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家居服务消费生活的网络模型与机理分析*

2021-03-11 05:05赵艳滨唐魁玉
关键词:服务水平智能家居消费

赵艳滨 唐魁玉

(哈尔滨工业大学 人文社科与法学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1)

一、引言

随着世界范围内的智能制造革命浪潮的掀起,各国愈加重视国内智能制造等新兴技术的发展与推广,智能制造的开发不仅有利于产品技术水平的提高、增强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在未来制造领域市场中占据一席之地、推动国内新旧动能转换的快速实施,还有利于满足当前国内居民对美好生活日益增长的需要。我国在过去数十年爆发出了奇迹般的发展实力,但过于快速的发展也将导致诸多问题的产生,随着中国经济转型为平稳发展的同时,消费不足与消费过剩的双重问题不断考验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即计划的过度重视生产将导致居民消费能力的匮乏,而过度的自由将导致消费的过剩,导致消费主导市场的出现;在生活领域过低的居民生活福利将导致居民失去生活的保障;过度的福利政策将导致欧洲社会中出现的过度安逸从而失去对生活的追求;引进外资与加强对外贸易将导致居民对国外企业与文化的推崇程度不断扩大,反之也将导致国家经济的停滞不前。智能家居(smart home, home automation)是以住宅为平台,利用综合布线技术、网络通信技术、安全防范技术、自动控制技术、音视频技术将家居生活有关的设施集成,构建高效的住宅设施与家庭日程事务的管理系统,提升家居安全性、便利性、舒适性、艺术性,并实现环保节能的居住环境。未来,追求以家庭为载体,打造智慧家庭生活新方式,将家庭变成智慧家居、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文娱等领域的重要入口,使智慧家庭成为人工智能深度应用的重要支撑,助力供给侧改革,成为完善“人与生活”的重要载体。[1][2][3]

因此,发展本国的智能家居企业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推动国内民族企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意义。[4]同时,中国过去发展的重生产模式导致了国内消费的长期低迷,但中国在逐步实施消费拉动型经济转型的同时,也要重视西方资本主义社会中出现的消费主导市场导致的消费异化现象,即人们将商品的使用价值与价值的分离,导致商品价格与价值背离等不良市场现象的产生。[5]

国外学者有关智能家居服务消费生活的研究,选取web of science中收录的关于智能家居与消费生活领域的SCI期刊分析国外学者对于该领域的研究情况,其中检索关键词为:Smart home and consumption life。国内学者有关智能家居与消费生活互构的研究,选取CNKI中收录的核心期刊、CSSCI中收录的关于智能家居与消费生活的相关文献进行分析,其中检索关键词为:智能家居和消费生活、智能家居和信息化、智能家居和网络化、智能制造和消费生活。通过检索发现,在国内外对该领域的研究中,大量文献仍然以智能家居系统的设计与模拟为主要研究对象,只是涉及与在文中增设对消费者需求消费的研究,完全针对消费生活的研究极少,需在未来加以补充该领域研究。且由于该领域检索文献过少同时半数仍涉及智能家居供给侧的研究,且大多文献仍主要分析智能家居系统、能源消耗、产品设计、价格设定、物联网发展、产业前景等供给侧领域的研究,对于消费者需求侧的研究过少。并未在理论层面上响应马克思所述的生产与生活互构,生产与消费生活的偏差可能导致未来智能家居领域发展与需求的不平衡,导致供过于求消费不足,或者消费过剩消费异化现象的产生,不利于产业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在后续研究中加深对消费理论下的智能家居与消费生活的研究,为未来智能家居领域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理论借鉴。

二、智能家居服务消费生活的要素分析

(一)智能家居服务要素分析

服务要素的目的在于通过满足消费者的精神与物质需求,从而提高消费者满足感,据之前研究的分析可以知道,消费者并非理性的经济人,他们的决策容易受到感情的驱使与内心准则的判断,即消费者对某项消费进行前会在内心设定一个标准值,当消费后如果本次消费带来的效用能大于或者等于这个标准值,那么消费者会认为这是一次物超所值的消费,从而获得精神上的满足,而服务则是通过不同的服务要素组合与产品的功能特征使得消费者获得更好的消费情感与满足感,使得产品不仅可以满足消费者的物质生活,还可以使消费者获得精神上的满足,然而根据目前经济学家的研究总结得出服务具有不可分割、不可存储、无形、异质等特性,即服务由于其作为一种特殊商品的特殊性导致其和普通商品相比具备无法形成库存,并且不存在可以观测到的实体,生产与消费同时发生,难以实现两次完全相同的服务等特征。因此,智能家居如何在合理的成本范围内基于不同的情景给予消费者最佳的服务要素组合,是智能家居企业得以持续发展,消费者得以实现美好生活的关键。[6]

1、定点交互模式情境下智能家居服务要素分析

智能家居服务消费生活的定点交互模式情境属于较为传统的一种消费者与企业交互模式情境,通常是指企业同已知的核心VIP大客户之间保持密切的联系,随时吸取核心用户的建议,又或者是通过固定的线下销售门店中设立交互场所与产品用户进行交互与联系。定点交互模式情景下智能家居服务要素可以具体划分为:

(1)服务传递者素养。智能家居的服务过程由于服务的无形与异质特性,导致即使是同一种智能产品的服务也无法存在完全统一的标准,且在定点交互模式中服务接触点固定,针对对象大多为产品的忠实VIP用户与潜在用户个体,因此在向消费者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服务的传递者能否将企业的期望进行有效的传递,就成了定点交互下智能家居服务要素的基本前提,即企业要保障负责定点交互的员工具有良好的服务素养。

(2)服务时间要素。由于定点交互模式主要以线下服务为主,因此服务的时间成本对于消费者的情绪具有重要影响,其中时间要素又可划分为等待时间、服务流程所需时间和员工反馈时间,如果消费者试图进行定点交互,但是需要较长的排队等候时间、服务过程过于繁琐或者员工给予问题反馈的时间过长,都会影响消费者的消费热情,导致服务不仅没有起到促进消费、便捷生活的目的,反而起到相反的效果。通过智能家居定点服务帮助消费者快速了解该类型产品的价格分布、具体功能和使用方法,并且在用户购买智能家居产品后仍可随时随地进行交互享受服务,使得消费者节省了了解产品的时间。

(3)满足尊重需求。定点交互的对象主要以VIP大客户为主,为了保障大客户对企业产品持续的忠诚度,应保持与大客户持续密切的联系,通过专业人士24小时保持与客户的线上、线下服务,使得大客户感受到尊重、获得自信与满足感,通过满足其马斯洛需求的第四层尊重需求,使消费者获取满足感,从而保持企业大客户长久的企业忠诚。

(4)服务接触点的选择。由于定点交互的线下交互模式的特征,因此与其他交互方式相比存在空间地点的限制,会导致消费者交互与购买的不便,因此需要企业进行定点交互的同时结合社群交互与平台交互。

(5)产品的体验。定点交互使消费者通过服务提前体验不同类型的智能家居产品的功能与服务,由于消费者进行决策通常厌恶进行复杂的脑力活动,因此通过给予消费者提前对产品的体验,减少消费者决策过程中令其厌恶的精神活动,使其得以根据体验产品的实际感受进行智能家居产品购买的决策,便捷了消费者的决策过程,提高了消费者对该品牌的满意度。

(6)满足个性化需求。精致的产品外观与实用的产品功能并存,由于智能家居产品在设计过程中通过信息的收集掌握了当前社会主流消费文化的变化趋势,因此智能家居新产品在满足了消费者对于实用功能的基本需求的同时兼具了流行文化元素,满足了消费者基于对美的追求或者因虚荣心而对精致外观的需求。

2、社群交互模式情境下智能家居服务要素分析

智能家居企业通过构建不同的触点网络社群生态,并持续保持与用户之间的交流互动,其将一群拥有共同的兴趣、价值观和消费观念的消费者群体通过中间网络平台集聚在一起,针对某一产品甚至企业进行互动、交流与协作,并对产品品质与价值的提升产生反哺。其服务要素具体可以划分为:

(1)智慧社区建设。随着大数据、物联网,以及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在国家相关政策指导下逐渐确定统一的行业标准,我国智能家居产业进入高速发展阶段。智能家居依据用户需求提供个性化定制服务,实现了家居生活场景的智能化操作,其智能安防、监控、门禁系统等服务场景体现了以用户为核心的智能社群管理系统建设,实现由“物”的管理向“人”的管理转变,完成由全屋智能向全社区智能方向拓展,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有效改善社群服务质量,提高社群成员的生活幸福感。

(2)专业化服务。智能家居企业通过社群交互将企业忠实用户集聚起来,进行意见收集、专业问题解答、使用反馈、后续产品的预告等服务,使用户群体感受到来自企业的尊重与重视,激发用户群体在情感上的愉悦,满足了用户群体的精神尊重需要,也提高了智能家居企业用户的忠诚度。

(3)服务人际交流。社群不同于定点交互的一对一交互模式,其触点网络生态系统强调了用户与用户、服务者与用户之间的多对多的交互模式,以建立信任机制为首要前提,用户在接受社群服务的过程中,拓展了更宽的人际关系,使消费者在交互与接受服务的过程中享受与朋友的交流,获得精神满足。

(4)服务智慧城市。智能家居的快速发展,提高了国内互联网信息技术与物联网技术的发展,有利于实现智慧城市的推广与发展,即实现信息化与城市化的融合,以智能系统为城市的公共设施、居民生活、政务、城市服务提供智能化的解决方案,有利于城市居民在当前越来越拥挤、难以依靠人力管理的城市中享受智慧生活的便利。

(5)分类群体服务。满足不同群体对便利生活的追求,智能家居产品针对不同顾客群体推出的不同功能的智能家居产品服务,满足了青年群体对流行文化的追求,满足了中年群体追求健康的智能可穿戴设备,满足了老年群体便利生活的健康饮食系统与智能控制系统,使得各群体消费者得以满足美好生活的物质需要。

3、平台交互模式情境下智能家居服务要素分析

交互平台是一种为满足群体多样化的需求、互动沟通和现场决策等需求而开发的一体化智能数字平台,交互平台是一种虚拟的交互、交易场所,平台本身不生产产品,而是以促进厂商与消费者交易的匹配、消费者定制需要和厂商信息的匹配,从而收取适当的服务费用为目的。平台交互模式情境下,智能家居服务要素具体可以划分为:

(1)服务共享需求。平台促进了共享经济的发展,共享模式是当前消费流行的一个较为主流的发展方向,即通过将闲置资源的使用权通过租赁的形式以较低代价转移给需要者,消费者在当前的经济模式中时常会产生对某些产品的需求,但实际上这些产品的需求只是暂时的或者不完全的,消费者为了部分效益而支付全部的费用,其收益无法超过消费者心中的决策锚点,因此消费者会拒绝该次消费,而通过共享平台集聚的大量厂商与消费者,居民可以通过网络平台将自身闲置资源的使用权进行转移,消费者以较低的价格满足自身需求,从而享受更为便利舒适的商品与服务,满足消费者对当前共享模式的需求。

(2)服务公共安全。平台模式的服务有助于为可能发生的公共安全事件提供协助,类似于非典型肺炎、新型冠状病毒等公共安全事件的产生,将使得消费者出行受到限制,自身的消费需求受到压制无法满足,而智能家居企业的平台服务,不仅使得消费者在家中也可以满足自身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也对公共安全事件时国家经济稳定给予一定的支持。

(3)降低消费风险。避免消费者自身寻找产品时的风险现象的发生,平台服务将大量消费者与生产者集聚在一起,使得消费者接受平台服务可以快速了解当前各类产品的功能与价格,平台的监管系统杜绝了平台内各类厂商的弄虚作假现象,防止了消费者自身在线上线下寻找适合自身产品时由于信息不完全而购买了有缺陷或者过于昂贵的产品。

(4)沟通服务。平台服务不仅为消费者提供服务,也为智能家居生产者提供服务,按照服务对象的划分,除了为消费者提供服务外,也存在针对生产者的服务要素,智能家居企业的交互平台,给予了没有能力建立平台的中小企业寻找经销商、投资者、消费者、供应商的更为便利渠道,给予了中小智能家居生产者发展的机遇。

(二)消费生活要素分析

1、智能家居产品的消费需求要素分析

消费者需求反映了消费者对智能家居产品的要求和欲望,需求直接影响行为,这是因为消费行为都是为了满足消费者目的,当消费者某一需要得到满足后会产生新的需要,因此消费者会不断产生新的需要。[7]

2、智能家居产品的消费满意度要素分析

消费者满意度主要是指消费者在消费了智能家居产品后,所感知到的效用是否超过了其内心的期望标准,从而决定了消费者是否会继续增加对该种产品的消费。

3、智能家居产品的消费自我实现要素分析

消费者的自我实现,即智能家居产品在满足了自身的物质需求的前提下,能使消费者产生一种证明自身价值的精神、情感上的需求,属于消费者需求的最高境界。

4、智能家居产品的消费社交要素分析

智能家居产品属于马斯洛需求的第三层次的需求,是消费社交要素,即对社交、爱、群体的归属的追求,属于高级需求的第一层次。

三、智能家居服务消费生活的影响因素分析

(一)动力因素

智能家居服务用户消费生活的动力因素可以划分为:

1、智能家居服务消费生活的内部动力

(1)利益。在智能家居服务消费生活中,其利益并不只包括企业利益,其主体成员为企业和消费者,因此其利益构成为企业利益与消费者利益,为达到双方利益最大化应注意纳什均衡,保证双方利益格局平衡性。当一方对利益决策发生改变时,另一方为减少自身利益损失作出相应决策,如企业为提高产品利润率而增加产品价格,消费者利益受到损失则会选择其他企业同类产品或产品相应替代品,降低企业销售额。因此为保证双方利益最大化,应制定对双方友好的营销策略。

(2)财力资源。由于智能家居产品研发和定价均高于传统家居,因此一个企业财力资源及流转资金是否足够支撑企业的研发运转将决定该企业未来发展抉择;同样的,消费者具有足够的消费能力才能承担智能家居产品高昂的价格和后期维修费用。由此可见,财力资源也决定着智能家居服务消费生活质量高低以及发展可能性,属于前提条件。

(3)人力资源。智能家居服务消费生活极其重要的因素就是人,有人参与到整个消费生活中才可以使该环节顺利完成。在智能家居服务消费环节中人力资源对企业影响较为显著,在消费过程中需要业务能力较高的销售人员熟练掌握产品功能特征,为消费者进行高质量介绍,进而激发消费者消费欲望。智能家居产品较为特殊,智能家居产品体积较大需要专门进行运输派送以及安装人员,为消费者提供售后服务时还要注意配备技术成熟的维修人员。上述人员均是整个服务消费环节中不可缺少的人力资源,相关人员能力高低将决定消费者对整个消费过程的满意程度。

2、智能家居服务消费生活的外部动力

(1)消费文化因素。智能家居根据消费者群体的不同划分标准提供的多样化产品选择,丰富了消费者的选择空间与视野,不断促进着消费者消费观念的转型,并给予了非主流消费文化及亚消费文化群体实现自身需求的可能。随着消费者环保安全意识的加强以及消费升级,消费者的生活方式诉求已经发生了改变,用户在选择家居产品时会更加注重健康、环保、安全等要素,能否为用户提供理想的生活方式决定着用户对智能家居产品的消费行为。

(2)消费创新因素。智能家居新产品的不断拓展与革新,给予了喜欢尝试新事物的年轻消费群体追求美与潮流的机会。智能家居不断创新的新产品,给予了消费者对于未来美好生活的期望,并不断拓展消费者的创新精神。

(3)自我实现因素。智能家居的专业化服务、任务众包和大众创新给予了消费者尊重需求的满足,实现消费者对自身价值的追求,提高了消费者精神层面的自我实现。

(4)科技发展因素。科技发展促进智能家居产品打破产业间的壁垒,实现了产品间的互联互通,促进了信息化时代的发展进程。智能制造技术发展推动家居产品智能化进程,能够为用户提供更好的智能家居环境体验。AI技术的发展赋予机器学习能力,通过收集、整理、分析用户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可以为用户自动调节最舒适的居住环境;5G时代的到来,智能家居推动用户消费升级新浪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与传统家居产品相结合的过程中赋予家居产品智能化,通过加强用户与设备的交互作用,基于家居和传感器等能够感知用户习惯从而自动匹配相应场景,精准感知用户需求从而提供人性化服务,满足用户对智能化生活方式的幻想,激发用户新的消费需求。

(5)消费风险因素。智能家居通过交互平台避免了消费者在选购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而遭受卖方道德风险的可能。

(6)收入水平因素。我国社会经济飞速发展,消费者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为智能家居在社会普及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信息时代居民消费结构优化升级,居民消费需求由基本的生活需求向更高层次需求转变,改善家居环境,使家庭生活更安全、更方便、更舒适、更健康,已成为大多数居民的选择,智能家居产品潜在消费需求爆发,将有越来越多的产品走进用户家庭,为用户提供全方位智能化服务。

(7)消费能力因素。消费能力是消费者需求的物质基础,消费者对所有产品的消费都是建立在消费者自身的消费能力之上的。消费能力一方面与消费者所处地区的整体消费水平、经济发展水平、社会保障水平等宏观条件息息相关,另一方面也与消费者自身的年龄、职业等自身因素相关。这就需要对不同消费者的消费能力进行敏锐辨识,对不同消费能力的消费者进行不同的引导,并且根据消费能力的不同对产品的性价比和营销策略进行调整。

(8)消费心理因素。不同消费者具有不同的消费心理,消费心理是消费者产生消费需求的精神基础,同时也是消费行为产生的主观动力。消费心理包括消费者对商品品牌的选择、购买方式,以及向生产方提供反馈行为等等。特别是消费者向生产方进行反馈对于智能家居产品十分重要,在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过程中如何能激发消费者产生反馈行为的心理十分重要。

(二)障碍因素

智能家居服务用户消费生活的障碍因素可以划分为:

1、行业标准

智能家居领域目前缺乏行业统一标准,无法实现不同厂商产品的互联互通,给消费者追求美好生活造成了一定阻碍,打击了消费积极性。

2、品牌竞争

智能家居领域目前品牌众多,除了已知的知名智能家居企业外,消费者难以分辨大量中小型智能家居企业产品功能的优劣,导致消费者对于智能家居信任的流失,同时不利于中小智能家居企业的发展。

3、研发风险

智能家居产品涉及到较多高难度、高科技含量,且尚未完全发展成熟的高新技术。科技研发成本较高、风险较大,若企业在进行产品研发过程中出现技术研发缺口,将会导致产品功能出现不稳定、不全面等问题,产品在消费者心中期望值降低,这将会导致产品甚至其企业无法实现可持续发展。智能家居企业技术风险所带来的损失较为严重,因此应提前进行技术能力及风险预估,进而进行决策。

4、信息泄露风险

智能家居企业在进行用户信息收集时,由于过于繁琐、频繁的交互流程,很容易产生用户信息泄露的风险,或者企业过度营销,都会导致消费者对智能家居的厌恶程度加强,违背了增加消费者满意度的需求。

5、售后服务机制

缺乏完善的售后服务机制也是制约我国智能家居产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许多智能家居公司仍处于早期阶段,将大量资源投入到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环节,对于售后服务环节则关注较少,而且智能家居企业的服务体系尚未形成标准化,高质量的产品解决方案、标准化的服务、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都是目前我国大多数智能家居企业所缺乏的。

6、社会认知度

智能家居在消费者群体间认知度较低,很多消费者只了解过智能家居,而没有切身体验的机会,对于普通大众而言,智能家居仍是上层人士专属产品,智能化生活尚停留在概念阶段,严重制约智能家居在全社会普及。

7、智能技术创新能力

产品伪智能是我国智能家居发展的痛点,由于智能制造技术不成熟,市场上存在很多伪智能产品,传统产品使用手机控制或联网控制就被赋予智能产品概念,而且很多企业夸大宣传产品智能化,导致消费者购买产品以后与期望落差大,用户体验感极差,导致智能家居给消费者留下不好的印象。

8、产品价格

目前智能家居设备在我国家庭低渗透率主要原因是价格因素,对于普通家庭而言,智能家居设备安装及维修投入相对较高,与传统家电存在较大价格差异。未来随着智能家居技术成熟,智能产品成本将会下降从而推动智能家居社会普及率上升,企业将获得规模效益从而继续降低产品平均价格。

(三)环境因素

智能家居服务用户消费生活的环境因素可以划分为:

1、经济环境因素

智能家居的交互平台将共享模式推广普及,营造了共享经济环境,为消费者以更优惠、快捷、便利的方式享受产品提供了环境。

2、政策环境因素

国务院发布了相关促进消费体制机制、激发消费潜力的政策文件,鼓励积极拓展智能家居产品,促进智能家居产品消费提档升级;提出依靠改革创新破除机制体制障碍,实行鼓励和引导居民消费政策,为消费者追求美好生活提供政策环境。

3、社会环境因素

消费者本身的经济状况、气候环境和城乡发展等社会环境因素影响了不同地区智能家居产业的发展方向,也影响了不同地区消费者对智能家居产品关注的重点。

4、市场需求因素

影响智能家居产品市场需求的主要因素包括产品的替代性、产品对消费者的重要性、消费者总支出中对产品的支出比例、消费者对替代品的转换成本、消费者对产品的认识和使用、消费者的购买欲望、产品价格、差异点、推进手段、消费者的偏好等等。[8][9][10]

四、基于生活与生产互构理论的智能家居服务消费生活的网络模型构建与机理分析

(一)智能家居服务消费生活需求的网络模型构建与机理分析

运用VENSIM软件构建的智能家居服务消费生活需求的网络模型如图1所示。

图1 智能家居服务消费生活需求的网络模型

从图1中得到的反馈回路有8条,其中相对重要的有以下4条反馈回路:

①智慧城市建设服务水平↑→科技发展水平↑→产品技术创新水平↑→产品更新速度↑→消费风险↓→智能家居服务消费需求偏差↓。

该反馈回路表明,随着智慧城市建设服务水平的提高,科技发展水平的提升促进了产品技术创新水平的提高,加快产品的更新速度从而降低消费者的消费风险,进而减少智能家居服务消费需求偏差,最终提高消费生活质量水平。该反馈为正反馈。

②智慧城市建设服务水平↑→科技发展水平↑→产品技术创新水平↑→产品质量水平↑→多样化需求服务水平↑→产品服务水平↑→智能家居服务消费需求适宜水平↑。

该反馈回路表明,随着智慧城市建设服务水平的提高,科技发展水平的提升促进了产品技术创新水平的提高,产品的质量问题得到了保障,促进了多样化需求服务水平的提高,从而使得产品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进而提高智能家居服务消费需求适宜水平,最终提高消费生活质量水平。该反馈为正反馈。

③智慧城市建设服务水平↑→科技发展水平↑→产品技术创新水平↑→产品性价比合理性↑→产品服务水平↑→智能家居服务消费需求适宜水平↑。

该反馈回路表明,随着智慧城市建设服务水平的提高,科技发展水平的提升促进了产品技术创新水平的提高,产品性价比更加合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产品服务水平,从而提高了交互回报率,使消费者实现了自我价值,提高了消费文化水平,从而提高智能家居服务消费需求适宜水平,最终提高消费生活质量水平。该反馈为正反馈。

④智慧城市建设服务水平↑→科技发展水平↑→产品技术创新水平↑→产品更新速度↑→消费风险↓→创新性消费水平↑→消费能力↑→智能家居服务消费需求偏差↓。

该反馈回路表明,随着智慧城市建设服务水平的提高,科技发展水平的提升促进了产品技术创新水平的提高,加快产品的更新速度从而降低消费者的消费风险,使得创新性消费水平不断提高,从而影响消费者消费能力的提高,进而减少智能家居服务消费需求偏差,最终提高消费生活质量水平。该反馈为正反馈。

(二)智能家居服务消费生活满意度的网络模型构建与机理分析

运用VENSIM软件构建的智能家居服务消费生活满意度的网络模型如图2所示。

图2 智能家居服务消费生活满意度的网络模型

从图2中得到的反馈回路有12条,其中相对重要的有以下3条反馈回路:

(1)智慧城市建设服务水平↑→消费者收入水平↑→消费能力↑→市场需求水平↑→产品价格合理性↑→消费预期实现程度↑→智能家居服务消费满意度适宜水平↑。

该反馈回路表明,随着智慧城市建设服务水平的提高,消费者收入水平的提升促进了消费者消费能力的提高,加快了市场需求水平的提高从而使产品价格更加合理,使得消费预期实现程度更大,进而提高智能家居服务消费满意度适宜水平,最终提高消费生活质量水平。该反馈为正反馈。

(2)智慧城市建设服务水平↑→科技发展水平↑→创新性消费水平↑→消费能力↑→市场需求水平↑→产品价格合理性↑→消费预期实现程度↑→智能家居服务消费满意度适宜水平↑。

该反馈回路表明,随着智慧城市建设服务水平的提高,科技发展水平的提升促进了创新性消费水平的提高,消费者消费能力的提高,加快了市场需求水平的提高从而使产品价格更加合理,使得消费预期实现程度更大,进而提高智能家居服务消费满意度适宜水平,最终提高消费生活质量水平。该反馈为正反馈。

(3)智慧城市建设服务水平↑→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者收入水平↑→消费能力↑→市场需求水平↑→产品价格合理性↑→消费预期实现程度↑→智能家居服务消费满意度适宜水平↑。

该反馈回路表明,随着智慧城市建设服务水平的提高,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促进了消费者收入水平的提升,从而促进了消费者消费能力的提高,加快了市场需求水平的提高从而使产品价格更加合理,使得消费预期实现程度更大,进而提高智能家居服务消费满意度适宜水平,最终提高消费生活质量水平。该反馈为正反馈。

(三)智能家居服务消费生活自我实现的网络模型构建与机理分析

运用VENSIM软件构建的智能家居服务消费生活自我实现的网络模型如图3所示。

图3 智能家居服务消费生活自我实现的网络模型

从图3中得到的反馈回路有12条,其中相对重要的有以下4条反馈回路:

(1)智慧城市建设服务水平↑→科技发展水平↑→产品技术创新水平↑→产品质量水平↑→消费积极性↑→智能家居服务消费自我实现适宜水平↑。

该反馈回路表明,随着智慧城市建设服务水平的提高,科技发展水平的提升促进了产品技术创新水平的提高,不断提高产品的质量水平,促进消费者的消费积极性,进而提高智能家居服务消费自我实现适宜水平,最终提高消费生活质量水平。该反馈为正反馈。

(2)智慧城市建设服务水平↑→科技发展水平↑→创新性消费水平↑→消费能力↑→消费者自我实现意愿↑→产品服务水平↑→智能家居服务消费自我实现偏差↓。

该反馈回路表明,随着智慧城市建设服务水平的提高,科技发展水平的提升促进了创新性消费水平的提高,消费者的消费能力得到了保障,促进了消费者自我实现意愿的提高,从而使得产品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进而减少智能家居服务消费自我实现偏差,最终提高消费生活质量水平。该反馈为正反馈。

(3)智慧城市建设服务水平↑→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者收入水平↑→消费能力↑→市场需求水平↑→智能家居服务消费自我实现偏差↓。

该反馈回路表明,随着智慧城市建设服务水平的提高,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促进了消费者收入水平的提高,消费者的消费能力不断提高,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市场需求水平,进而减少智能家居服务消费自我实现偏差,最终提高消费生活质量水平。该反馈为正反馈。

(4)智慧城市建设服务水平↑→创新贡献认可度↑→归属感的获取程度↑→消费忠诚度↑→自身价值实现程度↑→智能家居服务消费自我实现适宜水平↑。

该反馈回路表明,随着智慧城市建设服务水平的提高,创新贡献认可度得到不断加强,消费者归属感的获取程度不断提高,从而提高了消费者的忠诚度,进而提高消费者自身价值实现程度,从而提高智能家居服务消费自我实现适宜水平,最终提高消费生活质量水平。该反馈为正反馈。

(四)智能家居服务消费生活社交的网络模型构建与机理分析

运用VENSIM软件构建的智能家居服务消费生活社交的网络模型如图4所示。

图4 智能家居服务消费生活社交的网络模型

从图4中得到的反馈回路有21条,其中相对重要的有以下4条反馈回路:

(1)智慧城市建设服务水平↑→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者收入水平↑→消费能力↑→市场需求水平↑→需求多元程度↑→社交阻力↓→智能家居服务消费社交实现偏差↓。

该反馈回路表明,随着智慧城市建设服务水平的提高,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促进了消费者收入水平的提高,不断提高消费者的消费能力,促进了市场需求水平的提高,使得需求多元程度提高,减小了社交阻力,进而减少智能家居服务消费社交实现偏差,最终提高消费生活质量水平。该反馈为正反馈。

(2)智慧城市建设服务水平↑→科技发展水平↑→创新性消费水平↑→消费能力↑→市场需求水平↑→需求多元程度↑→社交阻力↓→智能家居服务消费社交实现偏差↓。

该反馈回路表明,随着智慧城市建设服务水平的提高,科技发展水平的提升促进了创新性消费水平的提高,消费者的消费能力得到了保障,促进了市场需求水平的提高,使得需求多元程度提高,减小了社交阻力,进而减少智能家居服务消费社交实现偏差,最终提高消费生活质量水平。该反馈为正反馈。

(3)智慧城市建设服务水平↑→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者收入水平↑→消费能力↑→市场需求水平↑→需求多元程度↑→社交阻力↓→参与式购物意愿↑→社群参与意愿↑→对照群体的模仿效应↑→群体标准适宜水平↑→智能家居服务消费社交适宜水平↑。

该反馈回路表明,随着智慧城市建设服务水平的提高,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促进了消费者收入水平的提高,消费者的消费能力不断提高,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市场需求水平,使得需求多元程度提高,减小了社交阻力,消费者参与式购物意愿的加强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社群参与意愿,对照群体的模仿效应增强提升了群体标准适宜水平,进而提高智能家居服务消费社交适宜水平,最终提高消费生活质量水平。该反馈为正反馈。

(4)智慧城市建设服务水平↑→科技发展水平↑→创新性消费水平↑→消费能力↑→市场需求水平↑→需求多元程度↑→社交阻力↓→参与式购物意愿↑→社群参与意愿↑→对照群体的模仿效应↑→群体标准适宜水平↑→智能家居服务消费社交适宜水平↑。

该反馈回路表明,随着智慧城市建设服务水平的提高,科技发展水平的提升促进了创新性消费水平的提高,消费者的消费能力得到了保障,促进了市场需求水平的提高,使得需求多元程度提高,减小了社交阻力,消费者参与式购物意愿的加强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社群参与意愿,对照群体的模仿效应增强提升了群体标准适宜水平,进而提高智能家居服务消费社交适宜水平,最终提高消费生活质量水平。该反馈为正反馈。

五、总结与展望

从系统动力学视角出发,构建智能家居产品服务于消费生活的理论框架,从定点交互模式情境下智能家居服务要素、社群交互模式情境下智能家居服务要素、平台交互模式情境下智能家居服务要素三个角度给出智能家居产品开发的要素构成,基于生活与生产互构理论构建智能家居服务消费生活的网络模型,分析其运行机理,揭示两者互构规律。丰富智能家居和消费生活的相关研究。提炼智能家居服务消费生活的路径,从满足消费生活的视角为智能家居产品的进一步创新与开发实践提供参考,也为进一步研究智能家居服务质量提升提供理论依据。

可见,生产和生活是不可分割的,是贯穿于整个人类历史和社会矛盾的辩证统一体。一方面,只有通过生产才能满足人们在生活中所需要的各种各样的物质或者精神上的资料,而满足生活是生产活动最本初的目的;另一方面,生产和生活也是相互矛盾的,生产增加了物质资料的积累,而生活则消耗了物质资料,他们的过程是相反相斥的,也正是生活对物质资料的减少,生产的继续和扩大才具有其必须性。而随着生产力的不断进步,人们的生活质量也不断提高;同时,随着人们生活需要的不断满足,新的需要不断产生,也对生产活动有一定的反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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