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朝阳
(安徽省蒙城县委党校 安徽 蒙城:233500)
蒙城县隶属亳州市,国土面积2091平方公里,耕地183万亩,辖17个乡镇(街道)、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人口142万。2019年12月底,全县60岁以上常住老龄人口为19.73万,占常住总人口的13.89%。这一群体中有近2/3居住在农村分散居住。蒙城县老龄人群有3个主要特征:一是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速度快;二是预期寿命长;三是空巢化加剧。近年来,蒙城县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不断加大爱老、敬老、为老服务工作的力度。蒙城县养老工作始终坚持围绕落实好党和政府惠老政策托底保障职责,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坚持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运作,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突出抓住居家养老、医养结合等关键环节,形成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医养融合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
2017年,蒙城县委县政府在全县开展居家养老试点工作,四年来,这项工作由原来的试点转为全面铺开。截至目前,县财政共投入7179.8万元,建设284所居家养老中心,基本实现了全县村(社区)居家养老全覆盖,4377名老人享受了居家养老政策带来的实惠。
从许疃、城关等乡镇的调研情况来看,蒙城县居家养老中心具有以下特点:
围绕解决高龄人群日常就餐难这一主题,重点突出日间照料、保健、文化娱乐三大功能,中心一般设置食堂、文体活动室、图书阅览室、日托休息室,条件好的居家养老中心还安排供老人午间临时休息的床位。
采取县、乡、村三级分担,县级财政为每个养老中心提供15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每年给每个中心补助5万元经费,用于聘用人员工资、运营经费支出;不足部分由乡、村两级负责补充。
一般依托村部,有的在距村卫生室较近地方进行设置,服务半径一般辐射到20分钟生活圈。
60—79岁老人每天中晚两餐每人不低于8元,80—89岁老年人半价(县财政每人每天补贴4元),90岁以上老人免费(蒙城县财政每人每天补贴8元)。此外,60—80岁的低保、特困、重度残疾人和计生特扶人员,由乡镇根据自身情况自行确定补助标准。
村“两委”是居家养老中心运营主体,村支部书记担任中心主任;乡镇是居家养老中心责任主体;蒙城县民政部门履行业务指导,督查,星级标准制定、评定和经费预算、拨付工作。为此,蒙城县出台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规范管理标准体系》《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星级管理评分标准》。此外,乡镇创新丰富运营模式。双涧镇把居家养老与居家务工相结合,既增加老人收入,又为居家养老中心运营增加了动力;乐土镇采用公建民营、民建公助的方式创新居家养老中心运行,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中心建设;城关街道委托第三方从社区养老服务向日间照料、养老驿站迈进;庄周街道政通社区、鸿福老年公寓开展了智慧养老服务试点。
由于蒙城县小村并大村,行政村辖区大,自然庄较分散,一个村一个居家养老中心服务半径有限,受众面小,工作不平衡,很多老年人还享受不到服务。同时,由于起点高、标准高、大而全的试点居家养老中心受土地、房屋、财力等因素制约,不利于全面推开。
一是在资金管理方面,蒙城县财政直接将运营资金拨付到乡镇,村级按照支出票据进行报账,由于农村购买日用消耗品索票难,伙食管理、账目管理不规范,就餐人数难核定,跑冒滴漏难杜绝。乡镇又缺乏有效监管措施,给资金准确拨付带来压力,存在拨付不及时,垫付现象,反过来挫伤村里积极性。二是多数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还没有办理到位。三是物价上涨,原来每天补助标准略显紧张,造成菜品单一。
目前主要靠村干部管理,因思想认识不到位,农村工作任务多,服务水平不专业,存在畏难情绪、应付心理,导致部分养老中心开门不正常,生存不下去(据蒙城县政府工作介绍全县居家养老中心运营率60%左右)。
蒙城县缺乏从事养老服务专业人员,居家养老服务队伍的规模、从业技能有待提升。社会资本和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不够,尚未健全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机制,没有激活社会捐助、志愿服务参与渠道,全靠政府买单难以复制推广。保吃饭以外其他专业服务内容不能到位,医养结合、精神慰藉服务作用不明显,部门协作未真正形成持久合力。
养老是民生事业的重要方面,离不开家庭、社会和政府三方的共同参与,三者承担着不同的社会角色和分工。家庭子女应是养老的责任主体;社会组织是提供有偿服务和志愿服务的重要力量;对于政府而言主要是做好政策引导、产业布局和社会兜底工作。例如家庭条件一般的有老人积蓄或子女赡养。条件优越的可以花钱买服务,享受养老组织提供专业服务。五保人员由政府敬老院进行兜底,低保特困人员由政府进行救济资助。总之,三者各有分工,各有边界,缺一不可。
为了推动养老事业以及农村居家养老工作持续发展,应将其列入正在制订的“十四五”规划的大盘子。要在摸清蒙城县老年人口总数和年龄分布情况,掌握蒙城全县养老机构家底和从业人员数量,明确供需资源的状况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服务对象、服务需求、财政力量、社会参与等诸多因素,研究制定蒙城县中长期养老发展规划或计划,及时布局养老产业。从而进一步确立蒙城县居家养老工作试点、推广、提升和标准化建设等不同阶段任务措施,避免盲目推进、急于求成。
坚持问题导向和质量导向,定期排查掌握城乡养老中心运行中暴露出的问题和漏洞,有针对性地拿出对策和举措。一是按照“关停一批、整合一批、提升一批”的工作思路,分类指导,综合施策,避免简单“一刀切”、“清一色”,避免无效投资。二是针对开门情况不了解和就餐人数难核定,探索食堂配备联网的监控设备,或者利用手机视频功能进行点名,精准掌握就餐人数,为发放补贴提供真实依据。三是针对工作经费有限,村干部时间精力有限,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和市场化运作模式。探索养老中心承包管理制,根据地理位置、服务人数,测算岗位工资和实际支出,就近发包给本村愿意承包的养老机构或个人。也可以借鉴蒙城县城关街道做法,依托社会养老机构,推广中心厨房,利用闲置公共房屋或租赁等方式,合理布局自然村就餐点,实行统一配送,统一管理,减少运行成本,适时扩大覆盖率和受众面。四是改变目前每个中心平均分配5万元的经费补助办法,改为根据就餐人数多少,确定阶梯式的补助金额,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从而把节约的资金用于伙食提标,解决好目前费用主要支付工资而吃不到老人嘴里的问题。五是加强法制保障。在司法部门指导下,统一制定蒙城县《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合同》,明确权利义务。服务老人必须与居家养老中心签订服务合同,其中往返安全和意外事件等情形要在合同中进行界定,预防纠纷发生。养老中心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明,做到安全卫生,定期调换菜谱。六是健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和补贴审批监督审核机制,规范补贴资金拨付流程,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到位。要抓紧明确乡镇财政补贴措施和标准,缓解资金不足问题。要统一印制简单易操作的养老中心的收支记账本,规范养老中心财务管理,做到月清月结。社会捐助的资金及时登记造册,纳入财务管理。定期公开账目,公示服务对象,公开收费标准和运行投诉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民政局联合有关单位,建立养老中心财务审计报告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规范水平。
一是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组建各级志愿服务队,参与养老中心各项服务。利用党员活动日,党员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二是畅通社会捐助渠道,可以由文明办牵头,发动工、青、妇、工商联、农业局、红十字会等部门组织参与,鼓励全县各乡镇农业生产合作社、爱心公益等社会组织利用自身的资源,围绕居家养老中心适时开展各种爱心捐助活动,缓解运行经费压力。同时,要做好各种捐助物资统一登记和统筹发放记录工作,做到有账可查、来去清晰。三是开展拓展服务。在满足老人保吃饭的基础上,通过整合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立老人健康档案,提供疾病咨询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有条件的乡镇可以尝试拓宽居家养老中心服务对象范围,面向农村留守妇女、儿童有偿提供用餐服务,更好地激发养老中心造血功能,实现多赢的良好局面。四是加快推进智慧养老服务建设,积极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相结合和智能助餐为辅助的现代智慧养老服务体系。
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养老设施和参与养老服务,加快蒙城县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培育,缓解社会养老力量短缺问题。要利用人社部门培训资源,搭建培训平台,定期加强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和村(社区)居家养老中心从业人员培训,扩大服务队伍,提升服务技能。
一是各乡镇要把居家养老中心运营情况纳入每月对村和社区考核的内容,给予一定的分值,进行排名奖罚。蒙城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继续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不定期地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并纳入年终对乡镇的考核。二是加大居家养老服务的工作指导力度。落实《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星级管理评分标准》考核,评比出一批农村居家养老“星级服务标兵”,发挥示范激励作用。三是强化居家养老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力度,及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对乡镇的中心建设管理、补贴发放进行监督考核;对相关部门履职情况进行跟踪督察,真正实现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的局面。
通过广告牌、道德讲堂等来弘扬孝道,树立全社会关心爱护老人的良好社会风气,形成浓厚的敬老爱老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居家养老的宣传力度,积极向老人及家庭子女宣传居家养老政策,引导更多老人逐渐参与居家养老。