任是构成现代人幸福感的情感基础。在信任度高的社会,人们对政府、社会和他人充满信心。信任危机将造成社会成员间的社会排斥,侵蚀和破坏个体对他人、对社会的认同和尊重,造成自尊和尊重他人的乏力[17]。“信息疫情”的扩散效应让这些问题在危机面前被快速放大,加剧了社会信任体系的脆弱性,削弱了社会各界的信任基础,给社会信任的缺失埋下了隐患。

(四)媒介体系变革诱发“熵增”风险,导致信息传播呈现失范状态

19世纪50年代,德国物理学家鲁道夫·克劳修斯(Rudolf Clausius)为了描述热力学系统,提出了“熵”的概念。“熵”被视为一个系统的内在混乱程度,是用来衡量系统内部无序状态的一个量度。熵变理论的核心思想是,孤立的系统必然遵循着一个从有序到无序的规律,即在封闭的系统中,“熵”的总量只会增加,一旦达到“熵”的最大值,系统就会不断趋向无序和衰亡。不过,在一个有机系统中,有“熵增”必然也有“负熵”,“负熵”的作用在于抵消“熵增”的危害,以维护系统的稳定。熵变理论为我们理解“信息疫情”问题的出现,以及对比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与以往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信息疫情”的风险特征,提供了可行的视角。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信息传播系统也遵循熵变定律,对比以往发生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中“信息疫情”熵增的来源除了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仍不完善、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仍不健全等原因外,还主要在于我国的媒介体系和传播格局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从传播环境来看,有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10.11亿,互联网普及率达71.6%[18];腾讯公司2021年第二季度业绩报告显示,微信及WeChat的月活跃账户为12.5亿[19];截至2021年6月,微博月活跃用户达到5.66亿,日活跃用户达到2.46亿,移动端月活跃用户比例达到94%[20];《中国移动互联网发展报告(2021)》显示,2020年我国4G用户总数达到12.89亿户,5G终端连接数突破2亿户

[21];截至2020年8月,包含抖音火山版在内,抖音的日活跃用户数已经超过6亿[22]。这也是此次“信息疫情”的风险特征区别于2003年“非典”时期的主要原因。“非典”时期互联网还没有普及,信息传播仍主要依靠电视、广播、报纸等相对传统的方式,信息传播的速度和广度都比较有限。而如今,我们已经进入高度发达的社会化媒体时代、自媒体时代,社会公众接触媒介、使用媒介的门槛不断降低,信息发布和传播的成本、时间无限接近于“0”。在这样的传播环境下,“信息疫情”的扩散无疑被大大加速了。从传播特点来看,不同于“非典”时期传统媒体单向传播信息的方式,微博、微信、抖音等社交媒体因其平民化、普泛化、交互性强等特点,信息的传播突破了点对点、面对面的传播方式,大量谣言、假新闻被不断编辑、分享、转发,通过网络裂变式传播,给有关部门的处置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挑战。从内容生产层面来看,“人人皆媒体”的情况下,传统新闻传播伦理和约束机制受到巨大冲击,尤其是各类社交媒体平台中的用户很难做到对发布内容的严格把关,部分用户甚至为了点击量和流量去发布一些断章取义、毫无科学依据以及带有明显误导、煽动性质的内容,导致“信息疫情”熵值的增加,搅乱信息传播生态。

三、应对策略:构建“四位一体”的“信息疫情”防治体系

目前,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目标要求已经提出,如何针对新时代、新思想、新要求,探索信息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理论维度和行动逻辑,是一个值得学界关注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中出现的“信息疫情”问题,虽暴露出我国目前信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方面的不足,但也为我们发现问题、补上短板提供了机会。具体而言,面向未来,我们需重视四个方面的能力建设。

(一)构建完善健全、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信息发布机制

法国学者让-诺埃尔·卡普费雷认为:“谣言总是从公众对事件自发地提出问题而未曾找到答案中产生的。”因此,无论是谣言还是负面情绪,打破它们最好的方法莫过于提供明确的答案,让更多的优质信息充斥市场,让公众信任的主体及时发声。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并多次强调要认真做好信息发布和公开工作。2020年1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要及时发布疫情信息,深化国际合作”。2020年1月25日大年初一,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指出:“要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发布疫情,回应境内外关切”,“要及时向世界卫生组织有关国家和地区组织及港澳台地区通报疫情信息”[23]。2020年2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调研指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时再次强调:“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公开透明回应群众关切,增强舆情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舆论关注”[24]。在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下,此次疫情我国多数地区都采取了包括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通过政务新媒体、政务网站等及时通报疫情信息等在内的信息发布方式,构成了多层多地及时准确的信息发布机制,在沟通群众、解疑释惑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

信息公开是疫情防控的重要一环。新华社2020年4月份播发的《中国发布新冠肺炎疫情信息、推进疫情防控国际合作纪事》,按时间顺序梳理了从2019年12月底开始到2020年3月31日期间,中国在及时发布疫情信息、分享防控经验、推进疫情防控国际交流合作方面的主要事实。纪事显示,2020年1月3日起,中方定期与世界卫生组织、有关国家和地区组织以及中国港澳台地区及时、主动通报疫情信息。自2020年1月21日起,国家卫生健康委开始每日在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前一天的疫情情况,至2020年3月31日,共发布71次;2020年2月3日起,英文网站同步发布,至2020年3月31日,共发布58次。2020年1月22日起,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每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新冠肺炎疫情和防控工作情况[25]。地方层面也是如此,据统计,截至2021年9月18日,北京市已组织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241场[26],上海市召开105场[27],浙江省召开77场[28]。这些新闻发布会目的指向明确、发布行为规范,主题系统性、连续性强,在电视台实况转播等传统发布方式基础上,实现多平台网络直播,政务新媒体矩阵全面联动发布,传播效果显著,信息落地快、认可度较高。

信息发布是社会治理的重中之重。科学成熟、系统完备的信息发布机制,更指向了公民知情权与公权透明度的落地,不啻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走向现代化的重要标志[29]。在重大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中,加快健全和完善真实、高效、权威、透明、严谨的疫情信息发布机制,党和政府必须始终以公平公开的态度,坚持对本国人民负责、对世界人民负责的原则,不断规范和完善信息发布机制,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踏踏实实发布抗疫信息,分享科学数据和防控经验,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以澄清谬误、消除猜忌、增信释疑、疏导情绪[30]。同时,各部门必须学会用公众容易接受的话语方式进行信息传播,切忌假大空的套话、空话,在及时通报疫情进展、解读政策条例、回应群众关切,科普辟谣、稳定民心、提振信心等方面发挥出更积极的作用。

(二)构建多主体共同发力的多元协同信息应急处置机制

随着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的不断涌现和快速普及,重大突发安全事件中出现“信息疫情”问题的概率也将越来越高,虚假信息、错误信息等有害信息的传播速度、广度、频率也会进一步提升,“信息疫情”已然不是单靠某个部门、某个组织和平台就能够独立应对的问题。为此,必须着力推进由涉网部门牵头,社交媒体平台参与,法治部门有力保障等多个主体共同发力的多元协同信息应急处置机制,不断增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信息治理和打击能力。在这一方面,此次疫情中我国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

法治保障层面,2020年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消息对疫情情景下涉及疫情状况、涉及污蔑国家对疫情管控不力、涉及捏造医疗机构对疫情处置失控治疗无效等可能造成社会秩序混乱,因此必须严厉打击的四类谣言作出规定,明确强调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以寻衅滋事罪予以刑事处罚。2020年2月5日下午,習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时指出,要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这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强调要依法严厉打击造谣传谣等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2020年2月6日,“两高两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用大篇幅对造谣传谣行为进行了规制。此外,自2020年2月11日起,最高检先后发布多批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其中便有不少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研制、生产或者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的物品的名义骗取公私财物的案例。

社交平台层面,各大主要平台纷纷作出反应,在打击谣言等疫情有害信息,营造清朗网络生态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如腾讯新闻较真平台设置了“提问较真”“疫情数据”“风险自评”等功能,对疫情谣言实时澄清。微博上线“抗击肺炎”专区,开通疫情地图、武汉日记、驰援捐助、求助&义诊、周边疫情、疫情辟谣等多项功能,每日汇总整理辟谣信息发送给用户[30]。微信引进专业的第三方辟谣机构,对平台中的谣言进行辟谣,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违规的信息内容进行删除处理,对平台上存在的售卖野生动物、哄抬物价、诈骗等“疫情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打击[31]。百度严厉打击各种网络造假行为,重点处理了涉及散播恐慌性信息和失实谣言的有害信息、高价兜售医用防护用品的信息、宣传及贩卖野味的有害信息和假借售卖口罩之名实施诈骗等4大类有害信息[32]。抖音2020年1月29日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谣言专项治理的公告》,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谣言的清理专项,涉及传播虚假疫情信息、野生动物保护、各类病毒谣言等内容。同时上线“抗击肺炎”专题页,为用户提供疫情的最新动态、权威解读以及卫生防疫的相关知识;专题页还全程提供疫情相关的媒体直播,以便用户第一时间掌握权威动态[33]。

主流媒体和官方层面,新华社客户端推出“求证”互动平台,设置“问答”“求证”“征集”三类服务功能,帮助网友在疫情防控期间科普答疑、辨别消息真伪,获取真实有效的新闻信息线索。“共青团中央”微信公众号开设“疫情谣言粉碎机”功能,网友可输入信息关键词来查询此条信息是否为谣言。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推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辟谣专区”,网友可直接输入想查证的疫情谣言,或提交谣言线索。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开通“涉疫情防控有害信息”举报入口,同时指导各地网信办举报部门受理处置属地内涉疫情防控有害信息。主要集中在借疫情煽动社会负面情绪,编造虚假不实信息,挑动地域歧视,辱骂一线医务、警务、社区工作人员,违规泄露涉疫情个人信息,以及利用互联网非法进行野生动物交易等方面。同时,针对各类虚假信息,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增设“疫情防控辟谣专区”,普及疫情预防知识、公开防控措施,方便网民识谣、辨谣、查谣[34]。

上述举措有力打击了疫情期间各类谣言等有害信息的传播,大大降低了“信息疫情”带来的负面影响,也为我们系统、科学地构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信息应急处置机制积累了经验和思路。

一是要扎紧有害信息治理的制度笼子。重大突发安全事件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必须充分树立法治意识和思维,为遏制有害信息的无序蔓延筑牢法治保障。具体来说,既要管源头,也要管过程;既要管信息主体,也要管传播平台;既要重视宣传引导,也要强化惩治打击。真正发挥法律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和震慑作用。二是要增强信息“消毒”的能力和水平。要在内容生产发布、内容平台运行和内容用户管理三个方面加强规制,运用“人工+技术”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对网上传播的有害信息的快速发现、治理,实现对“两微一端一抖一快”以及论坛、贴吧、直播平台等具有社交属性和信息传播功能的平台的全覆盖管理,建立日常有害信息监测、预警、审核机制,第一时间采取阻断措施避免不良信息的扩散。三是要凝聚行业合力,促进行业自律。网络空间有害信息肆虐传播,网络生态乌烟瘴气,平台方难辞其咎。要重视加强网络社交媒体平台管理,鼓励行业树立责任意识、主体意识和阵地意识,对履行社会责任不及时不到位的,要予以严厉惩治。

(三)健全重大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内宣外宣联动的主流舆论格局

重大疫情面前,舆情应对并非一道选择题,而是一道必须答好的必答题,积极主动有作为的舆情应对,不仅是有效预防“信息疫情”的重要之举,也将成为疫情防控的有效助力,为赢取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最终胜利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做好疫情防控的“守夜人”。重大疫情发展迅速,情况复杂,在尽可能短的时间里收集舆情、整理舆情,让领导能够第一时间全面掌握疫情的发展态势、蔓延情况、社会影响、民间情绪,是做好舆情应对工作的第一要务,这也将成为政府部门制定疫情防控决策的重要依据,给疫情防控赢得主动。必须高度重视疫情舆情跟踪研判,建立反应快速、准确高效的疫情舆情监测预警体系,对疫情舆情展开全天候、多维度的搜集、分析和研判,特别是对一些苗头性、突发性疫情舆情进行重点关注。要善于借助智能化大数据分析平台的力量,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对网上疫情舆情数据的抓取、处理,使其呈现规律、趋势和特点,“让数据说话”,为舆情工作人员开展深入分析提供有效辅助。

二是做好民情民意的“传声筒”。“信息疫情”是社会公众在疫情环境下高度紧张的心理活动在网上的投射、异化,在线下则表现为一系列非理性的行为。它的出现、蔓延与公众的心态变化有着很大的相关性。如疫情大范围传播之前,虽然网上一些小道消息已经开始出现,但公众心态仍比较冷静,舆论并未出现泛化。但随着疫情的扩散,公众心态开始发生改变,恐慌、不安、激进、盲目等非理性情绪逐渐占据主导地位,围绕病毒发源地、感染和死亡人数、封城管制、地域歧视、境外输入等方面的不实言论、负面信息和阴谋论调大量出现,裂变式传播导致“信息疫情”快速升温。观察发现,在疫情發现初期,舆论关注的焦点具有很强的一致性,但随着疫情的发展演变,舆论的关注点和诉求也会随之发生变化、分化。动态掌握舆论的核心关切,及时调整相应政策,采取措施积极回应舆论诉求,有助于降低舆论焦虑和不安情绪,树立政府正面形象,赢得百姓理解和支持,凝聚民意民心,众志成城投入疫情抗争。

三是做好人民群众的“宣讲家”。重大疫情防控的主战场有两个:线下和线上。“信息疫情”就是线上必须打赢的一场重要战争。大战之前,军心只可鼓不可泄。任何一篇积极的报道都将成为鼓舞士气的良药,提振全国人民战胜疫情的信心。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正面宣传作用和“两微一抖”等各类自媒体的眼球效应,对各地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取得的突破、“好消息”,各地医护人员无私奉献,在疫情防控一线奋战、驰援海外的感人事迹等,都要继续大张旗鼓地宣传、理直气壮地宣传,让更多人看到、听到。疫情仍未结束,容不得我们一丝一毫的松懈。部分地区、部分群众对疫情防控工作开始出现松懈苗头,这是一个危险信号,宣传引导工作必须及时跟上,切不可存侥幸心理、轻视心理。

四是发出中国抗疫的“最强音”。“信息疫情”的蔓延会对社会舆论和国际舆论造成负面影响,并给阴谋论和国外部分恶意分子抹黑、诬蔑中国创造机会。因此,要在国际舆论上积极发声,讲好中国战“疫”故事,向全世界呈现一个在全球性公共危机面前负责任、讲奉献、敢担当、不惧牺牲的世界大国形象和中国人民英雄形象,赢取国际社会坚定对中国战胜疫情、维护社会稳定和恢复经济发展的信心。对于某些西方媒体发布的不良消息要予以有力回应和反击,坚决维护国家尊严,树立大国威严。

(四)构建全方位、系统化、社会化的媒介素养培育机制

学校教育方面,要加快推动媒介素养培育的低龄化步伐。20世纪80年代后,随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介入,媒介素养作为独立课程开始纳入许多国家的学校课程教育体系。在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法国、日本等国家,媒介素养已被纳入中、小学的正规课程内,发展成为系统的教育体系[35]。例如,日本中小学均已将媒介素养教育纳入“综合教育”中,新西兰在五年级课程中便设有媒介素养教育的课程。我国香港地区在1997年开始推动媒介素养教育,台湾地区则在2002年由官方公布了《媒介素养教育政策白皮书》[36]。目前,我国媒介素养教育仍以高校课程为主,受众群体主要是专业性质的大学生,门槛高、受众面窄。媒介素养教育的普及应该与互联网发展的步伐保持一致,随着我国触网低龄化趋势的凸显,有关部门需高度重视,加强这方面问题的研究。一方面,媒介素养培育也要重视“从娃娃抓起”,要根据不同年龄段儿童青少年的心理特点研究制定不同的教学内容和方案,推动媒介素养教育更广泛地进入小学、初中、高中校园的课堂中。另一方面,教育内容要重点突出移动互联时代的特点,做好媒介形态和变迁、媒介功能和使用、信息发布和传播等方面科学知识的科普,不断强化正确运用媒介的能力和意识。

党政部门层面,党的干部必须适应社会化媒体发展趋势,不断强化互联网思维,努力提升借助媒体宣传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的能力,使之成为应对疫情和“信息疫情”的有力武器。此次疫情中,部分地方政府新闻发布会“翻车”事件偶有发生,原因之一就是媒介素养和应对技巧的缺乏。为此,政府官员应掌握必要的媒体应对技巧,在面对媒体时方能不至于不知所措、处理失当,给党和政府的公信力造成损害。首先,在思想上要引起重视,充分认识媒介在当代政府治理体系和维护政府形象中的重要性,在面对重大公共事件时才能做到“愿意去说”“主动去说”。其次,领导干部事先要做足准备,在面对媒体的时候才能够占据主动权,才能做到“敢说”“会说”。最后,要理性、辩证看待网络上的各种“声音”,对于看似“不和谐”但有警示意义的言论,未经科学证实前不可主观臆断、自以为是、盲目打击。

社会公众层面,要重点使人们具备面对不同信息时的思辨能力、理解能力、判断能力,养成科学、正面的媒介资源使用态度和方法,引导公众建立媒介理性、严守媒介伦理、担当媒介责任,积极参与有害信息的打击、举报,共同营造清朗、健康的网络空间[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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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isk and Prevention Strategy of “Infodemic” in Major

Security Emergencies: Based on the Observation of

COVID-19 Epidemic Situation

MEI Pengchao1, SU Kun2, HU Yiqi3

(1. Zhejiang Branch Center of National Computer Network Emergency Response Technical Team/CoordinationCenter of China, Hangzhou 310051, China; 2. Tourism College of Zhejiang, Hangzhou 311231, China;

3. Jiangxi Branch Center of National Computer Network Emergency Response Technical Team/CoordinationCenter of China, Nanchang 330038, China)

Abstract:With the outbreak of the COVID-19, the issue of “infodemic” has once again caught the attention of the world. The emergence and spread of the “infodemic” not only put negative impacts on epidemic prevention and control, but also pose new challenges to our capabilities of information governance and crisis response in major public emergencies. Firstly, it results in the virus-disseminating of harmful information and amplifies social panic. Secondly, the rampant of anti-intellectualism squeezes the space for rational public dialogue. Thirdly, it erodes the foundation of social trust and exacerbates the risk of trust deficit. Fourthly, the revolution of media system may trigger entropy production, which results in the disorder of information dissemination. Therefore, we should start from information publication, emergency response, public opinion guiding and media literacy education, accelerate the construction of four-in-one infodemic prevention and control system. We should effectively improve the response speed and effectiveness of infodemic prevention and control, while constantly strengthen our capacity for information governance in major public emergencies, in order to continuously modernize the information governance system and capacity.

Keywords:COVID-19 epidemic situation; infodemic; risk and governance; modernization of information governance

(編辑:李春英)

收稿日期:2020-11-25 修订日期:2021-10-27

作者简介:梅鹏超(1990-),男,浙江永康人,助理研究员,主要从事互联网发展与治理研究;苏 坤(1987-),女,内蒙古呼伦贝尔人,讲师,主要从事社会发展与管理研究;胡忆琦(1991-),女,江西进贤人,工程师,主要从事网络舆情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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