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贩卖医学论文 莫让学术沦为功利之奴

2021-03-18 05:14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院士葛均波
中国科技产业 2021年3期
关键词:医学论文职称诚信

◎ 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院士 葛均波

提案摘要:

近年来,我国医学科研工作者的科研能力不断提高,在各级医院和研究机构,SCI 成为在职称晋升、人才计划和奖金发放的主要衡量指标。然而由于利益驱使,科研工作者中也滋生了许多学术不端的现象,甚至出现网上公开买卖论文的乱象。这不仅助长了学术腐败之风,造成了国家科研经费的浪费和损失,也严重影响了我国医务工作者的公信力,不利于医学人才培养。 我国亟需针对医学论文贩卖现象进行严厉的打击,营造正确严谨的学术环境和人才评价机制,促进我国医疗事业和医疗人才培养的良性发展,也为优秀的医学科研工作者正名。

人才量化评估标准单一,奖惩制度不健全

医学论文能反映研究成果,启发和总结临床思维能力,从而提高医疗创新能力和诊疗水平。重视医学论文的发表,这本身没有错,但有些单位只是重视论文发表的影响因子和发表数量,却不重视论文的创新价值、学术含金量的评价,缺乏对于学术规范和学术诚信的考核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买卖论文的风气,给学术不端人员可乘之机。

目前,论文买卖已形成分工明确的产业链条,专业写手负责编写论文,网站中介充当掮客,期刊编辑部“里应外合”。论文买卖催生出“灰色产业链”,严重损害了学术期刊的形象,腐蚀了编辑队伍,成为学术腐败的温床。

目前绝大多数的中文期刊在基金经费、科研评价、编辑队伍等方面得不到支持,中文期刊的功能正在被异化,成为作者毕业、评职称、拿项目的工具,靠收取版面费等策略勉强生存,这也是国内学术期刊沦为论文买卖产业链中“商品”的重要原因。

继续推进和完善科研人才分类评价制度

针对这种现象,建议对医务人员采取分类管理的职称与薪酬制度。综合考虑其学历、工龄长短、临床能力以及教学、科研获奖、大众科普等相关情况合理评价,破除“以论文论英雄”的评价机制,防止他们迫于职称晋升、业绩提升等压力买论文。

另外,对大学、研究机构、高等级医院中有研究能力的医生,可以采取目前的管理制度,侧重学术创造力(学术成果数量和质量)、学术影响力等评价指标。对于其他的临床医生,则应侧重工作及效果,公共服务能力和态度,综合素质,下属、同行或学生评价情况等的评价指标体系。

加强对现有的已经初步具备一定学术影响力的科技期刊进行全面支持,包括资金、人员编制、出版政策等方面,重奖在国内科技期刊发表的优秀成果。

我认为,科技工作者产出的不仅是一篇篇SCI 文章,而应把自己的科研与实践相结合,真正实现科技强国的最终目标。从另一角度理解,也提示科技工作者应将文章发表在国内期刊上,促进国内学术交流与传播。

强化医学学术期刊、相关人员的监管

针对这种乱象,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医学学术期刊的监督管理,按照相关法规要求,严厉打击论文买卖行为,斩断当前中介和杂志社串起来的灰色产业链。

同时,要进一步完善期刊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期刊黑名单制,进行有效管理,并禁止期刊发表论文收取版面费。撤稿行为是维护医学研究领域学术道德的有效机制,对于经核实存在学术不端,参与医学论文买卖的医疗人员,严格取消一切职称,并及时向社会通报。

建立完善的网络监督机制 ,对经核实存在学术不端的期刊,一律取消其评审资格并及时向社会通报。另外,我认为,应通过法律手段和征信系统严惩枪手公司、网站以及购买医学论文的医务人员。

专门从事论文代写代发的中介公司、网站和人员,其行为性质是欺诈行为。虽然目前我国对论文代写代发的法律规定尚属于民事行为,还未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来进行惩处,但可适用现有关于欺诈的法律条文加强管理。

同时,为了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可以采用司法解释或判例的方式,明确该类行为的性质。采取综合性法律手段,从全社会层面制裁约束这类不良现象。

结合政府正在建立的全民征信系统,将有医学学术研究买卖的主体双方纳入征信体系之中;对于实质性通过雇用中介公司购买医学论文的医务人员和有严重造假行为的研究者一旦发现,记入其个人信用档案,并将其纳入考核和评定指标。

科技部复文:

葛均波委员,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打击贩卖医学论文,不让学术沦为功利奴隶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并商卫生健康委,现答复如下。

科研诚信是科技创新的基石。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科研诚信和学风问题,2018 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科研诚信建设作出全面部署。为加强医学、卫生健康领域科研诚信建设工作,科技部、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推进落实《意见》等各项措施,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科研环境。

一、推进医务人员分类评价改革

1. 完善医务人员评价制度。2018 年7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提出科学设立人才评价指标、强化用人单位人才评价主体地位、落实职称评审权限下放等改革措施,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自主开展职称评审,不简单以学术头衔、人才称号确定薪酬待遇、配置学术资源。2015 年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基层卫生专业职称评审不将论文和科研作为硬性条件。各地相继出台实施细则,制定适用于基层的评价标准,突出实践能力、工作业绩考核。

2.开展临床医务人员考核评价改革试点。《意见》要求开展临床医学研究人员评价改革试点,建立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运转协调、服务全面的临床医学研究人员考核评价体系。目前,3 家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依托医院针对医生、护士、技师、财务等不同岗位设计了不同的职称晋升通路,并分别制定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不把论文作为唯一指标,基本形成针对不同专业、不同职能的临床医务人员分类评价体系。

3.开展公立医院薪酬改革试点。卫生健康委正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在总结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研究起草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主要考虑是从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充分落实公立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建立健全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激励约束机制、健全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经费来源等方面,推动薪酬制度改革,保障医务人员合理薪酬待遇,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强调医院内部分配应充分体现医生、护士、技师、药剂师、管理等岗位差异,兼顾不同学科之间的平衡,向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医务人员倾斜,向人民群众亟需且专业人才短缺的专业倾斜,体现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的价值等。

二、推动高质量期刊建设

1.打造有中国特色的世界一流期刊。2019 年中国科协、中央宣传部、教育部、科技部等联合发布《关于深化改革培育世界一流科技期刊的意见》,提出实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着力打造一批有中国特色的世界一流期刊。中国科协组织编写《科技期刊出版伦理规范》,规范办刊行为,完善科学研究自律规范,防范学术不端行为,助力世界一流科技期刊建设。

2.破除“唯论文”不良导向,建立代表作制度。2020 年科技部商财政部印发《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提出了实施分类考核评价,注重标准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对论文评价实行代表作制度,根据科技活动特点,合理确定代表作数量,明确要求国内科技期刊论文原则上应不少于代表作总数的1/3。

三、加强医学期刊监管

1.加强制度建设。自2015 年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国家卫生计生委主管报刊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卫生计生委主管报刊审读暂行办法》以来,卫生健康委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保障对委管报刊、报刊出版单位和报刊出版活动的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使相关报刊各项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对报刊出版活动起到了很好的规范、保障和促进作用。

2.完善审读机制。在健全完善科学合理的报刊审读评估制度基础上,卫生健康委制定委管报刊审读标准,从指导思想、审核原则、审核重点、审读标准等方面明确了审读要求及内容,逐步健全完善日常审读、重点审读与专题审读、专家审读与管理审读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提升学术期刊的出版质量。

3.强化督导检查。卫生健康委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治理相结合,通过重点审读对涉嫌超业务范围大量刊发低水平论文情况进行专项整治,引导期刊规范出版活动。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各主办单位限时整改并提交书面报告材料,在一定程度上防范了违规办刊,促进了相关报刊的良性发展。

四、严厉打击论文买卖

1.制定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科技部牵头会同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联合发布《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对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认定、调查处理、职责分工、调查程序和处理尺度等进行了规范。其中明确规定论文买卖为科研严重失信行为,实行零容忍,查实后将给予严肃处理,按程序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并依据《关于对科研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实施社会信用联合惩戒。

2.实施打击论文代写代投的清网行动。2017 年以来,科技部与中央网信办、市场监管总局建立工作机制,针对论文代写代投等开展清网行动,多个搜索引擎中“帮写论文”“论文代写服务”“论文代发表”等关键词已被封堵,一批论文代写代投网站已被关停。

五、下一步工作考虑

科技部、卫生健康委将认真吸纳您的意见建议,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推进医疗卫生领域的科研诚信建设。

1.深化卫生系列职称制度改革。为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建立符合卫生行业特点的人才评价机制,卫生健康委将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加快研究出台卫生系列职称改革指导意见,遵循卫生行业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以科学评价为核心,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的卫生职称制度,重点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促进职称评价与人才培养使用相衔接,改进职称管理服务方式等。同时,在总结前期3 家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改革范围。

2.鼓励发表高质量科技论文。科技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督促高等学校、科研单位等切实落实《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的规定,鼓励科研人员发表高质量科技论文。同时,科技部还将进一步完善期刊预警机制,持续支持发布科技期刊预警名单。

3.加大对论文造假的打击力度。科技部将会同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对论文造假等违规行为严肃调查处理,将查实的买卖论文责任人员和机构纳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实施联合惩戒,并公开通报,开展警示教育。持续开展“清网”行动,加大力度严厉打击论文买卖、论文造假等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4.积极推动科研诚信建设立法。推动在《科技进步法》新一轮修订中进一步对科研诚信建设提出具体要求,为加强科研诚信建设,严肃惩处违规行为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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