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妃妃
摘要:古希腊伟大的哲学家者亚里士多德根据自己对人生的理解,提出了自己的幸福观,并构建了完整的“幸福观”体系。探讨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并了解其在现实生活中的意义。也期待能够给现代社会的人们一定的启示。当然,我们不能否认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思想具有历史局限性,但所具有丰富的精神内涵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亚里士多德,研究,幸福,现实意义
一、引言
早在古希腊时期,人们就开始探讨关于什么是幸福。苏格拉底对幸福的定义是美德即幸福;卢梭的幸福观认为,幸福就是具有中等财富的人;伊壁鸠鲁把幸福看作是一种快乐。亚里士多德在这些思想的基础上,提出自己对幸福的理解。亚里士多德将“幸福”归于所有章节末端, 正如他所说的那样,幸福是人的目的即“幸福就应当算作因其自身而不是因某种其他事物而值得欲求的实现活动。” 亚里士多德继承了柏拉图的某些思想。在关于“幸福”这一概念的解释上, 两人保持求同存异, 且亚里士多德在柏拉图的基础上作了补充。在探讨幸福的问题中,大多数的学者都离不开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体系,本文主要是论述亚里士多德幸福观的主要内容及其对当下现实生活的启示。
二、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是最高的善
幸福究竟是什么呢,在前人的影响以及当时的政治经济背景条件下,亚里士多德将幸福定义为最高的善。在《尼各马可伦理学》开卷中,有这么一段话:“每种技艺和研究,同样地,人的每种实践和选择,都以某种善为目的,所以有人说,所有事物都以善为目的。” 由此可见,目的论是亚里士多德研究幸福思想的主要研究观点,且每一种事物都是为了出于某种目的而存在,人类社会也一样,人们所产生的活动都是带有目的性的,这个目的就是善,在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讲到的善是指品德好,心地善良,它的对立面即是恶。但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善即是事物的功用,只要是好的,是具有完善性的,就可以被称作善,并且任何事物都会以这种善作为目的,善是可以通过现实活动来实现的。
“幸福就应当算作因其自身而不是因为某种其他事物而值得欲求的实现活动”。也就是说幸福是自成的目的。幸福自成的目的性, 其中一种看法就是在于当你在追求或是说实现幸福时, 你就已经直接获得了幸福, 在这个过程与结果上,它都是都是幸福的, 并不用再转换或者对其进行加工改造, 即幸福本身就是很完美的。另外一种看法是亚里士多德运用反证的方法,向我们阐明了“一生操劳就是为了使自己消遣”这是不合乎逻辑的。亚里士多德解释道:人如果用一生的庸庸碌碌而换来的一时的消遣, 这个过程实质是痛苦的并且没有意义的,这样的“幸福”在他看来也是荒唐的。故此基础上, 我们有必要探究何为幸福,以及如何实现幸福?
亚里士多德以善作为目的引出终点幸福, 所有人从事合德性的实践活动都是为这个终点善服务的。这个终点善就是我们日常生活实践中的合德性活动, 即每种技术、研究都是以善为目的, 但是这个善还不是最高善, 最高善则是以自身为目的,而不是将他物同时也是唯一的属于人的活动。我们都知道德性和善即是关于人的特殊活动。这个目的终点善也需要人的实践活动来实现。人们的活动是带有目的或者意图的。
三、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即是合乎德性的行为
德行是包括任何事物的德行,亚里士多德对于德行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人身上。事物的良好德行不仅仅表现为有良好的状态,还要是在良好的状况下充分展示事物所具有的自身功能。人的德行主要归属为灵魂的,主要是在表现在灵魂之中得以体现,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是不存在于肉体之中的。
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观点来看,“德性是既使得一个人好又使得他出色地完成他的活动的品质”。我国的译著大数都不可避免的将德性与传统儒家思想的中庸之道联系起来。子曰:“中庸之为德也, 其至矣乎” 意思是说中庸作为一种道德应该是最高的道德, 这与亚里士多德对德性的理解又有着一致性。亚里士多德认为德性是种“中道”,“中道即处于不及与过度中间, 同时又作为上端和两个下端对立, 即作为‘德与‘恶相对立”。除此之外,亚里士多德强调德性只生成于德性活动, 就是说人在现实生活中的实践。而亚里士多德的所谓的“幸福”生活, 又或说是“幸福的人”都是在德性这一标准下去完成实现活动, 避免了相对德性而言的过度与不及, 并且“在一生中都努力合德性地活动着, 才是幸福的”。 这里亚里士多德强调的是:德性, 和善一样, 都不是一时的活动, 而是将其作为自成目的的一辈子的追求。综上所述, 亚里士多德虽然承认快乐, 但他所赞同的幸福生活中的快乐是具有相当局限性的, 是在德性范围内的快乐。
“人的终极目的就是幸福”,这是亚里士多德对幸福的说法, 而这个最高善是靠实践来实现的幸福,这是毋庸置疑的。
四、实现幸福的条件
幸福的人首先要有一个好的品质德性, 为什么亚里士多德要先论述德性最后再论述幸福, 是因为幸福里必须含有德性的这一因素。也是通向幸福的必经之路。
在《尼各马可伦理学》开篇之处, 亚里士多德就推演出一种以自身为目的、其他目标因它之故而被欲求的目标,即最高的目标——幸福, 这似乎也是每个人都渴求的。在其看来, 因为个人生活经验与真理是难以把握的, 所以对于现实生活的幸福, 多数人的认知只是一种意见, 他们通常将快乐作为幸福或真理的原因, 譬如伊比鸠鲁学派的快乐主义。这一类快乐错在把许多外在的好以及善当作达到幸福必备的条件, 错把幸福变成了非自足的一种目标。一旦外在的善淹没了, 幸福也就无法存在了。所以他认为这样的幸福是有条件的不完满的。但由于快乐与幸福在现实生活中息息相关, 符合人的自然有限性, 不能完全否认。故他基于自然人性、流行意见、常识, 将实践智慧作为指导, 提出了他的“实践领域的应有的幸福”。
首先, 幸福具有德性的品質。人们有关于实现幸福任何实践活动都必须要是合乎德性的活动。人要是没有德行就会变得邪恶, 就不可能成为善良有品质的人。善就是德性, 就是人们的实践活动必须是合德性的活动是善的, 如果善有好多种, 幸福必须属于那种最高善最完善的合德性的活动。而且这个活动是有限制的, 不是你做一件合德性的事你就是幸福的人了, 而是一生中都在从事这种合德性的活动。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幸福。幸福不在于一天两天也不在于一时一事的合乎德性, 而在于一生一世所有的行为活动都要合乎那种最好、最完善的德性。
由以上所述可以得出, 理智德性以现实的实践活动为指导。亚里士多德认为, 伦理德性是关于人的德性,其与肉体、情绪等有关, 所以它是不稳定的, 会存在与中道偏离的时候。最终的幸福是经过思虑的选择的理性与欲望相结合而得到的。这即是实现幸福的条件。
五、幸福观的现实意义
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也是公平的,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机会去追求幸福。人们在亚里士多德对幸福观的理解上去追求幸福,这也有助于我们发展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虽然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念由来已久,但是对于当今社会树立幸福观具有重要的意义。在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人们在对幸福追求的路上奔波,但却有人产生精神空虚的现象。在物质与精神不平衡的状态下,人们的困惑也越来越多,以至于最后没明白幸福究竟是什么。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是受到了大多数人的认可的,并在当今社会具有正确的指导意义,对于人们构建正确的幸福观具有启迪作用。即使我们已经拥有了美好生活,但我们要知道最终目标是幸福,将幸福与道德紧密相连,我们必须以正确的幸福观为引导,以理性面对现实,丢弃那些不切实际的奢望,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征程上奋发启航,为营造和谐美好的社会氛围而努力。
参考文献:
[1] 亚里士多德著.廖申白译.尼各马可伦理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2] 孔子.《论语·庸也》[M].北京:中国华侨出版社,2013.
[3] 周雯.亚里士多德“幸福论”研究[D].中南大学, 2002.
[4] 钟妹贵: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及其当代启示[J] 《沈阳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8(03).
课题名称: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重点项目“新时代高校大学生马克思主义信仰研究”课题编号:19A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