寸永护,张志坤,王德昌,寸德志,赵国亮,郭大裕
(德宏州森林和草原资源监测监管总站,云南 芒市 678400)
古茶树是珍贵的自然遗产,其起源、进化、利用和传播等构成了古茶文化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1]。德宏州历史悠久,素有“孔雀之乡”“生物宝库”和“热带亚热带物种基因库”的美称,境内世居的5个少数民族(傣族、景颇族、阿昌族、德昂族、傈僳族)和汉族与茶都有着不解之缘,其聚居区至今保留着许多关于茶的传承和习俗[2,3]。近年来,古茶树资源受到了各界关注,一些地方性法规逐渐诞生出台[4,5],相关专家也对古茶树资源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实践[6,7],为古茶树资源保护发展提供了科学依据。为进一步摸清德宏州古茶树资源现状和特点,本文结合现有资料,采用国土三调卫星影像结合地理信息技术,以样带调查法[8,9]对德宏古茶树资源进行了现地调查,以期为下一步古茶树资源保护发展提供基础支撑。
进一步摸清德宏州古茶树资源底数、分布情况,建立数据库,为开展古茶树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古茶树国土空间规划和划定管理保护区域等提供科学依据。
古茶树资源现状(面积、株数等)及分布特征。
采用国土第三次调查1∶10000卫星影像结合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基础数据,根据古茶树行政区划不同(县、乡、村民委)、管理界线不同(国有林界线、自然保护地及其功能区界线、林场界线、公益林界线等)、四权(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及茶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同和茶树生长地类不同,小班调查采用样带调查方法,现地勾绘古茶树群落小班界线;单株调查采用实测法,用GPS定位,同时进行古茶树群落外貌、结构和特征的照片拍摄。
经调查发现,德宏州有古茶树资源646.5亩,单株1354株,有小块状集聚和单株生长2种,分为野生型和人工栽培型,其中天然(野生型)小块状古茶树有388.5亩,天然单株241株;人工栽培(栽培型)小块状258亩,单株1113株。古茶树资源呈现小块状、零星分布特点,其中,小块状古茶树主要集中分布在盈江县、陇川县和芒市;单株古茶树主要集中分布在陇川县、芒市和梁河县。海拔分布在990~2500 m,其中在1400~2200 m之间分布较多(表1)。主要生长土壤为赤红壤和红壤,其中:分布在赤红壤土地上的小斑块古茶290.8亩,单株168株;分布在红壤土地上的小斑块古茶218.2亩,单株833株;其它土壤上分布块状古茶137.4亩,单株353株。
表1 古茶树资源总量统计
茶种可分为大理茶、普洱茶和其他茶,其中块状大理茶411.5亩(野生型386.5亩,栽培型25亩);单株大理茶640株(野生型227株,栽培型413株);有块状普洱茶235亩(野生型2亩,栽培型233亩),有单株普洱茶703株(野生型3株,栽培型700株);有其他古茶树11株,均为单株野生型茶。
古茶树权属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土地权属属于国有的块状古茶树117亩,单株51株;土地权属属于集体的块状古茶树有529.5亩,单株861株。使用权属于国有的块状古茶树112.7亩,单株51株;使用权属于集体的块状古茶树75.1亩,单株144株;使用权属于个人的块状古茶树458.7亩,单株共有1159株。
古茶树具有不可再生性、替代性和遗传多样性。经实地调查发现:德宏州古茶树资源分布零散、面积不多,但全州均有分布,一些区域种植历史较长,上千年的一级古茶树、普通一级古茶树、二级古茶树、三级古茶树、准古茶树(接近百年有9416株)相互交错,其中,100~299年的古茶树有26449株,野生型7033株,栽培型19416株;300~499年的古茶树2078株,野生型1821株,栽培型257株;大于等于500年以上的有20株,野生型18株,栽培型2株;树龄最大的有1300多年,古茶树品质较好(表2)。
表2 德宏州古茶树年龄级分地类株数统计
但在实际的生成实践中,一是由于部分茶农保护意识差,大多数是一家一户独立生产,没有形成联合,生产投入不足,良种良法茶树所占比重少,生产经营管理粗放不科学,有的甚至出现截干采摘、过度修剪、移栽、砍伐等不合理现象,导致部分古茶树生长势弱,茶叶生产和经营过度分散。二是当前茶叶加工大多数依然保持传统的手工工艺制作,极少数采用半机械化加工,不仅生产效率低,而且生产产品的标准化水平不高,加上没有区域性的龙头企业或知名品牌,企业可以占据市场分额低缺乏对古茶树资源进行多方面的产品开发与应用,而一些小商家还存在盲目炒作和不恰当宣传,以假充真,误导消费者,导致古茶树产品质优、名不优。三是,目前相关部门对古茶树资源的保护利用和科学发展缺少资金投入,没有专项法律法规和保护发展规划,难于形成集约化、规模化和科学化的开发利用和保护。
一方面要加强向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建议在每年财政预算中列入专项经费,加大投入;二要积极寻求社会资助,向热心茶叶事业人士和公益组织寻求资助[10]。
探索建立由州人民政府牵头,成立由公安、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和生态环境等部门组成的古茶树资源保护管理机构,形成州、县、乡、村四级古茶树资源保护发展管理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加强对古茶树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发展[11]。
深入贯彻落实《森林法》,实施最严格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制度,由古茶树专门管理机构牵头,积极探索建立古茶树资源保护管理独立性地方性法规,依靠古茶树资源所在地的村规民约,更好发挥茶农保护作用,由古茶树专门管理机构与责任茶山(地)所在村、村民小组和古茶树承包责任人(农户)签订古茶树资源保护管理责任书,明确相关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切实保护好古茶树资源[12]。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有关加强古茶树资源保护规定方面的通知、要求和管理办法,结合德宏州实际,制订具体的管理条例和管理办法;组织相关专家和技术人员,成立专家小组,深入一线,对古茶树资源状况、分布特征和经营管理方式进行调查研究,科学合理地编制古茶树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发展规划[15]。
利用广播、电视和报纸和新媒体(微信公众号、朋友圈等)对古茶树的现状、特点、加工历史文化、品质等进行宣传;同时,可依靠茶农和茶加工企业进行宣传。
积极组织相关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在古茶树资源所在地对村民(茶农)进行集中培训,宣讲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讲解古茶树的生长习性、栽培技术、采摘经营管理和加工生产方法等,引导村民科学地进行古茶树资源保护和管理,坚决制止一切损坏、砍伐古茶树的违法行为,对重点保护和濒危古茶树资源要进行科学研究、积极培育良种,通过良法进行推广示范,形成绿色生态产业[14]。
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探索建立健全古茶树资源保护发展法律法规,依靠村规民约,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古茶树资源保护开发力度,努力开发打造森林生态产品,更好的发挥古茶树产品品质,形成优良口碑,打造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绿生态茶品牌[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